抒情散文
当前位置:首页 > 抒情散文 > 列表页

《“亩产英雄500强”遴选规则》说明

泥巴往事网  发布于:2020-05-28  分类: 抒情散文 手机版

 《“亩产英雄 500 强”遴选规则》说明

 根据《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 号)“每年发布全市‘亩产英雄 500 强’榜单”的要求,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亩产英雄 500 强”遴选规则》说明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除电厂和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厂等公益型和垄断型企业以外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遴选条件 1.各区县(市)、管委会 2019 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 A 档企业。

 2.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实力,税收实际贡献超过 1500万元; 3.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亩均税收不低于 30 万元/亩; 三、遴选方式 (一)取数。在各区县(市)已经完成的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取企业 2018 年会计年度内税费实际贡献(包含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取得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工业增加值、年平均职工人数、R&D 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综合能耗、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数据,及经各地调查、核实、公示的实际用地面积。

 (二)计算。

 1.按照全市统一设定的基准值和权重,根据取得的数据计算出六项评价指标得分。六项指标和权重为:亩均税收(35%)、亩均工业增加值(25%)、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0%)、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10%)、全员劳动生产率(10%)、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0%)。

 2.对税收实际贡献超 1500 万元且亩均税收高于 30 万元的,税收实际贡献每增加 500 万元加 1 分(不足 500 万元的按比例折算),最高加 20 分。

 3.企业六项指标得分之和与税费实际贡献加分即为企业遴选总得分。

 (三)形成建议名单。根据遴选范围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取数计算和综合评价,经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复核后,形成建议名单。

 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遴选 “亩产英雄 500 强”:

 1.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3.上一年度企业节能减排任务未完成; 4.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5.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6.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7.在全市“亩产英雄 500 强”公布以后,对被有效投诉、或出现以上 1-6 条情况的,取消其“亩产英雄 500 强”资格,由市亩均办发文公布。

 (四)社会公示 在宁波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公布全市制造业“亩产英雄500 强”建议名单,时间为期一周。

 四、宣传推广 经社会公开公示和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市亩均办印发 2019 年全市制造业“亩产英雄 500 强”名单。各区县(市)认真提炼总结“亩产英雄500 强”企业典型经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企业经验和典型做法宣传推广。市亩均办适时召开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新闻通气会,强化示范引领,加强经验交流,营造全市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五、激励措施 市经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亩产英雄 500强”企业激励措施。各区县(市)叠加运用财税、土地、用能、金融、人才等政策,加大对“亩产英雄 500 强”企业的激励力度,让“亩产英雄 500 强”有更多获得感。

本文已影响

《“亩产英雄500强”遴选规则》说明

最新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