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优秀作文 > 列表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汇编

泥巴往事网  发布于:2020-02-24  分类: 优秀作文 手机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汇编 内有材料 12 篇,共 21 页,1.25 万字 20XX 年 X 月 X 日 目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汇编 .....................................................................................................- 1 - 【疫情防控】中共贵州省委紧急通知 .....................................................................................- 2 - 高新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6 -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7 -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9 -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靠实责任严肃纪律的紧急通知 ........................... - 11 - 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责任的通告 第 6 号 .................................................- 13 - 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14 -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15 - 关于全面加强单位、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17 - 关于全面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的通知 .......................- 19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 ...................................................- 20 - 【疫情防控】中共贵州省委紧急通知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发出紧急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组织统筹指挥充分发挥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作用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组织统筹指挥,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 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1 月 20 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1 月 25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强调要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1 月 27 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各级党委党组要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要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 强化“一盘棋”意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统筹做好遏制疫情蔓延、救治疫病患者、保障物资供应、整合医护力量、引导社会舆论、应急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组织各方力量有力有效防控疫情。要注重在这场严峻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畏风险、迎难而上、坚决斗争。各市(州)党委、贵安新区党工委,省级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完善“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每天向省委报告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抄报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

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要把疫情防控作为政治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作风的重要检验,坚决担负起“指挥员”“战斗员”的责任,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调度和实地督导,在抗击疫情中担当作为。要督促指导各级各方全面落实一级响应要求,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之有效、应对有方的果断措施,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自身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要严格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推诿敷衍、拖沓应付。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影响疫情防控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漏报、瞒报、迟报疫情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 范作用。

各公立医院和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科学合理决策、靠前指挥调度,组织广大党员医护人员冲锋在前、战斗在前,临危不惧、恪尽职守。乡镇(街道)党组织要采取党员干部带头分片包干、全覆盖登记排查、全方位服务引领等方式,做到重点流出地人员、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精准排查和动态掌握,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农村、社区等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区域防控中的组织领导责任,对基层干部群众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舆论引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科研院所等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出色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坚决服从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紧要关头和危急时刻敢于冲锋在前、勇挑重担。

五、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落实好联系群众制度,切实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让群众明白疫情的严重性、采取防控措施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联防联控措施。要高效、立体、多元地宣传疫情防治知识,不断提升全社会群防群治意识和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大力倡导“杜绝大规模聚会”“口罩文明”“居家过节、减少走访”等,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蔓延扩散。要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围绕群众、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官网、微信、专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增加社会各界对党委、政府工作的了解,不断提振全社会抗击疫情的信心。要加强 统筹调度、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动员各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凝聚社会各界共同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高新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春节前后,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传染风险增高,尤其是近期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确保提前预防,有效控制疫情发展蔓延,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各单位春节期间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有情况及时上报。高新区 24 小时服务热线:83726666 二、特别提醒从武汉等外地旅行、出差、探亲归来,或与上述人员接触,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卫健委发布的 47 家发热门诊处就医。

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1、要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2、要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4、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5、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2020 年 1 月 22 日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全力维护我市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全市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11 日后来自武汉以及途经武汉至我市的所有人员,应当到村、社区进行登记。自觉在家自我观察不少于 14 天;
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应立即前往就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治疗。

二、武汉来我市人员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医疗、疾控机构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各旅行社、酒店对武汉旅客取消 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不再接待武汉旅游团队和散客。

四、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和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自行先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我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市人民医院:15205550022/15205550011 市中心医院:0555-2881296 马鞍山十七冶医院:0555-2320151 市妇幼保健医院:13855562868 市中医院:0555-2773151 市传染病医院:0555-3100601 含山县人民医院:0555-4324029 含山县中医院:0555-4326400 和县人民医院:15955540048 和县中医院:13856521270 当涂县人民医院:0555-2973794/2973749 当涂解放军 86 医院:0555-6722136 当涂县中医院:0555-6158805 博望区人民医院:13395555369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1 月 24 日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目前,全国多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也已发现确诊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我市已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认真排查从武汉返乡人员和近两周到过武汉的人员,督促居家隔离至少 14 天,要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二、已在商丘的有武汉旅居史人员,严禁离开商丘市,要就地留观。

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上班首日要对全体人员测量体温,登记造册,发现有武汉旅居史的,要督促其居家留观。

四、严格城区公交车、发往各县的城际公交车管理,所有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公交公司每班次都要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管理,督促落实。

五、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必须佩带口罩,商场、超市管理人员要加强宣传监督。

六、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寒假期间的补课、培训等各类集体活动。全市所有陵园、公墓和纪念堂(骨灰堂)自 2020 年 1月 27 日起暂时谢绝亲属祭祀,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殡仪馆工作人员要加强宣传劝导。

七、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不配合进行医学观察的,公安机关配合疾控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隔离。

八、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一线救护医生和护士的安全防护工作,坚决杜绝感染事件发生,如有发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12345 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为举报电话,广大群众发现有武汉旅居史的,可打电话举报,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办各县(市、区)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十、加大宣传力度,全市所有乡村要开通乡村大喇叭,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教育武汉返乡人员不要出门,在家自我隔离,所有人员过年不串门、不聚会,出门戴口罩。

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7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靠实责任严肃纪律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能否树牢“四个意识”和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各镇要迅速启动防控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主动靠前一线指挥,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各职能部门要守职责、担使命,坚决克服麻痹轻慢思想,按照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四个严”的要求,完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落细防范措施,确保职责范围不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保持高度警惕,正确处理过节与“过关”的关系,树立火线思想、战斗意识,如有工作需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召之即来、快速应战。各镇要建立高效协调的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动用一切力量,认真落实防控各项措施,遏制疫情 在我县发生和蔓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疫情的底线。

二、聚焦工作重点,落实防控措施。一是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实行网格化管理,立即发动村社干部、社区网格员、小区楼长、党员中心户发挥摸排核查信息反馈职责,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做到“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引导广大群众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居委会、村委会反映疑似病源,动员全社会提高防范意识,掌握基本常识,落实防护措施,把外出接触人群戴口罩作为必须行为,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铁路等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入高关口检疫,加密加强对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来高人员的体温监测及筛查力度,引导发热人员主动测量体温,配合做好登记、隔离、留观等防控处置工作。要对发热等异常临床表现者进行“一对一、人盯人”重点管控,确保不使一人漏查漏登漏管。三是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现状,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发改局牵头)及各单位要立即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对设备设施、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度,全力保障防控工作需要,特别是要抓紧储备配备医护等一线人员防护所需物资,坚决切断医院疫情扩散源。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囤积防控物资、抬高物价等行为,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问责。国务院办公厅从即日起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线索,如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干 部要恪尽职守,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在疫情防控中不作为、慢作为引发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各镇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一办七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和防控方案要求,将每日主要工作情况(不超过 800 字)于 17时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后于晚上 18 时前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后,于次日零时前将当天工作情况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重点督查一线工作人员防护措施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及各镇、各部门和各专项组工作纪律等情况。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临阵指挥不力、工作不实,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问题,要迅速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严明宣传纪律,对恶意炒作、夸大事实、发布不实言论、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联系人:殷朝娟 联系电话:0936-6621726 18093606917 电子邮箱:1301911008@qq.com 高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1 月 25 日 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责任的通告 第 6 号 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责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暂停营运公共交通。从 2020 年 2 月 3 日 13 时起,全市所有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恢复营运时间另行通知。

2.。

加强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管控。对拒不遵守暂停营业规定的场所采取停止供电、关闭网络等强制性措施,确保全市各类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临时关停到位。

3. 严控人员车辆流动。各村(居)民自治组织、小区物业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

4. 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运营管理。2 月 3 日起全市各农贸市场实行限时经营并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具体事项由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另行通告。

5. 减少人员集聚和外出。严禁集会、聚餐等人员集聚活动,倡导市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6.。

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防控规定和纪律要求;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严格落实外出返乡人员健康防疫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人员的教育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执行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园区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入户宣传、精准摸排、健康管理及重点人员隔离管控等工作。

中共湘潭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 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
近期,市疾控中心对今年冬季易引起学校聚集性疫情的传染病流行趋势和疫情形势作了专题评估,进入 11 月以来,学校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流感等聚集性疫情均有不同程度增加,需要重点防控,手足口病目前处于季节性流行次高峰,需持续关注。学校是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发生的主要场所,是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辖区疾控中心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发现有传染病发生应及时向教育局报送疫情日报表(附件 1),辖区疾控中心给出控制疫情意见书建议停课的应按要求停课,同时报送停课审批表(附件 2)。

2、加强校内食品和饮水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原材料进销、加工、储存、供应质量,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饮用水卫生监测,售卖食品的学校超市等方面卫生质量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疾病传播隐患。

3、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卫生消毒工作。学校、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市卫生在线管理系统的台账录入和使用工作。在辖区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加强对老师、医务和保洁人员的培训,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早通知监护人实施居家隔离治疗。加强对教室、宿舍、公共厕所的消毒、通风,对疑似诺如病例呕吐物的处理应由专人(校医)负责处置,应彻底消毒后再清理干净,避免疫情扩散。

4、重视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特别在幼托机构和小学,做好学生手卫生,做到勤洗手,不混用水杯、餐具、学习用品等,避免交叉感染。要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学生传染病预防知识。要采取措施推动学生流感疫苗、2 剂次水痘疫苗的接种和补种工作,降低学校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风险。

5、做好市卫生在线管理系统的台账录入和使用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学校请于 12 月 13 日前将卫生工作负责人、校医(保健员)名单报送各乡镇教办,教办汇总后报教育局基教科(钉钉:13958250357),直属学校直接报送。表格见附件 3。

附件:
1、传染病防控停课审批表 2、中小学疫情日报表 3、宁海县学校卫生负责人校医(保健员)名单 宁海县教育局 2019 年 12 月 9 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县(市)科技局要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的会议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工作做得更全面更细致更到位,履职尽责,落实各项工作。

二、统筹力量,形成科技合力。各区、县(市)科技局,要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及时准确掌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展情况,围绕临床治疗、生物安全、检测分析、防控方法、防控设备、相关药物研发、医疗废弃物品处理等涉及科技手段和科 技应用,形成科技合力。要主动服务相关药企,积极做好联合攻关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群策群防。要争取市本级和各地财政支持,根据疫情防控技术需要,设立紧急立项机制,加大技术攻关力度。

三、严格要求,带头落实责任。全市科技系统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提高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级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拥护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模范,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带头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带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带头管好身边人和身边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按照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防控指引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科技宣传平台,第一时间转发权威信息、健康科普知识,有针对性进行科学宣传和辟谣。

各级科技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切实履职。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 24 小时信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同志都要做好随时返回岗位接受任务的准备。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外出和返回杭州均要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掌握本地区疫情防控动态,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 年 1 月 27 日 关于全面加强单位、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居民小区: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面加强单位、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全市各单位、各居民小区都要安排专人,设立专岗,在醒目位置设置“请主动接受疫情询查检测”的提示标识,对进出本单位、本小区人员和车辆实行详细登记,并对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凡从湖北等重点疫区来的车辆和人员以及体温超过 37.2℃者一律不得进入。

2、为有效减少和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全市各单位、小区,从 1 月 31 日开始,要定期有序组织、全面开展大扫除、大消毒、大爱卫运动。重点要清除区域卫生死角,铲除杂草杂物,疏通排水沟,清洁办公设施,增加垃圾收运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对本单位、小区的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定期消毒处理。同时,要认真组织、全面开展以灭鼠灭蟑为主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3、快递包裹等外来物品,一律在单位、小区门外完成交接。交接人员须佩戴口罩,所有接收物品都要在门卫处进行表面消毒后方 可进入。

4、各单位、小区要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加大对疫情科普宣传,凡没有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进入单位、小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聚集。

5、严格落实不聚会、不串门、不握手、不扎堆的“四不”要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做到少出门,勤换衣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务必捂住口鼻,人与人之间保持 1.5 米以上距离。多人场所办公,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影响他人健康。

6、会议室应保持良好通风,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并应尽量减少集中开会的频率,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和时间。

7、所有单位食堂要严格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聚餐。主副食品须从正规市场渠道采购,严禁采购、加工活禽及野生动物,不制作凉拌菜。餐厅坚持每日消毒,餐桌椅、餐具使用后,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8、正确认识、理性看待、科学应对疫情,不随意发表个人评论,不人为制造恐慌情绪,坚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媒体信息,积极传播正能量,共同维护好良好网络舆情环境。

2020 年 1 月 30 日 关于全面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卫生管理,切断传播途径,严防疫情蔓延和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我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全面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重点公共场所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一)适用范围:机场、火车站、轮船码头、地铁站、长途汽车站、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商场、餐馆、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办公楼等。

(二)强化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经常性卫生工作。

1.保持场所内环境整洁,地面无废弃物。顾客(旅客)丢弃的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场所内应加强自然通风,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室内禁止吸烟。对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场所,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空调系统方可运行:(1)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2)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3)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个房间独立通风的。集中空调运行期间,应每周进行清洗、消毒。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和消毒,应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技术指导。

3.公共场所供应的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贮水箱及蓄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

4.旅店、候车室、候机室等公共场所内应使用一次性茶(水)杯。

5.公共场所内卫生间的卫生设施应保持完好和清洁,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运转。

(三)强化预防性消毒。在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疫情防控期间需增加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一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四)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

(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停工就诊。

(六)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要做好健康教育,在疫情防控期间,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公共场所,尤其要避免到人员密集和空气流通较差的地方。

(七)重点交通场所交通检疫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一)适用范围:飞机、火车、长短途客车、轮船、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

(二)非空调车的车窗应尽量打开,保持车内良好通风状态;
密闭的空调车要开启换气扇及空调排风装置,以增加空气流通。

(三)保持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

(四)增加车厢内清洁消毒频次,有污染时及时消毒,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五)司机等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停工就诊。

(六)做好司乘人员工作与轮休安排,确保司乘人员得到足够的休息。

(七)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车。

全区各级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务必立即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1 月 31 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包括各区县科目一考试。

1、对已预约成功的考生,由交警支队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对已经提交预约申请但未确认预约成功的,考生可通过“交管 12123”APP 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交警支队统一取消。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将统一延长有效期限。

二、暂停全市范围内 “ 满分学习教育 ” 和 “ 审验教育 ” 业务。

三、您可以选择 “ 网上办 ”“ 自助办 ” 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1、通过“交管 12123”APP 或电脑登陆 sd.122.gov.cn,可以网上申请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六年免检标志等车驾管业务,市内免费送达;

2、关注“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可以网上办理申领六年免检标志、遗失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邮递送达;

3、拨打“电话车管所”(0533-2136789),可以在线申请办理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邮递送达;

4、到市及各区县的车管所自助服务大厅和自助服务区可以现场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

5、对于社会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您可通过“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内的“微车管”电动车登记模块,网上自助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四、紧急事项预约办理。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紧急业务,可以实行预约办理。请您务必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相应车管所指定窗口办理。您在进入车管所业务大厅时,请自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规范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受体温检测,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尽快离开。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业务大厅办理业务。

预约咨询电话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00。

五、缓办部分车驾管业务。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健康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基本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推出了“延期办”措施,建议您选择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具体是:
1、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2、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

3、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继续办理登记。

疫情防控期间,淄博交警将及时向社会公告车驾管业务工作动态,如有疑问,请拨打全市车驾管业务预约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你的理解和行动,必将对疫情防控产生积极影响。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祝您新春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 年 2 月 2 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