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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医疗差错事故讨论制度,医疗事故防范制度,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时间:2012-05-25 来源: 泥巴往事网

2002年8月22日...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正确处理医疗 事故, 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和 《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 各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可能为医疗事故 的,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救治外,科室人员须同时通知科室领导 及行政总值班(发生于节假日及夜班时) ,由科室领导或院总值 班向有关职能部门(包括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等)报告,有 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主管院领导汇 报,并于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 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 (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或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 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 (六)患方的要求;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 3 名以上患者死亡、10 名以上 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 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 (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 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三、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 行协商解决的, 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 7 日内向所在地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 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医疗 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 (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 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 医疗机构应当在协商 (调解)解决后 7 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 载明协商确定 的赔偿数额; (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 执行情况; (四)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五)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 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 7 日 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二)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或者执行情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 各科室违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和本制度的, 按照 《医 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同时给 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由 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 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

????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

【发布部门】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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