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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干部评价规则.doc

泥巴往事网  发布于:2020-06-07  分类: 唯美句子 手机版

县级干部评价规则 第一条县政府部门绩效管理领导考核在县政府绩效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政府绩效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 第二条县级政府部门绩效管理领导评价的参与者包括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时,邀请相关县领导参加。

 ? 第三条领导评价的主要评价依据: ?

 (1)被评价单位年度绩效管理报告; ?

 (2)被评价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评价意见; ?

 (3)领导者掌握和理解的信息 ? 第四条领导评价根据评价依据,被评价单位按“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四个等级进行评价。其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占 5%的评价,其他县领导(邀请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取平均值,占 10% ? 第五条县级领导未对被评价单位的绩效指标进行评价的,视为无效评价,不计入单位得分。如果没有对单个指标进行评估,则在计算得分时应剔除该得分。第 6 条 ? 评分标准(满分 100 分) ? “优秀单位”:按 100 分评分 ? “好单位”:90 分 ? “合格单位”:80 分 ? “不合格单位”:得分 50 分 ? 第七条县级领导的考核结果按 20%的权重纳入被考核单位的绩效管理得分。

 ? 第八条本细则由县政府绩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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