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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分级诊疗宣传实施方案,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情况,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时间:2012-04-11 来源: 泥巴往事网

繁体中文 病房分级护理制度 (2008-9-5 11:48:09) 如果您有任何相关工作总结,年终总结以及 分级诊疗宣传方案 的相关信息,可以及时反馈给我们,只要我们采纳您的材料,您...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 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 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 出县和 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 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 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和《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 施方案》(株政发?2011?8 号)、株洲市《关于进一步完 善新农合制度促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 神,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 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 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 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 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 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 在卫生院治疗的, 不到县级医院治疗; 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 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 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 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 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 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 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 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 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 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 A 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 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 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 B 型、C 型病例暨 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 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 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 分 D 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 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 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四)市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 C 型和 D 型病例 暨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 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 相适应、国家确定的部分重大疾病的救治,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人; 2、二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 病人; 3、二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的病例。

(五)市外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 D 型病例和国 家确定的重大疾病救治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例; 2、县、市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 上转病例; 3、市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四、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 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 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二级医院诊疗有困难的病人 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下级医院开具的“分级诊疗转 诊单”到对应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 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 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 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转诊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分 级诊疗责任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设立专线电话及时 提供咨询服务; 2、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分级诊疗实施细则,明确转诊 服务流程,确保转诊服务的人性化和连贯性、有效性; 3、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时必须填写《XXX 分级诊疗转 诊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和建 议上转医院名称; 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时必须详细填写 《X XX 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 康复计划和下转医疗机构名称(原经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 机构);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无 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 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 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 一步治疗; 5、各医疗机构对上转来的患者统一实行“一优先、两免 费”暨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五、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成 立领导小组,制定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建立办事机构,明确 具体责任人,2013 年 3 月底之前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 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分级诊疗制度的广泛宣传,要召开各种会 议、印发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分级诊疗的好处与做法,使 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2013 年 4 月底之前 完成。 (三)强化培训,稳步实施。要分层次、分批次组织行 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做好各项技术准 备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相 关文件,领会实施步骤、方法和要求。2013 年 4 月份起步, 分别在 5 月 1 日、7 月 1 日之前全面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奖罚兑现。县卫生局成立分 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立军,成员:万邱华、洪健、 兰晚霞。县卫生局将分级诊疗制度实行情况纳入年度对各乡 镇卫生院、医院的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每季度 督查一次,通报一次,讲评一次;同时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年 度考核奖励。

(二)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加 快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中医师、护士的岗位培训,熟悉和掌握 分级诊疗基本原则和要求,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诊疗服务水 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积极 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及慢性病管理、康复跟踪服务;要加 快建立推广电子病历和就诊“一卡通”系统,提高转诊会诊 质量和效率,在有效保障公民隐私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患者健 康信息的合理互联共享。 (三)加快建立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 实《XXX 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医院要做 好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工作,落实专家坐诊制度,定期 安排高中级卫技人员到基层开展临床会诊、病案讨论,建立 长效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协作制度,帮助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 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按照省市对口支 援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建 立市、县、乡、村“四点一线”的分工协作架构,落实好对 口支援与分级转诊工作。

(四)加大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关于 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 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行新农合基金总额预付、单病种 管理和新农合指标控制的综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 制度的实施。

适度提高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的报销比例和 报销范围;凡未经医院开具“分级诊疗转诊单”而私自到上 级医院就诊的,将降低报销比例的 20%,除危急重症或长期 在外务工等情况外,但 4 日内须向当地农合办报告并补办相 关手续,报销比例可不受影响,分级诊疗转诊率纳入县级医 疗机构住院补助报销资料管理。 要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转诊标准,严格控制住院率、转 诊率,既不得拒接病人,也不得随意转诊病人,如果发现降 低住院指征或转诊标准,所在医疗机构要支付该病人 10%的 医疗费用。

要继续抓好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 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控制 医疗费用过度增长,次均费用、大型检查阳性率、药占比等 考核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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