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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调研报告,农村集体聚餐操作规程,农村集体聚餐宣传报道,农村集体聚餐解析

时间:2014-01-10 来源: 泥巴往事网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农村家庭婚宴、集体聚餐日益增多.由于群体性家宴是在家庭举办,为非营利性质,《 食品安全 法》对其造成 食物...

农村集体聚餐解析 黄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杨邹铭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定 义 农村集体聚餐 是指在农村办理婚、丧、嫁、聚等各种 红白喜事时,在非经营性场所开展的群体性 聚餐活动。 农村集体聚餐现状 由于受传统风俗影响,农村百姓家庭自办 宴席现象很普遍,但凡婚庆、生子、升学、 建房、做寿、丧事等都自办家庭宴席,供餐 人数从几十人到几百人。

自办宴席中,受到卫生条件、安全常识、 接待能力等客观因素的局限性,食物中毒等 食源性事件时有发生。 农村集体聚餐责任体系 集体聚餐承办人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 专(兼)职炊事人员是食品安全的质量负责 人 ?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是辖区内食品安全 总负责人 ? 乡镇协管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和村食品安 全信息员是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 ?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现状 管理原则:

实行乡镇协管办、村委会和监管部门指导 与集体聚餐承办人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原 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工作管 理制度。 ?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现状 50人以上(包含50人)的聚餐活动纳入农 村集体聚餐管理范围,举办者于3日前向村食品 安全管理员报告聚餐时间、餐次、场所、人数、 菜品等,填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 现状问题原因 ? 承办宴席接待能力不足 一般农村家庭办宴席桌数较多且连续几天多餐次 进行,使本来就不宽敞的加工操作场所显得更为紧 张; 部分加工场所紧邻家禽畜舍,开放性或者半开放 性的就餐环境容易污染食品,引发食源性事件。

通风不畅,容易引发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举办场所卫生条件简陋 场所大都选择在家中加工,无防尘、防蝇、 防鼠措施; 冷藏设施不足,加工后待用的食品及其原 料不能冷藏存放; 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属临时租借且大部分 餐具未进行消毒; 不能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本成品与成 品混放极易引起食物中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 集体聚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食品加工、就餐场所应干净、整洁、卫生 ? 饮用水应符合饮用要求 ? 食物原料应符合食用要求,禁止使用霉乱、 变质等不洁食品。原材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 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便备查。

? 餐饮具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 洗和消毒的餐饮具 ? 食品制作与储存:

?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 ?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 应将直接入口的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 分开存放; ? 制作凉菜应专人负责、工具专用、消毒专用 和冷藏专用; ? 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 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工作 成立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为给管理工作提供行政依据和组织保 障,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成立 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 的职责和任务。 ?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常识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 全员食品安全意识,让承办人充分认识到食 品安全的重要性,让实际操作人员掌握食品 原料采购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 等相关要求,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倡 文明健康、科学的婚、寿、乔迁等庆祝活动。 ? ? 炊事人员的条件:

具有一定得食品安全知识,身体健康;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 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 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疾病者不得从 事炊事工作。

其中从事收费性服务的专职炊事人员应持《健 康证》上岗。 ? 实行申报备案制度,落实专人实施检查指导 集体聚餐50人以上(含50人)实行申 报备案制度。于3日前进行申报并登记备案, 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填写申请备案登记 表。

派专人在聚餐前一天或者聚餐当天到现 场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 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现场检查指导:

场所环境卫生、主厨和帮厨人员个人卫生、 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食品原料、食品加工 场所 ? 严禁使用过夜食品和剩菜剩饭,及时销毁剩 菜剩饭 ? 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外购卤菜必须经过重 新加热后方可食用 ? 现场填写检查记录,要求承办人在记录上签 字 ? 食品加工操作具体要求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 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 使用。

?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 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使用。

? 食品再加热要求: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 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 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 食品未变质。 ? 食品留样要求 ?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 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0℃-10℃) 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 要,不少于100g,并做好记录。 聚餐完毕,村委会应在10日内将申请备 案登记表及聚餐情况报乡镇协管办,乡镇协 管办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每季度报送县(区) 市场局食品科,具体报送时间为下一季度的 第一个月5日前。

集体聚餐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 禁止举办集体聚餐;申报地邻近有传染病正 在流行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 ? 强化责任意识 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政府总负责的责任体 系,严格落实乡镇长、村委主任为乡、村管理 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健全监管队伍 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加强村级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队伍建设,安排专人 按时统计上报并现场指导。

食品安全指导人员要经常自学或是参加 集中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指导 操作人员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 食品安全指导人员的要求:

? 独立审核菜单、菜谱 ? 指导承办者不使用易引起食源性事件的禁用、 慎用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 ? 指导操作人员正确储存食品原料、半成品 ? 指导操作人员有效消毒和保存碗筷等餐饮具 ? 指导正确保管加工场所有毒有害物品,杜绝 人为的误用、误食等食品安全意外事件发生 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承办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村委会、 乡镇协管办报告,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 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等,救治中 毒人员。

乡镇协管办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相关部门 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做好救治和维护秩序 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向县(区)市场监管局 报告。 食物中毒的防控 ? ? ? ? ? ? ? 严禁使用发芽的马铃薯(龙葵碱中毒); 严禁食用腐烂的水果(展青霉素中毒); 严禁使用霉变的甘蔗(节菱孢霉中毒); 烧煮生豆浆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 煮沸5分钟左右,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出现 “假沸”现象(胰蛋白酶抑制素、皂甙中毒); 烹饪四季豆应先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皂 素中毒); 禽蛋须清洗、消毒后使用(沙门氏菌中毒); 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 钟后再冲净,烹饪前再经烫泡1分钟。 谢谢!

发文机构: 法规文号: 发布日期:0000-00-00 实施日期:0000-00-00 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卫生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监管网络、学校食堂、集体聚餐、小餐饮和“农家乐”等多个方面...

2014年10月10日... 发表评论( ) 记者10月9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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