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员工守则 >> 德胜员工守则,德胜员工守则读后感,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员工守则

德胜员工守则,德胜员工守则读后感,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员工守则

时间:2012-05-06 来源: 泥巴往事网

通用员工手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

员工守则 (草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公司简介 公司情况概述 陕西诺济医疗科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现座落于古城西安, 由军队医疗单位转业的 高、中级职称医务人员组成,是一家专业致力于医疗设备仪器、医学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等销 售的全国经营公司(具有所有 I 类、II 类、III 类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权)。以西 安为中心,销售区域为西北五省,与多家三级医疗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现有多个 具有强有力的竞争优势产品,项目经营良好。

公司具有专业的销售队伍、专业的应用工程师、专业的售后技术支持,已经成功和国内外 多家医疗器械、生物公司建立了长久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各种优势资源,专注于医学检验、科 研及医院医疗产品的推广、销售和培训工作。

公司视质量为生命,客户唯一,服务为永远,效益为目标。同时注重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和建设,诚实守信的商业准则是我们的法宝。

近年来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 诺济医疗销售团队深刻地认识到, 产品与人类健康带来 的福祉及面临挑战的压力,与我们的事业息息相关,诺济医疗团队致力于努力拼博、务实和担 当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用户第一,不断创新,科学发展。

公司秉承:一诺千金、精诚博学、卓越品质、客户为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始终坚 持严谨、求实、精确的产品准则和质量管理制度,并为客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为己 任。公司不仅关心用户的需求,同时充分发挥员工的价值,提倡和诣、轻松愉悦的敬业精神, 我们深信只要经过诺济团队人员的不懈努力,并以“热情,诚信、合作、发展、创新”的经营 理念,来推动中国医疗技术进步为己任,为中国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新的服务价值。 1 1.总则 1.1 为保障公司员工权利,促进和谐团结,树立规章和制度的权威性,健全组织与管理,特依 法订立本规则。凡本公司员工,悉依本规则执行。

1.2 本规则所称员工,意指由公司聘用在固定岗位从事工作并获得报酬的人员。

1.3 如有特别定义的人员,其管理制度依公司规定执行。 2.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2.1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命令,服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

2.2 爱护公司荣誉,不做有损害公司声誉的事情,执行保密要求,不向外泄漏公司经营资料, 保持个人情操, 不做败坏公司形象的事,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 职业。

2.3 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和吃零食。

2.5 未经他人同意,不私自动用他人工具及私人用品。

2.6 爱护公司资财、设施,不借故损坏,不窃取公物,无未经过财务部或者未经授权的接触产 品和各类款项行为。

2.8 全体员工应注重道德修养,同事间应通力合作,互敬互重、互相关怀,互相支持,充分发 扬团队精神。

2.9 不造谣惑众,扰乱人心,不聚众闹事,相互谩骂,互相斗殴。

2.10 不携带、收藏和违章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随身携带和收藏凶器或攻击性物品进入办 公区。在办公区域和生产厂区内不进行赌博,不酗酒。

2.11 自觉维护办公区清洁卫生,不乱丢烟蒂、纸屑及违规堆放杂物等。

2.12 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守则,不扰乱公共秩序,不损害公众利益。

2.13 注意仪表形象,待人接物诚恳谦和,使用文明语言。

2.14 严谨操守,不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以上规则是全体员工行为准则之一,请各位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 3.人事规章 3.1 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3.2 本公司的招聘主要以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 2 3.3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3.4 新进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3.5 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前,由公司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 岗位要求而不予录用。

3.6 新进员工自录用之日起 3 日内应向公司提交下述材料:

a)学历证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 b)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c)一寸免冠的照片 2 张(最近拍摄的照片) ; d)培训、技能、职称等证明文件和证明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证明文件正本及复印件(正本核对 后发还) ; e)之前最后工作单位退工单或退工证明; f)必要时公司有权要求提交婚育证明; g)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h)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门。

3.7 本公司员工离职后,如被新公司聘用,经其雇主要求,公司有权将该员工曾被本公司聘用 的基本事实告知员工的雇主,但将对该员工的私人信息保密。

4.劳动合同签订与试用期 公司与被聘用的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 双 方必须严格履行双方的义务。

4.1 试用期规定 4.1.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 4.1.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 4.1.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 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2 试用期间, 员工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低于本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4.3 试用期经考核,转为公司正式合同制员工。

4.4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 3 由并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需支付补偿金。

5.薪酬制度 5.1 薪酬管理原则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同类行业以及同类岗位的薪酬标准制定统一的薪酬管理制 度。薪酬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同工同酬,依岗定酬, 。

5.2 薪资支付 5.2.1 公司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 在每月发薪时代扣代缴。

5.2.2 公司于每月 15 日发放工资,如遇国定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节前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5.2.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可以酌情延期发放薪资,但应事先通知所有员工。

5.2.4 员工薪酬发放标准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

5.3 薪资调整 公司会根据市场状况、 员工的工作表现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对员工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

调整的时间和幅度根据届时情况而确定,本规则不进行详细叙述。

5.4 奖金制度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及职责,实行不同的奖金形式,包括年终酬金,浮动奖金等形式。

5.4.1 年终酬金 由公司确定享有年终酬金的人员名单,并在年终时根据经营情况确定是否发放年终酬金, 以及发放的额度及方式。

一般而言,只有在公司经营有盈利的情况下,才会发放年终酬金,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或 者盈利水平低于上一年度,公司不予发放年终酬金。

5.4.2 浮动奖金 公司根据当年度经营业绩水平和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向员工发放浮动奖金。

6.保险福利 6.1 社会保险福利 6.1.1 公司依法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为员工从工资中扣 除代缴。

6.1.2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为员工从工资中扣除 代缴。 4 6.2 公司员工福利 任职满一年以上享受 5 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工作年限增加一年,年假增加 5 天,上限为 20 个工作日(即工作 4 年以上的员工享有 20 个工作日的年假,第 5 年开始不再累计) ,原则上不 分散使用。

7.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7.1 工作时间 7.1.1 工作时间规定 公司执行每周 6 天工作制,其中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为 工作时间,周六上午 9:00-12:00 为工作时间,周日为休息日。

需要执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应经过提报和批准,可以不执行上述作息制度。

7.1.2 加班操作程序 公司为满足业务和工作职责的需要, 安排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称为加班。

员工加 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并根据公司规定,经得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在加班完成后 将“加班申请表”交行政部确认。未按上述流程办理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将不视作加 班。

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以小时为单 位。

)执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不存在加班。

7.2 假期管理 7.2.1 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均须提前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证明且得到批准 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事件,不能事先办理休假手续,必须尽快通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 当天补办休假手续。

7.2.2 法定节假日 员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按照政府公布的节假日起止时间休息。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在节假日期间进行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工 资。

7.3 年休假 7.3.1 员工自转正后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可有带薪年休假。

7.3.2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3.3 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对员 5 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7.3.4 年休假原则上由公司统一按排,员工请年休假须提前一周申请,公司根据业务状况给予 休假,年休假应一次休息,不得分期分次休息。

7.4 病假 7.4.1 员工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并支付病 伤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或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 享受不同的工资待遇,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如员工康复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的,公司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员 工补偿金。

7.4.2 员工病假,凭医院(企业可指定相关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历卡、收费凭证办理请 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来公司者,应在 8 小时内用电话通知本部门,1 天后凭有关证 明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因病假须转院至外地医院治疗的,必须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确诊, 未经确诊而擅自至外地医院治疗的,外地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不予承认。没有办理转院手 续而擅自至外地医院治疗而不能向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的,概由员工本人承担。

7.5 婚假 凭结婚证正本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婚假(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结婚)3 天,晚婚(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结婚)延长 10 天,共 13 天,再婚的给假 3 天,婚假必须一次连休。

7.6 产假 7.6.1 已婚女工生产时,可以预先请休产假;假毕须附有效医院出具之《出生证明》向本部门 和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7.6.2 假期一般 90 天,难产 105 天,多胞胎 90+15 天(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晚育增 加 30 天(女方年满 24 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 7.6.3 陪产假 男性员工(凡符合晚育并且是初次生育)陪伴其配偶到医院生产可申请有薪陪产假 7 天。

7.6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员工奔丧的,可申请 3 天有薪丧假,路途期间不计算在假期内,也 不含有薪金。

7.7 无薪事假 7.7.1 员工因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由本人亲自请假,并填写 6 个人请假卡,写明事由、日期并请职务代理人签字后,由部门主管(1 天内) 、副总经理 (3 天内)批准,超过 3 天的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7.7.2 员工在假期内不能完结所处理事务,可以在假期结束前 24 小时申请补假,申请的方式 可以是电话申请,也可以是书面申请,补假按照请假的流程办理。

7.8 工伤假(有薪假) 7.8.1 下列情形被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d)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g)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h)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i)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现工作岗位后旧伤 复发; j)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内容如国家有关规定变更的按国家变更的规定执行。

7.8.2 员工工伤可以请工伤假。工伤医疗期由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生证明确定。员工必须按规定 办理请假手续。

7.8.3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必须及时复工。否则以旷工处理,对伪造医疗证明而骗取工伤医疗 待遇的,按公司制度予以除名。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8. 奖励 8.奖励的目的 为鼓励有益的行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团队力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在员 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奖励。

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两种,分别称之为奖励和嘉奖。

8.2 奖励的方式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7 8.2.1 鼓励奖,并颁发奖金 500 元; 8.2.2 记小功,并颁发奖金 1000 元; 8.2.3 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2000 元; 8.3 嘉奖 嘉奖分为下列三种:

先进个人、优秀员工、杰出贡献嘉奖。

嘉奖采取书面证书的方式颁布,并向全公司通报,成为员工工作和行为的楷模。

9. 惩戒 9.1 惩戒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需要严明的工作纪律以提高管理素质, 并规范员工行为, 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

适当的处罚在于告诫员工改正缺点、纠正错误、规范行为,以更有利于自身发展和公司的 运作。

9.2 惩戒方式 对于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公司将给予员工下述惩戒,本规则其它 条款有具体处罚措施的除外:

警告,同时罚款 200 元; 记小过,并令其写检查,同时罚款 500 元; 记大过,并令其写检查,同时罚款 1000 元; 除名。

9.3 处罚程序 9.3.1 员工有本守则规定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部门主管应责令违纪员工做书面自我检讨, 且附调查报告,并按照本规则提报初步处理意见。

9.3.2 前述书面自我检讨、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应呈报主管初步批示,并最终转报总经理 审核批准;如果是主管有如上违纪行为,则由总经理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调查,专门人员有 权责令主管做书面检查,且附书面检查、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等呈报总经理直接审核 批准。

9.3.3 由行政部根据公司的最终处理意见或决定,行文公示处分决定。

9.3.4 书面检查以及和最终决定由行政部存档备案。 8 9.3.5 违纪解除的员工将不获任何经济补偿。

9.4 惩戒 9.4.1 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警告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 5 次; 泄露公司经营信息,但未造成损失; 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车辆或设备,未造成损失。

散布谣言,造成公司内部产生矛盾的。

9.4.2 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记小过的处分 争吵谩骂,斗殴但未造成后果的; 在办公区或者厂区赌博,酗酒的; 不服从上级指令,造成工作进程延误的; 9.4.3 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记大过的处分 擅自销售产品,代财务部接收包括货款在内的款项; 接受与公司有相关业务单位的馈赠,或向对方挪借的; 从事兼职,或者参与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商业的; 因个人原因,置工作于不顾,造成进展延误或者直接损失的。

9.4.4 员工在触犯以下任何一条时, 公司将处以违纪解除处分 警告 3 次,记小过 3 次,记大过 2 次; 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或者被人民法院批准逮捕的; 盗窃,或者贪污公司财产的。

10.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 10.1 劳动合同解除 10.1.1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2 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2.1 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10.2.2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10.2.2 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10.2.3 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10.2.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 10.3 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0.3.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10.3.2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0.3.3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见奖惩规定) 10.3.4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10.3.5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0.3.6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0.3.7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3.8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3.9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3.10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3.11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0.3.12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0.3.1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0.3.1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的。

10.4 劳动合同终止:

10.4.1 劳动合同期满(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外) ; 10.4.2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 10.4.3 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10.4.4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0.4.5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0.4.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10.5 经济补偿:

10.5.1 员工有权因公司原因造成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a)无效的劳动合同。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订立的劳动) b)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c)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d)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5.2 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10.5.3 公司依照劳动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期满、不能胜任工作、订立 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 10.5.4 公司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而需裁减的人员; 10.5.5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与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规定执行) ; 10.5.6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0.5.7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10.5.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6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0.6.1 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可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 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0.6.2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 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0.6.3 工资标准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11

第七章 第 46 条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

员工守则,律师365网 咨询标题 合同标题 法律标题 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是职员精神、行为规范的准则,为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守...

员工守则是指企业内部的员工在日常工作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员上守则作为企业内部约束员工行为的基本规则,在制定前,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第一、合法性。...

 
  • 泥巴往事网(www.nbwtv.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