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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总结,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办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流程

时间:2013-03-21 来源: 泥巴往事网

裁决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 ,案内调解结案率达88% 以上. 妥善化解集体争议,有效防止集体争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1、调解范围:

(1)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 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 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2) 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 合同发生的争议。 (3)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 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 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 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 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 合同发生的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2、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 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 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3、申请期限: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 害之日起 30 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 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 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 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 理由。

4、审查:

(1)审查申请调解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劳动 争议的,不予受理;

(2)调解委员会接到 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 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 3 日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对已经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调解委员会不应 受理,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申诉办 理。

调解委员会应在 4 日内做出受理 《受理案件通知书》 或不受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 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费用:

不收费项目。

二、调查核实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及时指派调解 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应作《调查笔录》,并由 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调查工作一般包括:

(1)弄清争议的基本事实,即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发 展过程、争议的焦点等。 (2)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 定,为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 法律依据。

(3)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 综合分析研究,并结合劳动 法规的有关规定,判明是非,分析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

(4)召开调解员会议,通报调查情况,讨论确定调解方 案,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意见。《劳动争议调解意 见书》 (5)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劳动争议当事人谈话,宣传 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通过宣传法 律知识及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调解奠定良好 的思想基础。

三、组织调解 调解程序:

(1)书记员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到会人员情况;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申请调解的争议事 项,会议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

(3)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陈述和意见,询问有关案 件、核准事实;

(4)公布核实的情况和调解意见,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 见; (5)依据事实和法律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促使双方当事人 协商达成协议。不管是否达成协议都要记录在案,当事人核 对后签字。

四、调解终结 调解终结的具体方式包括:

(1)当事人自行协调。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 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即行结束;

(2)当事人撤回申请。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撤回自 己的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准许,并终结调解;当事人 拒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这时调解 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终止调解;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 作《调解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在法 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4)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 调解之日起 30 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协 议书一式 3 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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