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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省中小学职评,安徽省2014年教师职评,2014年教师职评条件,封丘县2014年职评推荐办法

时间:2013-07-26 来源: 泥巴往事网

从12月21日至2014年3月11日,社会各界公众可以通过网络、短信方式推荐心中的“河南... 新乡市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新乡市高考模范班主任、新乡市骨干教师、封丘县十大师德...

封丘县 2014 年中小学教师职评量化推荐办法 (讨论稿) 为使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更加 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 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体系,健全“民主、公 开、竞争、择优”的评价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和 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根据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文 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实际,就做好中 小学高(中)级教师职务推荐工作,提出以下量化推荐办法:

一、工作原则与思路 进一步贯彻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 坚持以人 为本、专业发展、择优晋升的原则,立足我县教师队伍实际。各 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水 平评价标准》,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工作方案。

二、工作程序 (1)成立职称评定考核领导小组 (2)制定学校职评工作方案 (3)组织教师学习职评相关文件和学校职评方案。

(4)组织拟晋升教师职务人员进行个人申报。

(5)个人申报材料公开展示。 1 (6)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积分。

(7)根据本年度本单位可使用中、高级职数,完成中、高级 职务的等额推荐。

(8)推荐人选须在单位内公示,公示不少于 7 天。

(9)无异议,向县教体局人事股报送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 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 11 号)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 延期申报:

(1)出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 不得申报。

(2)违反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 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3)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 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 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5)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 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 2 年内不得申报。 2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 2 年内不得申报。

(7)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所提交的相关 材料应当客观真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 职务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审批部门予以撤销,已 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 3 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填报虚假材料的; 2、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 明的; 3、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四、量化积分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历: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国民教育系列,按已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参评学历比规定学历 每提高一个层次全日制计 3 分,非全日制计 2 分。

2.教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申报当年每满 1 年计 0.5 分。

3. 任现职工作年限 ( 分) :

任现职工作年限每超 1 年计 0.5 分 4.班主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 工作、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校艺体及 3 综合实践活动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校领导、教务 主任、政教主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人的每满 1 年计 1 分。

5.教学工作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量标准(豫教人 字[1986]40 号文)每周超规定工作量一节计 0.5 分。

(二)教育教学工作业绩 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任现职期间讲授过县级及以 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观摩课、示范课 县级 2分 1 等奖 优质课 2 等奖 3 等奖 4分 2分 1分 市级 4分 8分 4分 2分 省级 6分 12 分 6分 4分 国家级 10 分 16 分 10 分 8分 所取得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专业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多次获奖不累计积分。

2.荣誉与表彰:任现职期间获得下列荣誉或表彰 ①获得政府综合表彰, 或教师节期间获得政府综合表彰的优 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县级 4 分; 市级 8 分; 省级 12 分; 国家级 16 分。多次获奖不累计积分。

②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教育部 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 县级 3 分; 市级 6 分; 4 省级 8 分;国家级 12 积分。 分。多次获奖,取最高奖赋分,不累计 ③担任班主任工作, 所带班级被评为文明班集体, 或者本人 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申报 “少先队工作” 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 少先队被评为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优秀团 (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县级 2 分;市级 4 分;省级 6 分,国家级 10 分。多次获奖不累计积分。

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 表彰。县级 2 分;市级 4 分;省级 6 分;国家级 10 分。多 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不累计积分。

⑤校(园)长任职期间学校(幼儿园)获得的综合性集体表彰, 校(园)长积分时可对应参照政府综合表彰。 3、教育教学研究 任现职期间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 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 社区 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县级 2 分;市级 4 家级 10 分;省级 6 分;国 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不累计积分。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及以上教 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县级 2 分;市级 4 分;省级 5 6 分,国家级 10 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不累计积 分。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 3 年以上, 取得良好效果, 受到县 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县级 2 分;市级 4 分;省级 6 分;国家级 10 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 分,不累计积分。

4.在教学研究、 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 得优秀教学成果奖, 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教科研课题 研究,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县级 4 分;市级 8 分;省级 12 分;国家级 16 分。多次获奖,取一个最 高奖赋分,不累计积分。

5.论文论著:有论文要求的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专著每发表一篇 积 4 分。 (三)德、能、勤、绩综合积分(50 分)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属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计 适当项目量化赋分计分,项目和每项分值由各单位制定,最高分上限 为 50 分。 五、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推荐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 施。各单位制定的量化赋分实施细则,应在组织实施前报县教育 体育局人事股审核备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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