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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入党评分细则,入党推优人员推荐细则,大学生推优评优细则,团工委推优细则(2013.9修订)

时间:2013-12-27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十份“信息学院2010—2011 年度第一学期团推优细则(试行稿)”随 机下发至各班团支... 团员推优细则修订(附一):在各班团支部学习细则内容之日 内,团工委及时了解基层情...

关于印发《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推优”细则》的通知 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各学生公寓:

为做好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将《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推优” 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推优”细则》 共青团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共青团 报 送:校团委 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 院党委 推优 通知 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推优”细则 为做好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推优”工作,根据《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推优”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建立管理 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的通知》 ,特制定本细则。

一、 “推优”条件 1、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认党的章程,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在工作、学习、生活和团的活动等方面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且在学生组织或学生 公寓中工作满一个学期以上的学生骨干; 4) 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成绩达到中等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学期(年)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总成绩良好以上; 5) 凡在校期内受过通报批评处分者,半年内不予“推优” ;受警告处分及以上者,一年内不予“推优” 。凡在列为“推优” 后受到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2、 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考虑:

1)受国家、省和校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如:“三好学生” 、 “优秀学干” 、 “优秀团干” 、 “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在各级(全国、全省及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行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3)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4)在院风学风建设中,工作突出的团员干部;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 “推优”工作的程序 1、入党申请人在学生组织各部门或各学生公寓推荐的基础上,填写《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推优”对 象基本情况简明表》 ,报辅导员审核。通过辅导员审核的入党申请人,由所属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代表会议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民主测 评,在此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团委审批。

2、由团工委召开团员代表会议对各学生组织和学生公寓团支部报送的“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其中,团员代表为各学生 组织和学生公寓团支部主要干部。在此基础上,由团工委讨论、以票决方式初步确定“推优”名单。 3、院团委审批“推优”对象之前,应将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院公告栏(网站)公示 3 天。公示内容包括:所在单位(年 级专业)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奖惩情况、承担班级(或共青团、学生组织)工作情况等。公示期间,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院团委应调查核实,并向群众反馈。公示期间无重大异议者,经院团委研究,在共青团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组 织与学生公寓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确认为“推优”对象。

4、院团委应于确认“推优”对象后的一周内,将《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简明表》 (一式两份)送交所属党支部。

5、 “推优”对象满一年,未被所属学生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取消其资格,由所属团支部重新“推优” 。

三、 “推优”的时间 “推优”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2013-2014 第一学期 “推优”工作于 9 月 2 日开始,请各学生组织各部门与各学生公寓组织开展 好“推优”工作。并将“推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与《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简明表》 (附件一)电子版于 9 月 5 日(周四)晚 10 点之前发送至 glxyzzb2012@126.com ,纸质版一式两份于 9 月 5 日(周四)晚 19:00-21:30 交至 41#3 活动室 附件一 2013 年 9 月管理学院团工委“推优”汇总 团总支 团支部 秘书办 两委办 组织部 宣传部 实践外联部 文化部 姓名 性别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班级 赞成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是否月度 之星 直属部门 体育部 艺术团 权益部 科技部 就业服务部 学习部 女生部 综合管理部 信息部 网络部 新闻部 摄影部 编辑部 新闻中心 社联 办公室 财务管理部 美编宣传部 项目发展部 人力资源部 社团发展部 综合部 心保部 培训发展部 实践部 办公室 生活部 自律部 督导部 心理中心 管委会 红会 青协 项目部 培训部 办公室 项目部 办公室 服务部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组织与学生公寓团组织 “推优”对象基本情况简明表 姓名 现任 职务 奖惩 情况 自 我 鉴 定 辅 导 员 意 见 团 支 部 意 见 公示 情况 性别 专业及班级 递交入党申 请书时间 年级 签名:

年 月 日 团支部书记(签名) :

年 月 日 学院 团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1、 “团支部意见”栏里必须体现出“推优”对象的基本表现及产生的过程,团支部会的时间、 备注 参加推荐的团员数及得票数。

2、 “公示情况”栏里必须体现出公示的时间、地点及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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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团委的有关精神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 实际情况,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委员会(简称“社联团工委” )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章 推优时间 第二条 于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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