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更多>> 招聘职位 公司名称 薪酬 面议 地址:-江西-南昌- 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学历要求:大专 任职资格:岗位职责:1、负责项目从前期接盘、交房到后期的管理工作; ...
吉水供电公司总部前期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总部前期工作管理,规范前期费资金的使用,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管理对象】本办法所称前期费是指公司投资 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直至项目核准所需费用,主要包括电网规 划、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系统论证、选 站、 选线、 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等内容) 及相关专题报告 (环 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地震评价、地灾评价、压矿调查、 文物评估等)的编制、评审等工作所发生的附件费用。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前期费的 管理工作。申请前期费的项目只限用于公司直接投资项目, 必须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
第四条 【资金来源】 公司前期费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 筹资金、三峡基金等,其中三峡基金仅限于安排三峡输变电工 程前期项目。
第五条 【使用原则】前期费的使用应根据公司发展需 要和资金平衡情况,实行量入为出、总量控制;必须合规合 法、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总部前期费管理中职 - 1 - 责】总经理办公会是前期费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 总部前期费年度计划和资金预算审批;负责年度计划和预算 调整的审批。
第七条 【国网发展部在公司总部前期费管理中职责】 国网发展部是公司前期费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总部前期费项目申请; (二)对尚没有取费标准的前期费项目,通知总部各相 关部门进行招(议)标; (二)编制公司年度前期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意见 (三)向总部各相关部门下达前期费年度资金计划; (四)项目验收合格或评审通过后,下达前期费尾款计 划; (五)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六)会同国网财务部落实前期费回收、转作资本金或 核销事宜。
第八条 【国网财务部在公司总部前期费管理中职责】 国网财务部是公司前期费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 责:
(一)将前期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意见纳入预算草案; (二)依据前期费用款计划支付资金; (三)落实前期费回收、转作资本金或核销事宜。
第九条 【总部其他相关部门在公司总部前期费管理 中职责】总部其他相关部门是公司总部前期费管理的责任部 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 2 - (一)严格执行合同,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地完成项目 研究; (二)接受发展策划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按合同规定使用经费; (四)按要求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五)项目研究结束后,组织项目评审和研究。
第三章 前期费的取费标准 第十条 【前期费取费方法】投资项目前期费取费参照 工程勘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 制度及规定》 ,结合项目前期工作复杂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取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无取费标准的项目取费原则】对尚无取费 标准的前期项目,其前期费取费原则上要通过招(议)标确 定。
第十二条 【无取费标准的项目取费方法】招(议)标 由前期工作总部相关部门(责任部门)组织,在项目初审同 意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国网发展部、国网财务部、国网法律 部等有关部门参加,招(议)标结果作为申报项目前期费资 金计划建议的依据。
第四章 前期费的申报及审批 第十三条 【编制前期项目申请初步报告】各前期工作 总部相关部门(责任部门)要认真优选前期项目,并初步确 定前期工作大纲和研究进度,于每年九月底以前逐项提出下 - 3 - 年度前期项目申请初步报告(内容深度详见附件 1) ,由本部 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国网发展部。
第十四条 【审核前期费项目申请】国网发展部负责对申 请项目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通 知总部相关部门(责任部门) 。对尚没有取费标准的前期费 项目,通知总部相关部门(责任部门)进行招(议)标。
第十五条 【提出前期费资金计划建议】总部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根据发展策划部初审意见或招(议)标结果, 于每年 11 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前期费资金计划建议并填 写计划表(见附件 2) ,一式三份(连同软盘)送发展策划部。
第十六条 【前期费项目资金计划与预算】前期费项目 实行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国网发展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前 期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意见,国网财务部负责纳入预算草案, 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十七条 【下达前期费年度计划和资金预算】国网发 展部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前期费年度计划和资金 预算,将前期费年度资金计划下达总部各相关部门(责任部 门) 。
第十八条 【年度计划和预算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确需 计划外开展的前期费项目,或者计划内项目内容发生变化需 要调增年度计划和预算的,由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部 门分管领导同意后,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调整,提交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审议。 - 4 - 第五章 前期费计划的执行 第十九条 【前期费合同管理】公司前期费实行合同管 理。相关合同遵照《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合同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签订前期委托工作】总部各相关部门(责 任部门)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前期费年度计划,落实前期工作 受托方,按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见附件 3),与受托方 签订前期工作委托合同(见附件 4) ,并将合同副本分送国网 发展部、国网财务部、国网法律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前期工作委托合同】前期工作委托合同 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工作目标; (二)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及阶段工作进度; (三)工作的评审、补充完善及验收; (四)工作研究经费及支付方法; (五)研究成果归属; (六)关于保密的规定; (七)违约责任; (八)受托单位主要研究人员简介; (九)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十)其它有关的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 【提出季度的用款计划】前期费资金实行 分季度用款计划管理,总部各相关部门(责任部门)根据委 托合同中的用款进度要求并结合项目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 - 5 - 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5 日前向国网发展部提出下一季度的 用款计划申请。
第二十三条 【下达季度用款计划】国网发展部核实各 项目用款依据后,下达季度用款计划,并抄送国网财务部。
第二十四条 【依据费用款计划拨付资金】国网财务部 依据前期费用款计划支付资金,并将资金支付情况通知国网 发展部。总部各相关部门(项目负责部门)负责通知受托单 位办理取款手续,原则上季度用款计划下达后两个月内应及 时办理取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国网发展部负责每 年总结前期费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第六章 检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 【前期费项目成果管理】总部各相关部门 (各责任部门)应加强前期项目管理,确保前期项目成果达 到预期的要求。对于受托方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应要求 受托方赔偿损失;对前期项目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 应要求受托方修改完善,不另支付费用。
第二十七条 【前期项目验收、评审】前期工作完成后, 由总部各相关部门 (各责任部门) 组织前期项目验收或评审, 并根据验收结果或评审意见,填写前期工作验收报告,同时 提出前期费回收、转作资本金或核销的建议 (详见附件 5), 连同最终报告正本,送国网发展部核备。
第二十八条 【项目尾款拨付】项目验收合格或评审通 - 6 - 过后,国网发展部下达前期费尾款计划,国网财务部据此支 付资金。尾款应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 10%。
第二十九条 【前期费使用审计】前期费纳入公司审计 范围,国网审计部负责对前期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 发现的问题,总部各相关部门(各责任部门)必须认真纠正 和整改。
第七章 第三十条 前期费的回收 【项目前期费回收方法】发生前期费的项 目开工后,由公司垫支的前期费从相应的工程资金中予以回 收,列入该项目工程概(预)算之中;也可转作对该项目的资 本金投入; 根据前期研究的结论, 公司决定不予投资的项目, 所投入前期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予以核销。
第三十一条 【发生项目转让的前期费处理方法】发生 前期费的项目转让时,按有偿转让的原则办理。
第三十二条 【前期费回收、转作资本金或核销】国网 发展部根据《前期项目工作验收报告》以及前期项目是否能 够开工建设的有关情况,会同国网财务部落实前期费回收、 转作资本金或核销事宜。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办法说明】本办法由国网发展部负责解 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四条 【相关办法说明】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 行,原《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前期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 - 7 - 网发展?2005?301 号)同时废止。 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前期项目申请报告 2.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前期费计划建议表 3.合同审查流转单 4.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合同书 5.前期项目工作验收报告 - 8 - 附件 1: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前期项目申请报告 一、项目名称 二、工作的必要性 三、工作的主要内容及目标 四、工作计划安排 五、申请前期项目资金估算(附分项取费依据) 六、工作选择受托方建议 工作负责部门签字(盖章) 9 附件 2: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前期费计划建议表 (XXXX 年) 填表部门:
到上年底累计 序号 项目 主要内 起止年 计划 名称 容 限 总资金 下达资金 到位资 资金计 计划 金 划 单位:单位:万元 年度计划建议 主要工 用款计划 作 备注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4 季度 内容 10 附件 3: 合 同 审 查 流 转 单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负责部门 是否办理授 权 审查单位 相关部门 负责人:
日期 承办人 被授权 人 审 查 电话 紧急程度 意 见 财务部 负责人:
日期 法律事务部 负责人:
日期 说明:
相关部局根据合同由承办单位确定, 涉及支付事项的合 同,财务部、法律事务部为必经部门,承办人须依顺序会审流 转。各部门审查意见可另附。 11 附件 4:
合同登记编号: 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前期 工作委托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方(甲方) : 项目受托方(乙方)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前期费管理有关规定,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一、概要 12 1. 工作目的及预期目标: 2. 项目研究基本内容: 3. 项目成果移交形式:设计研究报告,印数 4. 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份; 二、研究计划(阶段及进度) 1、提交开题报告计划:
2、调研和资料收集计划:
3、提交中间成果计划:
4、提交研究报告初稿计划:
5、召开小型研讨会计划:
6、提交最终研究报告及其摘要计划:
7、最终研究成果验收计划: 三、主要研究人员简况 序 姓 号 名 1 年龄 文化 程度 专业 职称 (职务) 工作单 本项目中分 位 工 13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负责人与研究人员一经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 不得擅自变更。
四、研究经费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研究经费共计人民币 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 万元。如无特殊情况,甲 ;乙方向甲 日内即支付总经费的 方提交设计研究成果后支付 或评审通过后支付。 ;尾款 10%经甲方验收合格 经 序号 1 2 3 合计 费 测 算 预算金额(万元) 经费科目 14 五、权利和义务 1. 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按合同内容和约 定承担各自的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中止合同; 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高质量地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工作; 3. 乙方在研究阶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4. 乙方如有合作研究单位,应获得甲方许可,并与其签 订合作研究合同报甲方备案; 5. 乙方须向甲方报送研究经费的财务决算, 并接受甲方 审计。
6. 小型研讨会的与会人员由双方共同推荐 (乙方推荐的 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乙方必须于研讨会召开之前 15 日将研 究报告初稿寄达与会人员; 7. 本项目研究成果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得公开发表本项目研究成果,也不能向任何单位提供研究成 果及相关资料; 8.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和随时抽查项 目研究进展情况; 9. 项目成果由甲方组织验收。
确定本项目完成的标志是 甲方对乙方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验收合格。
10.双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保密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方法 1.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项目研究工作停顿、推迟, 其处理办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2. 由于甲方经费不能按规定到位,或不能及时协助乙方 15 确定小型研讨会与会人员及组织成果验收等原因,造成项目 研究或成果验收推迟,甲方应允许乙方相应延长研究时间。
3. 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研究推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 任,每推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部分按一个月计算) ,赔偿 本项目总经费的 5%。
4. 若甲方擅自提前中止合同, 则应承担在合同中止前乙 方按合同规定发生的费用,还应承担相应的善后费用;若乙 方因非不可抗拒因素擅自提前中止合同,则甲方有权追回全 部己拨费用,同时乙方还应承担有关费用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其他法律方式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甲方五份,乙方三份,经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
委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托 人 联系人 方 住所 (通讯地 (甲 址) 委托代理 人 电话 16 方)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传真 邮政编码 受 法定代表 人 委托代理 人 电话 托 联系人 住所 方 (通讯地 址) (乙 方)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17 附件 5:
前期项目工作验收报告 前期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 项目研究工作单位 主要研究人员 职务(职称) 本项目中分 名称 工 项目验收单位 参加验收人员 发展策划部:
财务部:
项目负责部门:
需要整改的问题: 职务 (职称) 签名 验收结论以及对项目前期费回收、转作资本金或核销的建 议和理由: 18
任职资格:一、职位描述:1、制度、规章建设:贯彻落实工程管理制度,负责结合公司... 第一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吉水县前期开发招聘信息声明 本列表所有吉水县前期开...
万只,委托砂石公司在吉水大桥下代储了砂卵石2 万立方米,委托乌江掌山里料石场代储... 四是加大规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新颁布实施的《江西省水资源征收管理使用办法》,...
吉水县教育经费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 《吉水县教育经费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教育经费集中核算管理,是指在学校会计主体、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