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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厂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法,城镇治安综合管理办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时间:2013-09-13 来源: 泥巴往事网

搞好公益福利,才能将城市社区搞好. 首先,加强城市社区治安管理.第一,在社区中建... 措施方面的综合治理. 首先,应加强思想教育,特别是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加强犯罪心...

Q/TL-FLC18G034-2014 铜陵市福利厂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福利厂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职责、基本任务与责任目标、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福利厂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国务院令第 421 号) 《安徽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办法》 (省政府令第 186 号) Q/TLYS-KGGS18G037-2008 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Q/TLYS-KGGS18G037-2008中规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四防” 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3.2 “五种人” 即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

4 职责 4.1 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4.2 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创造稳定安全和谐的内部环境。

5 基本任务与责任目标 5.1 基本任务 在福利厂长的领导下,齐抓共管,依靠广大员工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 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内部治安秩序,打击、控制和预防犯罪,保障厂稳定,为建设平安企业 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5.2 责任目标 5.2.1 把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之中,做到统筹安排,一起落实。实行 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逐级分解,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坚持听取综治、维稳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坚持综 治委例会制度,坚持实行综治、维稳“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1 Q/TL-FLC18G034-2014 5.2.2 抓好维稳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深化同“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斗争。

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一方稳定。

5.2.3 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加强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制 定“创安”活动实施方案,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健全,防范措施落实。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建设和工作 措施。

5.2.4 严格控制各类案件的发生。重大案件发生数和员工犯罪人数得到有效遏制。本单位刑事案件的 发案率控制在万分之七以下,员工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十五以下。不发生重大交通、火灾及其它治 安灾害事故。

5.2.5 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四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贵重物品管理 制度,做好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 “五种人”等教育与管理,做到不脱管、 不失控、不重新违法犯罪。强化对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

5.2.6 坚持对员工进行法制、综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并落实六五普法、 综治宣传教育计划,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和本单位综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积极开展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努力提高广大员工法制意识。积极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任务。

6 检查与考核 6.1 矿业公司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由矿业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

考核实行 100 分制,对考核总分在 70 分以下或发生突破综治维稳“零指标”考核内容的单位,将依照 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

6.2 《铜陵市福利厂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见附录 A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利厂 ——本标准起草人:张超 ——本标准审核人:

陈士福 ——本标准批准人:陈士福 ——本标准于 2014 年 5 月 1 日首次发布,2014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2 Q/TL-FLC18G034-2014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福利厂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序号 基本任务 分值 考 核 条 件 1、部署年度工作计划,无综治、维稳工作内容,无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综治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扣 2 分。

一 领导责任 20 议的每次扣 2 分。

3、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因工作不当或处置措施不得力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以及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管控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

2、未落实本单位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未建立治保会、帮教、调解小组、义务消防班的,或建立未上报的,少一项扣 5 分,未参加治保例会等综治会 1、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年度未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扣 3 分;普法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每季不少于一次,每少一次扣 2 分,未按工作计 划开展活动的,少一项扣 2 分。

二 宣传教育 10 2、员工损坏公物,班中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员工参与赌博的每项每人次扣 5 分。

3、单位综治教育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未开展的扣 3 分。

4、员工受到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每人次扣 5 分。 1、发生一起政刑案件的扣 10 分,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扣 20 分,剧毒、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的除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外,每起扣 25 分。

政刑及治 三 安案件 4、员工偷拿公物价值 500 元以下的,查获一次扣 5 分;500 元以上或班组私卖的,查获一次扣 10 分。

5、化解矛盾不力,发生纠纷或有员工发生打架事件,受到行政处分或治安处罚的,100 人以下的扣 10 分,100 人以上的扣 5 分。

25 3、发生案件不及时报案的扣 4 分,隐瞒不报或在发案后不采取措施造成重复发案的,每发现一次扣 10 分。

2、每发生一起治安案件的扣 8 分;有一名员工犯罪的,单位员工 100 人以上的扣 5 分,100 人以下的扣 10 分;单位违法的,扣 10 分。 1 Q/TL-FLC18G034-2014 序号 基本任务 分值 考 核 条 件 1、发生火灾损失 1000 至 5000 元之间的扣 30 分,超过 5000 元的,此项不得分,要害部位发生火灾事故的,此项不得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设炉生火未经许可的,私烧电炉、大灯泡烘烤、发现一次扣 2 分;重点防火部位发现有火种、烟头,每次扣 2 分;私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保 养不善和重点防火部位员工不知本岗位职责和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发现每人次扣 2 分。

四 四防管理 20 4、完善单位治安防范制度,贵重物品、财务现金、重要物资仓库和重要物资堆放地防盗制度不健全的扣 1 分;贵重物品未登记造册,无专人保管的扣 3 分。

5、要害部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发放制度不严、安全措施不力的扣 4 分。

6、加强井下消防器材管理,熟悉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无故损坏或丢失消防器材的扣 3 分。

1、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搜集排查各类情况信息,发现重大治安情况或重要情报信息不及时报告的,毎起扣 5 分,处理不当造成异常 五 维稳工作 25 上访的毎起扣 10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2、对重点人员季度考核材料不及时上报的每次扣 2 分;对帮教对象未成立帮教组织、未确定帮教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 5 分。

3、加强对本单位离岗人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对“四工”人员进行教育、管理签订治安责任书,登记造册,每少一项扣 3 分。

注 1: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一个分值为 10 元,总分在 70 分以下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注 2:考核工作由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查、实施。

3、发现不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条扣 4 分。 2

安全保卫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情况. (二)落实各种治安防范措施,开... 自治县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的检?查考核办法.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3.1 目的与范围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应有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 福利开支,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

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进行 统一指导和监督管理.其主...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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