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印发 修订稿 >> 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管理办法 附件,(2013.1.18)关于印发楼院长管理办法修订稿1

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管理办法 附件,(2013.1.18)关于印发楼院长管理办法修订稿1

时间:2012-10-27 来源: 泥巴往事网

20 日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 暂行办法》 .根据这个办法,我国将建立统一的低碳产品... 17、中国社会科学院20日发布《(2013)中国连片特困区发展报告》 .报告指出:中国...

城关区楼院长管理办法 (送审稿) 总 第一条 则 实行楼院长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推 动社区扁平化管理的重要载体,是社区自治功能的延伸和补充。

为进一步规范楼院长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结 合全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楼院长管理工作坚持街道领导、部门参与、社区监 管、居民自治的原则,实行产生路径、 岗位职责、装备标识、 管理规定“四统一”的管理模式。 楼院长的产生 第三条 楼院的划分或调整由各社区负责,以管辖范围内的 自然楼院、物业小区等为基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方便管 理的原则灵活确定,原则上控制在 400 户以内。各社区划定的楼 院,经街道初审汇总并报区人口局核定后,报区民政局备案。

第四条 楼院长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区 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且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和信息 -1- 处理能力;身体健康,在本社区居住,熟悉本楼院情况,居民群 众认可度较高。

第六条 楼院长以居民选举和社区推选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条件成熟的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条件尚不成熟的由社区推选产 生。楼院长原则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楼院长的产生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具体组 织实施,按照张贴公告、报名推荐、居民选举、张榜公示、上报 审核的程序进行。各社区选举或推选产生的楼院长,由街道统一 报区民政局与区人口局备案管理。 楼院长的职责 第八条 楼院长是经居民推荐、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由居 民选举或社区推选产生,为楼院内的居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志 愿服务人员,主要发挥以下“八大员”的服务职责。

1、政策法规宣传员。协助社区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宣传 社区建设和社区各项重点工作。

2、人口信息采集员。协助社区全面掌握楼院内居民家庭的 人口信息情况,配合社区计生专干做好人口计生信息的收集、统 计和入户服务工作。

3、社情民意联络员。协助社区摸清所在楼院的基本情况, -2- 及时收集社区居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社情民意的收 集和传递工作。

4、邻里纠纷调解员。协助社区及时做好楼院内居民矛盾纠 纷的化解工作以及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5、社会救助公证员。协助社区做好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和社 会救助的核实工作。

6、环境卫生督查员。协助社区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楼院卫生 大扫除、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大气污染行为整治等公益活动,及 时劝阻、制止毁坏城市公共设施、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居民正常 生活的各类行为。

7、社区安全巡查员。协助社区对楼院内的社会治安、交通 安全、生活安全、生产安全方面的情况进行巡查,及时上报或配 合消除影响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隐患。

8、文明新风倡导员。协助社区开展积极向上、形式多样的 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弘扬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倡导知荣辱、 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楼院长的待遇 第八条 实行楼院长生活补贴制度,区级财政根据区人口局 核定的每名楼院长管理服务的户数,按照每户每月 2 元的标准给 予生活补贴。补贴分为基础补贴与绩效补贴两部分,其中基础补 -3- 贴占 80%,每月发放;绩效补贴占 20%,年底根据考核结果统一 发放。区民政局负责在每月 3 日之前向区财政局提供经区人口局 核定的管理户数和楼院长花名册,区财政局在每月 7 日之前将补 贴资金由区人口局账户拨付到各街道。各街道根据社区考核结果 统一审核发放。

第九条 建立楼院长补贴自然增长机制,随经济社会发展和 区级财力增长,逐年提高补贴标准。

第十条 建立楼院长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对于工作优秀且符 合任用条件的楼院长,可按一定程序选聘到社区任职。 楼院长的管理 第十一条 楼院长实行挂牌服务制度,由区民政局统一发布 楼院长标识,统一制作楼院长公示牌和工作服及上岗证,统一配 备手持信息终端等装备;区人口局负责统一制定《楼院长工作日 志》 ;各社区在街道监督下统一公布楼院长的基本信息,方便居 民群众联系和日常监督。

第十二条 各社区负责楼院长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日常 管理与考核实行“日巡查、周例会、月总结、季评比、年考核” 的工作机制; 各街道负责定期召开楼院长经验交流会, 研究问题, 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区民政局与区人口局负责定期 开展楼院长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对各街道楼院长管理工 -4- 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区民政局负责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总结 表彰会,对成绩突出的楼院长,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对于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楼院长,由社区审核 批准,并按照程序上报街道,经街道报区民政局与区人口局备案 后终止其志愿服务工作;对于因本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由本 人提出书面申请, 社区审核批准, 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补充、 报批。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5-

(2013.1.18)关于印发楼院长管理办法修订稿1 评价文档: 如要投诉违规内容,请到 百度文库投诉中心 ;如要提出功能问题或意见建议,请 点击此处 进行反馈. 暂无评价 | 0人阅读 ...

纪委书记雷秦国与马登峰院长草签土地置换协议书. 6月18日,印发《山西省荣军精神康... 7月17日,印发《关于印发医院各类值班、夜班管理考核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7月...

随后,武忠远处长对印发的《延安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稿)》、《延安大... 我校对全校 2013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验收 3 月18 至20 日,我校组织相关人员深入... 本期目录【期中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 我校举行 2012 年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 泥巴往事网(www.nbwtv.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