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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时间:2013-04-12 来源: 泥巴往事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 规定和国家的安全... 5 4、 制定矿决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解决管理工 作中的重...

一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 2014 年 2 月 1 日 一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一矿井下牌板管理制度………………………….…..3 “三违”人员奖惩制度…………………………..….4 安全例会制度…………………………………….……5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6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7—11 岗位工种交接班制度………………………….………12 工伤管理制度………………………………………….13 一矿火工品管理制度………………………….…14—22 入、升井挚旗行走管理制度………………………….23 10、 人员入、升井管理制度……………………………….24 11、 人员入、升井检身清点制度…………………….……25 12、 人员入井前检酒管理制度…………………………….26 13、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7—28 14、 夜间抽查制度………………………………………….29 15、 一矿地面运输场地管理制度………………………….30 16、 一矿转运钢体管理制度……………………………….31 17、 一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2 18、 一矿责任事故追究处罚制度………………………….33 2 一矿井下牌板管理制度 1.采、掘、开拓、大修段井下所有工作面,无论是新设的还是回撤的, 牌板均由技术员管理, 助理技术员负责吊挂、 更换和回撤及日常检查、 填写、卫生管理。

2.机电段技术员全面负责井下所有机电管辖范围内的硐室牌板管理, 助理技术员负责吊挂、更换、回撤和卫生管理。

3.运输段技术员负责井下一、二、三段井筒,车场子、候车室、 “行 车不行人、不作业” 、 “一坡三档”牌板的检查、吊挂、更换、回撤 和卫生管理。

4.通风段技术员负责井下所有作业地点的牌板管理,助理技术员负责 对瓦检员检查牌板,压风自救牌板,隔爆水槽牌板,高顶检查牌板, 打钻注水牌板,瓦斯泵站内所有牌板的检查、吊挂、更换、回撤及卫 生管理。

5.安监科全面负责井下所有牌板的监管,并负责井下一、二、三段井 筒路标和所有“避灾路线”牌板的吊挂和管理。

6.-80 水平所有大标语牌板有三名检身画号人员负责吊挂和管理。

7.发现责任区内技术员和助理技术员不及时吊挂、不及时回撤,出现 乱扔和对牌板管理不到位的予以罚款 200 元处理。

8.对故意破坏或损坏者,根据牌板规格不同罚款 200~500 元处理。 3 “三违”人员惩罚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试行办法》和一矿对“三违”行为处理 暂行规定,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 “三违”人员执行如下规定:

1.按违章性质:分 A、B、C 三类,处理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处罚 试行办法》中有关条款。

2.“三违”罚款必须当日在曝光板通报。

3.对 B 类违章人员按“三违处罚办法”规定,除罚款外带家属办 班学习三天,学习期间不准上班。

4.对“三违”人员罚款,按比例连带班、段长(班长 50%、段长 30%) 。

5.对违章行为的班长予以撤职,对造成较大后果的跟班段长撤职, 对段长给予黄牌警告(6 个月)或撤职。 4 一矿安全例会制度 1、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例会,时间定为周二下午 13 点 30 分~14 点 30 分钟; 2、安全会由矿长或安全矿长主持; 3、安全会内容:通报上周安全动态情况、调公司和本矿隐患排查消 号情况,布置下周安全工作重点; 4、参加人员:矿长、不跟班的副矿长、安监科全体人员、各段大段 长、调度长、技术组长、经营组长; 5、要求: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大段长必须参加安全会,有事必须和行 矿长或安全矿长请假,违者罚款 200 元。 5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 以按照公司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

2. 安全矿长主抓,实行采、掘、机、运、通分管副矿长负责的安 全生产责任状。

3. 根据公司制定一矿年度安全目标,将安全指标向各段队、班组 层层分解落实。

4. 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凡是有人负责,有章可循,有 据可查,有人监督,消灭源头上的漏洞。

5. 抓好职工安全培训,落实好各工种培训、全员培训。

6. 实行一矿长为轴,安全矿长负责,长效化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 全抽查制度。

7. 矿实行月、段、班组实行旬安全隐患排查,力争达到作业无隐 患、无事故,实现安全年。 6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信息主要是以调度工作为中心,调度机构是企业安全生 产的指挥中心, 是协助企业领导人组织日常安全生产的指挥部和参谋 部,是联接企业生产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枢纽,是企业实现现代化 管理的重要手段。

长春羊草煤业一矿是一个年产原煤 60 万吨的矿井,从井下原煤 生产,到地面原煤洗选、销售、运输,生产环节较多、技术应用广、 工艺繁杂。

因而打造一个信息畅通、 反应迅速、 职责明确、 运转有序、 处置有力的调度指挥中心就是我们企业又好又快、 和谐发展的迫切要 求和根本保证。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工作,全面地、科学地、 有预见性地组织、指挥日常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煤炭工业生 产调度工作条例》 要求, 结合我矿的长期发展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 《长 出羊草煤业一矿调度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一、调度指挥中心工作职责范围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按照“三大规程” 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命令、电文组织安全生产。对威胁 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下达调度命令,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 施积极处理,搞好各类事故的组织抢救和分析处理工作。

2、组织好各个部门、各生产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解决生产过 程中出现的挡手问题,克服生产薄弱环节,确保我矿各项生产经营指 标的全面完成。 7 3、按照生产作业计划,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及时掌握 生产动态,严肃认真地按班、日、旬、月检查对照计划完成情况,有 针对性地提前采取措施,消除可能出现的影响生产的因素和困难,实 现安全生产。

4、深入现场、深入井下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 资料。并广泛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切 实做到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5、按照作业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好日常的生产准备工作,抓好 采掘衔接、 设备检修、 安装拆除等重点工程, 确保我矿安全有秩发展。

6、认真细致地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信息畅通、令行 禁止”既是调度工作的原则,也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根 本保证。对领导指示、工作安排或上级通知、通报要及时地、不折不 扣地下达,随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对基层汇报的 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长、有关矿领导和部门汇报,按领导指示 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项项 有记录。

8、负责召集有关调度会、生产会、协调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 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检查本企业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凡涉及 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 职权。

9.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台帐、图表、牌板。调度资料 要定期归档保管。 8 二、调度室工作制度 调度值班是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安全生产的核心,实行 24 小时 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调度员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每班配置 2 人,一 名为安全生产调度,一名为“一通三防”值机员,值班调度员严格按 照生产作业计划、煤矿〈三大规程〉各类规程措施及领导指示组织指 挥生产,协调各部门、环节之间的矛盾和出现的问题。

1、调度指挥中心担负着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的组织、指 挥、监督和控制四大职能,值班调度员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信 息灵”。

2、 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本企业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各自职 权、 业务和分管范围, 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流程, 对与企业生产、 安全、 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生产和辅助环节的运作程序要了如指掌, 并具备 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值班调度员必须掌握所辖范围内的生产、运输、通风、供电、 供排水等各大系统的基本情况;熟悉主要生产环节和岗位现状;熟悉 生产过程的工艺流程;熟悉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各系统图,熟悉矿井灾 害预防计划、事故应急预案。

4、按照煤矿〈三大规程〉遵章指挥。发生事故后,要按照事故 汇报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 随时掌握事故 现场变化,及时下达领导指示,配合值班领导调动人力、物资,做好 抢救、处置和善后事宜;对事故的发生、处置过程以及结果要做好详 细的记录(包括事故分析情况和处理意见)。 9 5、按照作业计划组织完成班、日生产及设备检修任务,主动调 度,及时协调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转。

6、对基层单位汇报的情况,在认真接收的同时要弄清楚并加以 分析,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处置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要做到不留 死角,不主观臆断,有理有据。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a、接班调度员应提前到岗,了解当班重点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b、交班调度员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填写《调度 员交接班记录》。

c、交接班交叉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对生产、工程、事故、指示、 通知及特殊事项必须一一交清,具体做到“五交清”。即:交清上级领 导指示、命令执行情况;交清各单位联系事项;交清各类事故的影响 范围和处理进展和解决办法。

d、接班调度员要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并根据交接班内容和事项 逐一询问、落实,保证生产指挥的连续性。

8、坚持灵、准、快的要求:

a、接听电话要及时,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严禁在电话中闲聊。

b、下达领导指示、通知、命令,要严肃认真,一字不丢。不得主 观臆断,随意篡改。接到上级指示,要立即传达,不得延误、扣压和 擅自处理。

c、熟练使用计算机,保证数据准确,信息提供及时,严禁擅自修 改计算机程序及系统密码。 10 d、来文、来电,书写记录要工整,不得潦草,不准遗漏,做到条 条有记录,项项有安排,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对当班数据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呈报矿有关领导。

9、、矿调度早碰头会议制度 (1) 每日早 7:

10 时在调度指挥中心会议室召开矿调度早碰头会议。

参加人:在矿的副总以上领导、机关部室领导、段及干部。会议由调 度长主持。

(2)由在矿的副总以上领导按各自分管的范围和系统汇报、点评, 重点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布署 (4)各单位参会人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按照工作职责和分管范围, 严格落实会议安排和要求。

(5)调度室要安排专人做好详细会议记录,负责对会议安排和工作 要求进行逐条落实。 11 一矿岗位工种交接班制度 1、所有岗位工种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违者罚款 100~200 元,对 当班班长罚款 100 元,并对其书记和段长连带罚款 50%(井上:绞 车司机、主扇司机、大倾角皮带司机、注氮机司机;井下:瓦检员、 监测工、变电工、电钳工、把钩工、给煤机司机、乳化泵司机) ; 2、对违反制度者(三次)年终不予评先进个人; 3、对违反制度的班(三人次)年终不予评先进班; 4、对违反制度的班长(三人次)不予评为优秀班长,年终不予评先 进个人; 5、对违反制度的段(三人次) ,年终不予评先进集体。 12 工伤管理制度 1、凡是在一矿矿区(井上、下)范围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事故单 位必须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及时如实汇报。

2、当班调度接到汇报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及时向 值班矿长、安全副矿长、矿长汇报。

3、当班调度必须及时请示公司调度启用公司救护车,事故单位必须 派专人护送至长春市定点医院救治。

4、矿安监科负责向公司安全部汇报,及时到事故现场勘查现场情况, 及时组织追查事故,并在 24 小时内将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安全部和 劳动人事部。

5、对迟报、瞒报、虚报事故单位按公司工伤处罚相关条例处理。

6、发生轻微伤,受伤者休息时间不准超过 3 日,休息期间享受基本 工资;对受伤者罚款 500 元,对责任班长和跟班段长罚款 500 元, 对段长罚款 300 元。

7、发生轻伤,对受伤者罚款 1000 元,对责任班长撤职,跟班段长罚 款 1000 元,并给予黄牌警告(6 个月) ,对段长罚款 1000 元。

8、发生严重伤,对受伤者罚款 1000 元,对责任班长和跟班段长罚款 1000 元并撤职,对段书记罚款 1000 元,对段长罚款 2000 元。

9、发生重伤,对受伤者罚款 2000 元,对责任班长、跟班段长和段长 撤职,对段书记罚款 2000 元。

10、班、段长本人发生工伤撤职。 13 火 工 品 管 理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 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 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 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二矿火工品 管理规定,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由行政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安全矿长担任。

成 员:涉爆段队段长、安全员、井下火药库班长、库管员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安全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 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 按规定罚款。

2、每月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月火工品管理情 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研究火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 制定合理的措施。

3、 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管理人员 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14 4、采掘段队每班组必须配备经过专门培训, 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 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段队长是本段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 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段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 的处理,并予通报。

6、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 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四检”、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 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 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 度(岩巷掘进除外)。

9、 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 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 配备火药箱、 雷管箱,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火药箱、雷管箱、 哨子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 途损坏自行修理。

三、奖罚办法:

㈠、火工品的运输储存: 15 1、火工品由专车运输, 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 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 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 50 元。

3、火工品到矿后,及时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火工品严 禁在井口或井下车场、巷道内停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 定,及时运往井下火药库,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4、押运员严格执行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押运, 并亲自在规 定时间内从大火药押往井下火药库,中途不得换人,并向有关人员交 待清楚。否则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罚款 50 元。

5、库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 物相符并交 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 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消防器材齐全。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库管 员 50 元。

6、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 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

7、库房内必须悬挂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 台帐。

8、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火药 库值班员 50 元。 16 10、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 登记造 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 500 发,炸药不超过 100 公斤, 若达 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11、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 物三相符。否则发现一次一项违反规定,罚火药库保管员 50 元。

(二)、火药的领发与清退 1、放炮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 在专用的火工品 领料单上,经带班段长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及领料单到井下火 药库,没有当班带班段长签字或与生产现场不相符,库管员一律不准 发放。

2、 放炮员持放炮上岗证、审批过的火药领料单到井下炸药库领取 火工品,否则火药库发放员严禁发放。库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 放。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责 任自负。

3、领取火药应有放炮员、监督员两人领取, 领到火工品应按《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工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火药箱及雷管 箱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每发现一管药或一发雷管罚放炮员 20 元,罚带班段长 10 元。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 17 开电器设备的地方,火药箱及雷管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 点,火药箱及雷管箱间距不得小于 20 米。

4、库管员坚持“八不发放制度”。

(1)没有合格证不发放。

(2)放炮员不持放炮合格证,不对号不发放。

(3)不是专用领料单,没有审批不发放。

(4) 不是双人领料不发放。

(5)没有雷管兜子不发放。

(6)雷管箱没有锁不发放。

(7)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放。

(8)质量有问题不发放。

5、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清退制度。各单位火工品清领、 实发、 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

6、 各单位火工品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 经当班班长核对, 监督员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亲自退库,火药库保管员按清退单 查收,若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一次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 18 7、火药库必须切实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员无清退单 或清退单填写不符要求的, 火药库值班员必须及时上报安监站和安全 矿长,每人次给予 50-100 元的处罚。

8、号召广大职工认真搜捡丢失在煤炭中的雷管,井下拾到的雷管 必须交火药库,由当班火药库值班员出具证明报安全矿长;井上捡到 的雷管必须及时主动的交安监站。无论是交井下火药库还是交安监 站,上交者必须讲清拾到雷管的地点(最好有证明人),矿对上交雷 管个人按每发 5 元给予现金奖励。

9、安监站对收到的雷管,要做好专项记录台帐。暂存雷管的箱子要 专人上锁保管,并定时送往火药库,火药库对收到的雷管必须做好记 录,要专箱存放,并查明雷管编号及使用单位。

10、安监站、各段积极配合,对收到的雷管做好追查处理工作,丢失 雷管至少要追查到班组。

11、凡发现私自携带雷管升井的,对责任人给予开除并罚款,同时交 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搜捡到雷管不主 动上交的,经查实同样按私自携带雷管升井处理。

12、加强门卫管理和检查,凡发现携带雷管、炸药出矿的,一律开除 矿籍,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井下放炮: 19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有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专职放 炮员担任,无放炮证的人员严禁放炮, 任何领导无权指派没有放炮 合格证的人员放炮,否则,违反规定按严重“三违”处理。

2、放炮员应按照本单位施工措施,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 规定进行作业放炮。

3、井下各采掘作业地点放炮,不坚持“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不携 带瓦斯便携仪罚放炮员 100 元。

4、放炮前, 班组长没有向所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指派警戒人员罚 200 元,没设警戒放炮罚放炮员 100 元,警戒人员失职罚 100 元,造 成事故者严格按照公司“三违”处罚条例进行追查处理。

5、 放炮必须采用矿规定的放炮线进行放炮, 放炮线长度符合规定 (岩 巷 100 米,半煤岩 75 米, 采煤工作面 35 米)用电缆线、雷管脚线、 铁丝等做母线进行放炮的,放炮线长度不够的,每一项罚款 100 元。

6、放炮距离和掩护放炮员的安全地点违反有关规定(以作业规程为 准)罚放炮员 50 元。

7、放炮时放炮钥匙放炮员没有随身携带、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 路和通电工作,没有执行放炮员一人操作的,放炮时没有首先发出放 炮警号,再等5秒钟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钥匙,未将母线摘下 并扭结,每一项罚放炮员 100 元。 20 8、放炮员在装配引药时,未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装炮前,炮眼内 浮煤、岩粉没有掏净,没有充填足够的炮泥, 或炮泥材料不符合规 程规定的,每一项罚放炮员 50 元。

9、采掘作业地点没有爆破作业图表,或没有按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的,每项罚 50 元(爆破作业图表由技术员负责)。

10、放炮员放炮时,严禁放明炮、糊炮。

11、 各采掘作业地点必须执行正向装药, 实行一次装药一次全部起爆。

否则,发现一次罚放炮员 50 元。

12、出现拒爆处理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及时处 理。

13、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技术组应提供准确的图纸资料,当贯通 的两个工作面相距 20 米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另一个 头必须停止作业,但保持通风。

(四)、奖励办法:

1、各单位放炮员完成当班的爆破任务,无“三违”行为,每段当月 上报工作突出的放炮员二名,矿给予相应奖励。。 21 2、实现矿安全目标, 年度内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矿被评为火工品管 理先进单位,矿内评出先进管理段队前二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 500 元,第二名奖 300 元。

3、实现矿安全目标,矿对火工品领导小组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奖励。

4、对在平时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经领导小组批准奖励 50-20 0 元,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报请公司给予记功表彰。

5、没有实现安全目标的段队,不予评先。

6、违反本规定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2 入、升井挚旗,吹哨,行走管理规定 1、 所有入、升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精神文明规定,牢记“旗 帜在班中,安全记心中”理念。

2、 各段所有入、升人员必须排成一队(一字型)打旗吹哨行走, 由班长负责安排一名专职人员打旗。

3、 排头人手举班组旗帜(三角旗)并吹口哨,协调人员步伐,班 长排在行进队伍最后,监督本班人员行进队伍规范。

4、 发现有违反行走秩序、 不打旗的班组, 对当班班长罚款 100 元, 并连带跟班段长、书记 50%。

5、 6、 对丢失旗的班组,罚班长 100 元,连带书记、段长 50%。

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组同时排队行走时,小旗必须均匀分开,不 打旗的班组不准入、升井(包括单人)违者罚款 100 元。

7、 8、 安全员必须严格监管, 所有入、 升井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此规定, 综采段、炮采段、掘进段、开拓段、大修段,每班下班前班长 必须在工作面清点人数,人员齐全后统一行走和乘车,禁止单 人或几人单独行走。火工品返库人员返库后,在候车室等着班 长出来入队统一乘车, 禁止单独乘车早升井, 违者罚款 100 元, 连带班长和跟班段长 50%、书记段长 30%。

9、 其他辅助段队升井人员在规定时间升井必须排队,违者罚款 100 元,并连带跟班段长 50%。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23 人员入、升井管理制度 1.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入井前宣誓和入、升自觉接受捡身制 度,违者罚款 100 元,对当班班长连带罚款 100 元,并对其书记和 段长连带罚款 50%; 2.所有入、升井人员必须排队按安全员画号有序对号乘坐人车; ,违 者罚款 100 元,对当班班长连带罚款 100 元,并对其书记和段长连 带罚款 50%; 3.严禁奔跑、打闹、大声喧哗和抢上、下人车,违者罚款 100 元,对 当班班长连带罚款 100 元,并对其书记和段长连带罚款 50%; 4.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火和易燃品,违者禁止入井并罚款 500 元,带 家属办 “三违” 学习班三天, 并对班长、 书记和段长连带罚款 50%; 5.严禁升井人员携带电管、火药和所有公共财产(尤其是电缆) ,违 者罚款 2000 元、开除矿籍并追其刑事责任; 6.乘坐人车严禁携带长把工具,如:锹、镐、锯等,对违者罚款 50 元; 7.升井进入候车室时间:一班 7:30 时、二班 15:00 时、三班 23:30 时, 违者罚款 100 元,连带班长、跟班段长 100%、段书记 50%; 8.井下严禁打仗,违者罚款 500 元,班长、跟班段长、段书记各罚款 500 元,段长罚款 300 元。 24 人员入、升井检身清点管理制度 1.检身人员清点工作由安监科三名专职画号安全员负责,必须认真仔 细地做好本班所有升、入井人员的检身画号工作。

2.所有升、入井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升、入井自觉接受捡身制度,违者 罚款 100 元,对当班班长罚款 100 元,并对该段书记和段长连带罚 款 50%。

3.入井检身工作重点是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火和易燃品,是否穿化纤 衣服;是否有酒后入井人员。

4.升井检身工作重点是严禁升井人员携带电管、火药和所有公共财产 (尤其是电缆) 。

5.如果发现入井人员携带烟火和易燃品, 违者禁止入井并罚款 500 元。

6.如果发现升井人员携带电管、火药和所有公共财产(尤其是电缆) , 违者罚款 2000 元、开除矿籍并追其刑事责任。

7.对每班升、入井人员,安全员要认真仔细地清点人数,必须做到准 确无误,并及时的填写在检身记录本上,及时向调度回报、核对。

8.对工作不认真或工作失职的安全员罚款 1000 元,调离工作岗位。 25 入井前检酒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我矿安监科三名画号安检员负责, 必须对所有入井人员入井前酒精浓度检测,规定如下:

1. 按照国家规定,检测出酒精浓度达到 20%以上(含 20%)者为酒 后上班,入井者为酒后入井; 2. 禁止酒后及醉酒后上班, 对违者每次罚款 100~300 元, 即酒后 (100 元) 、醉酒后(300 元) ,并勒令退班; 3. 对酒后及醉酒后强行入井者罚款 500 元,停班带家属办“三违” 学习班三天,办班期间没有工资; 4. 对第二次酒后及醉酒后上班者加倍罚款,即:酒后罚 200 元、醉 酒后罚 1000 元; 5.对第三次酒后及醉酒后上班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6.以上罚款连带相关段班长、书记、段长(30~50)%。 26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矿井一旦发生各类灾害事故,必须及时有序进行救援,防止和避 免灾害扩大,根据本矿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副矿长、各段长、安全员、瓦检员有 经验的老工人组成。矿长担任组长,副矿长分别担任副组长,其他人 为成员。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编制事故救援预案, 负责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上报、事后处理。负责组织本矿职工安全 自救、互救等方面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设立矿井临时应急抢险救灾队:

为了及时处置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成立应急抢救队,由矿长、 副矿长、各段长,班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 10~15 名以上人员组成抢险 救灾队,一旦出现突发事故,在矿长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有序进行 抢险救灾工作。

三、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和公司领导,请求公司 救护 队及时到现场救援。

四、 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 设备、 器材存放在井下非常仓库内, 保证其完好有效,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

五、 针对本矿井实际, 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并实施, 总结事故演练报告。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执 行并及时抢救。

六、事故报告: 27 矿井发生各类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禁止瞒报。

七、每年组织 1~3 次全员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以 增强员工自救和技能操作的能了。 28 夜间抽查制度 1、安全副矿长或安监科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井上、下所有硐室 和作业场所进行夜间安全抽查; 2、每周抽查一次,一班或三班不定时间; 3、夜间抽查重点是硐室和各岗位工种及单独作业地点人员; 4、按《罚款细则》对“三违人员”罚款执行上限; 5、对“三违人员”罚款,次日及时向全矿各部门通报; 6、抽查次日,对 B 类“三违”人员停班三天办“三违”学习班; 7、夜间抽查罚款连带班长和跟班段长 50%、大段长 30%。 29 一矿地面运输场地管理制度 1.地面两条井筒和广场铁道运输线路及矸石山运输线路,安全事项 由运输段主管,调度室监管。

2.每班主、副井筒运输线路由上把钩工和地面翻渣班长负责,必须 认真监视、驱除外来闲散人员,禁止其在井口门及运输线内逗留, 严禁其进入井筒内,发现立即制止并向调度室和公安科汇报;行 车前及行车过程中必须认真瞭望车前方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打点 停车处理。

3.地面广场运输线路和矸石山运输线路由翻渣班长专门负责,禁止 外来闲散人员在运输线内逗留,必须认真监视及时驱除,处理出 现障碍必须及时向公司公安科汇报,请公安科来处理。

4 调度室当班调度必须及时监视、调查、督促翻渣班长主、副井筒 上把钩工,出现外来闲散人员,及时向值班矿长、矿长、公司公 安科汇报。

5. 对外来人员能及时发现、制止、汇报,避免发生事故者,奖励 50~1000 元。

6.对不负责任的调度员、翻渣班长、主、副井筒上把钩工,罚款 500 元,对运输段书记、段长、调度长罚款 500 元,出现事故追究其后 果责任。 30 一矿装运钢体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运输安全,避免出现事故,无论是井上还是井下,禁止使 用斗车装运 U 钢腿子、∏钢和单体。

2.装运 U 钢腿子、∏钢和单体必须使用花架子车,否则禁止运送和提 车;使用斗车装车按“三违”处理,出现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罚责任人 200~500 元,对班长和段长连带罚款 100%。

3.凡是使用花架子车装完的 U 钢腿子、∏钢和单体,负责装车人员必 须封好车, 必须把花架子车前进方向堵头用档装置或双层金属网兜 牢,防止惯力造成前拥和窜出。

4.井上、下使用机车拉车和斜巷使用绞车上、下运行时,U 钢梁子、 U 钢腿子、∏钢和单体车前必须挂一辆碳车隔挡牵引,否则禁止运 行。

5.运送和提拉车前,机车司机、蹬钩工、班长必须仔细检查封车是否 牢固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运送和提拉车,出现事故追究相关人员 责任,违者按“三违”处理,罚责任人 200~1000 元,对班长和段 长连带罚款 100%。 31 一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行政矿长负责,组织分管矿长、各段长和相关科室人员,每月对 全矿井上、下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对排查提出的隐患,各大段长必须亲自落实整改并签字,达到闭 合管理; 4、对现场能解决的一般隐患,大段长负责在现场落实解决,并登记 签字; 5、对现场解决不了的较大隐患,大段长和分管副矿长负责在限期内 整改,整改完签字销号; 6、对重大隐患由行政矿长和分管副矿长研究治理方案,在限期内大 段长亲自组织落实并签字销号; 7、对擅自不参加排查的人员扣安全奖金 20%; 8、对签字后不及时整改、有困难又不沟通的整改责任人,扣责任人 安全奖金 50%; 9、对提出的隐患不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予以黄牌警告及撤 职处理; 10、安监科相关专业负责人负责复查提出的隐患整改和销号,及时向 安全副矿长汇报; 11、安监科负责对每次排查内容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安全部。 32 一矿责任事故追究处罚制度 1.无论是井上下任何作业地点发生安全事故和非重大伤亡安全事故、 安监科必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当班及时组织追查,追查报告 经矿安委会审议后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部 2.要求事故的当事人、班长、跟班段长、段长、带班矿长和主管矿长 必须及时参加追查会; 3. 按事故原因的性质轻重,对于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 分; 4.处罚和处分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中的相关条款; 5.对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性质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触犯乱动火工品的责任者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6.对于因违章指挥或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责任班长、跟班段长撤职; 7.对于因现场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责任班长撤职、跟班段长予以 黄牌警告(6 个月) ; 8.对事故段取消当月安全奖金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相关条 款进行处罚; 9.对于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升级处理,对隐瞒事故 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黄牌警告(6 个月)或撤职处分。 33

为了适应矿井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加强企业 中、长发展期规划的管... 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确保矿各项目标的完成. (二)编报、审查程序及制度: 1.煤...

建立健全了 安全 、技术、等诸多 管理制度 和规定,现编印成册.《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红沙岗一矿 通风 区规章 制度 汇编》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工作职责;第二部分 安全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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