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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自检报告范本,自动扶梯年度自检报告,扶梯自检报告范本,扶梯定检自检报告

时间:2012-09-25 来源: 泥巴往事网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试用模版)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修责任人 企业自检人员 填写日期 年月日填写说明 一、...

文件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定期自检报告 注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类型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7页 第 1 页 填写要求 1、 本报告书的结论页必须有自检结论、 维护保养单位自检人员与审核人员的签字、 日期,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否则本报告无效。

2、制造单位、使用单位须填写单位全称,不可简化。

3、自检结果栏填写要求:

(1)检验项目中所有内容均为“无此项” , 则该项目的自检结果填写“/” ; (2 ) 检验项目中有任何一条内容为 “不合格” , 则该项目的自检结果填写 “×” ; (3)检验项目中所有内容均为“合格” ,或者其中部分内容为“合格” 、部分 内容为“无此项”的,则该项目的自检结果填写“√” 。

4、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检验结果栏有数值单位的项目) 。

5、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 GB16899-1997 及更早期标准生 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国质检锅[2002]360 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检的项目,其中 2.13 项仅指可拆 卸式的盘车手轮需要电气安全装置。

6、2.2 防护、6.2 梳齿板夹异物保护、6.4 非操纵逆转保护、6.7 梯级或踏板的下 陷保护、7.1 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 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 扶手带的运 行速度偏差等 7 个项目(表格中项目标题已经加深),对于制造日期为 1998 年 2 月 1 日以前的设备不作为否决项,按 C 项处理。

7、当使用单位要对一般不合格类项目监护使用时,需在备注栏中签署意见,负责 人签字、日期,并盖单位鲜章。 共7页 第 2 页 信息表 型 号 出厂编号 制造单位 设备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联系人 设备 技术 参数 倾斜角 联系电话 名义速度 m/s ° 名义宽度 mm m 提升高度 检验依据:

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 2.《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 自检结论: 自检合格,同意报检。 质检员:

审核人员: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鲜章) 备注: 施工单位(鲜章) 共7页 第 3 页 项目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符合要求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 救援预案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检验结果 1 技术 资料 1.4 使用 资料 2.2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 2.3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固定的。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 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2.5 主开关,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 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照明电路的电源。主开关应 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 2.6 辅助设备开关,当辅助设备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 开关近旁并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2 2.7 停止开关设置,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 驱动 有清晰且是永久的标识 和转 a. 2.8 电气绝缘,标称电压安全电压时≥0.25 ,≤500 时≥1.00 ,>500 时≥1.00(MΩ ) 向站 b. a 动力电路,b 照明电路,c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c. 2.9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 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2.13(1)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当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盘车装置不得采用 曲柄或多孔手轮;★(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 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当起作用 2.14 紧急停止装置(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 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中文标识; 3.1 周边照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在 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 50lx 3.2 出入口(1)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该畅通区的宽 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 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 少为 2.50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 80mm,则 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 2m; 3 (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 相邻 施。例如:

区域 ①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 ②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拦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 100mm,并且位于扶 手带外缘的 80mm 至 120mm 之间 3.4 防护挡板,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 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一个高度 a 不 应小于 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且延伸至扶手带 外缘下 b 至少 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 400mm 的除外) 共7页 第 4 页 MΩ MΩ MΩ Lx a. b. m m 项目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结果 a. b. mm mm mm 3.5 扶手带外缘距离, 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a 在任何情况下均 不得小于 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 b 均不得小于 25mm 4.1 扶手带,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 8mm ★(1)为防止人员跌落而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装设的防爬装置 应当符合: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 ± 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 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 1000mm,并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 脚处。该装置的高度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 ★(2)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 并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 125mm 时, 4.2 在上、下端部应当安装阻挡装置以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者 扶手防爬 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 并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 125mm 时, 也应当安 /阻挡/防 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当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 25mm~150mm; 滑行装置 ★(3)当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 的扶手盖板, 并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 300mm 时,或者 相邻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 400mm 时, 应当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该装置应当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 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小于 100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大于 1800mm,高度不小于 20mm。该装置应当无锐角或锐边 4.3 扶手装置要求,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其压条或镶条 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 3mm,应坚固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 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无产生钩绊的危险 4 扶手 装置 和围 裙板 4.4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 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角状 4.5 围裙板接缝, 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接缝应是对接缝。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可采 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4.6 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间隙 (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 隙△不应大于 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得的间隙总和Σ 不应大于 7mm。

(2)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 得的垂直间隙 h 不应超过 4mm。

(3)踏板或胶带的横向摆动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1) 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 mm mm □(1) △max= Σ max= □(2) hmax= □(3)横向摆 动:

(mm) (2) mm (3)刚性部件 (3) 刚性部件应有 18 mm 到 25 mm 的水平突出,并具有符合规定的强度。柔 mm 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 15 mm,最大 30 mm 柔性部件 (4) 在倾斜区段,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 4.7 mm 离应在 25 mm 和 30 mm 之间 防夹装置 (4) mm (5) 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 (自动扶 高位置的距离应在 25 mm 和 55 mm 之间 梯) (5) mm (6) 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 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 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 25°倾斜角 O (6) (7)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

围裙板防夹 装置的端点应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级侧)不小于 50 mm, 最大 150 mm 的 (7) mm 位置 (2) 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 33 mm,最大为 50 mm 共7页 第 5 页 项目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5 梳齿 5.1 梳齿、啮合,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 与梳 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 4mm。间隙不应超过 4mm 齿板 6.1 扶手带入口保护,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 6.2 梳齿板保护,当异物卡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1) 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 1.2 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 置, 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 1.2 倍之前切断电源。如果在设计上能 6.3 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 超速保护 ★(2) 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 才能重新启动。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 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1) 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α ≥6°)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 6.4 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 非操纵逆 ★(2) 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 转保护 能重新启动。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5 梯级踏板 或胶带的 驱动元件 保护 (1)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链条或齿条)的断裂或过分伸长,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2)保护装置动作后, 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 能重新启动。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检验结果 mm 6.6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 伸长或缩短时,应自动停止运行 6 (1) 当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 应有安全装置使自动 监控 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该安全装置应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在梳 和安 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 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 6.7 全装 梯级或踏 线。

置 板的下陷 ★(2) 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 保护 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 此故障锁 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1)应在驱动站和回转站各安装一个监测装置,以确保缺失的梯级(踏板)应 6.8 能监测出来, 并在缺失的梯级(踏板)到达梳齿位置之前,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 梯级或踏 行道停止运行。

板的缺失 ★(2)该装置动作后, 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 保护 重新启动。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应设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当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 或者胶带实际速度大于-15%且持续时间大于 15 秒时,停止运行 6.10 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或中间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 或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同时停止 6.11★检修盖板和上下盖板开启监控,检修盖板和上下盖板应配备一个监控装置。当打 开桁架区域的检修盖板和(或)移去或打开楼层板时,驱动主机应不能启动或立即停止 ★(1)应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 6.12 制 有松闸,驱动主机应立即停止 动器松闸 ★(2)该装置动作后,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 故障保护 有效 共7页 第 6 页 项目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1)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和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或多个 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

①工作制动器和梯级、 踏板或者胶带驱动装置之间不是用轴、 齿轮、 多排链条、 6.13 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 附加制动 ②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 器 ③提升高度超过 6m。

④公共交通型 (2)附加制动器应功能有效 检验结果 (1) 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 座, 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 置。

7.1 检修控制 (2) 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

装置的设 ①手动操作; ②有清晰的位置标记; 置 ③符合安全触点要求的安全开关; 7检 ④需要手动复位。

修装 (3) 检修控制装置上应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识 置 (1) 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当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 的运行应当依靠持续操作。当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 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不起 7.2 作用; 检修控制 ★(2)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所有检修控制装置都不起作用; 装置的操 作 ★(3) 检修运行时,电气安全装置(除了 6.7,6.8, 6.9,6.10 , 6.11 和 6.12 提到的以外)应当有效 8.1 采用待机运行(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当乘客到达梳齿和踏面相 8 自 交线之前,应当已经启动和加速 动启 8.2 采用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当乘客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的方向进入时, 动、 停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不少于 10s。

止 当乘客通过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有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 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 9.1 使用须知,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 9标 内容:①应拉住小孩;②应抱住宠物;③握住扶手带;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 志 自动人行道除外)。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10.2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实际速度的允许偏差为 0~+2% (1)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

名义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 __﹪ s m 10 运 行检 10.3 查 制停距离 (2)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

名义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0.90m/s 0.55~1.70m m 注: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详细要求及内容参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细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相 关条款. 共7页 第 7 页

文件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定期自检报告 注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类型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定检自检报告 (试用模版)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使用地址 设备内部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修责任人 企业质检员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2- 填写说明 一、填...

电梯维护保养自检报告—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注??册??代??码?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共?11???页????第?1?页填写说明1、“控制方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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