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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交通安全动画片全25集,2014交通安全知识竞赛,25,交通安全管理标准(2014版)

时间:2013-09-08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广大群众及驾驶员朋友:2014年国庆长假,从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安...

Q/HD 华 能 济南黄 台 发电有 限 公司企 业 标 准 Q/HD-203.27-2014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2014-06-30 发布 2014-06-30 实施 发 布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 目 前 1 2 3 4 5 6 次 言 .................................................................... 2 范围 ...................................................................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3 职责 ................................................................... 4 流程与风险分析 .........................................................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 7 6.1 组织职责............................................................. 7 6.2 安全标志............................................................. 7 6.3 人员管理 ............................................................. 8 6.4 车辆管理............................................................. 8 6.5 外来车辆............................................................. 9 6.6 行车管理............................................................ 10 6.7 车辆交通事故处理与处罚 .............................................. 10 6.8 检查与考核.......................................................... 11 7 8 9 相关/支持性文件 ....................................................... 11 记录 .................................................................. 11 附录 .................................................................. 1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厂内交通管理流程图 ..................................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厂内机动车专职驾驶员登记表 .......................... 14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公用车辆档案 ........................................ 15 附录 D(规范性附录)厂内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 20 附录 E(规范性附录)厂外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 2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机动车日常检查表 .................................... 23 附录 G(规范性附录)出厂设备及物资联系单 ................................ 24 附录 J(资料性附录)机动车厂内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 27 1 前 言 为了做好机动车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加强对各类机动车及其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预 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履行企业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责任。

不断提高各类机动车驾 驶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以及安全技术素质, 遵守各项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标准,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预防、自我保护能力,规范生产现场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保障人 身和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本厂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 Q/HD-203.27-201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同时作废。 本标准由安监部提出。

本标准由安监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监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姬 楠 审 核:孙克涛 审 定:周亚男 批 准:李 刚 本标准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Q/HD-203.25-2010《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Q/HD-203.25-2011《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Q/HD-203.25-2012《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Q/HD-203.27-201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2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厂内有车部门的车辆、 外来车辆及驾驶员的安 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 适用于本文 件。

主席令第 47 号 国务院令第 307 号 国务院令第 405 号 2011 年 2001 年 2004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2013 年 《机动车强制报 公安部令[2008]第 105 号 公安部令[2008]第 104 号 公安部令[2012]第 123 号 公安部令[2008]第 102 号 2009 年 2009 年 2013 年 2008 年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第 12 号 废标准规定》 华能安【2009】504 号 2009 年 中国华能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Q/HB-G-08.L01-2009 Q/HB-G-08.L02-2009 准编制导则》 2008 年 2009 年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试行)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2009 年 中国华能集团《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2009 年 中国华能集团《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道路 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 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2 厂内机动车 指限于厂内行驶,承担厂内生产任务的各种车辆,如电瓶车、翻斗车、装载机、叉车、 推煤机、汽车吊、工具车等。

3.3 厂外机动车 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领取牌照、行驶证的车辆。

3.4 驾驶员 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

3.5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 指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取得操作人员资格证允许驾驶厂内机动车的操作人员。

3.6 外来施工单位的驾驶员 指承包某个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所属的机动车驾驶员。

3.7 危险货物 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包括盐酸、硫酸、氯气、烧碱、液氨、联胺、三氯化磷、三 氯氧磷、工业氨水、异辛醇、丙烯酸、石油醚等对人身、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化学药品或化 工产品。

3.8 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在公路或厂区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包括途中停放)发生的碰撞、碾压、翻车、 落水、擦挂、失火等而造成人、畜伤亡,车、物损坏(盗窃)均称为交通事故。

3.9 厂所属注册车辆管理部门的职责(以下简称有车部门) 指厂办公室、公安科、黄泰集团、物业中心、热力公司、检修公司、综合队、运行部、 物资供应部等有厂外机动车或厂内机动车的部门 4 职责 4.1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4.1.1 机构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

厂长担任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 分管副厂长担任交通安 全委员会副主任,成员由其他厂领导、副总以上、安监室主任及各有车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组成。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主任由安监部主任担任,由公安科、教 培中心、厂办及各有车部门主任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安监部专工,公安科专工、各有车部门 专工组成。

4.1.2 职责:

4.1.2.1 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4.1.2.2 监督、协调、指导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1.2.3 制定交通安全责任目标及考核、奖罚办法。 4 4.1.2.4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1.2.5 追究交通事故行政责任。

4.1.2.6 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4.1.2.7 制定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2.8 协助公安机关对本单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管理。

4.1.2.9 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交通违章和肇事案件。

4.1.2.10 完成本企业和上级交通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2 安监部 4.2.1 全厂交通安全管理监督部门,是全厂交通事故的统计、上报、考核的归口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与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4.2.2 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厂领导批准。

4.2.3 监督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对驾驶人员及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2.4 组织交通事故的分析与考核工作。

4.2.5 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的年度审验,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春、秋检工作。

4.2.6 协助教培中心组织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4.3 公安科 4.3.1 全厂道路交通安全管制部门,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车辆(如超速行驶、超 载车辆等)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负责与政府和上级公安、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 工作。

4.3.2 负责出入生产现场机动车辆的手续审批、进出车辆管理和定置停放。

4.3.3 负责制定我厂厂区机动车行驶路线,监督进入厂区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负责厂区交 通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装工作。

4.3.4 参加交通不安全情况的分析,有权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考核意见。

4.3.5 负责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文件的传达和落实工作。

4.4 教培中心 4.4.1 全厂交通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全厂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建档 等工作。

4.5 厂办公室 4.5.1 是厂机动车辆(不包括厂内机动车)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办公用车的调度与管理 工作。

4.5.2 负责编制办公车辆的配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办公车辆的审批工作。

4.5.3 负责组织全厂驾驶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4.6 物业管理中心社区管理部 4.6.1 负责生活区交通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的设置。 5 4.7 厂所属注册车辆管理部门的职责(以下简称有车部门) 4.7.1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我厂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 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7.2 负责建立部门(公司) 、班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自有机动车及驾驶 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4.7.3 组织并参加厂内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7.4 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组织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考核、 资格认证工作; 对驾驶人员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负监督责 任。

4.7.5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档案资料(机动车辆档案;机动车驾驶员档案;道路交 通事故档案;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机动车辆保险档案) ; 4.7.6 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他人为、自然突发事件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 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7.7 负责所辖车辆大修计划编制,批准后组织实施。

4.7.8 厂外机动车的管理部门还有以下职责:

4.7.8.1 负责所属车辆的维修、保养、报废、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

4.7.8.2 组织本部门车辆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负责本部门机动车辆及专职驾驶员保险; 4.7.8.3 参加并协助地方交警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4.7.8.4 负责厂注册资产的机动车辆有关费用的交纳,保证机动车辆各项手续、费用齐全。

4.7.8.5 负责厂新购机动车辆的注册、挂牌、登记工作。

4.7.9 厂内机动车的管理部门职责:

(综合队、物资供应部、环卫绿化公司、发展中心、新 型建材公司) 4.7.9.1 负责编制所辖厂内机动车的配置计划、大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7.9.2 负责所辖厂内机动车春季、冬季安全检查工作。

4.7.9.3 配合教培中心对所辖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

4.7.9.4 配合安监部完成厂内机动车的年审工作。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5.1 管理流程图 交通安全管理流程图:见附录 A。

5.2 控制点 5.2.1 组织职责:

明确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安全职责,制度相关规定。

5.2.2 安全标志:

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开展妨碍正常交通的作业或 道路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设置专门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6 5.2.3 人员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对全体 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5.2.4 车辆管理:

严格执行车辆保养、检查和维修的相关规定。

5.2.5 外来车辆:

严格执行外来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

5.2.6 行车管理:车辆按规定行驶,主管部门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核查和 处理。

5.3 风险分析 5.3.1 组织职责:由于组织职责制定不清晰的原因,可能发生车辆管理混乱的情况,可能导 致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风险,造成车辆损坏或人员伤害的结果。

5.3.2 安全标志:由于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完善的原因,可能发生驾驶员不清楚道路安全状 况的情况,可能导致驾驶员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辆超载、超速、超高的风险,造成交通事 故发生的结果。

5.3.3 人员管理:

由于人员管理不到位的原因, 可能发生不合格的人员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 以及驾驶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 可能导致发生机动车辆交通事故 的风险,造成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的结果。

5.3.4 车辆管理:由于车辆管理不到位的原因,可能导致机动车车况不良的风险,造成车辆 失控而出现交通事故的结果。

5.3.5 外来车辆:由于未严格执行外来车辆的相关规定的原因,可能导致外来车辆不按行车 速度或行车路线行驶的风险,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结果。

5.3.6 行车管理:由于行车管理不到位的原因,可能发生厂内机动车辆在生产现场不按规定 行驶的情况,可能导致车速过快或违章行驶的风险,造成生产设备、设施损坏、人身伤亡等 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结果。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6.1 组织职责 厂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全面负责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车部门成立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小组,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6.2 安全标志 6.2.1 厂区交通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由公安科设置和管理,生活区交通指示标志和警示标 志由物业管理中心社区管理部设置和管理。交通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的设置标准执行我厂 《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标准》相关要求。

6.2.2 厂区及生活区道路必须在危险路段设置防撞墩、警示桩和反光镜等安全设施。

6.2.3 在厂区及生活区内道路上必须设置限速标志,车辆在厂区及生活区在厂区道路行驶 时速度不得超过 20km/h。 7 6.2.4 在经过高压线路段,必须设置限高标志,超过车辆不得在有限高标志的道路上通 过。

6.2.5 当因为事故处理、临时活动或道路出现异常情况时,由公安科或社区管理部根据职 责分工设置专门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6.3 人员管理 6.3.1 在厂外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照国家要求取得与所驾驶车辆一致的驾驶员资格。

6.3.2 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教培中心负责。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厂 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资格证并按时参 加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方可驾驶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6.3.3 各有车部门必须为所属驾驶员建立驾驶员档案并建立登记表(格式见附录 B),并报 安监部备案。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由所属部门和教培中心按照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建档工作,并报安监部备案。

6.3.4 由厂办公室小车班每月组织一次厂外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学习内容主要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及交通事故的教育培训,并 做好记录。

6.3.5 每年在春节前,各部门组织一次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安监部、公 安科共同下发学习文件。

6.3.6 各有车部门应及时了解所属驾驶员的思想、身体和车辆使用状况,严禁派有事故苗 头和隐患的驾驶员出车。

6.3.7 机动车驾驶员出车,必须随身携带相关证件,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相符合的车辆,严 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6.3.8 机动车驾驶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出车,非专职驾驶员不得动用车辆,擅自 动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并追究责任。

6.4 车辆管理 6.4.1 车辆安全管理 6.4.1.1 厂外机动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投保有 效行驶期内的交通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方可在道路上行驶;厂内机动车辆须经安监部审 核登记挂牌后,方可在厂区道路上行驶。

6.4.1.2 有车部门应该为所辖机动车建立健全 《公有车辆档案》 (格式见附录 C) ,实行“一 车一档”制。并每年更新一次,将电子版资料向安监部备案。

6.4.1.3 各部门新添置的机动车,在投入运行之前,车属部门必须为机动车建立《公有车辆 档案》,并将电子版资料报安监部。

6.4.1.4 有车部门和驾驶人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维 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及时组织对损坏和故障车辆的修理,迅速恢复完好 8 状态,不开带病车、故障车上路。车辆维修、维护、保养等均由各有车部门安排落实。有 车部门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班组每月组织一次,驾驶员执行日检制度,并 留存检查记录。安监部每年组织一次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厂区内随时进行交通安全状况检 查。(厂内机动车安全检查表格式见附录 D,厂外机动车安全检查表格式见附录 E,车辆的 日常检查表格式见附录 F)。

6.4.1.6 严禁将特种作业机动车辆(包括铲车、装载机、升降车等)当作运输车或交通车使 用。

6.4.1.7 有车部门停放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6.4.1.8 有车部门具备报废条件的车辆,按照我厂《固定资产管理标准》中相关要求办理。

6.4.2 车辆年度检审管理 6.4.2.1 厂外机动车年度检审管理由有车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审工作。

6.4.2.2 厂内机动车的检验管理 6.4.2.2.1 定期检验工作,由安监部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及厂内机动车上次校验日期,联系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定期检验工作。

6.4.2.2.2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检验日期后,由安监部通知厂内机动车管理部门,部署 具体迎检的各项事宜。

6.4.2.2.3 厂内机动车管理部门根据安监部的通知,安排自检与整改,确保一次性通过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年度检验。

6.4.2.2.4 在年度检验中不合格的厂内机动车,由车属部门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厂安 监部的要求,落实整改。整改完后,申请复检。

6.4.2.2.5 复检不合格和未参加正式检验的厂内机动车,一律停用、封存或报废。

6.5 外来车辆 6.5.1 外来车辆必须接受公安科的管理,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和停留,不得随意行驶和停 留。

6.5.2 外来车辆必须有合格的手续和号牌,没有号牌的车辆,包括特种车辆(如吊车等), 公安科不得放入。

6.5.3 外来车辆(长期或固定的)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厂公安科允许并发放厂区通行证 (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随车携带) ,需求部门有关人员须跟车到达指定地点,并全程监 护。外来送货需要进入厂区时,公安科要与相关部门专工及以上人员联系,经同意后做好 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厂区。厂区通行证不得转借、冒用;遗失、损坏的,应当及时补领或者 换领,进出厂时必须出示通行证必须交还门卫人员。外部单位车辆临时来厂拉、送货需进 入厂区时,由大门执勤人员与相关部门专工及以上人员联系同意后,经大门执勤人员登记 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服从门卫执勤人员和保卫人员的检查,需要检查车内 及后车箱时,驾乘人员应主动配合,打开车门和后车箱盖接受检查。出厂设备及物资需持 9 经过审批的《出厂设备及物资联系单》 (格式见附录 G)。

6.5.4 因工作需要,在我厂工作的外单位车辆,或需长期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经主管 部门同意后,可到公安科办理《非本厂车辆进入厂区申请表》(格式见附录 H)。

6.5.5 运送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见附录 I:

6.6 行车管理 6.6.1 机动车驾驶员要树立良好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 。

6.6.2 所有机动车在厂内行驶,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见《机动车厂内 行驶安全管理规定》 (详见附录 J),并接受公安科、安监部的管理和监督。公安科、安监 部对违规情况进行核查和处理。

6.6.3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的一种,还要按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标准》中 的《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7 车辆交通事故处理与处罚 6.7.1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急救伤员移动现场 时须设标记) ,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时报告部门领导和安监部,由部门领 导和安监部上报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不得逃逸、私撤、破坏和伪造现场。凡属交通事 故,均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为准,不得私下了结。厂内车在行驶、作业过程中, 若发生交通肇事,驾驶员必须保护好现场,立即抢救伤员,并向部门领导和安监部汇报。

6.7.2 有车部门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会同驾驶员积极配合当地交警部 门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处理和取证,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厂安监部领导及厂 领导。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事故现场勘察和拍摄记录。若事故性 质严重时,安监部、人事部、工会应派人员参加事故调查。

6.7.3 在厂区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 迅速报告部门主任和安监部,由部门领导和安监部上报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相关人员应 迅速组织现场救援等,并按照有关现场勘查规范勘验、检查交通事故现场、参照有关交通 法规处理事故,作出事故认定。

6.7.4 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被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收缴驾驶证期间,应暂停其工作。

6.7.5 事故发生部门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讨论,制订防范措施。交警部门 核定事故等级和责任认定后,车属部门在两天内向厂安监部写出书面报告。

6.7.6 交通事故的分析,由厂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组织,安委会成员及事故车所属部门主 任参加。对交通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除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外,并根据经济损 失和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及相关领导一定的经济处罚和事故损失赔偿。具体标准依据厂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执行。

6.7.7 对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者处理,由有车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厂安监部审批,重大以上 10 责任交通事故的处理,经厂领导同意后,由厂安监部备案和考核,并上报华能山东公司。

6.7.8 凡责任事故需给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的,根据实际情况,由车属部门及安监部共同 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领导研究决定后执行。

6.7.9 车属部门负责配合公安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善后处理和保险索赔工作。

6.7.10 车辆交通事故的等级标准认定,执行交警部门的事故等级认定。

6.8 检查与考核 6.8.1 安监部负责厂内车辆及驾驶员的检查与考核 6.8.2 有车部门负责对所辖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日常考核;异常以上交通事故,由厂安监部 认定并给予考核。

6.8.3 厂外车辆违章按照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据我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进 行考核。

6.8.4 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标志设置的或破坏安全标志的责任人,按照《安全防护设施及安 全标志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6.8.5 机动车驾驶员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资格证书进行机动车驾驶的,按照《特种设备及特 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6.8.6 车属部门未对机动车建立台账的,按照 100 元/车进行考核。

6.8.7 车属部门未对其所辖机动车驾驶员建立台账的,按照 100 元/人进行考核。

6.8.8 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按照违章进行处理。

6.8.9 机动车未进行年审、定期检验等工作的,按照 500 元/车进行考核。

6.8.10 因自检自查不认真,造成年检一次未通过的,按照 100 元/车进行考核。复检仍不通 过的,按照 500 元/车进行考核。

6.8.11 运送危险物品,未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者,按照 500 元/次进行考核。

6.8.12 履带式特种车辆在厂区硬化路面行驶,造成路面损坏的,除按标准恢复路面外,并 考核 1000 元/次。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物资管理标准》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标准》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 8 记录 1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记录编号 Q/HD.JL-203.27-001 Q/HD.JL-203.27-002 Q/HD.JL-203.27-003 记录名称 厂内机动车辆专职驾驶员登 记表 厂内机动车档案 非本厂车辆进入厂区申请表 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年审记录 厂内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厂外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机动车日常检查表 出厂设备及物资联系单 Q/HD.JL-203.27-004 Q/HD.JL-203.27-005 Q/HD.JL-203.27-006 Q/HD.JL-203.27-007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安监部/有车 长期 部门 安监部/有车 长期 部门 公安科 两年 安监部 两年 教培中心 两年 有车部门 两年 有车部门 两年 有车部门 一年 公安科、 值长、 设备及物资所 三年 有部门 9 附录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厂内交通管理流程图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厂内机动车专职驾驶员登记表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公用车辆档案 附录 D(规范性附录)厂内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附录 E(规范性附录)厂外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附录 F(规范性附录)机动车日常检查表 附录 G(规范性附录)出厂设备及物资联系单 附录 H(规范性附录)非本厂车辆进入厂区申请表 附录 I(资料性附录)运送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 附录 J(资料性附录)机动车厂内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1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厂内交通管理流程图 流程名称: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流程编号:Q/HD-203.27-LC-01 版本号:V2.0 本流程共1页之第1页 目的:规定了华能黄台电厂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内容及 范围:适用于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厂内有车部门的车辆、 要求 外来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有车部门/用车部门 教培中心/厂 办公室 安监部 开 始 1 拟定厂交通 安全委员会 组成及职责 公安科/物业 管理中心 厂领导 关键控制点说明 ①组织与职责:

厂成立交通安全 委员会,部门成 立部门交通委员 会 批准 机构成立 1 成立交通安 全管理小组 2 厂区道路设 置安全标志 3 驾驶员培训、建立档 案、对驾驶员日常管理 厂内机动车驾驶 员取证,年审、 建档 备案 4 为管理车辆建档、定 期检查、年审及日常 管理 备案 日常管理 ②安全标志:公安 科按照《安全防护 设施及安全标志管 理标准》设置安全 标志。生活区的安 全标志由社区管理 中心负责。

③人员管理:有车 部门负责为每辆机 动车配备合格的驾 驶员,并建立驾驶 员档案,对驾驶员 进行日常管理,并 做好培训工作。

④车辆管理:厂内 所有机动车都应建 立台账,并定期检 查、保养、检修车 辆。 外来车辆 是 5 外来车辆 管理 用车部门进 行安全检查 否 6 监督 行车管理 监督 监督 ⑤外来车辆:公安 科负责外来车辆的 管理工作,外来车 辆的安全检查由用 车部门负责,并接 受安监部和公安科 的监督 ⑥行车管理:机动 车行车要符合国家 的法律法规和本标 准要求,并接受安 监部和公安科的监 督。 交通事故 是 行车管理 配合 组织调查 配合 主持 否 结 束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厂内机动车专职驾驶员登记表 Q/HD.JL-203.27-001 厂内机动车辆专职驾驶员登记表 序号 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准驾 车型 领证 日期 驾驶 证号 驾驶证有效日期 联系 电话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公用车辆档案 Q/HD.JL-203.27-002 编号: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 公 有 车 辆 档 案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型号: 建档部门: 建档日期: 填写说明: 1、 建档范围:厂内外出车辆、厂内承担生产任务的各种专用 车辆,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 2、 不准空项,可填写无,但是信息必须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3、 此信息表,每半年填写一次,各部门安全员组织填写,报 安监部备案。

4、 凡是厂管部门拥有的电动车、摩托车、吊车、洒水车、铲 车、各类汽车等均在建档范围。包括借出、驻外的车辆。

5、 车险:指购买险种种类,例如:第三者、玻璃 6、 照片自拍, 行驶证照片彩色扫描即可。电子版。

7、 特殊内部车辆无车牌号码的暂时写无,下一步规范. 16 一、车辆照片 附上电子照片 二、车辆技术参数表 厂牌号码 颜色 注册(变更) 日期 出厂日期 车辆类型 审车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燃料种类 驱动形式 发动机排量 L 国产/进口 核定载质量 Kg 核定乘人数 人 车险种类 保险日期 车辆外廊 尺寸 货箱内部 尺寸 二级维护周 期(Km/ 天) 专职驾驶员 1 专职驾驶员 2 专职驾驶员 3 17 三、车辆维修登记表 维修日期 维修类别 小修、二级维护、大修、总成修理内容 维修单位 登记人 签名 四、车辆主要部件更换登记表 更换日期 更换主要部件名称、型号(规格)及厂名 维修单位 登记人 签名 五、车辆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保养日期 保养主要部件名称、型号(规格)及厂名 保养单位 登记人 签名 六、车辆障碍、重大异常登记表 设备名称 发生日期 无 无 性质分类机责任人 故障发生原因、过程及影响、处 理措施 消除日期 消除人 七、车辆变更登记表 变更日期 无 无 无 变更原因 变更事项 登记人 签名 18 八、车辆使用登记表(长途) 日期 使用单位 使用原因 出车时间 出车起止地点 批准人 九、车辆交通事故登记表 事故发生 日期 无 无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性质 事故责任 事故种类及 车 辆损坏情况 直接济 损失 登记人 19 附录 D(规范性附录)厂内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Q/HD.JL-203.27-004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 厂内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部门: 序 号 检查项 目 车号: 检查标准 车辆的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检查日期: 检查方法 符合 检查人: 检查评价 不符合和主要问题 1 有关技 术资料 检查 车辆牌照齐全,符合要求。

有行车证,定期检验符合要求。检验 报告保存完好。

操作持证上岗,证件类别与所驾车型 相符、有效。

目测整车内外观清洁。

发动机机油面、冷却水量符合要求。

水箱、水泵、风扇皮带符合要求。

查记录台帐 和档案 2 整车检 查 轮胎气压、胎况符合要求。

外观检查 液压泵、阀、管路、油缸等符合要求。

前后车架及绞接轴符合要求。

转向翻斗动臂油缸、连杆、销轴连接 符合要求。

发动机的安装及连接部位状况符合要 求。

发动机及各系统运转情况符合要求。

1、灯光、仪表、雨刮、喇叭配置符合 要求。

2、电瓶桩头紧固、清洁符合要求。

3、车辆电源开关符合要求。

外观检查 3 动力系 检查 操作试验与 观察 4 灯光电 器检查 20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评价 检查标准 1、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符合要求。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和主要问题 5 传动系 检查 2、变速器变速杆的位置、 自锁可靠性 符合要求。

3、 传动轴螺栓、车轮、轮胎螺母有 紧固,符合要求。 操作试验与 观察 6 行使系 检查 1、车架及前后桥无断裂、严重变形。

2、同一桥上车轮轮胎的一致,胎压情 外观检查 况符合要求。

1、方向盘位置符合要求。

2、转向机构状况符合要求。

1、车辆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 装置性 能符合要求。 7 转向系 检查 操作试验与 观察 8 制动系 检查 2、 行车制动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符合 操作试验与 要求。

3 、液压制动器制动系统状况符合要 观察 求。

4、点制动跑偏现象符合要求。

1、 各类专用机械的专用机具及结构件 外观、磨损、连接及动作符合要求。

2、液压系统性能、密封符合要求。

操作试验与 观察 操作试验与 观察 观察检查 操作试验与 观察 操作试验与 观察 操作试验与 观察 3、叉车门架限位装置符合要求。

9 专用机 械检查 4、货叉、属具的固定符合要求。 5、货叉磨损、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6、货叉起升、下降速度符合要求。 注:

检查结果合格画√; 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画×并简述不符合内容, 与检查无关项目画—。

说明:班组每月、部门每季按此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1 附录 E(规范性附录)厂外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Q/HD.JL-203.27-005 厂外机动车安全检查表 车号: 检查单位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检查项 目 驾驶人 员 序 号 1. 2. 3. 4. 车辆资 质 保险 车辆设 施 5. 6. 7. 8. 9. 项 目 受检单位 被检单位负责人 整改负责人 符 合 不符 合 要求整 改期限 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合格有效 具有准驾车型二年以上驾龄 必须遵照行车管理规定行车 遵守车辆停放和“三交”规定 车辆经公安车管部门审验合格 行驶证、运营证等相关证件合格有效 交强险、第三者险、货物险(外雇车应签订安全协议) 警示牌、灭火器、备用轮胎、急救包 灯光、喇叭齐全有效,变光可靠自如、转向分明,雨刮器性能良 好。

刹车制动可靠、灵敏,刹车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规定,各油、气 10. 管路无渗漏现象,刹车气压上升迅速,气刹断路有效。

车辆技 方向机灵活,拉杆无松旷,助力泵油位符合标准,机械转向游动 术状况 11. 间隙正常,不大于 25-30mm。

轮胎气压正常,轮胎螺丝不缺不松,轮胎花纹不少于 1/3,无开 12. 裂、划伤现象。

13. 运转记录、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 存在质疑 项,问题 项,不符合整改单编 最终确认 号:

整改关闭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未整改;整改反馈情况:□已反馈、□未反馈 整改验证确认:

年 月 日 注:

检查结果合格画√; 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画×并简述不符合内容, 与检查无关项目画—。

说明:班组每月、部门每季按此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机动车日常检查表 Q/HD.JL-203.27-006 机动车日常检查表 部门:

序 号 1 2 3 4 项 目 车号:

周一 检查日期:

周二 周三 检查人: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灯光、喇叭齐全有效,变光可靠自如、转向分明, 雨刮器性能良好。

刹车制动可靠、灵敏,刹车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规 定, 各油、 气管路无渗漏现象, 刹车气压上升迅速, 气刹断路有效。

方向机灵活,拉杆无松旷,助力泵油位符合标准, 机械转向游动间隙正常,不大于 25-30mm。

轮胎气压正常,轮胎螺丝不缺不松,轮胎花纹不少 于 1/3,无开裂、划伤现象。 注:检查结果合格画√;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画×,与检查无关项目画—。

说明:驾驶员每日按此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附录 G(规范性附录)出厂设备及物资联系单 Q/HD.JL-203.27-007 华能黄台济南发电有限公司 出厂设备及物资联系单 设备全称:

班组:

班长签字 出厂设备型号 出厂时间: 部门 部门主任签字 出厂设备单件详细数量 运送物资车辆牌照或行驶证件 运送单位及人员证件: 公安科科长(夜间公安科值班) 策划部主任(夜间厂值班) 物资部(经过物资许可的)主任: 监控室(夜间电话联系监控室、值长) 一门、西门等值班人员签字:

设备全照(全貌、清晰、按照件数拍照) : 出厂场原因: 规定:

(1)凡是出厂的设备、物资等不允许使用封闭式货车(箱式或棚布) ;外包队伍严禁 使用封闭式货车进出厂区。

(2)进出厂区的物资必须办理联系单,联系单一式三份;贴上照 片后打印签字,电子版发送值长、策划部、公安科、物资部等,纸板交由公安科值班、值长 及本部门核算员等(各保留一份、存期三年) 。

(3)夜间紧急消缺需要进出门,必须告知值 长、监控室、公安科值班、厂值班室,缺一项签字不准出门! (4)废旧物资必须由物资部签 字,任何出厂物资必须由三个以上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不准出门! (5)签名不许代签。 附录 H(规范性附录)非本厂车辆进入厂区申请表 Q/HD.JL-203.27-003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 非本厂车辆进入厂区申请表 填表日期:

申 请 人 驾驶员姓名 性 别 年 月 日 部 住 门 所 驾驶证号 行驶证号 日至 年 月 日 班组 №: 出生日期 车牌号码 自 年 月 车辆型号 申请期限 联系电话 车辆用途 申请部门 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厂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驾驶员身份证 复印件 粘 贴 处 经办人 备 注 办理时间 年 月 日 25 附录 I(资料性附录)运送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 运送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 1、运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包括盐酸、硫酸、氯气、烧碱、联胺、三氯化磷、三氯氧 磷、工业氨水、异辛醇、丙烯酸、石油醚等对人身、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化学药品或化工产 品)的车辆,必须遵守我厂有关防火、防爆、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各项规定。应由熟悉危 险物品性能的工作人员押送,不准搭乘其他人员。

2、 运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所有运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 险化学品的车辆一律经由厂西门出入厂区, 不准从厂大门行驶出入或在厂前道路上停留, 更 不准驶入或停留在生活区内, 由公安科负责监督、 管理。

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由厂大门出入时, 须经分管厂领导批准。

3 、运送危险品的车辆,不准驾驶和停靠在人口稠密场所,如居民区以及大型建筑物附近。

危险化学品车辆入厂前, 由进货单位通知使用单位指派专人, 在大门外对运载危险化学品的 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经过资质认定,安全运输手续齐全,驾驶 人员和押运管理人员必须经市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车辆符合规定, 用于运 输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并经检测、 检验合格, 完好、 固定牢靠、 符合安全规定,各阀门、人孔、手孔关闭严密、密封良好,无滴、渗泄漏,无外逸现象;安 全附件完好,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随车安全防护用品、 消防器材完备,否则一律不准入厂。

4 、经安全检查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车辆,由检查人员在车辆出入登记簿上签字并通知门 卫放行。对毒害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同时通知公安科, 由公安科派引路车押送,行走路线 必须严格按照公安科制定的《厂区道路行驶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并由使用部门安排熟悉 危险物品性能的工作人员押运,不准搭乘其他人员。

5、车辆行驶要平稳低速、时速不超过规定要求,不要紧急刹车和超车,防止剧烈振动发生 意外。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地点装卸,不准随意停放。厂内 行驶速度不大于 10 km/h,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不大于 5 km/h。

6、发生危险化学品溢漏、火灾和其它不安全情况时,使用单位应立即组织紧急处理,同时 报告厂部及公安科、安监部等有关部门,事态严重时由厂部统一组织处理,具体执行厂应急 预案和其他有关规定。

7、所有出入厂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及各有关单位、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违反 本规定条款之一者即视为违章, 按厂经济责任制实施考核, 造成后果的按厂及上级有关规定 处理。 26 附录 J(资料性附录)机动车厂内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1、 严禁无证驾驶、疲劳和酒后开车,严禁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严禁将机动车辆借给无证 驾驶人员驾驶;禁止在厂区练习驾驶。

2、 在厂内、主马路及扩建施工场所等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车辆和行人动向, 并鸣笛减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3、 厂内车辆行驶必须限速,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20 km/h,转弯或视野不佳处,行驶速度不 准超过 5 km/h,严禁超速行驶。

4、 机动车行驶下列厂区内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时,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超过 15km/h。

1) 在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区、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 转弯、调头时。

2) 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

3) 无人看守道口。

4) 恶劣天气能见度在 30 米以内时。

5、 机动车行驶下列厂区内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时,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超过 5km/h: 1) 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油库、加卸油区域、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 损坏车辆时。

2) 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

3) 恶劣天气能见度在 5 米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 6%以上且能见度在 10 米以内时,应停止 行驶。

6、 如须超过上述规定的速度,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7、 执行任务的消防车、 工程抢险车、 救护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 不受上述规定速度限制。

8、 车辆载货时,严禁超重、超长(前后共不超过车身 2 米)、超宽(不得超过车身 0.2 米)、 超高(从地面算 4 米),装载要捆绑牢固可靠,不准客货混装。

9、 停车减速靠右行,选择适当地方或停放在指定地点,停车时不得防碍交通,不准停放在 消防设施附近。在市区停车要停放在停车场,停车后司机不得远离,拉好手制动。如需离开 时锁好车门。

10、车辆过铁路道口时,要减速了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要提前换好低速档,确认 无火车时方可通过,通过火车道口中途不得换档以防熄火。横杆放下时,严禁抢行。

11、车辆调头或倒车时,要加强了望,注意车辆行人,严禁盲目倒车。

12、泥泞道路和冰雪路面不准紧急刹车,下坡不准熄火滑行。

13、行驶中的车辆、转向、灯光、刹车等部件发生故障时必须修复后方可行驶,严禁病车上 27 路行驶。

14、各种车辆都必须配带灭火器,运送易燃、易爆物品,或车辆进入氨罐区、燃油区、氢站 等禁火区时必须带防火帽。

15、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定点停放。

16、 特种车辆需出生产区作业时,必须经厂安监部批准。履带式特种车辆不得在生产区硬 化路面上行驶,确需在硬化路面上行驶时,必须经厂安监部批准,将车辆清理干净,在硬化 路面铺上垫子后方可行驶,防止污染和破坏路面。

17、凡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保持车辆清洁。?运灰、运垃圾、运煤、拉碴、装载易落货物 的其它车辆,在厂内行驶时,严格限速规定,车辆必须清理干净,采取防范措施,不准将飞 扬物或污染物撒落在马路上。

18、运送煤、灰、碴、酸、碱、垃圾以及其它运送货物的车辆一律从生产区西大门出入。 28

25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2014版) 暂无相关推荐文档 如要投诉违规内容,请到 百度文库投诉中心 ;如要提出功能问题或意见建议,请 点击此处 进行反馈. 暂无评价 | 0人阅读 | 0次...

第二十五条 渡运时,船员、渡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渡口、渡船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渡船; (二)掌握渡船的适航状况...

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 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25%; (二)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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