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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27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傲轩集团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生效日期:2014 年 月 日 40 傲轩集团有限公司 人事管... 8.4.2 担保人必须保证被招聘人员入司后, 要经常督促其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国家法...

安全 生产 规章 制度 汇 编 前 言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是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根本保障。

我公司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易燃易爆、有 害危险因素,并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发展 与否逐渐成为企业安全发展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为保证公司安全 生产和新形势下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和国 家总局、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原安全管理规章制进行了修 订,现已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研究通过,予以颁布实施。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目录 1.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 5 2.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 ................ 7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 11 4.安全生产目标奖惩考核管理办法 ........................... 12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 14 6.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 16 7.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 17 8.安全生产投入和费用使用管理制度 ......................... 19 9.风险评价控制管理制度 ................................... 22 10.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 36 11.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 40 12.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 41 13.重点部位“十必查”制度 ................................ 42 14.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 42 1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 43 16.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制度 ................................ 47 17.变更管理制度 .......................................... 49 18.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 50 19.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 53 2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58 21.相关方及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59 22.管理部门和车间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 61 2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 63 24.设备管理制度 .......................................... 66 25.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71 1 26.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 73 2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75 28.工艺管理制度 .......................................... 78 29.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 80 30.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 83 31.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 86 32.开停车管理制度 ........................................ 88 33.设备管道和钢结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90 3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 95 35.气瓶管理制度 .......................................... 98 36.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02 37.危险性作业安全许可证管理与审批制度 ................... 105 38.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08 39.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14 40.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19 41.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26 42.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 129 43.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32 4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 135 45.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38 46.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42 47.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145 48.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147 49.承包商管理制度 ....................................... 149 50.供应商管理制度 ....................................... 152 51.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 153 52.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 159 2 53.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 162 5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 164 55.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166 56.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 169 57.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170 58.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 172 5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 174 60.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 176 61.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 179 6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 181 6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与检测管理制度 ................... 186 64.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 187 6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 190 66.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 194 67.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 197 68.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 200 69.乙醇装卸车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 202 70.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现场管理规定 ............... 203 71.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管理制度 ........................... 204 72.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 206 7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 210 74.未遂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 213 7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 ......................... 215 76.应急救援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 219 7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220 78.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 224 79.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 231 3 80.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 235 81.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 236 82.巡回检查及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 239 83.建(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 242 84.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 244 85.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 247 86.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248 87.公司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 250 88.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251 89.公司食堂安全管理规定 ................................. 252 90.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 255 91.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 256 92.聘请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 259 4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常履行安 全生产决策机构的职能,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的落实,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 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并 通过各职能部门对企业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的指导、管理和监 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会 主席、各处室负责人、厂长、车间主任和职工代表组成。

第四条 总经理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其他公司领导任副主任。安 委会下设办公室, 安技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 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坚 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

第六条 审查审核批准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企业的长远安全生产规 划。

第七条 审查审核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八条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对新建、扩 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 时投产。

) 第九条 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组织重大事故的调 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 第十条 审查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生产及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和新技术。

第十三条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 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 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职责和权力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安委会工作,定期组织召开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协调解决企业有关安全生产 问题。

副主任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 对主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 协助主任解决企业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各成员对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有关安全问题进行讨论, 提供 意见和建议,并具体落实会议决议的事项。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有权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方面 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在监督检查中,有权参加有关的安全 生产会议,查询有关档案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应 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情况。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有权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和考核,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有权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第五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 6 第二十一条 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传达地方政府、 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

第二十二条 布置公司安全工作,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三条 审议公司安全生产的年度目标和数额较大的安全生产投 入。

第二十四条 讨论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处分;议定对避免了重大安 全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 研究需要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或决定的 其他安全事项。

第二十六条 决议组成人员的增补或调整。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 临时召开。

根据需要还可以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

会议由安全生 产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印 发到有关部门、厂、车间。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解释。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于本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及服务中所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第三条 安技处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服 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传递到 公司办公室备案,经审批后实施(纳入企业管理文件或直接贯彻执行)。 7 第四条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并传递到安技处和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 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方式包括以企业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 其他形式。

第六条 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 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形式同第五条。

第七条 安技处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 范安全生产行为。

第八条 材料处及其他涉及企业相关方的管理部门负责将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 同、纳入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第九条 获取的内容。

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如:《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如: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等; 4、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 部门的要求, 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 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 技术标准规范等。 8 第十条 获取渠道。

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 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 国务院公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 政府职能部门公告; 2、安全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公告; 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文件; 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5、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第十一条 获取方式和时机。

1、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 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2、 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 及时传递到安技处和公司办公室备案。

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 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

3、安技处每年至少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收集、整理、更新的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及时变更,予以发布实施。

第十二条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或服务中 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 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 9 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公 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传递 到安技处和公司办公室; 2、安技处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的发放到本公司有关部 门; 以公司内部文件形式传达执行的, 由公司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 进行。

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 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安技处、公司办公室传递。

第十六条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主管部门每年 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 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安技处、公司办公室, 由安技处、公司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单位。

第十七条 各单位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 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第十八条 安技处、公司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 消 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第十九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安技处负责解释。 10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为了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 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 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分厂、车间、各级人员的安全生 产责任进行考核。

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总经理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 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4、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按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由安技处汇总, 副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核, 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 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6、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8、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9、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 100 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89—81 分为合格,80 分以下为不合格。

10、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技处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 管理制度》执行。

11、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 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给予相应的处理外,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 安全生产目标奖惩考核管理办法 为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部门、厂、车间的安全 生产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由依据,结合公司安全 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原则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是各部门、厂、车间分目标的 依据,各部门、厂、车间分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可高于、但不能低 于公司目标指标。

2、均衡协调原则。各部门、厂、车间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 正确处理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 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领导班 子对公司目标负责, 同时对各部门、 厂、 车间的分目标提出要求, 各部门、 厂、车间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厂目标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厂、车间的 目标负责。

二、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1、公司安全生产厂领导小组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出公司安全生产奋斗 目标,并形成文件印发各部门、厂、车间。并与各部门、厂、车间第一负 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各部门、厂、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各部门、厂、车间的第一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将目标细化成 各具体目标, 要对每项目标完成的时间、 进度和所达到的指标有具体要求, 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

三、目标的分解 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包括: 12 1、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2、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设备设施检测; 3、隐患排查与治理率; 3、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4、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费用; 5、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完善和强化的安全工作等。

目标分解:可据以上总体目标对职、对岗、对部门进行分解,记录在 台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人人知道,人人心中有安全。

四、目标的实施 1、各部门、厂、车间按照本部门、厂、车间所制定的目标,由各部 门、厂、车间第一总负责人检查督促目标的完成,每月要针对目标完成情 况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公司主抓安全副职牵头按月检查各部门、厂、车间安全目标完成 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由安技处通报各部门、厂、车间目 标完成情况,对下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意见。

五、目标的考核 1、各部门、厂、车间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落实执行情况,建 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各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部门、厂、车间全年工作做出真实而公正 的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并写出书面评价意见,作为年终考核 评价依据。

3、各部门、厂、车间每月进行一次小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半年 总结,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4、由安技处负责收集各部门、厂、车间日常安全目标的分析、评价 考核情况。

5、由分管安全生产副职牵头对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厂目标的完成情况 进行考评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1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有效实施, 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 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予 以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并带来重 大影响,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安全考核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和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厂、 车间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 督促各部门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 查和考核, 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 将日常 就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核的依据。

2、考核周期:每半年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厂、 车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3、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 6 月底和 12 月底。

四、安全奖励 1、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下列表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为挽救或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直接立功者; 2)发现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及时上报, 14 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立功者; 3)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 ,做到迅速、果断、正确, 从而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立功者; 4)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从而避免可能发生 的人身伤害事故者。

2、获得省、市、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

3、一次性奖励,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核实验证,报总经理审查确 定后,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4、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评达标、优秀单位或个人,在每年年终总结 的基础上,由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报总经理审查确定后,给予表彰或 奖励。

五、安全处罚 1、在岗作业中,不能认真在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 50-100 元罚款:

1)进入生产区内不按规定着装或进入装置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 用品的; 2)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3)凡不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票证,施工作业的; 4)厂区内吸烟者或生产辖区内发现烟头的岗位; 5)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防护器材、安全标志的; 6)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或指派者; 7)随意搭、挂、插接电源线作业的; 8、工作场所安全通道严重阻塞,不及时清除的。

2、现场指挥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 总额的 20-50%。

3、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 额的 50-100%。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责任单位 200 元。 15 5、动火、受限空间、检修等作业,现场无监护人的,扣责任单位 200 元。

6、未完成安全目标,按公司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处罚。

7、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四、附则 1、本制度规定若与其它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安技处。 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进一步改进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更好的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的定义 1、领导干部:指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2、现场带班:是指带班领导对公司生产班次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值班:是指领导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异常气候(如暴雨)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二、值班时间 带班领导应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计划进行轮流值班,公司领导值班为 24 小时值班制,其他值班人员为当日下午到次日早上班时间。

三、值班地点 公司领导在其办公室值班, 其他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值 班。

四、带班领导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6 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 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态; 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组织处置本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第一时 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五、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应恪尽职守,自觉遵守值班纪律,加强值班巡逻,不得 迟到早退, 不得在值班时间从事其它活动, 严禁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

2、值班带班领导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掌握安全生 产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 重大问题,立即报公司主要负责人。

3、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 行移交,并说明未办完的原因,交代清楚注意事项,从而保证工作的连续 性,不得有意隐瞒。

4、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接听的电话、收发的物品进行登记,正确 及时地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宜, 并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记录和电话 登记应妥善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5、值班人员如果未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 理。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制, 有效地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及时对安全生产工管理信息进行交 流,特制定本制度。 17 二、职责 1、总经理是安全生产会议的主管领导。

2、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会议的主管部门。

三、管理内容 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含扩大会) 、安全生产例 会、车间安全生产会议。

四、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2、 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根据需要, 可以召开扩大会议。

3、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长主持。

4、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传达上级 对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

(2)布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3)审议安全生产的年度目标和数额较大的安全生产投入。

(4) 讨论对重伤及以上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处分;议定对安全生产有 功人员的奖励。

(5)听取各部门、厂、车间的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6)研究需要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或决定的其他安 全事项。

5、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五、安全生产例会 1、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2、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的单位为安技处、生产办、技术设备处、供应 科、各车间负责人。

3、安全生产例会由安技处组织。

4、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 18 (1)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传达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 产委员会会议决议。

(3)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 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4)通报省、市内外重大或典型事故情况,提出汲取事故教训、预 防事故措施。

(5)针对不同时节,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 控制手段。

(6)需要在安全生产例会上协调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5、安技处负责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六、车间安全生产会议 1、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根据具体情况每周至少召开一次。

2、会议由车间主任组织。

3、车间安全生产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传达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布置、落实公司安 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决议。

(3)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结合车间实际情况,部署下阶段 的安全生产工作。

(4)对职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分析隐患影响后果、落实监控和整改方案、 落实监护人、整改责任人、复查人等。

(6)通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

(7)需要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投入和费用使用管理制度 19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 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 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 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 企[2012]16 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由计划 财务处负责管理。

二、总经理应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 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和经费使用的审批。

三、计划财务处、安技处每年做好安全投入资金的相关报告。

四、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依据国家规定按月提取,年度终了 时结算。

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 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 标准逐月提取:

1、 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 (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 按照 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 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 在成本 中列支, 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生产费用优 先用于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和为满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 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 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 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 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 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20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 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五、计划财务处负责对安全生产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 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 的投入落实工作。

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 数额、 支付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指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 计划、经费 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七、财务总监负责审核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 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 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 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 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 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1 风险评价控制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 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一、目的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核心。

为对公司生产作业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风险 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使风险达到 可接受的程度, 确保生产活动安全管理和个人防护等措施有效实施, 遏制 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和企业财产损失,保障职工人身安全 和企业财产安全。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及控制 管理: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坏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引用文件和定义 1 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128-2009 22 《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管协调字 [2004]56 号文) 2、定义 (1)风险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 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风险识别应包括组织活动三种状态下各种潜在的风险。

三种状态是指: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作业活动、生产系统等连续 长时间运行的工作状态,是正常状态。在进行开车、停车、检修等临时性 工作时, 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 属异常状态。

紧急状态则是指发生火灾、 爆炸、中毒、倒塌等情况。

(3)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可接受的 全过程。

四、职责 1、依据风险评价准则,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 和严重程度, 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 有害因素识别 和风险评价分析。

2、公司建立风险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 班组长骨干组成。

(1)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负责组织生产活动中危险、有害因素风险 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 评价结论。

(2)安技处负责编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表,指导各职能 部门开展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负责各职能部门风险评价记录 的审查与控制效果有效性验证。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 行风险信息更新。

(3) 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分管区域生产活动的危险、 有害因素的识别、 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 23 (4)各级员工应积极参与所从事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评价工作。

主动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掌握基本分析评价方法, 能自行评价。

3、施工单位到车间从事某项工作时,风险评价和控制以施工单位为 主,车间为辅一起讨论、分析,评价与分析的人员签字也应包括两单位人 员。审核审定由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负责人员进行。

4、同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部位作业的(如设备、电气、仪表、几个施 工单位等),由各部门自行分析评价后,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

五、评价组织的建立 1、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并鼓励从业人员 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2、企业成立风险评价的固定组织,针对生产经营活动,每年安排进 行一次风险评价。

其它部门、 单位和车间根据需要自行建立风险评价组织。

3、对异常状态和紧急状态进行的风险评价,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 可随时组织成立临时组织,工作完毕后自行解散 六、内容与要求 (一)风险分级管理 1、风险评价依据本制度附录《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分级。

2、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的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 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3、作业风险: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技处 负责人复审签字后, 报公司领导批准; 较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 审签字后,报安技处审核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 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批准。

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 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重点部 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 24 (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措施降 低风险。

5、风险评价职责 (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从事设立安全评价。

(2)项目的建设应由项目组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3)项目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风险由各车间进行分析并 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关键、 重要装置或系统的开停车风险由生产办分析并 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工艺变更应由技术部门做好风险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5)设备、设施新增或拆除由技术设备处负责组织分析,并做好风 险控制记录。

(6)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由所在车间进行评价分析,并做好 控制记录。

(7)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均由所在车间进行作业风险分析, 并做好控制记录。

(8)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 制记录。

(9)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 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二)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1、直接作业环节的风险评价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

2、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和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3、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

(三)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本公司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25 4、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具体风险评价参照附录《风险评价方法》进行。

(四)风险评价实施步骤 1、生产副经理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有安 全评价工作经验和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2、危害辩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3、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4、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5、得出评价结论。

6、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 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火灾、爆炸; (2)中毒、窒息; (3)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4)高温等异常环境; (5)人机工程因素(指人员、设备、工作环境合理匹配、使设备、 环境适应人的生理、心里特征,从而使操作简便准确、失误少); (6)电击、触电及电弧烧伤; (7)物体或人员高处坠落; (8)机械伤害; (9)噪声; (10)设备的腐蚀、缺陷; (11)潜在危险及其变异; (12)其它。

(五)确定重大风险 1、依据有法律法规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3、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关注度等。 26 (六)风险控制内容 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安全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 (4)可靠的技术保障及服务。

2、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实现规范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3、风险控制管理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 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 制定并 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对于确定的重大风险项目,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1)风险评价报告及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算情况等; (4)时间表和负责人; (5)竣工验收报告。

(七)风险信息更新 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 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为每年一次,当下列 情况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27 5、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八)重大危险源 1、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辩识》的规 定,识别公司生产区域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九)风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安技处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 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 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 取的控制措施。

七、风险控制 1、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 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2、公司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须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3 、公司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 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4、安技处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 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 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八、附则 1、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2、本制度由安技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风险评价准则 一、术语 风险: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结合。

风险(R)=可能性(L)×后果(S) 二、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 28 作业活动 直接作业活动 选用方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频率 作业活动前 每年一次 每年一次 备注 各类检维修作业 各生产工序或过程 对公司生产起关键 作用的设备、设施 岗位、 部位、 装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置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关键、 重要设备 安全检查表法(SCL) 三、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及风险等级判定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流程 选定作业活动 分解工作步骤 识别每个步骤的潜在 危害和后果 风险分析 控制措施 定期评审 (1)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 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 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作业步骤应按实际作业步骤划分,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办理作 业证等不必作为步骤分析,可将其列入控制措施。

(3)作业步骤只需说明做什么,而不必描述怎么做。作业步骤的划 分应建立在对工作观察的基础上, 并应与操作者一起讨论研究, 运用自己 对这一项工作的知识进行分析。

(4)识别每一步骤可能发生的危害,对危害导致的事故发生后可能 出现的结果及严重性也应识别。识别现有安全措施,进行风险评估,如果 29 这些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就提出建议和控制措施。

(5)如果作业流程长,作业步骤多,可按流程将作业活动分几大项。

每一项为一个大步骤,再将大步骤分为几个小步骤。

(6)对采用工作危害分析的评价单元,其每一个步骤均需判定风险 等级,控制措施首先针对风险等级最高的步骤加以控制。

(7)频繁进行的类似作业,可事先制定标准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2、风险级判定 轻微或可忽略风险值(L×S=1-3) ; 可接受风险值(L×S=4-8) ; 中等风险值(L×S=9-12) ; 较大风险值(L×S=15-16) 重大风险值(L×S=20-25 或 L、S 单项为 5) 风险评价表 可能性 L 严重性 S 1 2 3 4 5 1 1 2 3 4 5 2 2 4 6 8 10 3 3 6 9 12 15 4 4 8 12 16 20 5 5 10 15 20 25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 等级 (R) 20-25 重大风险 (1 级)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 ,不能继续 立刻整理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30 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 15-16 较大大风险(2 级) 控制程序, 定期检查、 测量及评估。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 9-12 中等风险(3 级) 加强培训及沟通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4-8 <4 可接受风险(4 级) 但需定期检查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5 级)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有经费时治理 — 有条件、 1-2 年内治理 改 立即或近期整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5 系统) ,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 4 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 3 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 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 2 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 1 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标 准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 四、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1、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将 分析的对象, 列出一些项目, 识别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 危害,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 目, 再以提问的形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 以便进行检 查和评审。

2、 检查项目列出之后,还应列出与之对应的标准。标准可以是法律 法规有规定, 也可以是行业规范标准或本企业有关工艺操作规程, 安全规 31 程等。列出标准后,还应列出不达标准可能导致的后果。

3、R、 L、S 的数值同 JHA 分析法 五、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法) 对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影响危险性(D)主要因素有 3 个:

①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② 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 ③ 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D = L× E× C 式中:

D —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L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 —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 C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1)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如下表: 分数值 10 6 3 1 0.5 0.2 0.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会被预料到 相当可能 不经常,但可能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可以设想,很不可能 极不可能 实际上不可能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E)如下表: 分数值 10 6 3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连续暴露于潜在的危险环境 每日工作时间内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 32 2 1 0.5 每月暴露一次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的暴露 (3)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C)如下表: 分数值 100 40 15 7 3 1 事故造成的后果 大灾难,10 人以上死亡 灾难,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1 人死亡 严重,严重伤残 重大,有伤残 轻伤,需救护 (4)危险等级划分(D)如下表: 危险性分值 >320 160-320 70-160 20-70 <20 危险程度 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比较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六、识别危害(危险源)方法 1、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86)识别 1)按物的不安全状态识别 将物的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

防护、 保险、 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 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 或有缺陷;生产(施工)现场环境不良等四大类。

2)按人的不安全行为识别 33 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 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等 13 大类。

2、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直接原因识别 根据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的规 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 素,管理因素等 4 大类。

1)人的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行为性危险、有害因 素共 2 类。

2) 物的因素: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生 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共 3 类。

3)环境因素: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室外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地 下(含水下)作业环境不良, 其他作业环境不良共 4 类。

4)管理因素: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 和人员的配置) ,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不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 度不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包括职业健康 体检及其档案管理不完善) ,其他管理因素缺陷共 6 类。

七、各类分析表格 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JHA)- 定性分析 部门:

工作岗位 分析人员 分析日期 工作任务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岗位: 序号 1 2 3 4 工作步骤 危害 主要后果 控制措施 34 5 注:作业人员分析并填写本表,安全管理人员或作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 工作危害分析表(JHA)- 定量分析 部门:

序 工作内容 号 工作危害因素 可能性(L) 严重性(S) 事件发生 事件后果 风险度 控制措施 岗位: 1 2 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SCL) 部门:

不符合标 序 号 1 2 3 4 5 检查 标准 项目 后果 准的主要 措施 能性/L 性/S L×S 措施 现有安全 生的可 果严重 R= 进/控制 危害发 危害后 岗位:

风险度 建议改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表(LEC) 部门:

岗位: 35 工 序 作 号 步 骤 危害(人、 物、作业环 境、管理) 主 要 后 果 以往事 故发生 频率 现有安 全控制 措施 危害 发生 可能 性/L 暴露于 危险环 境的频 率/E 危害 后果 严重 性/C 风险度 D=L×E ×C 建议改进 /控制风 险措施 1 2 3 4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持续改进, 安全发展。

”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 安监总局第 16 号令) , 切实做好事故超前预防, 做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厂、车间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定义 1、事故隐患: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 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 除的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 车, 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 36 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职责 1、总经理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各单位领导立即组织整改。

3、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

4、各单位行政正职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报告、治理、验收、销号” 闭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分管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闭合管理工 作具体负责。

五、排查及报告程序 1、每季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或聘请安全专家进行 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厂、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2、对所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技处负责编制整改措施,由各车 间、科室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3、公司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监控措 施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公司同意,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报政府有关部门。

六、事故隐患排查内容 1、重要设备、关键装置,原料库和成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 水、供汽)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连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专用设备、特 种设备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工艺技术是否合规, 操作 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作业、起重 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 和施工作业中, “四防”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 37 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 窒息制度的建 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 和措施落实情况。

6、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器材的管理情况。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 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 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 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 况; 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 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 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 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 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 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七、事故隐患整改 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 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厂、车间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厂、车 间主要负责人。

2、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凡当 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向车间 , 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 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中的“四定” ) ( 定 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技处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 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8 4、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技处组 织检查验收,对隐患整改情况和台帐记录情况进行落实和考核。

5、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 行和操作使用,由公司安技处下达停止运行通知书。整改合格后向安技处 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可恢复运行。

6、对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做到“五落实”( 整改措施、责任、 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应当按照及时、有效的原则,对有关部门上 报的报告进行审查, 并按有关规定及职责分工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 处。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及时查处 不得推诿,消极对待。

8、对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和列为上级安技处门检查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相 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及结果。

9、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后,要及时销号归档。

八、整改资金的筹措 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专项费用中列支。

九、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 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39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 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以下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由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组织进行,各部门对所辖 范围内施工和生产作业人员,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安全作业; 2、各部门负责人带队对所辖区域开展自查、每周一次,针对关键问 题和事故隐患、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考核,及时消除隐患; 3、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所辖范围内作业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存在事 故隐患制止并让其停工; 4、各部门安全人员对现场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包括经常性事故隐患 排查,定期安全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协助公司安技处和有关专业部门和人员开展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立刻落实整改; 6、事故隐患排查本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 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加大力度, 认真排查; 7、部门岗位人员要针对所属区域定期和不定期结合排查,发现事故 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并做好记录登记; 8、公司安技处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集 中检查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及时向事故单位下 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1)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2)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9、排查结束后,被排查单位负责人在排查记录上填写被排查单位意 见,签字确认; 40 10、对排查中存在事故隐患可以立即处理的, 通知被排查单位立即整 改,整改困难的,反馈至公司安技处,说明情况,尽快整改。 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组织公司安技处和各车间(部门)安全 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 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检查, 并对检查 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处理,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 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制订隐患整改计划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 案。

2、各车间要对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生产监管 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应及时按照规 定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安技处要对排查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确认。属于重大事 故隐患的,安技处应建档监控挂牌督办;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但短期内 难以消除的,要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挂牌督办的重大的事故隐患, 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和监控责任人,以利于隐患消除和责任追究。

4、挂牌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提出书面申请,由公 司组织专门部门验收合格,予以销号。

5、公司安技处是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 机构, 安技处主任是责任人, 督促有关的隐患整改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 施, 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监控并跟踪督办。

及时掌握重大 事故隐患整改进度, 督促有关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 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6、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摘牌销号,并向社会公告,将有关安全隐患信息档案 或台账整治归档管理。 41 重点部位“十必查”制度 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 保管处实际情况,特制定“十必查“制度。 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 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各车间工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三是设备维护保养、 主体设备、 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 查; 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 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制度执行 情况必查; 六是防雷、防汛、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 查; 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 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八是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九是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 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十是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 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42 为杜绝事故的发生, 做好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制度, 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有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做好事故隐患报 告工作; 2、发现一般事故隐患,整改难度较小,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立 即排除,并做好报告和记录工作;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难度较大,全部和局部停产的,上报公 司安技处和公司有关部门领导; 4、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存在事故隐患的, 马上制止、停工、 并上报领导; 5、停止作业和作业期间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雷电、爆炸、中毒 等。提前做好防范和救援物资的配合,并上报领导; 6、丢弃、拆除、报废装置设备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时间、数量,存 放位置及时上报领导; 7、对在事故隐患报告中,及时发现,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的隐 患报告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100—500 元) ; 8、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事故或人身 伤害事故, 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职工或单位, 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调查属 实并确认,给予 500—3000 元,并在评先、晋级、提职时优先考虑; 9、一般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报告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 100 —500 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10、 对不及时整改隐患, 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作业的责任人和 部门处 500—3000 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预防事故的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 43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 行规定》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义 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 生产、 储存、 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包括场所和设施) 。

四、重大危险源辩识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 辨识评价结果,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总局《关于开 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2、重大危险源评估由安技处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 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 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 机构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工作结束后,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 分级: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2)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 建、扩建的; (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 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4) 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 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 度的;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受伤,或者 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44 (6) 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发生变化 的。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1、安技处应及时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逐项登记建档。

2、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1)辨识、分级记录; (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其他文件、资料。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与检查 1、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 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 由有关人员签字。

2、实行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制度,责任人或者责 任机构对承包的重大危险源、 关键装置、 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 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安技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 能培训, 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 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45 4、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告知标志,并加强 对重大危险源的报警、联锁、仪表、监视器等设备设施进行监控。

5、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6、定期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毒物过滤器、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 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进行维护或检测检验,确保安全有效。

7、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重大危险源专 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 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8、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 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9、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 车间主管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 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 部分)。

(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技术规程》 、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防 火防爆区各种作业管理制度等执行实施。

(3)根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

(5)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负责,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保障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6)公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检 查每班不少于两次,车间及班组对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准确。

(7)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 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 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有关部门按程序审核 同意后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8)重大危险源区域内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动火管理 制度。 46 (9) 根据国家规定和有关具体要求, 在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安装易燃、 易爆、易中毒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七、重大危险源备案 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 15 日内,应当填 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

八、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 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 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制度 1、为了加强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搬运适用于其规定。

3、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 工、 使用或存储危险化学品, 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 元。

4、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使用和评估实施安全管理的有 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1)安技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管理综合工作,组 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原材料建立重大危险源 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形成评估报告。

(2)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 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盒定期报告制度。 47 (3)技术设备处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 行治理,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公 司内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以进行定期检验、检测;构建重大危 险源监控管理网络,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

(4)生产办负责本辖区内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的工作每 年进行一次评估, 将评估总结报安环部; 定期有针对性的参加事故应急救 援演练。

(5)公司办公室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 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5、 公司将聘请省市安全生产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 价机 构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

6、每三年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 报告,并按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备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 估及分级: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 的; (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 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 (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 程度的;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受伤,或者 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 化的。

8、危险源评估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规程规范 作为评价依据。

安全评估内容和程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标准和要 48 求,并提出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9、未对构成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的由安技处下 发整改通知单,逾期未整改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 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现 就有关变更作如下规定:

一、变更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改 变,变更管理是对变化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影响。

二、变更本着安全第一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三、变更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水、电、气的变更。

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49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四、变更管理由安技处统一负责,并建立变更管理档案。所有变更实 施变更时,变更申请单位必须进行申请请示,并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五、实施变更项目的部门、厂、车间必须严格按下述程序办理:

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 ,并 有专人负责管理。

变更申请请示应逐级报相关部门审批, 最后报主管领导 审批, 相关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 行变更,变更申请一式三份,车间一份,相关科室一份,安技处一份。

2、变更审批。填写《变更申请表》后,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 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 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 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 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

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 人员。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并得到 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50 本规定适用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 签发评审意见。

2、安技处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 制评审计划; 作好规章制度评审记录并编写规章制度评审报告; 负责规章 制度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

3、各单位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 根据评审报告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四、规章制度的评审 1、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安技处编 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3、安全操作规程评审。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 员、 技术人员、 岗位操作人员) 组成评审小组, 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 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各车间安全规章制度评审。由各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公司相关部 门、单位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组成评审小组,对本车间安全规章 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5、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评审。由安技处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 部门领导、各部门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 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6、安技处将各种评审报告汇总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五、规章制度的修订 51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 可随时组织修订。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 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1)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2)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3)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4)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 工的自觉行动;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 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 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经理审 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 批准终止执行。

六、规章制度的改进 1、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时,作出的评审批示,各处室、厂、车间必 须位做好改进工作。

2、各处室、厂、车间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评审报告进行规章制度、安 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的应报安技处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各处室、厂、车间要将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下发 到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 52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 能,增强自我防护和处理事故能力,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 职业危害,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员工。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从 业人员培训教育、全员安全教育和外来人员的培训教育。

2、安技处负责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 核工作。

3、各部门、厂、车间负责按培训计划完成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 作。 四、控制过程 (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 1、总经理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 方可任职。

2、安技处联系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时问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3、安全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和救援组织以 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53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市以上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后,方可任职。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由安技处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安 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应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新 从业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实习、培训人员、外 单位调入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时 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

2、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 由公司安技处、 生产办等部门负责,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公司各单位,教育时间不少于 32 学时。 54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3、车间应对新职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及技术人员负 责,并经考试合格分配到班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

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 度;工作环境、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 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

4、班组应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安 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16 小时,在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前,不得独立操作。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 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岗位生产任务、 特点、 主要设备构造、 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个人防护用品、 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及实习期满后,由车间领导审批, 报安技处签发《安全作业证》 ,方可上岗操作。

(四)特殊教育 (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作业、 锅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作业、机动车辆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 本工种相适应的、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 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培训。未经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不复审的,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3)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所在单位与有关部 门要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则。

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经考试合 55 格,发给作业证上岗操作。

(4)调转岗位教育。公司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和转岗须重新进行二、 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 内,方准上岗作业。班组内部职工调转,须重新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其 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人“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离岗半年以上的职工, 须重新进行二、 三级教育, 考试合格, 成绩记入 “安 全作业证”内,方准重新上岗作业 (五)现场教育 1、 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的人员, 必须到现场进行有关安全教育, 由施工组织者负责。

教育内容应有此项工作危险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和防 范措施等。

2、对发生事故后的事故现场和现场分析会,由有关单位组织。内容 有事故的经过、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等。

3、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职工,由施工负责人教育。内容有操作方法、 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安全规定等。

4、各车间、班组,对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应及 时总结推广。

(六)日常教育 1、 公司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做好基本功训练。

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 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 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签字。

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 组安全活动。

2、各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 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3、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 56 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 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 (7)召开安全技术座谈会;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9)其它安全活动。

(七)其他人员 1、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 项的培训教育。

2、 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公司安全培训教育, 经考核合格发放 入公司证,保存安全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 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保存安全教育记 录。 五、培训教育管理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后分配到车间、 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 再次考核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只有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全部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职工每年进行安全技术考试一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 记入《安全作业证》 。凡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1、公司级领导干部的 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5、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 考核成绩记录在案。 5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防 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办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作业; 5、锅炉操作; 6、压力容器操作; 7、机动车辆驾驶。

二、安技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 系, 综合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的监督工作,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特 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 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 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具体考核内容按《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应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并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一次。

五、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 半年报公司安技处, 由安技处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实施结 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58 六、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 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 案, 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 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技处同意,方可变动。

七、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 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安全监管部门吊销其“特种 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八、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件由公司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 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 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安技处,缴纳工本费后补发。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 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 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 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十、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 清除周围影 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 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 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公司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十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严禁使用有缺 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十二、 外来人员在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 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 确保安全作业。 相关方及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9 一、目的 为规范相关方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确 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相关方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相关方及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包括:

供应商、 承包商、 外来施工人员、临时雇工等。

三、管理部门职责 1、 业务部门负责对供应商、 承包商业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督查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用工单位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安全考核等方面 的管理工作。

2、用工单位应对外来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建立外用工管理 台帐(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工种、身份证号码、籍 贯、雇用时间) 。

三、安全教育 1、严格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并建立外用工安全教育台帐(内容 包括:教育人、教育时间、教育内容、考核结果、被教育人签字等) ,经 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根据用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四、外来人员进出管理 1、只有经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的外来人员才允许进入公 司生产区,安全教育具体内容和要求按《安全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2、进出公司生产厂区的所有外来人员应持有效期限的入厂证。

3、入厂证有明显的颜色区别。入厂证有类别标志和唯一编号,规定 有效期。发放的每张入厂证有以下存档内容:证号、持有人姓名、单位和 编号、发放日期、失效日期、批准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4、承包商根据承包商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在承包商完成入厂三级 60 安全教育, 并考试合格后发放入厂证。

承包商入厂证应按工程时限设定有 效期, 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入厂证申请人应确保入厂证持有人在工作完成 后或在入厂证到期时及时将入厂证交还发证部门。

5、外来访客根据来访接待部门责任人的申请,在访客完成入厂安全 教育、确认遵守安全规定并签名后发放入厂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天。来访 接待部门和责任人应确保客人离开时将入厂证归还发证部门。

6、门卫依据办公室、安技处确认通知单,负责入厂证的统一登记、 收缴。

7、入厂证供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转借,一经发现,立 即吊销入厂证,并对转借人、借用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外来施工人员作业安全管理 1、用工单位负责为外来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劳动条件的场所,应 对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和不安全因素向施工单位交底。

2、用工单位从事公司内机动车驾驶、焊接、电气、起重等特殊作业 的外用工,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3、用工单位不得安排外用工从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4、对从事有毒、有害、粉尘作业的外用工,应安排外用工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用工单位应建立外来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档案台 帐,全面了解外来施工人员身体状况,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5、外来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6、严禁使用未成年和不适应现场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

六、外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 1、贯彻执行“谁安排、谁管理” 、 “谁使用、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 的原则。

2、外用工考核办法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 管理部门和车间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61 一、为规范班组安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减少 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真正达到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 安全日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各处室、 厂、 车间班组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日活动。

三、必须进行以处室、厂、车间、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或安全日活 动,活动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班组安全活动每月 2 次,每次活动不少于 1 小时。倒班班组可利 用班前、班后会,要严格保证班组安全活动时间。

五、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1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2 学时。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检查 1 次 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七、 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活动, 班长或安全员要认真组织 好,要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请 假批准。

八、 车间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对安全活动进行组 织指导。

九、各车间要联系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具体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做到年度和季度有计划,月度有具体安排。

十、安技处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定期编印班组安全活动材料,为 班组提供必要的教材和学习资料。

十一、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 术知识, 总结一周安全生产情况, 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和 要求。

2、结合公司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 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 62 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 5、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比武; 6、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它安技处研活动。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 动内容、发言情况、车间领导签字等,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和 弄虚作假。

十三、安全日活动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 录) ,写出评语并签字,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办定期进行抽查,以提高班 组安全活动质量。

十四、 班组安全活动情况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公司主管部门要进行考 核,对活动有成效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进行必要的处罚。

十无、公司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制定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或有关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做好公司 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项目的预防性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的安 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部门关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的立项、设计和施工验收,也适用于职业卫生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三、依照的法律法规 63 1、 《安全生产法》 ;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 36 号;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5 号。

四、职责划分 1 、安技处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工作 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投资项目“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 收。依照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 “三同时”手续; 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档案。

2 、生产办负责组织对工艺调整、设备定型、材料更换等技术项 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 治理技术措施方案, 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

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 “三 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3 、技术设备处负责在设备大修、改造和新设备投入使用等技术 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对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 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投资项目 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4、计划财务处应确保项目“三同时”的资金投入;对未进行“三 同时”的投资项目不予立项、审核和结算付款;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 “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安技处向 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申报建设项目 安全审查:

( 1 )建成后有新的环境污染产生和排放的项目,必须办理环境 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 ; 64 ( 2 )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必须办理 安全生产“三同时” ; ( 3)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等投资项目正式批准后,由安技处组织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进 行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并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申 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3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批准后,交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安全 设施设计专篇和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评价报 告,将“三同时”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由安技处向当地政府 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施工、 安装单位施工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保 证工程质量,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5 、建设项目交工后,组织相关部门并聘请安全专家编制试生产 方案,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后,组织试生产。

六、验收与运行 1 、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 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 、凡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该项目未完工,财 务不予结算付款。

3、安全验收评价、相关资料完成后,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结 束前, 向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 、建设项目经安全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申报安全许可或安全 许可变更。 65 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明确各级设备管理机构和各级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使设备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和科学化。

1.2 适用于本公司设备的管理。

2、职责:

2.1 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设备的调拨、改装、封存、报废的审批。

2.2 技术设备处负责设备的统一管理, 指导并督促各分厂、 工段执行 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决议、规定、文件及巡查考核。

2.3 各厂技设科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设备与工具的管理, 具体贯彻落 实公司下达的有关设备的决议、规定以及文件,并具体落实执行情况。

3、内容 3.1 设备管理实行公司、分厂、工段三级管理。

3.2 技术设备处经理负责设备统一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

专职设备管 理员具体负责设备的台帐、 固定资产的记录登记及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的 建账管理。

3.3 各分厂技设科长主抓设备管理和设备工具管理。

技设科长受技术 设备处业务领导。

3.4 各厂技设科长必须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决议、 规定以及 文件,不断强化设备管理意识,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执行情 况,做到科学管理。

3.5 技设科长负责本部门工具的发放、借用和登记。

3.6 分厂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定机、 定人, 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制止他人擅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 对没有预防措施, 没有主管部门审批, 超负荷使用设备的情况有权制止、停用设备。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安全 装置不符合规定,必须立即上报给单位负责人,不处理、不采取相应措施 66 的有权停止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正确操作运行设备,自查自纠,排除设备 事故隐患。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7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润滑 管理制度》、《设备检修制度》,合理润滑设备,精心维护。

3.8 生产设备的图纸、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自制设备验收记录、工 程竣工验收记录等技术资料, 由公司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 检修验收记录、 设备事故报告单由技术设备处归档管理。

3.9 设备的调拨、改装、封存、报废 3.9.1 设备的调拨、 改装、 移位必须经使用或移出单位和技术设备处 慎重研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技术设备处办理手续,转移固定资产。

任何设备无手续不得移动,严禁无证出厂。

3.9.2 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a)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确需退役者; b)能耗大,效率低,国家明令淘汰者; c)腐蚀损坏严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修理不如更新的; d)因工艺变更和生产发展,被拆除而无使用价值的。

3.9.3 凡属报废的设备, 由使用单位向技术设备处提出申请, 填写 《设 备报废申报表》,由生产办、技术设备处、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鉴定,负责 人签字, 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3.9.4 设备停用 3 个月以上, 由设备所在单位先清洗除油, 然后就地 封存, 连续停用 1 年以上的设备, 列为闲置设备, 报技术设备处调剂处理。

3.9.5 报废设备交保管处,按公司相关规定统一处理。

3.10 技术设备处负责生产设备的安装、验收、调试、使用、维护、 保养、报废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工作,分厂负责设备的验收、调试、使用、 维护、 保养、 报废的具体工作(在验收方面设备部及生产办配合,从工艺上 考虑,是否达到工艺条件的要求) 3.10.1 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67 3.10.2 技术设备处负责组织设备安装、 分厂负责设备调试和验收(设 备部配合),双方共同确认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记录》,办理设备 验收手续,登记入固定资产台帐,以书面形式交付使用单位。

3.10.3 备品、备件的购置、验收 3.10.4 设备使用单位填写《计划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 物资保管处核对,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技术设备处组织采购。

3.10.5 技术设备处有关人员依据入库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合格的入 库,不合格的拒收。

3.11 设备检修 3.11.1 为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 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其中由生产 单位编制检修计划, 报生产办审批, 技术设备处审核检修项目和审查技术 资料。

对结合检修提出的技术改造项目,由技术设备处与生产单位共同制 定出改造方案,并附图纸说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3.11.2 压力容器的检修按检修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 理的有关规定。

3.11.3 设备检修都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检修时间、地点、检修设 备规格型号、检修人员及检修进度和备件更换情况等),大型设备大修要 有完整的交工资料(检修方案、检修记录、验收记录),技术设备处要有 检查记录。

检修结束后生产单位将检修记录交技术设备处, 并记入设备档 案。

3.11.4 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查、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 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3.12 事故报告 3.12.1 特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 即报技术设备处、生产办、安技处、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上述单 68 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 会同事故发生单位领导, 查明 情况,共同研究应急解决办法,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12.2 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市劳动局、安检局报告。如果 事态仍在继续,则应向漯河市安检局汇报,直到事故得以控制和减缓。事 故发生单位必须在 7 天内写出事故发生过程, 发生事故设备的类别、 事故 类别、发生地点、时间(月、日、时、分),人员伤亡和事故破坏情况, 并报公司技术设备处、安技处、生产办,公司在接到报告 10 天内转报市 劳动局。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告者,必须严肃处理。

3.12.3 一般及微小设备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当天上报技术设备处、 生产办、安技处。

3.12.4 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12.4.1 设备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 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12.4.2 一般和微小设备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安技处和技 术设备处派人参加调查, 事发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技术设备处、 生产 办和安技处。

3.12.4.3 事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 有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广大职工没有受到 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12.4.4 特大、重大设备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技处、公司领导、技 术设备处、生产办、事故发生单位的人员组成。

3.13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3.1 目的及适用范围:

3.13.1.1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 修相结合” 的原则, 做到正确使用, 精心维护, 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

3.13.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维修、操作人员。

3.13.2 职责: 69 3.13.2.1 维修工、岗位操作人员实施执行。

3.13.3 内容 3.13.3.1 各生产车间应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 专机专责制(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都有专人负 责。

3.13.3.2 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 好设备。

3.13.3.3 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的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 懂”(即懂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用途)和“三会”(即会使用、维 护保养、排除故障),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3.13.3.4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坚守岗位,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各润滑点要有记录。

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对口交接,不允许代接班。

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13.3.5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 映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有关 单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 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3.13.3.6 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 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并做到:

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详细记录,积极上报单位 领导,并结合检查设备予以消除。

按设备能力和工作参数标准完成维修任务。 70 3.13.3.7 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 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动和切换,使所用备用 设备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并认真做好记录。

3.13.3.8 各分厂设备负责人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 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3.13.3.9 未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技术设备处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 件使用。

3.14 设备工具管理见《工具管理规定》。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管理, 使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相 关技术标准,保持正常运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安全设备设施的定义 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 有害因素控制 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 措施。

四、部门职责 1、安技处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设施的配置、投用、维护保养、建档 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生产办、技术设备处、仪表电气处负责对口安全设施的管理,保 证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档案,并对安全设施 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 71 之百。

3、各使用车间负责本车间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五、具体要求 1、要保障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安全设 施。不得选用未经鉴定、带有试用性质的安全设备设施。

2、应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正确配置和使用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各 车间要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各种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 落实到人。

4、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和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 检修完毕必须立即恢复, 只有在安全设施恢复后, 生产设备设施才能开始 试运行。确需拆除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案,并指派专人负 责落实,经主管领导负责审查和批准。

5、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将检查 效验情况载入档案。

6、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人员应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7、安全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或运行不正常应及时进行修复、补充和 校验。

附:安全设施的分类 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流量计等报警设 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 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制动、限速、防雷、防 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 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 、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72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 排毒) 、防护栏(网) 、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安全色、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 避难及风向标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吸收、 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 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①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 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 材料涂层。

②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等灭火设施,消火栓、消防水 管网、消防泵站等。

③紧急个体处置设施: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安全帽、洗眼器、喷 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④应急救援设施:堵漏、 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⑤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安全梯等。

⑥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 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 防砸击、 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 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 备。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3 一、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生产设施的监视和测量管理, 确保生产经营活 动和生产设施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监视和测量的设备装置。 三、引用标准和相关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职责 1、技术设备处负责监视和测量设施的综合管理,具体负责机械设备 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含气瓶)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起 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位装置等,并建立档案,组织检查。

2、仪表电气处负责负责电视监控系统、可燃气体监测仪、有毒气体 监测仪、DCS监控、安全连锁装置及各类仪表和生产通讯装置设施的日常 安全管理,并建立档案,组织检查。

3、安技处部具体负责公司厂区内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 它固定灭火装置的管理,并建立档案,组织检查。

4、各监视和测量设施使用单位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其它监视和测量设施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分工, 归口管理,并建立档案,组织检查。

6、对于职责不明确或新增的监视和测量设施由生产技术部配合负责 生产的总工程师指定有关部门分工管理,明确职责。

五、管理要求 1、在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 的罐区、装卸台(站) 、仓库等重点部位,要安装电视监控装置;在 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安装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 74 警装置;在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安装通讯联系装置。以上安全监控、 测量、通讯装置要符合安装场所的安全要求,主要监测参数要与调 度室、中控室等联网,保持联络畅通。

2 、各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监视和测量新技 术、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各类监视、测量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 理。

4、材料处按照计划进行购置,凡无产品合格证的不得验收入库。监 视和测量设备入库前要进行建卡、登记注册,其技术资料必须保存完好, 设备的保管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5、技术设备处和仪表电气处应建立监视、测量设施台账,编制 设备检修计划,定期进行检修、维护。

6、经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使用前,由使用单位提出检定 申请, 由仪表电气处送到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测,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 用。合格品应在合适的位置贴上表明其状态的合格标识。 7、监视、测量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任何变更 应执行厂《变更管理制度》 ,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8、除维修、校验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监视、测量设 施。

9、 各主管部门要制订详细的管理实施细则, 搞好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各种监视、测量设施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75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持特种设备完好 率,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延长特种设备使用寿命,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 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管理。

三、职责 1、技术设备处是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

2、安技处是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监督责任部门。

四、控制程序 1、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核对出厂文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检维修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 等。

(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应向质量技术监督 局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登记办证。

(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修说明书 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报告和资料。

③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 日常维护保养、检测、校验报告和记录。

⑤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在用特种设备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检(每月一次), 并记录,自检人员签字。

(5)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维护保养、检测、校验,并记录。

(6)对在用特种设备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76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 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和救援预案。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 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

(10)特种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超负 荷运行。

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 (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 行的特种设备的安装、 改造和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前应进行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及 制定施工方案。

(3)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竣工后,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组织验收,移交竣工资料。

五、管理内容及要求 1、实行岗位责任制,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特种设备的良好运 行。

2、实行操作证制度。定员定岗,对上岗职工进行岗前培训,熟练掌 握技术操作规程,并持有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员操作证。

3、实行检查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要定期自检,检修,发现问题要 及时汇报,检修,切不能带病使用。

4、实行交接班制度,在特种设备运行交接班中,一定要交接清楚, 并有交接班纪录,保障设备的安全。

5、健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要具备其使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 操作。 77 工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生产工艺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 确保职 工安全和生产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 1、根据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操作特点编制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2、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要按照“预防为主、本质安全”的原则制 定,要结合工艺设备实际情况,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来编制。

3、对技术革新、改造的工艺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观 点来确定技术方案,并重新编制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4、对工艺设备抢修、大修均应制定保证安全检修的方案。

5、对运转设备要根据安全技术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6、对固定的运转设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要尽可能的挂置于设备周围 明显处。

7、对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具要根据安全技术特性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并且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

8、对特种作业要根据其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对操作人员的要求 1、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 、 “四会” 、 “五项纪律” 。

(1)三好 ①管好:操作者对设备负有管理责任,设备附件、仪器、仪表、安全 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无损。

②用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爱护设备,用好所管设备设施。

③养好:操作者必须按照保养规定,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2)四会 ①会使用:操作者要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功能范围,严格执 78 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熟练、动作准确、规范。

②会维护:操作者要能准确、及时、正确地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③会检查:操作者必须熟知设备开动前和使用后检查项目、内容,正 确进行检查,通过听、摸、嗅和仪器、仪表判断设备的运转状态,分析并 查明异常产生的原因。

④会排除故障:

操作者能正确分析判断常见故障, 并承担排除故障工 作,排除不了的疑难故障应及时报检、报修。

(3)五项纪律 ①凭操作证上岗操作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

③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④随机附件、工具、文件齐全。

⑤发生故障立即排除或报告。

四、安全运行操作规程的一般通用要求 1、开动设备、接通电源以前应清理好工作现场,仔细检查各种手柄 位置是否正确、灵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2、开动设备前首先看润滑油路是否畅通,油箱油水量是否充足。

3、工件必须卡牢固定,以免松动甩出,造成事故。

4、开动设备时必须盖好电器箱盖,不允许有污物、水、油进入电机 或电器装置内。

5、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

6、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应经常注意各部位有无 异常,发现故障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排除。凡操作者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 时通知维修人员排除。

7、操作者离开设备时或装卸工件、对设备进行调整、清洗或润滑时, 都应停止并切断电源。

8、不得随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

9、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 79 度、设备定期试验和切换制度) 。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保 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公司关键装置: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硫酸罐、氨水罐、蒸发器、各 车间蒸汽分气缸、空压站储气罐、沼气储柜 公司重点部位:高压配电室、酒精储罐区、蒸馏生产线。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控制过程 1、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公司级、车间、班组三级监控。

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承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其 它装置要不定期抽查,并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3、各单位要完善机、电、仪、操作、管理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职 责。

4、安全、生产、设备、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 责任制》 对有关重大危险源、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单位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80 (1 各项工艺指标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

(2)各类动、静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基础设施机安全附件齐全、 完好,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 2‰,动密封点泄漏率小于 0.5‰;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3)仪表电气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仪表完好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逐步完善自控水平, 仪表连锁装置不得随意拆除, 严格执行仪表规定规定。

(4)各类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灵敏完好,符合公司《消防管 理制度》要求,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5)各车间要确定所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危险点 分布图,制定出危险点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认 真负责、大胆管理,确保本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生产安全。

(6)班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项劳 动纪律,认真执行工艺、操作规程,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认真进行巡检,并 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出来、报告。 五、领导干部定点承包管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按公司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了每一个岗位、每一 个人。

(2)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如有无串岗、离岗、或在岗位上干与生产 无关的事,是否按规定公司厂区内禁止吸烟,是否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等) 。

(3)本装置区域安全标志、警示牌及安全防护器材、报警器、安全 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4)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5)为生产所设的坑、沟、壕、池等是否都有有围栏和盖板。

(6)各种电气、仪表是否运行良好,各种传动装置是否按要求设有 防护装置,电气是否接地,绝缘是否良好。

(7)生产现场的跑、冒、滴、漏情况。 81 (8)生产现场是否有毒物周知卡。

(9)隐患整改工作是否按“五定三不交”的原则落实整改。

(10)是否按公司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11)检查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检查纪录。

(12)检查设备的检验保养纪录。

2、每月至少要到包保单位现场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 座谈内容要在重点危险部位档案上记录,需要协调的工作,予协调解决。

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导查出的问题落实进行整改,每月向 总经理进行一次汇报。

六、日常管理 1、各班组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报告 问题和隐患。

2、各单位至少每月一次组织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安全检查表)。

3、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为重大危险源时,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 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应急 救援预案演练。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管理 1、为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事故状态下的指挥协调能力和基层单位管理 人员、 班组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 公司关键 装置、 重点部位、 辅助生产装置所在车间都应定期组织不同层次的事故应 急救援演练活动。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1)因外界因素影响引起的突发停电、停汽(气) 、停水等可能导致 次生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 (2)装置发生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事故的应急预案; (3)以防洪防震为主的自然灾害引起事故的应急预案; 82 (4)装置超温超压及其它异常引起的过程失控所导致事故的应急预 案; 3、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 (1)以公司、车间、班组为单位根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 内容,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模拟演练; (2)采用答卷或现场提问的方式中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进 行应急预案演练; (3)开展消防、气防器材的实际应用训练。

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年要进行一次修订,当工艺设备参数发生变 化时,应随时予以修订,并同时补充的安全操作规程中去。

5、公司、车间、班组应制定年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计划,定期 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每年组织一次全公司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 练; 车间每半年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班组要经常性开展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评价、有考 核。

八、建立台帐 1、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台帐。

2、技术设备处负责建立汇总台帐。

九、考核 1、技术设备处负责对各单位的日常考核。

2、安技处每季度对责任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 核结果。 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83 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处于受控状态,保证设备可靠运行, 维护生产的有序性和可计划性 。

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发生 安全事故, 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公司内生产、检测、储存、输送和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2、公司指定的其它重要设施; 三、拆除和报废原则 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的老、旧、杂设备; 2、通过修理,虽然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置价 值 80%,须更新并作报废处理;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 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 无法修复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四、管理程序 1、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作为设备管理日常工作进行,每年进 行一次,由主管领导、技术设备处、生产办、安技处、以便电气处和计划 财务处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2、凡是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主管领导审批,报技术设备处备 案。

3、 凡未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需提前报废时,由车间呈报, 经主管领导 审批,报技术设备处备案。

4、报废设备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 可利用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5、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 必须用于设备改造和更新费用。

6、对于判废的锅炉、压力容器,由检验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并报送 该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84 7、 压力容器报废后 , 使用单位应持该压力容器的“压力容器使用证” 以及“压力容器(普查)注册登记表”,检验报告及时向原使用登记的锅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废和注销手续 。

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 器安全监察机构确认后,应在上述文件上加盖报废和注销标记,并收回压 力容器使用证。

五、职责 1、技术设备处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负责拆除和报废 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2、安技处负责安全、消防、监控设施的维护、检查、管理并对需要 报废的设备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 。

3、各单位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 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4、拆除工作人员制定拆除方案进行具体拆除工作。

六、内容 1、各单位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审批。

2、拆除单位在拆除生产设施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 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3、拆除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报技术 设备处和安技处批准后执行。

4、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5、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作 业。

(2)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应将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危险物品清洗干 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

(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 业。

(4)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85 (5)按报废处理的压力容器和气瓶,不得再作为承压容器使用,并 不得转让、销售。 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一、安全装置系指为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 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安全附件系指为保 证设备安全运行所配置的安全装置。

二、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实行安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 法。

三、生产办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积极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 靠的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 2、制定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加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配置方案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以及 更新、停用(临时停用) 、拆除、报废的技术论证工作。

四、技术设备处管理职责。

1、建立完整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 及更新制度。

参加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配置方案的设计审查工作, 以及更 新、停用、拆除的技术论证和审查工作; 2、负责组织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 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 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 确保安装 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3、组织编制、修订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 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五、仪表电气处管理职责。 86 1、制定年度检修、维护、保养计划。参加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配置 方案的设计审查工作; 2、建立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 100%投 入使用。严禁擅自摘除安全联锁系统进行生产。确需摘除,应经主管领导 批准,同时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 3、负责监控报警器材校验的单位和人员应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 应资质。

六、安技处管理职责。

1、 建立完整的安全装置台账, 监督检查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的配备、 校验与完好情况; 2、定期组织对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的专业 性安全检查;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三同时”执行情况, 组织或参加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的设计审查和竣工、 投产前的检查、 验收 工作。组织或参加更新、停用(临时停用) 、拆除、报废安全装置和安全 附件的技术论证和审查备案; 4、参加安全装置的考察调研,提出建议和意见; 5、审核并申报基层单位增设安全装置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

七、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与 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2、严格施工队伍和工程监督的管理,确保按图施工; 3、负责竣工资料齐全和安全装置性能良好地投入使用。

八、使用单位管理职责。

1、认真落实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装 备和安全附件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 、报废、拆除申报程序, 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安全装置和 安全附件; 87 2、按照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 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3、定期对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完好; 4、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安全装备和安全附 件的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 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5、对竣工资料不全或未达到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设计性能的工程项 目,在移交时有权拒绝接管。 开停车管理制度 一、开车 1、开车前必须制定开车方案,进行开车条件的检查,确认后办理开 车确认单,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开车, 2 开车前必须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 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 证。

3、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 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4、检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危险 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安全、设备、生产办负责人到场。

5、检查确认各种条件具备且办理开车确认单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 加强各个岗位的监控,严格按照开车方案的步骤进行, 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 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严格遵守升降温、 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 度(速率)要求。 88 7、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 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 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 严禁强行开车。

二、停车 1、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 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 不应用于正常停车、 加强与有关岗位和 部门的联系。

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 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 变化。

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 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5、停车后要停止所有动力电,保留照明电和消防、监控设施电源, 并检查车间及所有管道、储罐的阀门状态,并安排人员值班。

6、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 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情况,防止冻坏。

三、紧急停车处理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 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 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 发生停电、停水、停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 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发生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时,应首先切断物料源,同时 尽快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 89 设备管道和钢结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管 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备、 设施和管道涂色统一、 达到安全、 防腐、 醒目、 美观、整洁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二、依据 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2、 《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 3、 《安全色》GB 2893-2008 4、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5、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 三、适用范围 1、生产区内生产过程中非地下埋设的各类设备、设施和管道等。

2、生产厂区内消防设施、消防水管道、消防栓等。

四、工业设备、设施和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一)基本识别色 1、设备:

(1)静止设备:各种容器、塔、反应釜、换热器、冷凝器、缓冲罐、 计量罐、贮罐等,均涂银色,并喷涂大红标志色。

(2)锅炉:银色,锅炉分汽缸涂红色。

(3)机械设备 泵:出厂色或银色 电机:出厂色或苹果绿色 压缩机、离心机:出厂色或苹果绿色 风机:出厂色或天酞蓝色 90 联轴器防护罩:淡黄色 (4)阀门 1)阀门阀体 灰铸铁、可锻铸铁:出厂色或黑色 球墨铸铁:出厂色或银色 碳素钢:出厂色或中灰色 耐酸刚:出厂色或海蓝色 合金钢:出厂色或中酞蓝色 2)阀门手轮、手柄 钢阀门:出厂色或海蓝色 铸铁阀门:出厂色或大红色 (5)电气、仪表设备 1)开关柜、配电盘:外表中灰或苹果绿,内表面象牙色,标志色大 红色。

2)变压器、配电箱:中灰,标志色大红色。

3)操作台、仪表盘:中灰或苹果绿色。

4)电缆桥架、电缆槽:中灰,镀锌或铝合金表面不涂漆。

2、钢结构涂色:

(1)梁、管架、支架、支座、平台等钢结构涂蓝灰色或中酞蓝色; (2)栏杆、扶梯等钢结构一般涂浅黄色,并在栏杆、扶梯等钢结构 最上端涂浅黄色、黑色环相间安全色环,色环长度 150~200mm。

3、管道涂色 (1)凡是不锈钢、有色金属、非金属材料管道均不另行涂漆,但需 涂色标漆。

(2)保温管道的保护壳表面,用玻璃丝布的,按照管道颜色表格涂 色,以便识别管内介质的种类和状态; 保温、保冷整管用白铁皮、铝薄、镀锌板或复合硅酸盐材料的表面不 涂色,但需涂色标漆。 91 (3)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报警器、消防箱等器材、消防水管道涂 大红色。

(4)物料液体、气体管道涂色由整体管道涂色、管内介质品种用色 环、物质名称、流向来区别。工业管道涂色和注字规定见表一。

表一:工业管道涂色和注字规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介质名称 工业水 井水 生活水 循环上水 循环下水 软化水 冷冻盐水 消防水 低压蒸汽 空气(压缩空气) 仪表用空气 盐酸 硫酸 可燃液体 物料管道 涂色 艳绿 艳绿 艳绿 艳绿 艳绿 艳绿 淡绿 红 红 深蓝 深蓝 灰 红 银白 红 管道注字名称 上水 井水 生活水 循环上水 循环回水 软化水 冷冻水 消防水 低压蒸汽 压缩空气 仪表空气 盐酸 硫酸 可燃液体 按管道介质注字 注字颜色 白 白 白 白 白 白 红 红 白 黑 黑 黄 白 黑 黄 (二)识别符号 1、设备标识:

(1)在设备或保温层表面标注设备名称、编号(车间内标注本车间 岗位号和设备位号),要求与设备布置图中的位号一致。

(2)字体:黑体、红色、高 210mm。

2、转动设备不标注。 92 3、消防标识 (1) 生产中设置的消防专用管道应遵守 GB13495-1992 的规定, 管道 涂红色,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

(2)消火栓、箱表面标注“消火栓、箱” 。

4、管道标识:

(1)为有利于识别管内流体的性质、名称和流向,在主要管道上应 标出介质的流向,并写明介质的名称、管道规格。

(2)介质名称用全称,如工业水、循环水、乙醇,名称读写顺序方 向与管道平行。

(3)识别标志涂刷地点:直管段、管道拐弯处、分支处、穿墙前后、 楼面上下、界区交接处,特别是设备、机泵进出口处都应涂刷。在管段部 分,以管架跨度为标注间距,并列管标注要互相错开。

(4)管道注字从设备的管接头、阀体上方醒目处开始标注(相距不 超过 2.5m) ,注字、代号间距要便于操作,应涂制在所有管道交叉点,当 管道穿墙、穿楼板时应在离墙或楼板上方 1m 左右注字;在管段部分以管 架跨度为标注间距,并列管标注要互相错开。

(5)流向标记的颜色。当管道涂刷识别色漆时,流向标记应用色彩 对比度大的颜色,一般用红色。如管道基本色为红色或黑色时,箭头则用 白色。当管道涂刷识别色环时,流向标记涂刷在两组色中间,颜色应与色 环颜色一致。箭头规格尺寸见表二。

( 6)字体大小规定:字体:中文为仿宋体,化学符号、英文代号 为正体大写。为保持美观一致,应制做模板后涂刷或喷涂。凡管子或 保温层外径大于或等于 90mm 时,一律在管道上注字。其字体高度见表 三。

表二 外径(包括保温层) 管道外径与标识箭头规格尺寸表 箭头规格 30 60 130 93 250 ≥500 ≥200----<500 100 20 40 200 10 20 50 120 ≥90----<200 表三 管子或保温层外径(mm) 注字代号字体高度(mm) 管道外径与标识字规格尺寸表 90 25 120 40 160 50 240 63 >240 80 或 100 (7)当标识符号直接涂刷在外径小于¢90mm 的管道上且不宜识别, 可在所有需要识别的部位挂设标牌。标牌(矩形 250×100mm)上应标明 流体名称并在标牌的一端标示流体流向, 如果需要安全色、 标牌的底色应 用安全色。

(8)在所有工艺管道上标出箭头,以示流向,箭头位置在注字的后 方,颜色与注字相同,并注明介质去处。

(9)保密产品介质的管道注字,应标注该介质代号的管道注字。

(三)安全标识 1、 适用范围:

管道内的物质, 凡属于 GB13690 所列的危险化学品 (乙 醇、硫酸、盐酸、沼气等) ,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2、表示方法:在管道上涂 150mm 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 25mm 宽黑 色的色环或色带,安全色范围应符合 GB2893 的规定,见附图和附表四)。

3、表示场所:基本识别色的标识上或附近。

表四 单位:mm 管外径 ≤50 50-100 150-300 >300 L 150 150 150 150 L1 60 100 140 200 a 1 色环和流向标志规格尺寸表 b 20 35 50 70 b 1 75 125 175 250 50 85 115 170 最后一组色环及流向标志离 墙或楼板的距离 S 1000 1000 1500 2000 94 色环和流向标志图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切实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 长周期、经济运行。提高检修质量和检修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备、 辅助生产设备的安全检维修和维护保养 管理。

三、工作职责 1、本规定由安技处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审批 各部门、车间的检维修计划和维护保养计划,并指导监督部门、车间科学 文明检修。

2、各部门、车间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检维修计划,并组织检修,加强 日常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对职工进行维护保养的业务培训。

四、工作要求及检修原则 1、安全检修实行维护保养与计划检维修并重,修理、改造与更新相 结合的原则,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恢复或改善装备性能,达到长周期、 95 满负荷、安全稳定运行。检修实行安全、文明、优质、高效、节约的方针, 使其达到最佳技术经济效果。

2、应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3、检维修方式。以设备实际技术状态与检修周期相结合的预防性和 改善性计划检修。

逐步推行以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为基础的状态检维 修方式,形成多种维修方式相结合的维修管理体系。

4、 设备检修前要办理好 《检修工作票》 , 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按程序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签名后, 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检维修 结束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5、运转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该设备电源并挂牌。检修结束后取牌送 电,单机试车合格后投入使用或备用。

6、检修中应尽量避免交叉、垂直作业,严禁在有压力的设备管道上 进行电焊、气割、拆检。

7、维修人员要定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刻处理的 要及时上报,并记好巡岗检查记录。

8、操作人员发现设备不正常。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 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和立即停车,并报告值班长和有关岗位。不清楚 原因,不排除 故障不准盲目开车。正在处理或未处理缺陷,必须填写到 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9、备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能 随时开车。

10、封存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做到不潮、不腐蚀、不拆件、与系统切 断,保证清洁卫生。

11、未经生产管理部同意,不得将配套设备、备用、封存、停运设备 上的配件拆卸。

五、检修类别:根据设备检维修的内容划分为小修、中修、大修。

1、设备小修:是对设备设施的易损件或一般缺陷进行维护性的检查 96 定 和修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中修:对设备设施的某些主要部件进行更换或修理,保持两 次大修期间的应有能力。

3、设备大修:是对设备设施进行彻底修理,恢复和提高设备性能, 改善设备技术状况的检修。

六、检修准备工作 检修前必须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 1、组织工作、思想工作落实 2、设备零部件、材料、劳动力、工机具落实 3、重点设备的检修要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制定可靠的安 全保证措施 七、检修现场管理 1、各部门必须科学文明检修,禁止野蛮检修。

2、要严格执行检维修方案,若检维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 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主管部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3、检修现场做到整齐有序,交工验收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八、检修安全工作 1、检修前必须办理设备检修票和其他安全手续,要求手续齐全、措 施可靠,否则检修人员拒绝检修。

2、检修前安全措施必须落实,检修中要严格执行各级安全工作的有 关规章,做到万无一失。

九、交工验收 1、设备检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并做到六不验收 (1)检修内容和项目不完工不验收 (2)检修质量达不到标准不验收 (3)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准确、不整洁,没有完整的签章手续不验 收。

(4)检修后现场卫生不合格不验收。 97 (5)安全设施搞不好不验收。

(6)堵漏不彻底不验收。

2、交工资料必须齐全、准确、整洁,有完备的签章手续,由检修单 位交设备所在单位,一并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气瓶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钢质气瓶的管理,包括氧气、氮气、溶解乙炔气、各类气 瓶(以下统称气瓶) ,确保气瓶运输、储存、使用安全,防止气瓶爆炸等 事故发生, 依据国家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 特制订本规定。凡公司参与气瓶管理、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的部门和 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1、气瓶管理分工 1) 、技设处职责: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 管理部门有关气瓶的技术规程及其他规定;负责建立气瓶台帐和技术档 案;负责编制气瓶检验计划;负责气瓶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检查 各单位气瓶使用、维护情况及预防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2) 、安技处职责:负责公司气瓶安全监察工作,对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气瓶事故调查分析, 负责对气瓶的安全管理进行考核; 3) 、材料处职责:负责气瓶的充气采购、运输,对气瓶的采购运输、 装卸过程安全负责; 协助机械动力部开展气瓶管理工作, 按规定登记上报 有关资料; 负责气瓶检验工作; 参与气瓶事故调查分析和预防措施的贯彻; 4) 、保管处职责:负责气瓶的储存、收发管理,并对气瓶储存、收发 安全负责;负责收集已到检验期或存在严重缺陷需提前进行检验的气瓶; 参与气瓶事故调查分析和预防措施的贯彻; 5) 、使用单位职责:负责气瓶的使用管理,对气瓶的使用过程安全负 98 责;做好预防措施的贯彻,负责气瓶的一般修理。

2、气瓶的定期检验 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氧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2)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如氩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3) 、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如氯、氨等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4) 、溶解乙炔气瓶至少每三年检验一次; 5)、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 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6)、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 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7)、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气瓶的定期检验应由已取得资质证书, 并授予检验钢印代号的气瓶检 验单位承担。气瓶经检验后,应将气瓶制造单位、制造年份、气瓶编号、 设计压力、 检验日期、 检验结论等内容, 认真做好记录, 并载入气瓶档案。

经检验报废的气瓶不得继续使用。

3、气瓶的充气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公司《气瓶安全 管理规程》 、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程》 。气瓶的充气采购、运输、储 存、收发、使用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做到熟悉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和安全技术规程, 掌握气瓶安全技术知识。

气瓶的充气采购、 运输、 储存、 收发应有专人管理。

4、气瓶的充气采购 采购气体应尽量使用本公司自备气瓶充装, 并做到专瓶专用。

如有特 殊原因,必须使用外单位的气瓶时,采购押运人员应对气瓶进行检查,有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运回公司内使用:

1)、 漆色、 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 瓶种类的; 2) 、安全附件(瓶帽、防震圈等)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99 3)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4) 、超过检验期限的; 5) 、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 、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7) 、 气瓶充装过量应在充装单位作妥善处理, 严禁将充装过量的气瓶 运回公司内使用。

5、气瓶的运输和装卸 公司外运输气瓶不准使用叉车、电瓶车、装载机等厂内机动车辆。使 用叉车在公司内搬运气瓶时, 不得用叉子直接叉运气瓶, 须使用料斗装载 气瓶,并妥善固定,一次搬运量不得超过 3 瓶。氧气瓶和强氧化剂气瓶不 得与易燃品、 油脂、 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

吊装气瓶应使用专用夹具, 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夏季气温超过 40℃时应避免白天 运输乙炔瓶。搬运、装卸及堆放气瓶时,不论空瓶、满瓶均应轻装轻卸, 避免气瓶相互碰撞及与其他坚硬物体碰撞,严禁抛、滑、滚、碰,严禁肩 扛、背负、拖拉和手脚并用同时直立滚运两只气瓶。若发现有违反本条规 定其中之一,对责任单位每次扣罚 50 元。

6、气瓶的储存 1)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 火和其它热源,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 、气瓶入库时,应旋紧瓶帽,套上防震圈。按照气体性质及空、满 瓶情况,严格分类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 3) 、盛装易发生聚合、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执行先 进先出的原则,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 、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 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5) 、气瓶放置应整齐,立放时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 朝同一方向, 垛高不宜超过 5 层, 特殊物质的气瓶应遵守该物质的具体要 求(如液氯钢瓶最高两层) ; 100 6) 、做好气瓶入库、出库的登记建档工作。对库内储存的气瓶应定期 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并妥善处理, 确保气瓶储存安全。

7、气瓶的收发,严格气瓶入库及领用发放 1) 、满瓶入库,应严格检验气瓶的安全状况、气瓶的安全附件和零部 件、气瓶充装合格证等,若有不符合第五条 1—7 款其中之一者,应拒绝 入库,并由保管处上报气瓶管理考核部门对气瓶采购员每瓶扣罚 50 元。

2) 、空瓶入库,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瓶 体必须清洁完好, 气瓶安全附件及零部件不得损坏和丢失。

瓶内余压不得 过高或过低,要符合安全、经济的要求。氧气瓶余压应为 0.1—0.15MPa; 液化石油气瓶余压为 0.05—0.1MPa;溶解乙炔瓶余压视环境温度而定, 环境温度为 0—15℃时取 0.1MPa,环境温度 15—25℃时取 0.2MPa,环境 温度 25 —40℃时取 0.3MPa。对不符合要求的气瓶,收发人员有权拒收, 并由保管处上报气瓶管理考核部门对使用单位每瓶扣罚 50 元。永久气体 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0.05 兆帕; 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 0.5-1.0% 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3) 、气瓶发放出库应保证气瓶的安全状况良好,安全附件齐全,并做 好登记,载明气瓶去向和发出数量。气瓶使用单位在领用满瓶气瓶时,应 将原先领用但现已用完的空瓶气瓶交回气瓶仓库, 以空瓶换满瓶, 并对领 用的满瓶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安全附件验齐, 对安全状况不合要求、 安全附件不全的满瓶应予拒领, 并通知气瓶管理考核部门对储运公司每瓶 扣罚 100 元。

4) 、若发现气瓶仓库徇私收集不符合要求的满瓶气瓶、空瓶气瓶,气 瓶管理考核部门对气瓶仓库每瓶扣罚 100 元。

5) 、对于使用单位由于使用或保养不善,造成气瓶损坏,修复损坏气 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6) 、气瓶领用发放数量应严格控制,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1)没有单独的溶解乙炔气瓶储存间的单位,一次溶解乙炔气瓶领 用量不得超过 5 瓶; 101 (2)在现场或车间内有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隔成单独的储存间的单 位,一次溶解乙炔气瓶领用量不得超过 10 瓶; (3)在生产现场,液化石油气瓶的储存量不得超过 2 瓶。

若发现有违反本款规定其中之一,对气瓶仓库及领用单位每次扣罚 100 元。

8、气瓶的使用 1) 、 气瓶操作使用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 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2) 、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 、使用时气瓶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 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10 米, 且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电气设备; 冬天瓶阀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或用蒸气直接喷射气瓶,可用不高于 40。C 的温水解冻;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按规定留有余压;开关瓶阀 时,应站在瓶口侧方,慢开慢关,不准使用长臂板手、管钳等工具;氧气 瓶和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瓶阀严禁沾染油脂,不准用沾染油脂的手套、 工具进行操作;乙炔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气瓶的漆色、色环、标记必须保持完好,字样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气瓶 的日常漆色工作由充气单位或专业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不得对气瓶进行挖 补、焊接修理;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若发现有违反本款 规定其中之一,对责任单位每次扣罚 50 元。

4) 、检修工作结束,应及时将气瓶从检修现场转移至车间(部门)的 气瓶定点存放点,不得将气瓶遗留在生产现场,违者每瓶扣罚 50 元。

9、本规定的内容如有未尽事项,或与国家有关技术规程、法规相抵 触,则以国家有关技术规程、法规为准。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2 一、目的 加强对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确保危险性作业安全, 特制 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技处负责各类危险性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火、受 限空间、高处作业管理工作。

2、技术设备处负责检修、动土、吊装、断路、盲板抽堵、临时用电 作业管理工作。

3、危险性作业负责人对危险性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三、基本要求 1、各类危险性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危险性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 进行危险性作业。

2、当在同一危险性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危险性作 业票证。

3、危险性作业中焊工、电工、登高架设工、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 特种作业资格。

四、作业管理 1、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3、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盲板抽堵作业按《盲板抽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6、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7、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8、设备检修作业按《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9、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管理制度》执行。

五、作业人员管理 1、危险性作业负责人 103 危险性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危险性作业内容和危险性 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危险性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向危险性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危险性作业完成 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危险性作业人 危险性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 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若发 现不具备条件时, 有权拒绝危险性作业。

危险性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危险 性作业安全许可证。

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 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 守岗位,不准脱岗。

4、化验分析人员 化验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 根据危险性作业地点所 在单位的要求, 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 在危险性作业安全许可证上填写取 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5、安全员 执行危险性作业的单位和危险性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 各类危险性作业进行风险分析, 负责监督办理危险性作业相关票证, 并检 查相关危险性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特 殊危险作业时,车间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6、危险性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危险性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 了解危险性作业部位及周 围情况,审查并明确危险性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危险性 作业安全许可证, 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是 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 104 危险性作业安全许可证管理与审批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各种危险性作业票证的管理, 使各类危险性作业标准化、 规范 化,杜绝违章作业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危险性作业票证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从事危险性作业活动中对执行危险性作业票证 的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 1991) 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四、职责 1、安技处负责公司内危险性作业票证执行情况的综合安全管理,具 体负责一级、特殊级别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二级、三 级、特级)、吊装作业证的管理。 105 2、技术设备处负责断路施工作业、动土施工作业、盲板抽堵作业、 设备检修作业票证的管理。

3、生产办、生产车间负责开停车操作票、开停车确认单管理。

4、各车间负责二级动火作业证、一级高处作业证的管理。

5、仪表电气处负责电气操作票、电气工作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的管理。

6、各单位负责本生产区域内各类危险性作业的综合管理。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1、危险性作业票证的办理范围及作业内容 (1) 危险性作业票证的办理范围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 空间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 业、临时用电作业、开停车操作、电气操作、电气工作等。

(2) 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 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 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 高处作业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 高处进行的作业。

(4) 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 作业。受限空间包括: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 及地下室、窨井、坑(池) 、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5) 断路作业指在厂区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 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6) 抽堵盲板作业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 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 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7) 吊装作业指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 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8) 设备检修作业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 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 106 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9) 临时用电作业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10) 开停车作业指化工生产中的开、 停车包括基建完工后的第一次 开车,正常生产中开、停车,特殊情况(事故)下突然停车,大、中修之 后的开车等。

(11)电气操作票、电气工作票:是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 及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 技术措施, 履行工作许可、 工作监护、 工作间断、 转移和终结的书面依据。

公司内作业票证的办理范围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 断路作业、动土施工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临 时用电作业、开停车操作、电气操作、电气工作。

2、危险性作业票证的的管理 (1) 动火作业按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 吊装作业按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3) 高处作业按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 抽堵盲板作业按公司《抽堵盲板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 动土作业按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6) 断路作业按公司《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7) 受限空间作业按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8)设备检修作业按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9) 临时用电作业按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10) 开停车作业按公司开停车操作票、开停车确认单管理要求执 行。

(11) 电气操作票、电气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3、危险性负责人应组织危险性作业有关人员,进行危险危害识别, 依据识别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4、危险性作业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危险性作业所在单位 必须派熟悉现场工况及条件人员进行危险性作业安全条件确认, 合格后方 107 可作业。危险性大的特殊类作业,作业单位应组织制定作业安全方案,方 案中应包含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经单位负责人审核,主 管安全副总审批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5、危险性作业中的焊接、电工、登高架设、起重吊装、带压堵漏等 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在工艺车间入受限空间及动火, 监护人必须熟 悉岗位工艺,具备应急操作能力,懂消防、气防救护知识。必要时申请消 防、气防专职人员现场监护。

6、各类危险性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危险性作业票证,按相应危险性 作业级别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否则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7、在同一危险性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危险性作业 票证。

8、其它危险作业按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六、 检查和考核 1、安技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 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员工监督、检查。

2、对不执行本制度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并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规范不适用于本单位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108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四、术语和定义 1、 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 如使用电焊、气焊(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 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 GB50016 中火灾危险 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置换:用清水、蒸汽、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将作业管道、设备内 可燃气体替换出来的一种方法。

4、现场监督:在动火作业中,按照动火措施进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

五、总则 1、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证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 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2、动火作业证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动火 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 作业应在交 接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交底,并由接班相应人员签字后方可持续有效。

二级动火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3 天,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3、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应严格限制动火,凡能拆下的设备、管 线应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4、进行多处动火时,相连通的各个动火部位不应同时进行。上一处 动火部位的施工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部门的施工作业。

5、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 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方案,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6、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指定动火作业监督人和监护人,负责动火 109 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并检查和确认动火措施的落实。

7、动火施工现场应根据动火级别、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 灭火器材。

8、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六、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二级动火作业。

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 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 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管廊上的动 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 (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 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技 处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七、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作业证》 ) ,进 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 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 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 安全规范的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 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 110 装置及处于 GB50016 规定的甲、 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 应将其 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 并进行清洗、 置换, 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凡处于 GB 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 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 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 可燃物料的 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 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 超过 21%。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 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 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9)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 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 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1)使用气焊

编号:TG-AQ-(2014)01 安全 生产 规章 制度 汇 编 主编部门:安技处 2013 年 08 月 05 日 颁布 发布 2014 年 06 月 20 日修订 前 言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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