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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析报告,事故分析报告格式,事故分析报告范文,设备事故分析报告范文

时间:2013-07-04 来源: 泥巴往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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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分析报告 一、事故总体情况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 815 起, 死亡 1026 人, 同比分别减少 77 起、76 人,分别下降 8.6%和 6.9%,死亡人数 占全年控制指标的 46.1%。其中发生一次死亡 3-9 人较大事故 37 起,死亡 144 人,同比起数减少 2 起、下降 5.1%,死亡人数 增加 7 人、上升 5.1%;发生一次死亡 10-29 人重大事故 1 起, 死亡 29 人,同比起数减少 1 起,死亡人数增加 2 人;没有发生 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一)从时间分布分析, 1 月、6 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 比有所上升; 2~5 月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

(见表 1、 图 1) 。 表 1 2007 年上半年非煤矿山事故按月分布表 事故起数 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计 815 130 39 113 162 178 193 同比 ± -77 46 -41 -76 -8 -11 13 ±% -8.6 54.8 -51.3 -40.2 -4.7 -5.8 7.2 死亡人数 1026 176 47 145 203 218 237 同比 ± -76 71 -58 -73 -12 -21 17 ±% -6.9 67.6 -55.2 -33.5 -5.6 -8.8 7.7 1 图1 250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按月分布图 237 218 200 176 203 193 178 162 150 130 145 113 100 50 47 39 0 1月 2月 3月 事故起数 4月 死亡人数 5月 6月 (二)从地区分布分析,上半年,湖南、广西、贵州、云南、 内蒙、湖北、辽宁、四川、安徽、河南等 10 个省(区)共发生事 故 493 起, 死亡 656 人, 分别占事故总起数、 死亡总人数的 60.5% 和 63.9%;事故起数居前五位的地区是湖南、广西、湖北、辽宁、 贵州,死亡人数居前五位的是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内蒙(见 图 2) 。

在全国 32 个统计单位中,北京、山西、宁夏、河北、山东、 新疆、四川、陕西、浙江、西藏、江苏、福建、广东、黑龙江、 安徽、辽宁、云南、重庆 18 个单位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占统计 单位总数的 56.3%;内蒙、湖南、贵州、吉林、河南、青海、广 西、江西、甘肃、湖北 10 个单位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占统计单 位总数的 31.3%,尤其是内蒙、湖南、贵州、吉林、河南,死亡 人数同比上升比例均超过了 50%;天津、上海、海南、新疆兵团 4 个单位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占统计单位总数的 12.4%(见表 2、 2 图 3) 。 图2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按地区分布图 湖南 广西 贵州 云南 内蒙 湖北 辽宁 四川 安徽 河南 江西 陕西 浙江 福建 新疆 甘肃 吉林 重庆 河北 广东 黑龙江 山东 江苏 青海 海南 山西 西藏 宁夏 北京 天津 上海 起数 死亡人数 表2 地区 事故 起数 815 ± -77 同比 ±% 2007 年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按地区分布表 死亡 人数 ± -76 同比 ±% 控制 指标 完成 情况 (%) 地区 事故 起数 ± 同比 ±% 死亡 人数 ± 同比 控制 完成 情况 (%) ±% 指标 合计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8.6 1026 -6.9 2226 43.9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6 -100.0 18 2 35 51 28 12 -12 -13 13 -16 9 -3 -40.0 -86.7 59.1 -23.9 47.4 -20.0 21 2 70 61 30 17 -7 -100.0 -25 -17 45 -13 11 -5 9 2 -54.4 89 23.6 -89.5 35 5.7 180.0 75 93.3 -17.6 150 40.7 57.9 38 78.9 -22.7 30 56.7 8 -4 -33.3 36 -20 -35.7 42 -10 -19.2 30 -9 -23.1 39 6 18.2 7 -10 -58.8 9 -4 -30.8 24 37.5 38 -23 -37.7 123 30.9 55 -12 -17.9 124 44.4 32 -14 -30.4 86 37.2 42 5 13.5 85 49.4 10 -9 -47.4 56 17.9 重庆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27 53 75 38 102.7 17 -5 -22.7 68 17 33.3 5 45 -32 -41.6 49 17 53.1 48 -10 -17.2 2 -1 -33.3 28 2 7.7 30 -10 -25.0 21 -5 -19.2 8 1 14.3 2 -3 -60.0 29 -11 -27.5 44 67 87 19 74 5 57 71 70 2 30 40 31 9 2 31 15 51.7 2 3.1 35 67.3 -6 -24.0 15 25.4 -38 -40.0 28 65.1 -9 -11.4 -1 -33.3 -2 -6.3 -25 -38.5 2 6.9 2 28.6 -3 -60.0 -23 -42.6 139 48.2 131 66.4 64 29.7 121 61.2 25 20.0 150 38.0 101 70.3 160 43.8 9 22.2 89 33.7 108 37.0 40 77.5 13 69.2 7 28.6 84 36.9 1 3 新疆兵团 58 75.9 图3 上半年各地区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比例图 200.0 150.0 100.0 50.0 0.0 内蒙 湖南 贵州 吉林 河南 青海 广西 江西 甘肃 湖北 重庆 云南 辽宁 安徽 黑龙江 广东 福建 江苏 西藏 浙江 陕西 四川 新疆 山东 河北 宁夏 山西 北京 天津 上海 海南 新疆兵团 -50.0 -100.0 -150.0 (三)从经济类型分析,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居第一位的是 私营经济,发生事故 374 起,死亡 463 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 死亡总人数的 47.6%和 47.0%,其次是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事 故 196 起, 死亡 269 人, 分别占事故总起数、 死亡总人数的 25.0% 和 27.3%(见表 3、图 4、图 5) 。 表3 2007 年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按经济类型分布表 事故起数 合 计 815 60 49 36 4 196 42 374 1 23 同比 ± -77 -16 -22 -10 -3 37 12 -91 -1 -13 ±% -8.6 -21.1 -31.0 -21.7 -42.9 23.3 40.0 -19.6 -50.0 -36.1 死亡人数 1026 66 54 45 6 269 50 463 1 32 同比 ± -76 -31 -27 -8 -2 54 12 -91 -1 -22 ±% -6.9 -32.0 -33.3 -15.1 -25.0 25.1 31.6 -16.4 -50.0 -40.7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股份合作 联营经济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经济 外商投资 其他经济 4 图4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起数按经济类型分布图 外商投资 0.1% 港澳台投资 0.0% 其他经济 2.9% 国有经济 7.6% 集体经济 6.2% 股份合作 4.6% 联营经济 0.5% 私营经济 47.6% 有限责任公司 25.0% 股份有限公司 5.4% 图5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按经济类型分布图 港澳台投资 0.0% 外商投资 0.1% 其他经济 3.2%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5.5% 6.7% 股份合作 4.6% 联营经济 0.6% 私营经济 47.0% 有限责任公司 27.3% 股份有限公司 5.1% (四)从行业分析,非金属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居各行 业之首,分别占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的 52.9%和 49.4%;其 次是有色金属矿,分别占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的 31.8% 和 33.1%(见图 6、图 7)。 5 图6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起数按行业分布图 其他采矿 业 4.8% 石油和天 然气开 采业 0.7% 黑色金属 矿采选 业 9.8% 非金属矿 采选业 52.9% 有色金属 矿采选 业 31.8% 图7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按行业分布图 其他采矿 业 4.2% 石油和天 然气开 采业 0.6% 黑色金属 矿采选 业 12.7% 非金属矿 采选业 49.4% 有色金属 矿采选 业 33.1% 有色金属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上升,分别增加 12 起、8 人,上升 4.9%和 2.4%;非金属矿事故起数同比减少 12 起,下降 2.7%,死亡人数同比持平;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黑色 金属矿和其他采矿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有所下降(见表 4、图 8) 。 6 表4 2007 年上半年非煤矿山事故按行业分布表 事故起数 同比 ± -77 -3 -20 12 -12 -54 ±% -8.6 -33.3 -20.0 4.9 -2.7 -58.1 死亡人数 1026 6 130 340 507 43 同比 ± -76 -11 -5 8 0 -68 ±% -6.9 -64.7 -3.7 2.4 0 -61.3 合 计 815 6 80 259 431 39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图8 10.0 上半年各行业非煤矿山事故同比变化比例图 0.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事故起数变化比例 死亡人数变化比例 (五)从事故类别分析,事故主要集中在冒顶片帮、坍塌、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和放炮等类别上。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 生冒顶片帮、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放炮等类别的伤亡事 故 618 起,死亡 763 人,分别占伤亡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的 75.8%和 74.4%。在各类事故中,物体打击事故起数居第一位, 占事故总起数的 21.1%,冒顶片帮事故起数居第二位,占事故总 起数的 19.8%;冒顶片帮事故死亡人数居第一位,占死亡总人数 的 18.6%,坍塌事故死亡人数居第二位,占 18.3%(见图 9、图 7 10)。 图9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起数按类别分布图 机械伤害 6.2% 中毒和窒 息 5.3% 透水 0.5% 车辆伤害 3.9% 触电 2.8% 火药爆炸 1.0% 淹溺 0.6% 冒顶片帮 19.8% 放炮 8.9% 坍塌 13.1% 高处坠落 16.6% 物体打击 21.1% 图 10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按类别分布图 透水 3.8% 机械伤害 4.8% 车辆伤害 3.7% 触电 2.2% 火药爆炸 1.1% 淹溺 0.7% 冒顶片帮 18.6% 中毒和窒 息 6.0% 放炮 9.2% 高处坠落 14.3% 物体打击 17.3% 坍塌 18.3% 各类别事故中,机械伤害、触电和透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 同比均有所上升,其中:机械伤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 增加 6 起、5 人,上升 14.3%和 11.9%;触电事故起数、死亡人 数同比分别增加 1 起、1 人,均上升 4.8%;透水事故起数、死亡 8 人数同比分别增加 4 起、37 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透水事故。

中毒窒息事故起数同比增加 10 起,上升 32.3%,死亡人数减少 10 人,下降 14.5%。其他类别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有所下 降(见表 5、图 11) 。 表5 2007 年上半年非煤矿山事故按类别分布表 事故起数 合 冒顶片帮 坍塌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放炮 中毒和窒息 机械伤害 透水 车辆伤害 触电 火药爆炸 其他伤害 同比 ± -77 -13 -19 -18 -15 -18 10 6 4 -3 1 -7 -9.1 4.8 -46.7 ±% -8.6 -7.8 -15.7 -9.9 -10.4 -20.7 32.3 14.3 死亡人 数 1026 183 180 170 140 90 59 47 37 36 22 11 45 同比 ± -76 -7 -5 -16 -16 -28 -10 5 37 -1 1 -8 -2.7 4.8 -42.1 ±% -6.9 -3.7 -2.7 -8.6 -10.3 -23.7 -14.5 11.9 计 815 154 102 164 129 69 41 48 4 30 22 8 40 图11 40.0 30.0 20.0 10.0 0.0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各类别事故同比变化比例图 机械伤害 触电 坍塌 车辆伤害 冒顶片帮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中毒和窒息 放炮 火药爆炸 透水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事故起数下降比例 死亡人数下降比例 9 其他伤害 二、较大以上事故基本情况 (一)从时间分析,1 月、3 月、6 月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上升,2 月、5 月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 数同比有所下降, 4 月份事故起数同比持平, 死亡人数有所下降。

(见表 6、图 12) 。 表 6 上半年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按月统计表 事故起数 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计 38 5 3 5 8 7 10 -6 3 -46.2 42.9 同比 ± -3 2 -3 1 ±% -7.3 66.7 -50.0 25.0 死亡人数 173 44 9 21 33 27 39 同比 ± 9 28 -12 8 -8 -20 13 ±% 5.5 175 -57.1 61.5 -19.5 -42.6 50.0 (二)从地区分析,38 起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在云南、贵州、 河南、内蒙古、四川、安徽、甘肃、湖北、黑龙江、广西、陕西、 辽宁、湖南、浙江、山东 15 个省(区) ,其中:云南(6 起,21 人) 、贵州(5 起,23 人) 、河南(5 起,18 人) 、内蒙古(3 起, 35 人) 、四川(3 起,11 人) 、安徽(3 起,9 人)6 个省(区) 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5 起,死亡 117 人,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的 65.8%和 67.6%。17 个省(区、市)没有发生较大以 上事故(见表 7、图 13)。 10 图12 50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1月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按月分布图 2月 3月 事故起数 4月 死亡人数 5月 6月 表7 上半年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按地区统计表 事故起数 同比 ± ±% 死亡人数 173 同比 ± ±% 合计 云南 河南 贵州 内蒙 安徽 四川 黑龙江 湖北 广西 甘肃 辽宁 浙江 山东 湖南 陕西 38 -3 5 4 3 -1 -7.3 9 1 18 20 35 -6 1 -1 -6 10 1 3 3 1 -1 5.5 5.0 666.7 -40.0 10.0 -14.3 -50.0 333.3 33.3 6 5 5 3 3 3 2 2 2 2 1 1 1 1 1 400 -25.0 -2 -2 1 1 1 -1 -50.0 -50.0 100 -50.0 21 18 23 35 9 11 6 12 6 13 4 3 3 4 5 33.3 -16.7 11 图13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云南 河南 贵州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按地区分布图 内蒙 安徽 四川 黑龙江 湖北 广西 死亡人数 甘肃 辽宁 浙江 山东 湖南 陕西 事故起数 (三)从经济类型分析,38 起较大以上事故中,有 23 起发 生在私营企业,共造成 114 人死亡,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 死亡人数的 60.5%和 65.9%;有 9 起发生在非法开采和盗采过 程中,共造成 37 人死亡,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的 23.7%和 21.4%;有 6 起发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造成 22 人死亡,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15.8 %和 12.7%。

(四)从行业分析,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多的是 有色金属矿,共发生 17 起,死亡 70 人,居各行业之首,分别占 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 44.7%和 40.5%,事故起数死亡 人数同比分别增加 4 起、10 人;其次是非金属矿,共发生 16 起, 死亡 62 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 42.1% 和 35.8%,事故起数同比减少 1 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 5 人;黑色 12 金属矿,共发生 5 起,死亡 41 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的 13.2%和 23.7%,事故起数同比减少 2 起,死亡人数 同比增加 16 人;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和其他采矿业没有发生较大 以上事故(见表 8) 。 表8 2007 年上半年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按行业分布表 事故起数 合计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5 17 16 同比 ± ±% 死亡人数 173 41 70 62 同比 ± ±% 38 -3 -1 -2 4 -1 -3 -7.3 -100 -28.6 30.8 -5.9 -100 9 -10 16 10 5 -12 5.5 -100 64.0 16.7 8.8 -100 (五)从事故类别分析,较大以上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冒 顶片帮、中毒窒息和高处坠落等 4 类事故。38 起事故中,坍塌 事故 17 起,死亡 71 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44.7%和 41.0%,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 4 起、23 人;冒顶片帮事故 5 起,死亡 17 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和死亡人数的 13.2%和 9.8%,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 比增加 2 人;中毒窒息事故 4 起,死亡 15 人,分别占较大以上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10.5%和 8.7%,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 比分别减少 7 起、24 人;高处坠落事故 3 起,死亡 9 人,分别 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7.9%和 5.2%,事故起数同 比增加 1 起,死亡人数同比持平;透水事故 2 起,死亡 35 人, 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5.3%和 20.2%, 事故起 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 2 起、35 人;车辆伤害事故 2 起, 13 死亡 6 人, 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5.3%和 3.5%,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 1 起、3 人(见表 9、图 14) 。 表9 2007 年上半年非煤矿山事故按类别分布表 事故起数 合 坍塌 冒顶片帮 中毒和窒息 高处坠落 车辆伤害 透水 放炮 淹溺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 同比 ± ±% 死亡人 数 173 71 17 同比 ± ±% 计 38 17 5 4 3 2 2 2 1 1 1 -3 4 -7.3 30.8 9 23 2 -24 5.5 47.9 13.3 -61.5 -7 1 1 2 -3 1 -63.6 50.0 100.0 15 9 6 35 3 35 -4 3 -2 3 100 -60.0 11 3 3 -26.7 -40 1 3 图14 80 71 70 60 50 40 30 20 10 0 坍塌 冒顶片帮 上半年全国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按类别分布图 35 17 17 15 9 11 6 3 高处坠落 2 车辆伤害 起数 2 透水 死亡人数 2 放炮 1 3 1 3 1 3 5 4 中毒和窒息 淹溺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 三、上半年非煤矿山事故特点 (一)事故总量下降,较大以上事故上升。上半年,非煤矿 山事故总量呈下降趋势,死亡人数没有突破全年控制指标的要 14 求, 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 趋于好转的态势。

但较大以上事故同比呈上升势头,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个别地区较大以上事故多发。上半年,云南、贵州、 河南、内蒙、四川、安徽 6 省(区)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5 起, 造成 117 人死亡,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65.8% 和 67.6%。其中:云南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6 起,死亡 21 人,分 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 15.8%和 12.1%;贵州发生 5 起,死亡 23 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 13.2% 和 13.3%。

(三)事故多发生在私营小矿山。上半年,私营小矿山共发 生事故 374 起,死亡 463 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的 47.6%和 47.0%,其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3 起,死亡 114 人, 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60.5%和 65.9%。

(四)非法采矿导致的事故频繁发生。38 起较大以上事故 中,有 9 起发生在非法盗采过程中,共造成 37 人死亡,分别占 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23.7%和 21.4%。

(五)于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的现象时有发生。上半年有 4 起中毒窒息事故是由于盲目施救造成的,分别是:广西泗顶铅 锌矿“ 3.5 ” 中毒窒息事故、安徽六安市霍邱县诺普矿业公司 “3.21”中毒窒息事故、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锦江锦西矿业有限 公司“6.23”中毒窒息事故、云南个旧市森源公司“6.28”中毒 窒息事故。 15 四、上半年非煤矿山事故原因分析 (一)非煤矿山结构分布不合理,企业开采规模过小,安全 基础薄弱。几年来,虽经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非煤 矿山安全许可工作, 关闭了一大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 山,但非煤矿山私营小企业总量依然偏大,这些矿山生产工艺较 为落后,技术装备水平较差,专业技术人员溃乏,基础薄弱。这 是造成事故总量相对较大和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二)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严重。一是企业业主法律意 识淡薄,短期行为严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 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二是不认真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手续,或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三是以包代管现象严重,包 括国有大型企业也存在着以包代管问题, 致使技术和现场管理工 作不落实;四是由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职业技 能低下,导致违章作业严重。

(三)矿业秩序混乱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近年来各 类矿产品价格上涨,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很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 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 下,盗采矿产资源或无证非法开采,造成事故多发。

(四)企业应急处置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多发。许多中小企 业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束之高阁, 没有 组织进行演练,也没有对职工进行应急培训,使得职工缺乏应急 16 救援常识,不熟悉救护的基本方法,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造 成事故扩大。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认真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对今年总局确定的内蒙古包头、陕西临汾、湖南郴州、 重庆秀山、云南兰坪、陕西洛南等六个专项整治重点监控地区及 河北、山西等尾矿库数量多、近年曾发生事故或通过隐患排查治 理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比较多的地区进行督查, 实现这些地区事故 总量下降;二是根据四部、委、局《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 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开展尾矿 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针对目前全国金属 非金属地下矿山存在的对机械通风认识不到位、设备设施不完 备、通风管理不善等问题,继续加大对各地的督导工作力度,9 月份对没有完成机械通风的企业要责令关闭; 四是认真组织好石 油开采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8 月份对川渝地区石油天然气 企业进行督查,继续抓住石油天然气行业的防硫化氢、防井喷失 控、防台风的关键环节,加强风险评估,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 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调研督导,及时总结各地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建立重大隐患档案,指导日常监管。

(二)加大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力度 一是结合 9 号令的修订工作,适当提高非煤矿山准入条件; 二是对今年底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手续的企业, 各地要严 17 把准入关,淘汰一批规模小、水平低的矿山;三是完善行政许可 档案,目前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已录入了 8.6 万个数据,云南、西藏等个别没有完成许可证信息录入工作 的地区,要加快录入进度,早日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四是各地要 搞好安全许可“回头看” ,对许可证条件进行核查,对取证后放 松管理,安全生产条件下降的企业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限 期整改。

(三)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近期非煤矿山透水、 地面塌陷事故和尾矿库溃坝事故时 有发生的情况,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 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对水害隐患的监控力度,并督促 企业落实汛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6 月底,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 汛期透水、坍塌事故,总局以明电的形式下发了通报,7 月中旬 又针对尾矿库汛期防止溃坝事故下发通知,提出了要求、措施。

各地和各企业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 节防治水工作的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了汛期水害 防治工作方案、是否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是否储备 了充足的防排水设备和物资,做到领导、组织、预案、物料、资 金落实到位。

(四)认真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 《尾矿库安全 技术规程》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等安全生产标准 的宣贯工作 18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一是与相关行业协会密切合作,充分 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分不同行业推进建材、有色金属、黄金 等行业对规程进行宣贯, 推进规程在各类矿山企业得以有效的落 实; 二是指导和督促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 宣贯工作,通过对规程的宣贯促进各级安监部门执法水平的提 高,促进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提高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 全意识和技能, 减少因违规、 违章而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是抓住《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于 7 月 1 日起实施 的契机,在做好试点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 展该规范的宣贯工作, 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在全国非煤矿山强制 性执行。各省要把标准化工作与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有机地结合 起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排队、分级指导、典型引路、 全面推广,力争通过 2-3 年的努力,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有 明显提升。

(五)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工作 对上半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较大、较大以上事故 多发的云南、贵州、吉林、湖北、湖南、河南、内蒙等地区,进 一步加大督导工作力度,一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 针对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二是在下一步隐患排查治理督查、 检查时,将这些地区列为重点进行督查;三是强化日常的跟踪督 导,盯住不放,促使安全监管部门强化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和较 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四是建立和完善较大事故数据库,强化对事 19 故规律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总结规律,调整对策。

(六)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一是加大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跟踪督导力度, 督促各地加强事 故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事 故性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依法严肃追究瞒 报事故的责任。督促各地抓紧对较大以上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定 期向社会公布;二是督促各地结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的出台,落实条例精神,通过查处事故,总结事故教训, 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在同一地区重复发生。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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