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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栏杆施工合同,不锈钢扶手工程合同,不锈钢栏杆扶手图集,不锈钢栏杆、扶手工程指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13-07-12 来源: 泥巴往事网

1、护栏杆按延米结算,综合单价为210元/ m;预计总长130m,合同总金额27300元(以... 工程完成按指定时间清理材料,做到工完料清; 3、乙方在施工前要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编号:ZD.F2011.01(BXGLG) 不锈钢栏杆、扶手 指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甲 乙 方:

方: (注:建设单位) (注:指定专业施工单位)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20 年 月 日 目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录 工程概况 ........................................................................................................................................... 2 工程承包范围 ................................................................................................................................... 2 工程承包方式 ................................................................................................................................... 2 施工期间人工、机械、材料价差调整............................................................................................ 2 工期条款 ........................................................................................................................................... 2 合同价款 ........................................................................................................................................... 5 计价方式 ........................................................................................................................................... 5 工程款支付 ....................................................................................................................................... 6 工程履约保证金 ............................................................................................................................... 7 竣工结算 ........................................................................................................................................... 7 变更及现场签证 ............................................................................................................................... 8 质量与检验 ..................................................................................................................................... 12 三方的人员 ..................................................................................................................................... 14 双方义务 ......................................................................................................................................... 14 现场管理 ......................................................................................................................................... 19 材料设备 ......................................................................................................................................... 20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 20 不可抗力 ......................................................................................................................................... 20 保险 ................................................................................................................................................. 21 争议的解决 ..................................................................................................................................... 21 第二十一条 合同解除 ......................................................................................................................................... 21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 22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 ......................................................................................................................................... 22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录 ......................................................................................................................................... 22 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附录 F 附录 G 附录 H 附录 I 附录 J 附录 K 附录 L 附录 M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 24 廉洁协议 ....................................................................................................................................... 25 工程质量保修书 ........................................................................................................................... 27 工程进度控制节点 ....................................................................................................................... 32 工程付款控制节点预算造价 ........................................................................................................ 33 甲方集团标准 .............................................................................................................................. 34 技术方案 ....................................................................................................................................... 36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 37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通知单、工程量签证单、工作委托单 ............................................... 40 成品保护目录及保护细则........................................................................................................... 45 质量违约扣款金额 ....................................................................................................................... 51 违约通知书 .................................................................................................................................... 5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核查表 ..................................................................................... 54 1 不锈钢栏杆、扶手指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注:建设单位) (注:指定专业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 《 相关文件,甲方现将 》及 不锈钢栏杆、扶手工程指定由乙方负责施工任务。甲、乙双方秉 承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不锈钢栏杆、扶手工程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

不锈钢栏杆、扶手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工序:材料采购及 下料、制作、运输、装卸、保管、包除锈及制作、包防锈及喷漆、锚固及安装、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检测 与试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的成品与半成品保护、配合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整理与移交等。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除锈及制作、包防锈及喷漆、包场内外运输、包锚固及安装、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前的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包原材料与 半成品的检测试验费、包税费、包风险、包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等方式承包本工程施工任务。 第四条 施工期间人工、机械、材料价差调整 不锈钢栏杆、扶手中的型材按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管理站发布的同期文件信息价算术平均 值(其中:广东地区按广州市同期文件信息价)与投标截止日前一月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管理站已发布的 年 月/季文件信息价调整价差(其中:

广东地区按广州市同期文件信息价); 不锈钢型材工程量按甲方 %(按工程所在地 地区相关现行定额文件执行) 。 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抽料计算,损耗率 除上述条款约定型钢在施工期间可以调整外,其余均不作任何调整;同时,按以上条款所计取的价 差款项除另计取工程税金外,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亦不参与下浮计算。 第五条 工期条款 1、 工程总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确认的现场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 2 经甲方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为准,各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按甲方通知及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若甲方有必要调整某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时,乙方须全力配合。

除第十八条款所列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 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时间、与各分部分项及施工工序之间的交叉配合 时间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连续 24 小时以上,不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2、 进度计划 (1) 乙方应于开工前 14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 监理提交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 计划,甲方、监理收到后 7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按照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 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

(2)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监理确认 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与相关承包商配合的时间要求以甲方的现场通知为准,并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场配合 和施工,严格遵守甲方、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提出的各阶段施工进度要求,并按甲方、监理工程师要求的 时间竣工。

3、 暂停施工与工程暂停的补偿 甲方可以随时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在工程部分或全部暂停期间,乙 方应保护、配合和管理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任何损蚀、损失或损害。乙方每天应将当日现场工 人人数和机械详细记录在册,报甲方和监理确认。延期申报的,甲方和监理将不予工程暂停补偿,但工 期均予以顺延。

若甲方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时,工程暂停补偿按以下原则办理。但因 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监理要求乙方暂停或各分部分项、各工序之间的交叉暂停,及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 暂停,工期不予顺延且不予计算暂停补偿。

甲方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方暂停进行部分工程时, 若该部分工程属于非关键线路的分部分项工 程,所涉及的工期均不予以顺延。

各期区、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日期为不同时间或各期区、各单位工程之间不能连续流水施工时,均不 属于暂停施工或工程暂停,甲方亦不因此向乙方补偿任何费用;若部分期区或单位工程因甲方指示或通 过监理指示而暂停时,乙方现场施工机械、人工亦可调配至合同内其他期区或其他单位工程施工时,甲 方亦不因此向乙方补偿任何费用。

若甲方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方暂停部分工程超过全部工程的 60%及以上或全部工程时, 且乙方亦未 延期申报的,甲方将向乙方予以工程暂停补偿;如暂停部分工程小于全部工程的 60%时,甲方将不予以 任何补偿。

如发生工程暂停且甲方须向乙方补偿相应费用时,工程暂停时间 30 日历天(不含 30 日历天)内时, 除仅补偿工地现场乙方留守人员的生活费用每人¥30.0 元/天外,其余均不予以任何补偿。

如发生工程暂停且甲方须向乙方补偿相应费用时, 同时, 工程暂停时间超过 30 日历天(含 30 日历天) 时,乙方的全部补偿费用均按以下原则办理; 3 (1)人工:

(a) 遣散人员:以甲方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方暂停施工文件所标示的签发最后日期当日乙方 现场施工人员为准,甲方向乙方补偿工程所在地市、县或区至各施工人员身份证地址中相应市、县或区 之间的一次往返且为最短路线的铁路交通费。铁路交通费标准以铁路部门所颁布的普通级列车次的座位 票金额为计(若铁路部门已取消普通级列车次的线路,则按最接近普通级的列车次为准),若铁路线暂未 铺设的区段,则按公共汽车、长途客运汽车交通费计,公共汽车、长途客运汽车交通费标准则按道路交 通部门颁布的公共汽车、长途客运汽车普通级座位票金额计(如有上下限值时,则按简单算术平均值)。

(b) 留守现场且正常上班的保安人员、仓库保管员:按工程所在地政府人力资源保障部公布且 在暂停期间已实施的最低社保月工资标准/30(元/工日)计算, 工日数按相应保安人员上班记录予以签证; 留守现场且正常上班的保安人员、仓库保管员由乙方在收到甲方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方暂停施工文件 的第 3 个日历天内将具体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报甲方及监理复核及备存。

(c) (d) 其余人员:其余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甲方补偿乙方的所有费用, 均不作为乙方向相应人员支付相应费用或自身费用核算的依据, 相应人员及其他人员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2)机械费:

(a) 机械费按实际停工时间段内发生机械停滞费用的 80%计算, 停滞费按 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站(广东地区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前一期(相对于停工时间)文件所标示的相应 机械停滞费(注:厂商/厂家的价格信息或厂商/厂家指导价格等文件均不作为计价依据)进行计价;文件 中无明确规定的,该机械停滞费按工程开工之日(具体按工程开工报告所标示的最近日期)工程所在地现 行定额台班费(注:

广东地区按广东省 年综合定额)计算, 且仅计取该台班费中的折旧费、 人工费; 若上述文件中均无明确的相应价格时,则不予计取。

(b) 甲方补偿乙方的所有费用,均不作为乙方向支付第三方或自身费用核算的依据,施工机械 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3)其他约定:

(a) 除本条款第(1)~(2)款所约定的补偿费外,甲方均不再作任何补偿; (b) 本条款第(1)~(2)款所约定的补偿费除仅另计取工程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亦不参 与下浮计算。

(c)所有补偿费均作为合同工程款组成部份之一,乙方收取该补偿费时须向甲方提供以甲方为抬头 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d) 所有补偿费均在工程结算完成后于相应工程结算总价款中予以支付。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监理要求乙方暂停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4、 工期延误 (1) 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监理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 延误,乙方在下列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甲方提出报告,经监理、甲方 确认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① 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 30%; 4 ② ③ 5、 误期赔偿 不可抗力因素(详见第十九条款); 合同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乙方未能在本条款第 1 项中所列的竣工日前或未能按本条款第 4 项延长了的工期之内完成本工程, 则乙方须按每延误一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0.5?计算误期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且甲方有权在任何时 候从乙方的任何工程款中扣除。

若非甲方原因导致工期滞后 2 个月,或连续三月工期不正常,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退 出场,并不再允许乙方在本工程所属地域内的其他项目进行合作。乙方退场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 原则对已完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按 80%予以结算,甲方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讨由于乙方工期滞后造成甲方 经济损失的权利。

乙方签订合同后中途悔约,甲方有权没收工程履约保证金,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对已完工 程通过验收合格后按 80%予以结算。

延误期不仅包括乙方的整体竣工延误天数,亦包括在各施工节点上的延误天数,但如果节点工期延 误总工期未延误,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的节点工期违约金可返还。

6、 工程竣工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按本条第 5 项约定,实际工 程竣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验收证书”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为(小写):¥ (大写):人民币 元 第七条 计价方式 乙方工程款计价方式为“工程款=工程量×综合单价” 。工程量按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 更等文件所标示的尺寸计算;综合单价按“附录 A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文件计取。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见“附录 A 工程量清单及报 价表”);乙方工程款按经甲方确认的建筑施工图及二次深化设计图、设计变更等文件计算工程量,并乘 以“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均包括为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 需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如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原材料与半 成品的检测试验费、税费等完成该分项所有工序所需的全部费用,亦包括该分项所需生产要素(如人工、 机械、材料等)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因素所产生的市场风险。

在工程实施期间,施工图纸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图纸外发生的工程签证等项目,经甲方审 批确认后,其综合单价按如下方式计算:

1. 若“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已有的项目,按表中所列的综合单价; 2. 若“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只有类似于相应工作的价格,只要双方都同意,则可采用“工程量清 5 单及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对该项工作进行计价; 3. 若“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无适用或类似相应综合单价的工作项目,其综合单价由乙方在施工前 15 天报甲方审批,乙方未按时报甲方审批的,按甲方自行审定的价格。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 乙方制作、安装完成 30%的合同工程量,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 请文件,甲方审核后,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20%。

2、 乙方制作、安装完成 50%的合同工程量,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 请文件,甲方审核后,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40%。

3、 乙方制作、安装完成 80%的合同工程量,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 请文件,甲方审核后,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60%。

4、 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全部的合同工程量,经甲方及监理验收确认且退场后,并向甲方提交完善的 工程竣工备案资料中乙方需提供的文件和付款申请文件,甲方审核后,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 同暂定总价款的 80%。

5、 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后,乙方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后,甲方在 30 天个工 作日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暂定总价的 85%。

6、 乙方与甲方办妥结算手续后,甲方在 30 天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95%,余款作为质 量保修金,按合同文件附录 C“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7、 若乙方完成符合上述条款中的工程形象进度日期为上月 15 日至当月 14 日之间的任一天时,乙方 于当月 16 日前(若乙方完成形象进度日期为当月 15 日或以后时,则为相应顺延至下一个月的 16 日前)向 甲方提交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分部分项形象进度确认报告、 工程进度款申请资料提交甲方审核; 经甲方审核、 确认后,甲方于下月 21 日前(若乙方完成形象进度日期为当月 15 日或以后时,则为相应顺延至第三个月 21 日)向乙方支付至该分部工程进度款。形象进度款请款单应连同甲方要求的详细资料一同呈交一份书面 版和一份电子版。如不按时报送资料,甲方不予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同时电子版资料须按甲方提供的系 统端口进行上传。

8、 施工期间材料价差的调整款于工程结算时予以审核、确认及支付。

9、 乙方在每次报进度产值时,将上一期付款至本期付款之间每月的工人工资发放证明一并提供,则 甲方将不扣除其本期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在每期支付工程款时预留该工程款的 15% 作为工人工资发放保证金,待乙方提供工人工资已发放证明文件后,甲方于下一期工程款支付时支付给乙 方。

10、 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时, 均须提交以甲方为抬头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否则甲方可 顺延付款。

11、如遇假期或乙方的原因延误,付款日相应顺延。 6 第九条 工程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合同经各方盖章、签字后,乙方于 30 天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工程履约保函。若乙方未 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工程履约保函,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所涉及的有关经济、法律等责任均 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按如下 □(1)□(2) 的方式缴纳:

(1) 现金方式 乙方可以以支票、转账、电汇等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少于合同价款的 2%。

(2) 履约保函方式 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金额不少于合同价款 10%,保函格式须为无条件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须确 保自履约保函提交之日起至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 28 天内有效。

2、 履约保证金退还 (1) 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取利息。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分阶段退 还:

i 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并乙方退场后 30 天内,退还 50%工程履约保证金; ii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退还剩余工程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工程履约保证金作相应处理:

i 签订本工程合同后,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ii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扣罚相应的违约金、罚款、赔 偿金。

(2) 履约保函的退还 乙方以履约保函方式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 甲方于颁发工程竣工验收 证书后 45 天内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直接向保函开具单位提取履约保证金,而无须征得乙方 的具体意见。 第十条 竣工结算 (1) 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 在 7 个日历天内报送工程竣工结算书及所依据的所有结算资料,否则造成结算工作滞后及拖延由乙方负 责。乙方必须保证结算资料的完备性及准确性,如有结算依据不充分或不清晰,视为乙方放弃此部分结算 权利,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的后补资料。

(2)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在乙方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 6 个月内(以接受最后一份结算资 料之日开始算起)进行核对,但除因乙方不安排人员或逾期参加核对工作等原因外。

(3) 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报。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 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 3%(不含 3%),则甲方有权直接在最终审定的实际结算金额中扣下核减金额的 10%作为乙方支付违约金(即:

(报送金额-最终审定金额)÷最终审定金额>3%,则最终结算金额=最终 7 审定金额-(报送金额-最终审定金额)×10%) ,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

(4) 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

(5)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 个月内未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 不安排人员或逾期参 加核对工作的,甲方有权自行办理单方工程结算,并以此工程结算文件作为甲、乙双方的最终结算文件, 乙方不得异议。

(6) 最终结算结果以经甲方终审结果结果为准, 甲方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签字或加盖其他印章的结 算书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7) 若甲方已支付乙方工程款超出结算价款的,甲方有权就超付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一)变更 变更及现场签证 变更 1、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任何变更,则甲方有权指示 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方进行下述任何工作,乙方应遵照执行: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b)省略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 (c)改变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或尺寸; (e)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上述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失效,但对所有上述变更对工程价值的影响应按合同相关条 款计价。如果甲方或甲方通过监理发出指示进行变更是因为:

(1) 乙方的违约或毁约; (2) 乙方自身施工的方便; (3) 施工措施需要; (4) 乙方应对此负责任的原因; 则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变更的指示 2、没有甲方和监理的书面指示,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

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3、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和监理提出任何有 关本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和监理对乙方的任何合理化建议的批准或认可,并不表明乙方 的合理化建议构成本合同下所指的变更,也不表明甲方和监理将承担任何责任。只有在下列条件全部满 8 足时,乙方的合理化建议才能构成本条所指的变更:

(a)乙方的合理化建议被证明是出于有利于甲方实现其本工程的目的和利益,或者是由于合同图纸、 设计变更等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中的错误或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不可行; (b)乙方已恰当履行了约定的义务; (c)乙方的合理化建议所涉及的工作并非起因于乙方,包括他的任何分包人或供应商,自身的施工质 量缺陷、材料采购不力、技术力量不足、施工组织混乱或工程延误等原因; (d)乙方的合理化建议被甲方批准或认可, 并且甲方和监理以书面方式发出了按有关合理化建议进行 变更的指示,特别是以明确的措辞确认为属于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和计价的变更。

按照上述规定由甲方和监理确认为变更的, 其计量和计价应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除此而外, 由乙方提交的并经甲方和监理批准或认可的任何合理化建议,乙方为实施该类合理化建议而发生的额外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现场签证 4、施工过程中发生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如请工、借工、机械、周转材料、图纸内无法反映的承 包范围,甲方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向乙方所签发的《工程通知单》且完成相应 的工程任务后,由双方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签证单》文件。乙方完成《工程通知单》中的施工任务后 14 个日历天内将相应结算文件提交甲方审核;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且经甲方相关人员签署、 确认的 《工 程量签证单》 、 《工程通知单》及乙方所编制的相应结算文件后,于 28 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及确认。

《工程量签证单》须经监理工程师以及甲方委派的设计代表、项目工程部经理及项目公司总经理三 人的确认签名并经各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同时,还须经甲方结算部门代表 、甲方工程部部门代表共同 确认签名及签署日期方为有效(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乙方应至少提前 4 个工作小时通 知总包单位、监理和甲方,总包单位、监理和甲方接乙方书面通知起 4 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 2 日内办理签证) 。

不符合该要求的甲方人员确认签名亦为无效签证。

甲方人员于 收到乙方相应资料文件后 28 个日历天内完成确认手续或书面提出修改意见并返还乙方;否则,乙方可 视为甲方已默认。

每月 16 日前,乙方须将自上月 15 日至本月 14 日所完成且经各方签署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清单 提交甲方进行系统核对;乙方于本月 25 日前报送上述《工程量签证单》清单结算资料至甲方,同时电子 版须按甲方提供的系统端口进行上传,延期所提交的视为无效且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及结算。对上述《工 程量签证单》清单工程月清月结签证结算结果甲方于下月 25 日之前返回乙方,且并入中期支付。 设计变更 5、乙方收到甲方向乙方所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之日起 14 个日历天内将《设计变更通知单》 及相应预算文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应预算文件后,于 28 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及确认。 9 工作委托 6、乙方收到甲方向乙方所签发的《工作委托单》之日起 14 个日历天内将《工作委托单》及相应预 算文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工作委托单》及相应预算文件后,于 28 个日历天内完 成审核及确认。 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及工作委托工程计价和付款 7、 《工程量签证单》 、 《设计变更通知单》 、 《工作委托单》所涉及的费用均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计算。

(1) 、经甲方审核及确认后的《工程量签证单》 、 《设计变更通知单》 、 《工作委托单》相应预算价款, 甲方将在乙方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竣工并移交且乙方向甲方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后, 该预算价款作为工程进度累计总价款的组成部分之一,甲方于 30 个工作日(注:以甲方收到的最后一份 资料之日开始算起)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进度累计总价款的 90%。

(2) 、如乙方不接受甲方的审定价时,甲方保留就此材料设备由甲方或委托第三方采购并供应至乙 方工地地面集中堆放的权利, 且乙方须负责提供工地地面集中堆放场地并负责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包括 质量、数量、规格及型号等)及保管等。甲方将按该审定价有偿向乙方供应,该材料设备款项均由甲方在 最近期次应付乙方工程税前款项中直接全额扣减。同时,乙方还须另按该材料设备款×4%补偿甲方并作 为甲方管理费之一,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从乙方的任何工程款中予以扣减。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变更的计价 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变更的计价 1、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上述的所有变更以及工程承包范围的调整、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增减和工 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文件所涉及的任何需要予以确定其价格的追加或扣减项目(以下称为“变更工 作” )按照合同相应条款计价。

属于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甲方的审定价(合同文件综合单价清单外的分部分项工 程)为包工、包料、包机械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税后综合单价时,乙方接受甲方的审定价并予以实施时, 双方将按甲方的审定价予以核算相应工程款。如乙方不接受该审定价时,甲方保留将该分部分项工程作 为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发包工程委托第三方实施的权利,乙方须承担向甲方或甲方所委托的第三方移交 施工现场及施工工作面并承担相应的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发包工程总承包的配合和管理工作;同时,乙 方还须另按该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款×15%补偿甲方并作为甲方管理费之一,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从乙方的 任何工程款中予以扣减。

属于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乙方不予以实施或未按期完成且甲方已发书面通知后 3 个日历天内(以该通知文件所标示的甲方签发之日起计)仍不实施或不按期完成时,甲方有权将该分部 分项工程作为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发包工程或其他方式委托第三方实施的权利,乙方须承担向甲方或甲 方所委托的第三方移交施工现场及施工工作面并承担相应的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发包工程总承包的配合 10 和管理工作,且所需全部费用及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还须另按该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款× 15%补偿甲方并作为甲方管理费之一,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从乙方的任何工程款中予以扣减。 免于支付的小额度 2、为方便合同管理,如果工程单项清单子目变更工作按照上述条款进行计价,发现该单项变更工作 对应的费用变化(包括增加或减少)的绝对值金额小于人民币 的小额度变更而不再考虑其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上述变更免付金额适用于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变更(无论是基于合同内工作内容的变化还是 工作内容的追加)。

元(不含), 则该单项变更属于免于支付 计日工 3、如果甲方认为必要或可取时,可以直接或通过监理发出指示,规定以计日工的形式实施任何变更 工作。

对于此类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工程,乙方应在该工程持续进行过程中,每天向监理和甲方提交下列 文件:

(a)受雇从事该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和工时的确切清单,一式两份; (b)表明所有该项工作所用和所需材料以及乙方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的报表,一式两份。

如内容正确或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应在上述清单和报表的一份上签字并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应无故 拒绝签字。

乙方应将当月发生的所有以计日工形式实施的工作汇总为一份报表,并随当月的进度款请款单呈交 给甲方。除非已完整按时地提交了此类计日工报表,否则乙方无权获得与此有关的任何款项。 (三) 、其他规定 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确认后,乙方才能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2、乙方需严谨细致的理解施工图纸,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 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如图纸(或施工方案)由乙方进行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有可能 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 保护不当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在变更工作确定后,自乙方收到变更通知之日起 14 天内,变更工作涉及费用调整的,由乙方向甲 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包括提交变更清单报价费用的书面版和电子版资料,最终价款以甲方审定价格 为准。 11 8、在变更工作确定后,自乙方收到变更通知之日起 14 天内,如乙方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甲方 将视为乙方放弃该变更工程价款,甲方保留调整变更减少费用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甲方后来发出要求 实施该工程变更工作并不代表该费用获得接纳。

9、变更工程价款以甲方最终审定价格为准,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未能就变更工程的价款达成一 致而拒绝实施变更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外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则由此产生的工期和费用等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10、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通知单、工程量签证单、工作委托单详见附录 I。 第十二条 1. 工程质量 质量与检验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且需满足“附录 G 技术方案”及甲方设计的使用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 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同时,乙方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渗漏问题,凡由于乙方原因发生渗漏问题,乙方除承担保修责任外,甲 方将给予每处(点)人民币 5000 元扣款。

如乙方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等级,则须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3%(百分之三),且甲 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从乙方的任何工程款中扣除。如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工程经一次整改仍无法达到使用要求的,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之一执行,且因此造成甲方其 他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

① 甲方同意降级接收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

② 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甲方另外聘请其它施工队伍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另加 15% 管理费。

2. 检查和返工 (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 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 关的技术资料。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须按乙方、监理要求返工或整改,返工或整改的费用由乙方 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返工或整改后验收仍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 价款 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和监理在巡视、检查、旁站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和监理提出书面整改意 见后乙方不按上述意见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或在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 付每次 5000~20000 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外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则由此产生的工期和费用等 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甲方或监理抽查时,如果重复出现类似质量问题,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处以每 处 20000 元的扣款。该等违约金及费用可以由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或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处任何应 得的款项中扣除。

(4) 其他质量问题详见合同条款附录 K《质量违约扣款金额》 。 12 (5) 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节点周边的情况, 以免破坏已隐蔽的其他工程; 否则, 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 乙方进行自检, 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 小时以书面 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 收合格,甲方、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监 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 甲方、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 超过 48 小时。甲方、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或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监 理应承认验收记录。

(3) 经甲方、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 24 小时后,甲方、监理 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监理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 (5) (6) 大面积施工前,由乙方提供样品供监理、甲方审核合格后才能施工。

乙方在工厂制作时应通知甲方、监理,甲方、监理将不定期到工厂检查加工的质量。

材料进场时乙方须报经甲方、监理核验,包括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复检 报告、本工程相关专业所需的材料或成品试验报告等。

(7) 洞口交接(包括大小、洞口尺寸、偏差)凡总包单位移交并经乙方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交接手续 后,所有的责任及验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 (9) 现场安装完毕应通知甲方、监理检查验收,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现场作记号。

为维修方便,乙方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甲方、监理提交隐蔽工程大样详图,如有管线则需详 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

(10)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监理 确认,监理、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 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11) 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 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如该隐蔽工程在关键线路上并影 响总工期则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 竣工验收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提前 15 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 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监理、甲方初步验收。

(2) 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 甲方、乙方及总包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5 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

(3) 竣工验收通过并移交后,甲方签署“工程验收证书”并写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 实际竣工日期。

5. 工程移交 13 (1) (2) 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乙方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7 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 工机械和机具等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包括拍卖乙方未撤离的施工 机械和机具等),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及场地占用费(按每 天人民币贰万元计算)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

(3) 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监理、总包单位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 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承担。

(5) (6) 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

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延迟交楼,由责任方承担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迟交楼,引 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 发小业主向甲方进行索赔,索赔费用全部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其它负面影响损失(如销售、 品牌、声誉等) ,每发生一次,按合同预算金额的 1?进行扣款,在竣工结算款中予以扣除。若因不可抗 力或小业主恶意拒绝收房,由甲方或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确与乙方无关的,可以 给予乙方免责。 第十三条 三方的人员 为工程管理代表(以下称甲方代表)进行管理。

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 且项目经理资质由乙方自行配备, 本合同签 1.甲方委派 2.乙方委派 订时乙方应提供用于本项目且与之相匹配的项目经理资质证,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 施工管理人员须进驻现场,若乙方延期进场,则每延期一天扣款 10000 元,超过 15 天进场则罚没合同履 约保证金。若乙方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甲方受到政府职能部门处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 的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和撤销项目经理,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违约处理按 50000.00 元/人次。

3. 乙方必须配备具有任职资格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预算、设备、材料人员及施工人员。由 甲方确认后进入项目部。如乙方配备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乙方必须予以及时补充。

5.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切实履行施工 合同,文明施工。 第十四条 1、 甲方义务 双方义务 (1) 监督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验收合格后进行接收。

(2) 组织各方到现场签证移交。

(3) 监督乙方及时整理资料,使工程资料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4)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2、 乙方义务 14 (1) 进场手续 a) 乙方在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承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证、管理人员执业 (职业)资格 证书(所有证件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b) c) d) 乙方在甲方交底后 2 天内按甲方的交底及规范要求进行班组交底。

乙方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办理平安卡及购买意外保险。

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应该由乙方办理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使甲方免于承担因 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e)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 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2) 用水 ① 乙方进场时须与甲方现场确认临时用水接驳位置并报监理存档,水表乙方提供。

② 表后管线及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③ 乙方每月自行支付水费。

(3) 用电 ① 乙方进场时须与甲方现场确认临时用电接驳位置并报监理存档,电表乙方提供。

② 表后管线及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③ 乙方每月自行支付电费。

(4) 施工所需定位点 ① 乙方负责对定位点/控制线进行复核, 如未进行复核便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② 乙方须按时对隐蔽工程需配合事项予以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③ 乙方核对工程图纸之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否 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 施工场地、工作面、工作条件 ① 乙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自行解决办公设施、仓储设施等,按甲方指定地点放置材料及设备。

② 乙方自行负责材料、设备、机械的照管责任,至竣工验收并移交给甲方。

(6) 工程质量、进度及保修 ① 乙方制定符合合同要求且符合甲方详细管理方案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进场时报送监 理、甲方审批。

②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在质量、进度的管理制度(经监理、甲方审批)及甲方现场的管理。

③ 乙方对自己施工的质量及保修向甲方负责。

(7) 垂直运输设备 垂直运输设备由总包单位提供,乙方自行解决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设备。

(8) 内/外脚手架 ① 乙方合理使用内/外脚手架,损坏脚手架按价赔偿, ② 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内/外脚手架的立管,扶墙管等。有阻碍施工必须拆除的要报甲方同意后才能 15 拆除。

(9)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① 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经过监理、甲方审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② 乙方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负责每天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 到甲方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③ 乙方按甲方要求指派兼职消防员,组成消防小组,乙方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④ 乙方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 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甲方,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 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 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 工序交接 乙方将工作面移交前 1 天须完成自检,甲方须同时参与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整改完毕; 移交当天经监理、甲方验收的同时,与甲方办理工序交接手续,报监理备案。

(11) 成品保护 ① 乙方负责做好自己产品的保护措施,直至向甲方移交为止,如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 责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相应费用及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还须按相 应费用及全部损失总金额的 15%补偿甲方并作为甲方的管理费之一,且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从乙 方的任何工程款中扣减包括甲方管理费的相应费用及全部损失。

② 甲方移交工作面给乙方后,因乙方施工造成相关产品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③ 具体成品保护项目及要求详见附录 J《成品保护目录及保护细则》 。

(12) 质量进度检查管理 ① 乙方按国家规范、设计要求、甲方要求、质量检查验收规范进行质量、进度控制。

② 乙方每月 16 日前向甲方、监理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 ,报告期为上月 15 日至本月 14 日止,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 等。

③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须在接到整改意见后 1 日历天内组织实施整改,直至达到验收要 求为止。

④ 乙方须在进场后提供进度计划(含劳动力、材料、机械使用计划),且须满足甲方工程总进度计划 要求,报送甲方,抄报监理。

⑤ 乙方服从甲方中间质量进度管理,按要求组织足够的资源投入施工。

⑥ 乙方对自己施工的质量进度负责,当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造成关键 线路延误负直接责任。

⑦ 乙方在施工当中,如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进度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的 10 天内,如乙方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6 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 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 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50000.00 元 违约金。

(13) 工程通知单、设计变更单 乙方须按工程通知单、设计变更单的要求组织实施,并服从甲方、监理的现场管理。

(14) 工程资料的办理 ① 乙方完成本专业的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装订,编制的工程资料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及相关地区建筑工程档案编制要求及评优申报工作和档案接收 要求。

② 乙方在竣工验收前 15 天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四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竣 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 并符合城建档案馆对资料的要求)。

另外, 乙方应及时配合向城建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属于乙方应提供的资料由乙方负责及 时提供。

(15) 其他义务 ①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 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 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 所发生的费用(另加 15% 的管理费) 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②甲方有权根据销售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因销售包装需要,乙 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以下工作(销售配合时间由甲方另行提前通知):

a)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的施工。

b) 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c) 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有关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

d) 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③ 乙方任何工种上岗前必须经过项目工程考核培训,培训后上岗。

④ 施工操作定岗定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工程部要每日检查工人上岗情况。如发生工人擅自离岗 或经项目工程部认可的工人上岗的情况,项目工程部需对乙方进行 1000 元/每人扣款。

⑤ 乙方不得在现场进行工铝合金门窗、石材、瓷砖、水柜、衣柜、栏杆等制作,如有发现除没收生 产设备外,还每次扣款 5000 元。

⑥ 乙方或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人不得以任何原因聚众闹事、 到政府部门上访和静坐、 围攻甲方或建设 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并每发生一次工人聚众闹事、到 政府部门上访和静坐、围攻甲方或建设方扣款伍拾万元,发生两次列入黑名单。

⑦ 如乙方报送的中期付款节点实际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 乙方通过做验收资料蒙混过 关的,视同乙方收买、串通甲方人员造假,每发现一次按合同预算金额的 1%计取,作为违约扣款, 情节严重的甲方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7 ⑧ 如乙方有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进行假签证、 违反廉洁协议或者采用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 当手段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a)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发现,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 有权在结算金额中扣下合同总价款 5%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

甲方将乙方在合作单位名单中剔除,日后不再与乙方进行任何合作。

(b)如在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发现的,乙方应退还相应的工程款,同时甲方向乙方追究合同总价 款 5%的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5 天内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甲方将乙方在合作单位名单中剔除,日后不再与乙方进行任何合作。

⑨ 乙方签订合同后中途悔约, 甲方有权没收工程履约保证金,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对已完 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按 80%予以结算。

⑩ 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办理完成有关工程验收手续并交给甲方或逾期办理时, 影响甲方办理竣工备 案手续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壹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预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按壹拾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 乙方违约次数超过两次(以甲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为准) ,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退 出场。为保证工程正常施工,甲方有权进驻现场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入场。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 合同通知书后一周内按甲方要求标准进行清场,并移交甲方进场施工。

乙方在甲方要求时(但不能在要求之前)须将他拥有或租赁的临时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和 物料迁离工地。若在提出要求后七天内,乙方仍未执行,则自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按日向甲方 承担场地占用费人民币贰万元。甲方可以(不必对任何损失或破坏负责)迁离和出售乙方前述的 物品,并将出售所得减除费用后由甲方为乙方代管。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移交已完成的全 部工程及全部工程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同乙方办理结算。

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保留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追讨乙方导致 的甲方经济损失。

? 乙方必须在甲方开通的系统上传预结算资料,对于单项预结算工作,乙方必须一次上传完整,不 允许补充资料,乙方对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负全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如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该项 违约金经甲方、监理签字即可生效。

?本工程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和场地租用费、社保基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相 关文件规定各自缴纳。如相关文件规定可以退回的,双方予以协助。如相关文件规定由甲方代缴 的费用, 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从乙方的任何工程款中扣回。

若相关文件规定散装水泥等保证金或押 金由甲方负责缴纳的,乙方须相应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提交合格的资料等相关文件;否则由于乙 方原因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 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从乙方的任何工程款中 扣回相应的差额。 1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包范围的工程转包或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否则甲方有 ○ 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8 第十五条 现场管理 1、 安全施工与检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 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 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 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 安全防护 (1)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 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监理认可后实施。

(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 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提出相应的安 全防护措施,经甲方、监理认可后实施,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 事故处理 (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 甲方, 同时按政 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 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4) 文明施工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 理规定。

① ② ③ ④ 不能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

不能滥用或破坏甲方提供的设施。

除甲方书面批准外,乙方不得允许工人在工地上住宿。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监理和甲方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 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 如甲方有要求,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 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3) (4) 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 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 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5)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 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19 第十六条 材料设备 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进场前应向甲方报送出 厂合格证、质量检验证等资料,并遵守工程所在地市级建材认证的有关规定,应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 样和送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对进场材料仍有异议时,可进行随 机取样抽检,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包括 检测费及所采购不合格材料的处理等)。

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上述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 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对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承担全部责任。

3. 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乙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 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 (1)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 续并承担有关费用,由此引起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对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调整。

(2)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须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后才 能实施,乙方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引起 工程费用减少由甲、乙双方各分 50%,缩短或延长的工期由乙方负担。

(3) 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施工经验资料,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 整的施工总结报告。

(4)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 烈度为 6 级以上的地震; (2) 6 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 (3) 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 100 mm以上; (4) (5) 10年 及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0℃ 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监理,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 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乙方向监理、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 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7 天向监理、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 束后 14 天内,乙方向监理、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 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20 (2) 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 (5)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保险 1、 乙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乙方人员的生命财产的保险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 承担的工程出险时,乙方应及时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

2、 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 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 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 者和解、 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下列第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2) (3)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项约定解决纠纷:1、 向 人民法院起诉;2、 第二十一条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当乙方将已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 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4、 甲方根据市场需要, 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 甲方有权单方面提 出解除合同。

5、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 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 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并办理 结算手续后支付。

6、 除根据 4 款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 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7、 根据 4 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 7 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 21 费用,解约补偿费用另行协商;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 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乙方折价收购。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保修期满且结清工程款后自行 终止。

3、 本合同部分标准文件及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专人递送或邮寄方式发送。

如采用专人递送,则在收件时经对方签收视为已送达;如采用邮寄,则在发送方邮寄后五个工作日视为 已送达。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录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附录G 附录H 附录I 附录J 附录K 附录L 附录M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廉洁协议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进度控制节点 工程付款控制节点预算造价 甲方集团标准 技术方案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通知单、工程量签证单及工作委托单 成品保护目录及保护细则 质量违约扣款金额 违约通知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核查表 (下一页为各方签署栏) 22 (本页为各方签署栏)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电子邮件: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注:

若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变更上述联系方式, 其应立即以书面方式按照本条款之相应规定通知另一方。 23 附录 A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24 附录 B 廉洁协议 廉 洁 协 议 甲方:

乙方: (注:建设单位) (注:指定专业施工单位)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 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的订立、 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 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 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 包等经济活动。

七、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 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 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 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私下达成协议。

九、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 报复。

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 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 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 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合同 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十一、本廉洁协议作为《 不锈钢栏杆、扶手工程指定分包施工合同》合同的附录,与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下一页为双方签署栏) 25 (本页为双方签署栏) 甲方:(公章) (注: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乙方:(公章) (注:指定专业施工单位)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26 附录 C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甲方:

乙方:

(注:建设单位) (注:指定专业施工单位) 为保证 栏杆、扶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提高甲方开发工程的售后服务质量、 保障业主的正当权益及维护甲乙双方声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属于乙方所承建项目(包括指定分 包项目)在移交之日 至质量保修期满之间的全部维修实施业务,乙方现全权授权甲方直接委托第三方负责 .... 具体实施,所需费用均由甲方从乙方质量保修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第三方,且不免除或减轻乙 方在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合同、本保修书范围内所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关系,特签订本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依照双方工程合同所约定的承建范围的全部内容,亦包括所有涉及该 承建项目的指定分包项目、设计变更项目、签证项目、增加项目及零星项目等。但属于独立发包项目则不 属于乙方所应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及义务范围,但乙方有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的责任和义务。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自移交之日起,除下列特殊说明外,质量保修期限按有关政府部门所颁布的文件为准;若 所颁布文件中未明确或暂未有可供参考文件的项目,其质量保修期为 24 个月。

质量保修金的计算:

双方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5% ; 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预留, 且不计取任何利息。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三、 维修业务委托 1. 乙方同意且已授权甲方:自工程 移交之日 起 至质量保修期满期间的全部维修业务,均由甲方委托 .. .... . 第三方实施;所需费用亦由甲方从乙方质量保修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第三方。

2. 乙方同意且已授权甲方:所需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 除并支付给第三方;若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其他工程款(包括乙方与甲 . 方 相关单位之间的来往款项)扣除,并支付给第三方。

. 3. 甲方同意且已授权第三方:有关现场维修部位、范围、维修时间安排等相关业务,由第三方直接 与乙方联络。同时,乙方亦同意接受甲方所授予第三方的该项权限,视第三方为甲方代表。

4. 甲方并未免除或减轻乙方在第三方负责维修业务期间所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义务;若质量保 修金、其他工程款均不足以支付第三方维修费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四、 质量保修实施 1.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等项目质量。因乙方原因 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7 / (大写) / 。 / 。 2. 为保证各方在保修期内迅速有效地开展维修工作,乙方在质量保修期需委派维修代表,负责工程 维修工作的全过程跟踪,配合甲方对责任费用及维修业务的确认、参与业主索赔处理并确认赔付金额等工 作。如果乙方对责任、维修业务及索赔的确认有异议,则由本项目原监理单位判定各方责任。如果乙方未 委派维修代表,或所委派维修代表不履行上述义务,视为乙方已全权委托甲方代为履行相关工作,而无需 再征得乙方的同意。

3. 自工程 移交之日 至质量保修期满,委托第三方实施维修业务期间:

... .... (1) 一般情况下,第三方须提前 24 小时将拟进场维修时间、维修部位及范围等有关内容书面传 真通知乙方;若乙方所委派的维修代表未能在维修前到达现场及确认,经对维修前现场拍照或录像并通知 甲方后,第三方可以直接安排维修,同时该项维修业务视为乙方已确认。

(2) 如遇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燃气泄漏、水电不通等涉及民生安危事项),第三方可以直接安排抢 修,且该维修业务视为乙方确认,但须于进场维修后 48 小时内书面传真通知乙方。

(3) 第三方在实施维修期间,有责任保护成品及半成品。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失, 则由第三方自行负责。

(4) 如遇紧急抢修事故,第三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2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 理),且该维修业务视为乙方确认。第三方在抢修事故期间,除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停工。

(5) (6) 第三方保证足够的维修材料维修服务人员执行维修工作,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如同一部位、同一缺陷的维修问题,经第三方两次维修后仍然不能达到相应质量要求时,甲 方可以要求第三方无偿再次维修或另行委托公司代为执行,而此等另行委托所需费用由第三方负责。

五、 保修质量标准 在保修责任范围内,完成的维修工作,质量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房屋修缮工程的有关 规范及规程要求。

六、 维修费用计价原则 第三方维修费用按如下方式计取:

1. 计价文件 按维修业务实施时 工程所在地 2. 费率文件 按维修业务实施时 工程所在地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其中:广东地区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 现行修缮定额文件及相关文件; 价管理站文件) 已发布的现行文件相应费率计取,有上下限标准的项目按其上下限中间值计取;广东地区 按 类企业甲标准计; 3. 人工、机械价格文件 按维修业务实施时 工程所在地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其中:广东地区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站)发布的 前一期 信息文件价,有上下限标准的项目按其中值计取; 4. 材料设备价格文件 材料设备价格计取顺序如下:

(1) “A”类材料设备(即甲方指定品牌指定价格的材料设备):按甲方及建设单位指定价格(含采保 28 费 5%),并另计零星采购增加费 10%(即甲方指定品牌指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甲方及建设单位指定价格× (1+ 5%<采保费>)×(1+ 10%<零星采购增加费>) ;非“A”类材料设备,则 (2) 按维修业务实施时 工程所在地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其中:广东地区按广州市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站)发布的 前一期 信息文件价,并按如下原则计取材料设备价格:

① 材料设备品牌、厂家及规格、型号与信息文件中相同时,按信息文件价计取; ② 材料设备规格、型号与信息文件相同,但品牌、厂家不同时,按信息文件中同档次的品 牌、厂家材料设备价格计取。若同档次品牌、厂家有多家时,按信息文件排序较前的品牌、厂家材料设 备价格; (3) 其余材料设备按暂定价,但辅助材料设备则按定额文件价; 材料设备的暂定价格由甲方审定, ................... ............... 并按甲方审定价格计算 第三方 维修费用。

.......... ... ..... 5. 其他约定:

上述条款中“维修业务实施时”具体按第三方发出书面通知文件日期为准。

七、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修缮定额文件有明确相应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按文件规定原则计取; 2. 修缮定额文件未有明确相应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按现场实际工程量。但发生以下情况时,工 程量则按实际发生计取:

(1) 装饰所用原饰面材料已停产或市面无法采购,造成维修所使用饰面材料与原饰面材料存在色 差,业主要求整套予以更换的; (2) 完成维修工作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再次出现质量事故,且能证明此质量事故属于其它前 期未发现的工程质量隐患造成的。

3. 第三方应在维修项目完工后,就已维修内容,列出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并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及 乙方委派的维修代表进行工程量确认。

八、 维修费用支付及质量保修金返还 1. 维修费用支付 (1) 质量期间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由甲方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第三 方; (2) 每项维修业务结算后 20 天内,甲方向第三方支付至该结算款的 100%。

(3) 第三方收取维修费用时,应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 付。

2. 质量保修金返还 (1) 工程竣工验收后 24 个月,甲方为乙方办理同期保修项目的保修终结手续后 28 个工作日,甲方 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乙方。

(2) 若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第三方维修费用, 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其他工程款扣除并向第三 方支付。

(3) 质量保修金返还乙方后, 乙方仍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条所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履 29 行保修责任。否则,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其他工程款扣除相应的费用,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九、 其他约定 1. 甲方每月 20 日将第三方前一个月 15 日至上一个月 14 日经验收合格后的维修结算文件转送乙方, 乙方于收到文件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核对及确认。如到期不予以确认的,则视为乙方已默认及已接受甲 方文件。同时,如果乙方对结算结果有异议但未能提出任何凭证时,以甲方确认结果为准。

2. 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投诉和索赔,已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

(1) 由乙方承担保修责任。对小业主的赔偿,由甲方办理,在保修金中扣除。

(2) 小业主要求退房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办理,在保修金或其它工程款中扣除。

(3) 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结构不均匀沉降超过规范允许范围;结构梁、板、柱开裂超过规范允许 范围;竣工验收后给排水管道、天面渗漏、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或外墙面渗漏;沉箱渗漏及其它较大的质量 问题),乙方除承担保修、赔偿责任外,每投诉一户一次,乙方必须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壹万元,在保修金 中扣除。

3.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录,由施工合同甲、乙方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 满。

(下一页为各方签署栏) 30 (本页为各方签署栏) 甲方: (公章) (注: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注:指定专业施工单位)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31 附录 D 工程进度控制节点 工 第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第 分部分项 序 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工程 节点进度 完成条件 节点进度 完成条件 备注 1 节点 程 * 进 度 控 制 节 点 栋号/区期节点进度 指定分包单位: 合同编号: 第 * 节点 1 1.1 制安 第*~**层 第**~***层 2 样板工程 2.1 施工样板层 第*~**层/间 第**~***层/间 指定分包单位 经办人: 项目公司 工程部负责人: 地区公司 工程管线负责人: 说明 1、本表在工程进度付款时,本表与相应节点工程造价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32 附录 E 工程付款控制节点预算造价 工 程 付 款 控 制 节 点 预 算 造 价 第 * 个节点预算造价(第 * 栋号/区期) 项目名称: 指定分包单位: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预算造价 序号 形象进度 第 * 个节点 备注 1 栏杆、扶手 1.1 栏杆、扶手制安 2 样板工程 2.1 施工样板层 指定分包单位 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 经办人:

分中心预算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中心预算管线负 责人: 说明 1、工程付款控制节点按相应的进度控制节点划分; 2、以上节点预算造价未包含施工期间的价差调整、设计变更及签证等项目。 33 附录 F 甲方集团标准 甲方集团标准 一、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企业标准 二、 集团施工工艺标准 三、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备注:

(1) 以上标准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交底。

甲方已向确认电子邮箱发送甲方所列之标准的完整电子版本。

乙方已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标准文件为本合同义务履行标准之一。

(甲方企业标准送达确认单) 。

(2)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且满足甲方对安全 文明施工的要求。如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于甲方标准,需报甲方审定后方可按乙方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执行。

(3) 甲方企业标准内容如存在低于规范、标准(国家或地方,含推荐性) ,或者设计要求,应以相应的规 范(标准)或者设计要求为准。 34 企业标准送达确认单 公司: 我司已收到贵司《 合同》附件 F 甲方集团标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企业标准》 、 《集团施工工艺标准》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完整电子版本的电子邮件,现予以确认,并承诺 该标准文件为本合同义务履行标准之一。 单位名称:

确 认 人:

日 期: (公章) (签名) 35 附录 G 技术方案 36 附录 H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一、 进场管理 1、指定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接受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规 定,签署保证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向总承包单位交缴押金。

2、总承包单位需提供以下条件:临时办公点、工人宿舍、材料堆放用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费 用由分包单位支付)。

3、项目部负责总承包与指定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二、 施工方案 1、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报项目部审批。

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需变更时应提出申请,按程 序重新审批。

3、对于不编制施工方案而自行施工,或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施 工单位承担。

三、 场地移交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项目部要求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并记录移交日期。

2、如果整体场地不具备移交条件,可分段办理移交手续。

四、 开工报告 1、当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 ,办理开工审批 手续,未办理开工手续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

2、合同工期应以《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作为开工日期,且作为工期计算依据。

五、 施工质量管理 (一)材料进场报验 1、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填报《材料、设备报验单》 ,附上《产品合格证》 、 《质量 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保证数据,进口材料、设备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说明书,经项目部现场验收 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应按确认的样板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未确认样板,应由施工单位按 设计要求提交样板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经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订货。

(二)施工样板报验 1、 凡重要分项及涉及装饰效果的工程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应制作“施工样板” ,报项目部验 收。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组织施工。

2、 施工单位应随《施工样板报验单》同时提供小样图,提前三天报项目部验收。

3、 具体单位工程由项目部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交底,明确需做“施工样板”的分项工程。

(三)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 1、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完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 ,并附质量保 证数据及自检数据向项目部申请验收。 37 2、 隐蔽工程应执行分层报验制度。

3、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 进度管理 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批,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独立发包工程 进度计划应纳入总进度计划。

2、 当工期拖延三天以上时,施工单位应分析原因、制订赶工计划;项目部将按照合同对施工单 位实施工期违约扣款。

3、 施工单位在工程进度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控制点后,应在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进度控制点 时间签证表》或《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 ,办理进度签证手续。

4、 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工期顺延,施工单位应在事发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工程延期申请》 ,办理 签证手续,逾期不予确认。

七、 图纸外工程量签证 1、 图纸外工程量签证必须以《工程通知单》或工程变更、设计变更作为依据。

2、 如因变更造成已施工而必须返工的工程量,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签证。因图纸修改 超出招标范围内的主材,由施工单位将价格报审核部审核后方可实施。

3、 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前半天通知项目部验收,并将《工程量签证单》送项目部; 对于非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工程量签证单》送项目部,逾期不予办理。

4、 因图纸修改造成已备材料不能使用的,须在两天内将材料清单报项目部审查。

八、 工程款的支付 1、 合同规定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项目,应以经过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 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经审批后由项目部办理付款。

2、 工程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已审核并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施工单位将《工程结算书》报 送项目部,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办理会签后,与《工程结算书》一起送审核部审核,再由项目部办理 请款、付款。

九、 工程验收 (一)验收条件 1、 单位(项)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檔及承发包合同内容完成。

2、 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合同条款有关规定。

3、 竣工数据完整,且审查合格。

(二)竣工初验 1、 单位(项)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提前 20 天向项目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 料并提出初验申请。

2、 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后组织有关人员初验,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 施工单位应对初验提出的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三)竣工验收 38 1、 施工单位对初验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向项目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日期以《单 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签证日期或通过政府相关专业验收及取证日期为准。

2、 因施工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其质量等级不满足合同约定时,项目部将追究施 工单位质量及进度违约责任。

3、 预算总造价在十万元以内的单位工程,可不办理竣工初验手续,直接办理竣工验收。

(四)政府主管部门专业验收 凡需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验收方可通过小区综合验收的单项工程(如消防、化粪池、垃圾站、小 区道路、园林绿化、路灯等),按谁施工谁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的原则,由施工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专 业验收,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十、 工程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施工单位须向项目部提交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数据,并在收到 甲方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完成结算。

2、 工程竣工验收后,独立发包单位离场前,由项目部协调总承包单位将独立发包单位进场时预 交押金进行结算。

3、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的,以甲方审定造价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 监理用表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监理用表,施工单位可直接向项目部索取样本复制。 39 附录 I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通知单、工程量签证单、工作委托单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 11-07 版) 地区:

项目 专业名称 序号 图号 期/区 设计单位名称 归档编号:

工程名称 日期 变更内容 建设(监理)单位 签字栏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注:乙方收到甲方向乙方所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之日起 14 个日历天内将《设计变更通知单》及 相应预算文件提交甲方审核。 40 工程通知单(工 13-11-25 版) 归档编号:

项目名称 归属合同 变更原因 期/区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本次估算金额 (元) □工程原因 □开发原因 □设计原因 □营销原因 □其他原因 在承包范围内有以下事项,请按要求进行施工 (具体要求可附页) :

1、 工作,于 年 月 日 节点产值报送前完成,此工作项□有初 步工程量和预算书 □无初步工程量和预算书 2、 工作,于 年 月 日 节点产值报送前完成, ,此工作项□有初 步工程量和预算书 □无初步工程量和预算书 ?? (经办人)项目专业工程师: 日期: 项目工程经理:

项目公司 项目成本经理:

项目工程负责人:

涉及土建装饰等事情 日期:

日期:

日期: 土建装饰部负责人:

日期:

涉及市政机电等事情 市政机电部负责人:

日期: 地区公司 工程负责人: 日期: 说明:1、工程通知单需附其发生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的证明材料; 2、对工艺做法做补充的需有详细的参数指标 3、工程通单必须于发生前上报审批,否则为无效工程通知审批单。

4、 本工程通知单适用于合同范围内、图纸不能够反映的工程内容或零星工程,例如:请工、借工、 点工、租用机械、抽水台班等。 41 工 程 量 签 证 单(工 13-11-25 版) 项目名称:

签证原因:

归档编号: □需完成工程通知单编号:

□需完成设计变更申请表编号: 确认工程量 签证内容(或草图示意) : 中列出的 中列出的 事项,因图纸无法计量,现需现场确认工程量 事项,现场发生拆改导致无法计量,现需现场 施工单位签章 经办人:

日期 监理单位签章 总监(代表) :

期:

日 项目公司 工程部经理:

日期:

项目成本经理:

日期:

项目工程负责人:

日期: 地区公司 工程负责人:

日期: 项目经理:

日期: 说明: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3 方必须现场确认,且由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2、本签证单只能作为工程量的确认依据,不能以任何形式反映单价或定额直接费以外的费用; 3、本签证单一式三份留存,做为以后的结算依据,第一联施工单位,第二联招标审核中心,第三联甲方项目公司工 程部(复印无效) ; 4、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签证的应附《设计变更申请表》 、 《工程通知单》及相应的变更图纸;因工程需要、营销配合 还是开发配合原因造成的签证请附《工程通知单》 。

5、工程通知单上有多个事项需完成时签证单需列出对应事项,并通过地区工程中心组织的质量验收,做到并且 1 事 1 张签证单 1 验收。

6、 签证单应与签证验收单同时使用, 施工单位在工作完成后 3 天内必须完成验收。

验收合格后所有签证应月清月结, 过期不补。 42 工 程 量 签 证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在 年 月 验 收 表(工 13-11-25 版) 归档编号:

日已完成签证单编号:

的内的工作量,经检查 □符合工程通知单编号:

□符合工程通知单编号: 时应扣除 人民币的进度罚款。 上 工作事项的要求,同意验收。 上 工作事项的要求,时间有延误,签证单结算 □不符合工程通知单编号: 上 工作事项的质量要求,不予以结算。 (经办人)项目专业工程师:

施工单位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总监(代表) :

年 月 日 项目公司 工程部经理:

年 月 日 项目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地区公司 日期: 质量验收部负责人:

日期:

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1、工程签证单验收表应与签证单对应,1 事 1 验。

2、工程签证单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结算。

3、项目专业工程师在进行系统录入时要注意,在施工单位下个节点产值报送前必须把上个节点累 计至今的签证单按相关格式全部录入。且完成时间要按照验收单最终验收人签字时间为准。

4、施工单位应督促项目工程师及时录单,如验收最终时间已错过本次节点产值报送时间,则进入 下次节点产值报送,逾期 1 月以上项目将不予补录。 43 工作委托单(工 13-11-25 版)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归属合同 成本(费用) 估算 □同意按以下计价原则进行计价 1、 2、 …… 套用计价原则 □施工单位不同意计价原则,建议采用以下计价原则 1、 2、 …… 委托具体要求 (可附页) 1、于 2、于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完成, 完成, 工作 工作 合同编号 归档编号: …… □接收委托并按建设单位确定的计价原则进行计价 □接收委托,不同意以建设单位确定的计价原则进行计价 □不接收委托,请建设单位另行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按建设单位确定的计价原则进行 计价费用由我司承担。

项目经理:

日期:

项目工经理:

项目成本经理:

项目工程负责人 涉及土建装饰类 土建装饰部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施工单位 项目公司 地区公司 涉及市政机电饰类 市政机电部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集团 (施工单位不接收计价原则) 招标部负责人:

成本管理中心负责人: 说明:1、合同范围内的发包委托; 2、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的按预算审核制办理,以最终结算为准;如果超 100 万以上按合同 流程办理。

3、如施工单位不接受我司提出的计价原则时,按上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终审。

4、委托单应与委托验收单同时使用,施工单位在工作完成后 3 天内必须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所 有签证应月清月结,过期不补。 44 附录 J 成品保护目录及保护细则 成品保护目录及保护细则 施工 环节 施工专 业 成品保护项目 窗框下轨道 玻璃幕墙铝合金 木门窗扇 窗锁、门锁及门铰 灯具 浴缸、浴盆 成品保护要求 必须贴上不少于三层的保护胶纸,顶框、立框必须贴上不少 于二层的保护胶纸。

必须贴上不少于二层的保护胶纸,镀膜玻璃表面应贴透明胶 膜保护。

安装好之后,必须用保护胶纸包裹封闭 装好后,必须用保护胶纸包好。

安装前应单独装箱堆放,安装应在现场装饰基本完成后进行; 插座、开关面板装好后,必须贴胶纸进行保护。

安装好后,底部应贴上不少于二层的保护胶纸,其余表面应 用保护胶纸密封。座厕安装完成后,要用塑料纸包裹好。

未安装隔筛之前,应用碎布或其它容易取出的材料塞紧,表 面用水泥砂浆封盖,防止余泥或砂浆掉到管里。隔筛安装后, 表面应贴胶纸保护。

应用纸皮或胶纸包裹好。

贴好后,表面应贴胶纸进行保护。

安装后应用胶纸包裹进行保护。

安装后应在墙面、楼面作出明显标志,防止打凿、钻孔破坏; 给排水管道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完成后,管道口要做临时封 闭,以防异物进入堵塞管道。

走向统一在离墙 20cm 处定位敷设,严禁随意更改,管道穿过 门洞时尽量敷设在门垛下,如确需穿过门坎时,管道必须穿 金属套管保护。

完成后,应将预埋水电管线位置用红漆标记,防止后续工序 施工时破坏;室内装修时,所有承压管道均须充水保压,以 便随时检查管道有无破坏。

安装前,框脚 20cm 以下应满涂防潮剂,防止门框脚受潮造成 门套脚发黑。

(如阳台上的 PVC 排水管、给水管井内的管道等)安装后, 应用塑料薄膜缠封保护,防止抹灰、油漆等污染。

连接部位必须用塑料薄膜加塑料胶带缠绕保护好,防止被水 泥砂浆、油污等污染,影响管道连接质量。

施工完成后,应做临时围蔽和告示措施,防止踩踏破坏;防 水层干固后,应及时完成保护层。

在工序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 续。

施工安排要及时合理,分段施工时,两端管口须做好临时挡 封,避免泥土等进入管内堵塞管道。 地漏口 装于室内的煤气表、 煤 气管 窗台、洗手台、门坎大 土建、装 理石 饰装修、 楼梯、栏杆扶手 电气、水 暖专业 暗埋管道 工程 室内地面管道 包装 运输 方面 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层 木门框 室内明露管道 阳台、 卫生间沉箱预留 的二次碰接 PVC 管道 天面、露台、卫生间等 柔性防水层 各工种 市政工 程 小区市政排水工程 45 管安装 基坑回填和稳定层 市政管道 预制砼井盖 完成后及时回填,防止外界原因直接破坏管道;回填过程中 应注意夯实的力度,以免力度过大破坏管道和检查井。

施工时,应遮盖检查井口,防止散体物料落入井内堵塞管道。

基坑回填后,插上标识牌注明管道类型、埋深,防止后续工 序破坏。

在运输时必须用木方有效隔离,防止碰坏。 人行道砖、各种侧石、 在搬运、卸料时要轻放,并用木方垫好,防止碰坏。

平石 预制板 各种规格的管材 运输、安装,必须用木方有效隔离,且摆放平整,防止碰坏。

搬卸时,与捆绑的钢丝绳接触处必须用木条隔垫,防止损坏。

(1)楼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应搭设行人走桥,不得随意踩踏 板面钢筋,后续施工造成钢筋偏位时应及时调正。

1.钢筋工程 (2)浇筑楼面砼时,泵管应用支架架起,铺设行人走桥,防 止钢筋偏位、变形和扰动砼。走桥可用宽 800mm×长 1000mm 的活动板块拼接,便于移动及周转使用。

( 3) 砼工班人员不得随意踩踏板面负筋, 以免造成钢筋变形、 偏位。

(1)浇筑砼时,掉到下一层楼面的水泥浆应及时清理干净。

(2)楼面砼浇筑完毕,应在砼强度达到 1.2Mpa 以上时,方 允许在楼面施工作业。

2.砼工程 (3)楼面材料应尽量分散堆放,且堆载不能过大,以免造成 砼结构损坏。

(4)模板拆除时砼强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无可靠措施,不得 提早拆模。拆模后砼结构边角应做好成品保护 土建、装 饰装修、 电气、水 暖专业 3.木门框 工程 (1)木门框安装后,施工斗车只准进入户内大厅,不准进入 房间。高速笼通道口的木门框不宜过早安装,如因工期较紧 需安装时,应在门框两侧加铁皮或木板保护。

(2)贴门坎大理石时,所用砂浆不能过稀,以手捏成团,落 地即散为宜,以免水分过多,导致门套脚发黑。

(3)天花、墙面涂刷乳胶漆等涂料时,被污染的门窗、地面 应及时清理干净;木门套扫油漆时,应在门套边贴好保护纸, 小心操作,以防污染墙面。

(4)各楼层不得积水,以免门框受潮发黑。

(1)铝合金/塑钢门窗推拉门框安装好后,下轨道必须贴上 不少于三层的保护胶纸,顶框、立框必须贴上不少于二层的 保护胶纸,下轨道需钉凹形木盒盖好。

(2)窗周边批荡砂浆时,应先将窗框下轨道用木盒盖好,并 在完成后将粘在上面的砂浆清理干净。

4.铝合金、塑钢门窗 (3)外墙面抹灰和贴砖时,尽量避免污染窗框,完工后应及 时将粘在窗框胶纸上的砂浆清理干净。

(4)需从窗口运送施工材料时,应用凹形木盒将铝合金/塑 钢窗下轨盖好,防止操作人员踩踏。

(5)铝合金/塑钢门边、窗边打胶时,先将缝边的保护胶纸 揭起约 10mm 宽方可施工,打完胶后铝合金外露部分应重新贴 回保护胶纸,保护胶纸应在单位工程初验前才撕掉。在施工 施工 过程 中 46 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勤于检查,发现保护胶纸破损要及时派 人补贴,以防窗框污染及损坏。 ( 6) 不宜使用酸液大面积清洗外墙饰面砖, 如确需局部擦洗, 应对酸液稀释后使用,保证酸液不接触铝合金等金属材料上, 擦洗后先用抹布将墙面砖上的酸液抹掉,再用清水反复冲洗 干净。

(7)玻璃幕墙清洁时,宜由幕墙施工单位派专人清洗。严禁 使用酸性液体清洗或用尖锐物件刮,以免腐蚀、划伤幕墙。

(8)清洁地板砖时,卫生间、阳台、电梯大堂可使用酸液局 部清洗,但不得接触铝合金、门套等其他容易被酸腐蚀的产 品,酸洗后要及时用水反复冲洗干净;厅、房地面砖一般不 准用水冲洗,特别是木质地脚线的厅、房,个别地面清洁困 难,只能用布或拖把擦洗,防止门套脚或地脚线受潮发黑、 变形。

( 1) 天花吊顶施工之前, 水电工班应标出天花预埋管线位置, 吊顶龙骨固定定位要避开管线位置,同时钻孔时不宜过深, 防止破坏预埋管线及楼板防水层。

(2)清理楼地面时,严禁碰撞地面上的管线。

5.水电管线 (3)墙面贴瓷片时,不得在管线位打钉挂线,以防破坏预埋 的管线。

( 4) 铺设木地板和安装橱柜, 严禁在预埋管线位置打钉钻孔。

(5)卫生间挡水隔板和洗手台架(柜)安装固定时,应避开 管线位置打钉钻孔,以防破坏墙体预埋管线。

(6)暗管井砖墙体砌筑时,严禁将整块砖或碎砖头扔入暗管 井,防止造成管井内管道破坏。

(1)天花板安装前必须确认天花内各管线已安装并试压、测 试验收完毕,并办理好工序交接手续才能施工,避免二次破 坏。

(2)吊顶前必须进行龙骨的标高验收,避免返工破坏。

(3)除上人天花外,严禁人员在天花上施工作业。

7.走道墙面砖、 大理石 墙面砖、大理石贴好后,应在转角处 1 米以下加纸皮或木板 保护,避免碰撞损坏。

(1)地面砖铺贴后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后续工序施工需要借 道行走或施工,应在“走道”或施工范围内铺设硬纸板、彩 条布等加以保护。

8.地面砖 (2)在地面砖上要用梯子作业时,梯脚必须用软物包好。

(3)严禁在刚贴好的地面砖上走动、堆物。

(4)在地面砖上进行有可能污染地面的施工作业时,必须铺 设塑料布,以防污染。

9.地面找平层 10.卫生洁具 不准直接在找平层上搅拌砂浆,必要时,应加垫铁皮,掉到 地面上的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

(1)浴盆、浴缸安装好后,不准站在上面施工作业,需进行 浴缸周边饰面施工时,应用模板将浴缸覆盖,以防损伤。 6.天花吊顶 47 (2)卫生洁具安装完成后,严禁任何班组在浴缸和洗手盆内 浸泡瓷片及其它材料,严禁使用业主厕具。

(3)严禁将砂浆、水泥浆、灰水、废油漆、地面灰砂等排入 排水地漏,防止造成地漏堵塞。

(4)在室内进行卫生清洁时,严禁在洁具内冲洗或将污水倒 入洁具内。

(1)外墙幕墙、窗、干挂石基本施工完毕,避免飘雨。

( 2) 幕墙、 干挂石与每层楼板的填充隔断必须施工完毕合格, 预防渗水。

(3)天面外墙装饰构件与天面楼板的交接处必须有专门的防 11.室内干作业装饰施 渗漏措施,预防天面渗水。

工(天花吊顶、墙纸、 ( 4) 禁止固定件打穿楼板, 当确实须穿板时必须有防渗措施。

木地板等) (5)所有管道必须试压检验合格,天花内管道试压后应立即 放空管道内的水,避免日后放空弄湿天花及饰面,地面暗埋 管道施工期间须带压。

(6)严禁地面积水,施工用水除首层外各层均应拆除。

(1)施工前必须完成各户承压管道的强度和严密性水压试 验,排水、排污管道的通水试验,并办理好相应的验收手续。

12.木地板 (2)木地板铺贴后,进入户内的人员应脱鞋,需在户内施工 作业时,应用塑料布或其他保护材料铺在木地板上,以防污 染、损坏木地板。

(1)安装条件 ①现场干、湿作业和水电已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②防火措施已落实。

13.地毯 ③地面清理完毕。

(2)地毯安装好后应关好门窗,禁止无关人员入内。进入现 场的人员必须戴鞋套或脱鞋,做好保洁工作。

(3)现场严禁动明火、抽烟。

(1)安装前要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如板面有没有缝纹或斑 点、侧面是否抛光,避免安装后拆除返工。

14.大理石 (2)安装后必须用包装物保护,以防碰伤或划伤。

(3)在夏天,向阳面大理石窗台板还需采取遮阳措施,防止 日晒后湿度发生变化,大理石涨缩不均匀而产生裂缝。

15..安装卫生洁具、 橱 柜 16.阳台金属栏杆 应保护好瓷片、天花、地面砖等成品,并了解给排水管道、 预埋线管的位置,不得盲目野蛮施工。

外墙清洗时,不得随意使用酸性清洗剂,避免腐蚀金属栏杆。

严禁在柔性防水层上堆放建筑材料、设备、搅拌砂浆或随意 行走等,以免损坏防水层;柔性防水层施工时,不得掩盖排 水地漏口,施工前地漏口需用胶纸粘贴保护好,以防防水材 料进入地漏口内。

消防总闸打开必须办理有关手续,不准随便打开。

天面的避雷带安装完成后不得随意切割、弄弯变形。

(1)园建饰面、地砖施工前必须确保地下管线施工完毕验收 合格,并办好场地移交手续。

(2)园建饰面砖施工完后严禁车辆通行、堆放硬物及建筑垃 17.柔性防水层施工时 18.消防总闸 19.避雷带 园建专 业工程 1.园建 48 圾等。

(3)施工期间应围蔽施工,防止人员踩踏,在通道处应铺木 板保护。

(4)小区道路路面砼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覆盖养护,施工单 位应设置标示牌,砼强度未达设计强度 80%以上,严禁车辆在 路面上行走。路面砖施工完毕后严禁链带式机动车辆通行。

(5)严禁在已完工路面搅拌砂浆及利用路面做施工场地。

(6)严禁随意践踏绿化草皮,不得向花草、树苗倾倒污水。

(1)施工单位将施工废水排入市政管网时,应在排水管网前 设置三级沉淀池,经三次沉淀后再排入,沉淀池的规格为 100×100×100cm。

(2)管线开挖施工前,应掌握已经预埋的管道走向和深度, 在接近已预埋的管道时,不得使用机械开挖,应采用人工开 挖,防止破坏预埋的管道。

①路床碾压完成后,根据气候情况在路基两边修筑排水边沟, 雨后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和泥浆,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刷而失稳。

2.道路工程路基及稳 定层 ②路基施工过程中,检查井周边部位,应采用人工整平、夯 实,以免破坏检查井。

③稳定层铺设碾压密实后应进行养护,养护时间在日平均气 温 15 定以上时不少于 5 天,日平均温度 15℃以下时不少于 7 天,在暴晒的天气要更多洒水或覆盖养护。养护期内严禁车 辆通行。

①砼面层完工后要采取蓄水养护或覆盖保温、保湿养护等有 效养护措施,养护时间不少于七天,养护期内不得在砼面层 堆放物品、进行其它工序施工。

市政工 程 3.道路工程砼面层 ②一段路面完工,在开放前应设置障碍保护,并及时切割伸 缩缝。

③严禁各施工单位直接在砼路面上拌砂浆和行走履带车,若 确实需要,则应采取专门措施保护路面。

①铺砌人行道、侧石时要采用木质或橡胶槌敲打。

4.道路工程人行道、 路 侧石铺设 ②刚铺设的人行道、侧石要设置障碍保护,禁止行车、停车, 以免遭到破坏。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要正当使用机械,避免 碰撞毁坏路侧石、平石。

③沥青砼施工时应对路侧石、平石加盖遮掩,防止洒沥青油 时污染,影响外观。

①沥青路面上禁止搅拌砼、砂浆,过往车辆有砂浆、砼遗留 在路面时必须及时清理,并用水冲洗干净。

②履带车辆通过路面时,必须垫板保护,以防压坏路面。

③严禁漏油机具在沥青层上行走,以免油料软化沥青,破坏 路面。

(1)砌筑坡面前必须先砌好截水沟、边坡防护防止雨水冲刷 坡面。

(2)做好泄水孔过滤层的保护,防止回填时堵塞。

(3)拆卸脚手架及防护设置时不得撬动石块。抹面、勾缝前 要清扫干净坡面,以免脱落,完成后应养护 3-7 天。 1.排水工程 5.道路工程沥青砼路 面 6.砌石工程(护坡、挡 土墙) 49 单位 工程 竣工 验收 前的 成品 保护 土建(含 水电)、 装饰和 市政三 大专业 各自分 管本专 业的成 品保护 工作,施 工单位 项目经 理(主 责)负责 全面统 筹协调 项目工 程的成 品保护 工作,定 期有针 对性地 召开保 护宣传 会,组织 检查、学 习,加强 施工人 员的成 品保护 意识 1.施工单位切实做好 单位工程验收前的成 品保护管理工作, 并成 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 期间项目工程(监理) 部工程副总为核心, 加 大对施工单位成品保 护管理力度, (1)成品保护小组成员应勤于巡查,发现成品损坏情况应及 时处理。

(2)落实锁匙领取制度。凡需进入户内施工的班组,应由班 组长向施工员领取锁匙。班组在施工期间,对本户的成品保 护工作负责,施工完成后将锁匙交回施工员时,施工员应及 时与班组长一起检查户内的情况,如有成品损坏,应由该班 组赔偿。

(3)凡需要进入市政公司施工范围内进行其它专业施工的班 组,应先提出申请,经市政公司现场施工主管同意后才允许 施工,施工期间对该处市政工程的成品保护负责。

(1)必须脱鞋进入装有木地板的房间。

(2)运送水或用水搅拌的材料不得装得过满,途经的木地板 地面应铺垫塑料布,以防弄湿木地板。

(3)进入厨房、卫生间施工时应在门坎边铺垫塑料布,防止 进出时将水沾在木地板上。

(4)木门油漆、墙面或天花扫乳胶漆时应在木地板上铺垫塑 料布或夹板,并及时清理干净沾在其它成品上面的乳胶漆。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前, 各分项工程及室内 配套设施已基本施工 完毕, 此时进入户内施 工, 容易弄脏或损坏成 品, 因此必须遵守成品 保护规定: (5)严禁将手印、脚印印在墙上。

(6)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准将烟头丢在木地板上。

(7)工作完成后,应将垃圾清理干净。及时关好门窗及水、 电开关。落地推拉门应预留 5-10cm 的缝,便于通风,防止木 地板变形。工作完成离开时应熄灯锁门。

(8)在电梯门口及其它主要通道张贴成品保护措施,时刻提 醒工人注意保护成品。 (9)营造成品保护的气氛,在工地现场张贴成品保护宣传标 语及根据施工进度出成品保护黑板报。 50 附录 K 质量违约扣款金额 质量违约扣款金额 序号 质量违约内容 乙方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1 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实施见证取样 化验的,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 2 乙方工程物资未履行进场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能整改的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乙方拒不整改的 给予乙方 10000 元扣款,并承担相关的损 失赔偿。

给予乙方 10000-100000 元扣款。且乙方 3 隐蔽工程不经监理或甲方单位检查同意, 乙方私自进行隐蔽的, 无条件配合监理及甲方进行检验,所发生 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检验不 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

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 5000-20000 元扣 4 对于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的工程,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 改正或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整改的,经复查对于逾期不改者。

乙方未按照要求见证送检或见证送检存在造假行为的,给予 1000 元/次的扣款。

隐蔽工程报验资料不齐全(含试验送检、见证送检的第三方检 测报告结果不明确)或未及时签认乙方就擅自隐蔽的。

乙方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的, 或签字手续不完备的, 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乙方拒不整改或后续工作出现同类问题的, 乙方进场材料需要送第三方检测单位复试的,如乙方未履行相 8 关程序,或重要材料检测结果不明确的条件下,擅自用于工程 中的, 9 10 当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低于 90%, 隐蔽管道验收后半年内 渗漏投诉率大于 1%。

对下发的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整改通知单》,落实不到位 或没有限期内没有整改的。

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施工方进入下一道工 11 序施工的,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施工方通报批评。验收不合格进 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除按要求返工整改外。

12 出现质量问题(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监理、 甲方,隐瞒不报。

乙方应保证其承包范围内,影响工程装饰效果类的饰面材料为 13 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规格一次性加工供货完成,运至现 场,严禁中途私自更换厂家或品牌。如乙方不按规定一次性加 工供货,造成材料质量缺陷的或不按签板材料加工供货的, 牵涉到小区市政路缘石、波打线和建筑及两点一线工程的饰面 板、饰面砖、楼地面块材(石材、瓷砖等)、及其它木质品等, 14 必须现场按规范标准放样后,定尺加工,待材料安装时现场不 得再行切割。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而在施工现场对材料 进行切割等加工步骤,一经发现。

处以 5000 元扣款,并没收切割机具。

给予乙方扣款 20000 元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且给予乙方 50000-200000 元扣款, 并由乙方赔偿由此 造成一切损失。

给予乙方 10000 元扣款。

给予乙方 10000 元扣款。

给乙方 5000-20000 元扣款。

给予乙方 5000-20000 元扣款。

款,屡教不改者或由于未能及时整改造成 质量事故的,除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外, 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5 6 7 给予 1000 元/次的扣款。

对乙方扣款 20000 元,若后续工作仍存在 上述情况,则加倍扣款,直至清除出场。

给予乙方 5000 元扣款。

甲方给予乙方 5000 元/次扣款 扣款金额(元) 51 15 乙方擅自替换材料或使用与设计不符的材料,尚未造成经济损 失的,限期将上述材料退场。

乙方装修工程未作施工样板、或施工样板未经验收合格就开始 大面积施工的,经复查其质量符合要求,对乙方予以警告。质 量不符合要求的。 并对乙方扣款 10000 元;造成损失除赔偿 相关损失外,追加乙方 20000 元扣款。

甲方对乙方予以 20000 元扣款,且乙方应 无条件整改至合格,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 相关损失。 16 52 附录 L 违约通知书 违约通知书 (公司全称) :

鉴于 (违约事项的描述) ,根据《**合同》第*条第*款的约定,已构成违约。我 司将依据合同相关约定进行扣款,在我司办理款项支付时予以扣除。

特此通知。 甲方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53 附录 M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核查表 项目年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核查表 序 号 1 检查内容 安全管理 检查结果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扣款原则及金额 备 注 2 脚手架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脚手架的搭设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未审 批就施工的,经检查脚手架搭设合格 的,给予乙方通报批评;经检查不合 格,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逾期未整 改或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相关损失外给 予 20000 元扣款。 3 基坑支护、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模板 安 全 “三宝”、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生 “四口” 产 “三宝、四口、五临边”及其他安全 防护措施经检查不符合标准的,限期 整改,逾期未整改或造成损失的除赔 偿相关损失外, 给予 5000-20000 元扣 款。

施工现场的临电无专项方案或未审批 就施工的,及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 合格的,给予 5000-20000 元扣款,造 成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 4 5 施工用电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6 7 8 9 10 11 提升机、外 电梯 塔吊 起重吊装 施工机具 现场围档 封闭管理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楼内的垃圾未及时清理 ( 含各分包单 位产生垃圾)、现场的主干道路未硬 化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 不合格,给予 5000-20000 元扣款,造 成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

施工现场内材料分类码放不整齐、标 识不清楚等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 给予 5000-20000 元扣款, 造成损失的 应予以经济赔偿。 12 文 明 施 工 施工现场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13 材料堆放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14 现场住宿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54 15 现场防火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无专项方案或未 审批就施工的,及未按专项施工方案 执行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 改不合格的,给予 5000-20000 元扣 款,造成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 16 17 18 19 20 治安综合 治理 现场标牌 生活设施 保健急救 社区服务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组织架构不健全或 人员配备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 保护管理体系的,限期整改,逾期未 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给予 5000-20000 元扣款。

无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措施不到 位或破坏他人成品的,限期整改,逾 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给予扣款 5000-20000 元,造成损失的应予以经 济赔偿。对于破坏他人成品的,一经 发现,除赔偿相关损失外,给予损失 二倍的扣款。 21 安全管理目标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2 成品保护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自查意见:

项目经理(负责人):

年 监理单位综合意见:

月 日 综合上述情况,建议从本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年 月 元 日 55

编 : 号 ZD.F2011.01(BXGLG) 不编编编杆、扶手 指定分包工程 指定分包施工承包合同 (范本稿) 甲 方: ( 注:建编编位 ) 乙 方: ( 注:建安施工编承包编位 ) 丙 方: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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