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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公租房文明建设管理办法,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公租房管理办法,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

时间:2012-02-14 来源: 泥巴往事网

附件 1 :创新公寓(公租房)配租方案 附件 2 :创新公寓(公租房)住宅户型及定价一览表 附件 3 :高新区公租房文明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 4 :创新公寓(公租房)配租备案表 附件...

高新区公租房文明建设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高新区公租房入住人员的管理和引导, 维护正常的管理 和生活秩序,给入住人员提供一个优美、整洁、安全、卫生、文明的 居住环境,保护入住人员的利益,保障入住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高新区公租房管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全面负责高新区公 租房文明建设,开展与入住人员的交流、沟通和信息反馈工作,规范 入住人员的日常生活行为,对其不文明的行为予以规劝,对严重违反 文明建设管理办法的事件进行处理。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公租房所有入住人员、 服务人员和 临时来访人员。 第二章 居住管理 第三条 入住人员入住公租房应符合《高新区公租房暂行管理办 法》规定的入住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并不得违反《高新 区公租房暂行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未经高新区公租房主管部门的批准, 入住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房屋; 不得转租、 转借房屋; 不允许留宿他人; 不允许变更房屋用途。

第四条 入住人员在入住公租房时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 (一)私拉乱接各类线路; (二)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灶具或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 (四)聚众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五)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六)观看、传播反动言论、黄色音像制品、刊物; (七)进行传销等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保障入住人员安全, 高新区公租房管理单位和物业公 司将按季度入户进行入住身份核对和房屋安全检查, 如发现违反本办 法第三条或第四条中(一)、(二)款的,入住人员须接受规劝,并 立即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高新区公租房管理单位有权解除与入住 人员的租赁合同,并取消其公租房入住资格,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入住 人员自行承担。如发现违反本办法第四条(三)、(四)、(五)、 (六)、(七)款规定的,高新区公租房管理单位将立即终止其租赁 合同并报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 公共安全及相关责任 第六条 入住人员应自觉维护公租房居住安全, 增强安全意识和 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严禁从事 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 禁止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带入 公租房内。 2 第七条 入住人员有义务及时劝阻、 制止有损公租房安全和正常 秩序的不良行为,或报告物业公司出面处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积 极配合物业公司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八条 入住人员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公租房内电气设施。

自备 电器(包括接线板)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由于自备产品 质量问题、使用不当或故障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入住人员自行承担。

第九条 入住人员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不在房屋内存放贵重 物品和大量现金。离开房屋时要关闭门窗、电气设施,并妥善保管好 门卡,不将门卡借予他人。门卡丢失后必须立即报告物业公司,凭有 效身份证明办理门卡遗补手续。

第十条 发现火警时,入住人员应立即报警并撤离现场;发现刑 事、治安案件时,入住人员应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告物业 公司并协助处理。

第十一条 公租房部分房间会设臵有消防末端排水设施,为了确 保公租房消防安全,入住人员严禁使用消防末端排水设施。如入住人 员擅自使用,高新区公租房管理单位将立即终止其租赁合同,并取消 其公租房入住资格,入住人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时,入住人员应立即报告并配合物 业服务公司进行整改。如遇紧急情况,物业公司无法联系或来不及联 系入住人员时,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可进入其租住的房屋内进行紧急处 臵。 3 第四章 公共环境及秩序 第十三条 入住人员应自觉维护公租房公共环境卫生及秩序,杜 绝不文明行为。禁止高空抛物;垃圾应袋装化后放入楼下垃圾箱内, 禁止将垃圾放臵在走廊或楼梯间等公共部位; 不得在公共场所晾晒衣 服、被子等物品。

第十四条 公租房内禁止饲养鸡、 鸭、 鹅、 猫、 狗等家禽或宠物;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公租房。

因擅自饲养或携带家禽或宠物引起的任何 危害与伤害,携带人应对受害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高新区公租房管理单位批准,任何入住人员及单 位、团体不得在公租房内从事各种推销、经营性及收费性活动,影响 公共秩序。入住人员有责任制止小商、贩或推销人员在公租房内兜售 物品,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经批准的非经营性宣传 类活动,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张贴或布臵。

第十六条 入住人员或临时来访人员违反第十三、十四、十六条 规定,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物业公司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如入住 人员仍不听规劝,将按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或屡 教不改的,公租房管理单位有权解除与入住人员的租赁合同,并取消 其公租房入住资格,如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入住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的,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4 第五章 设施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入住人员应自觉爱护公租房公共设施,妥善使用和保 管水电、装修装饰、家具、家电、绿化等各类配套设施、设备。不得 擅自改造、损坏设施设备,不允许将家具、家电转借他人。

第十八条 如发现设施设备损坏, 入住人员应及时到物业公司登 记报修。

第十九条 如因入住人员原因造成损坏的, 入住人员须承担维修 费用,并按照租赁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六章 出入管理 第二十条 入住人员进入公租房应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主动出 示门禁卡或出入证。否则,物业公司有权拒绝该人员进入公租房。

第二十一条 来访人员必须填写“人员出入登记表”,详细填写 进、出时间,到访事由和到访房间号,并联系被访人,由被访人到公 寓门口领入公寓,否则,物业公司有权拒绝该人员进入公寓。来访人 员须于进入当天的 22:30 前离开。规定时间内没有离开的,物业公司 将上门催促直至来访人员离开,入住人员应积极配合。如来访人员与 入住人员属于夫妻或亲属关系,需要临时留宿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双 方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并至物业公司办理临时手续。

第二十二条 非机动车进入公租房须服从物业公司统一指挥, 停 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不得在通道、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任意停 5 放。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房间及公共用电电源处充电,须统一在非机动 车停车区域缴费充电。不服从指挥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自行处臵。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进入公租房需停放在指定停车位, 按规定缴 纳停车费用。超长、超重车辆和跑冒滴漏车辆禁止进入。

第二十四条 贵重物资、大件物品进出公租房,必须经物业公司 核查后开具出入证,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出。 第七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为培养入住人员文明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监 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高新区公租房主 管部门将依据入住人员的行为和表现及遵守公租房管理规定的情况, 作为能否继续申请公租房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合同,或严重违反公租 房管理规定,或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且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继续申 请公租房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 严重违规者将按区公租房管理办法及本办法有关 规定处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高新区建设发展局。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实行。 6 创新公寓文明公约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的环境, 公寓全体入住人员一致约 定,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高新区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和《高新区公租房 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公寓服务人员工作,履 行文明公约。

二、诚实、守信,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按时交纳房租、水、电、 热水、宽带、有线电视等费用,不将房屋转让、转借他人居住,不留 宿他人合住。

三、自觉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维护公寓安全;不损坏安全消 防设施, 不违规使用消防末端水; 不私拉电信、 有线电视等各种线路; 不违章用电,不使用有潜在危险的大功率电器;不将超重、易燃、易 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公寓。

四、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讲文明礼貌,保持清洁卫生,不随地吐 痰、乱扔烟蒂,不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不在建筑物、构筑物 或树木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五、爱护室内设施,不私拉乱建,不损坏、拆卸、移动房屋设施、 家具和家电。

六、遵纪守法。公寓内禁止赌博、吸毒、酗酒、吵架、斗殴等行 为的规定。生活健康,举止文明,不讲脏话;不看淫秽书刊和画报; 不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看黄色碟片及反动影像制品。 1 七、自觉维护公寓秩序,按时起居,不做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的 各种活动,不占用共用部位,不饲养动物,维护公寓内的宁静生活环 境。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通畅及设施设备的完好, 不乱停车辆,不损坏绿化。

九、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接待来访人员时主动配合门卫做好 出入登记和车辆停放工作。

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礼貌待人、和睦相处、助人为乐、 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做 斗争。 2 承 本人为创新公寓 座 诺 书 室的租赁人, 为维护本区域 内全体租户的共同利益,与本人所属企业共同承诺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方)制定的《创 新公寓租赁合同》 (以下称“本合同” )及《高新区公租房文明建设管 理办法》 (以下称“本办法” )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物业使用人遵守本办法及本合同,同意承担 违反本办法约定的相应责任;

三、 本人所属企业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承担连带 责任;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所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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