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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班级量化考核细则,劳动纪律考核细则,市局考核细则

时间:2014-02-14 来源: 泥巴往事网

自2012年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以来,广西桂林市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稳步提升,鉴定合格率大幅提高,为进一步做好来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近日,该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条 第二条 为规范市局绩效考核中的综合评价工作,根据《东营市 综合评价是指对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 质量技术监督局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位全年工作情况的全面评估。

第三条 对各县(区)局综合评价的重点是队伍建设、党风廉政 建设、职责履行、依法行政、规范化管理和改革创新等方面内容。并 考虑与《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绩效考核办法》中的其它考核内容有 机结合。

对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评价的重点是班子建设、职责履行、 能力提升、规范化管理和改革创新等方面内容。并考虑与《东营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绩效考核办法》中的其它考核内容有机结合。

对市局各科室综合评价的重点是队伍建设、职责履行、规范化管 理和改革创新等方面内容。并考虑与《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绩效考 核办法》中的其它考核内容有机结合。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批确认。

第八条 本细则由绩效办负责解释。

综合评价为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绩效办统一安 综合评价打分,应本着对质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 对市局各科室的综合评价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

绩效办汇总统计综合评价打分结果后,提交领导小组审 排,同重点工作考核一并进行。

持全面、客观、公正、公道的原则,分出层次,体现差距,认真谨慎。 1 亮点工作和突出贡献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局绩效考核中的突出贡献考核工作,根据《东 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亮点工作和突出贡献考核,是指各县(区)局、市局各 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创先争优成绩突出,在工作中开拓创 新成果突出,在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完成任务表现突出,并受 到表彰奖励或经验推广的情况。此项得分由各县(区)局、市局各科 室、直属事业单位向绩效办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考核组进行现场 考核时对相关材料进行查验落实并考核打分,考核结果提交绩效办审 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确认。

第三条 亮点工作和突出贡献考核只对单位、集体进行考核,属 个人取得的成绩或获奖项目不列入得分范围。市局组织的各项评选表 彰等,暂不列入得分范围。

第四条 亮点工作和突出贡献考核满分 10 分,各项得分累计满 10 分止。得分标准为:

(一)由省委、省政府、国家总局以正式文件、现场经验交流会 的形式进行经验推广的,每次得 3 分; (二)被省委、省政府、国家总局授予先进、通报表彰的,每次 得 2 分; (三)在市委、市政府、省局的综合性会议上做经验介绍的,每 次得 1 分; 在省级各专业性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的, 每次得 0.5 分; (四)单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省局领导作出书面批示表扬的, 每次得 1 分; (五)在县(区)委、县(区)政府的综合性会议上做经验介绍 的,每次得 1 分; 2 (六)单项工作被县(区)委、县(区)政府领导作出书面批示 表扬的,每次得 0.5 分; (七)为全市质监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每项得 2 分; (八)县(区)局、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以市局名义获得 上述表彰奖励的,主要完成单位、科室按以上标准得分。

第五条 亮点工作和突出贡献得分事项,以正式文件、奖状、奖 牌、证书、领导批示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等为依据。同项内容多次 获奖的,按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计算。

第六条 亮点工作和突出贡献得分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突出贡献得分申请与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相关县(区)局、 市局科室、 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 在年终考核前填写 《突 出贡献得分申请表》 (见附件) ,收集整理相关得分依据材料,提交绩 效办。

(二)年终考核时,绩效办向考核组分发有关单位书面申请表并 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组结合现场考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查的 重点是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与奖状、奖牌、证书原件,表彰、表扬的 正式文件等得分依据原始材料相符,以及荣誉表彰是否属于本年度 等,考核组初核后提出得分建议报绩效办。

(四)绩效办汇总审核各考核组提出的得分建议,报领导小组审 批确认。

第七条 亮点工作和突出贡献得分申请原则上须在获表彰当年 完成,年终考核时为申请截止时限,未递交申请表的视同放弃申请得 分。

因表彰奖励颁发较晚, 无法提供得分依据而未能列入当年得分的, 3 可延续至次年作为得分依据。

第八条 本细则由绩效办负责解释。 附件:

亮点工作和突出贡献得分申请表 4 附件: 亮点工作和突出贡献得分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 :

序号 申请得分事由 填表时间:

分值 年 月 日 得分依据材料名称 绩效办审核意见 日期:

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日期: 注:

1. “申请得分事由”处填写申请得分的详细理由,包括表彰(表扬) 、正面 报道、批示等的时间、获得表彰(表扬)的原因、表彰名称或会议名称等关键 信息。

2. “得分依据材料名称”处填写提交给考核组的正式文件复印件,奖状、 奖牌、证书等的照片或复印件,领导批示复印件等材料名称,相关材料附表后。

3.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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