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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部岗位职责,经营管理部职责,经营计划与预算管理,经营计划部管理规定

时间:2013-09-28 来源: 泥巴往事网

经营计划与资金管理制度 一、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度 □ 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定 由于科学的日新月异,导致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良,促成了近代工业的精细分工与大量 生产,从而引起市场...

Q/NHE 日新恒通电气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 NHEGL.JY01~014-2012 经营管理规定 编 审 批 版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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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A/0 控 2012.09.16 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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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布 2012—10—21 发布 2012—10—28 实施 日 新 恒 通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标准化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类标准的编号,标准的基本内容、制(修)订模式、步骤,落实责任,确保在全公司范 围内建立统一、协调的标准化体系,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企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职责和权限、公司企业标准编号和编码的构成、编制方法及 要求、标准制(修)订程序、标准实施、标准实施的监督、标准化信息管理等内容。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 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15496 企业标准体系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GB/T 19273 企业标准体系 《文件控制程序》 4 定义和术语 4.1 标准 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以外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4.1 2 企业标准化 为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 则的活动。

4.3 企业标准体系 企业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企业标准体系是由企业标准体系表表达的,以技术 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4.4 技术标准 对标准化领域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 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总的方针、目标要求。

4.5 技术标准体系 企业范围内技术标准按其内在的联系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它是企业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企业技术 标准体系的构成标准,包括了企业所采用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技术标准和企业依法 要求 技术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 自行制定的企业技术标准。

4.6 管理标准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管理事项主要指在企业生产、经营的管 理活动所涉及的营销、开发与创新、采购、生产、质量管理、设备与基础设施、包装搬运储存、测量检验 试验、安装交付、各项服务提供、能源、资源、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信息以及标准化管理等与技术标 准相关联并为技术标准的实现提供支持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4.7 管理标准体系 企业标准体系中的管理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管理标准体系是企业标准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

4.8 工作标准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工作事项主要指在执行的技术标准和管 理标准与操作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的职责、人员的基本技能、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方法、检查、监督与 考核,以及相关记录表格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工作标准的目的是为保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有 效实施。

4.9 工作标准体系 企业标准体系中的工作标准按其内在的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工作标准体系是企业标准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企业标准体系的子体系。

4.10 标准编号 对企业内部批准、发布的各类标准,按本标准规定编写的编号。

4.11 标准顺序号 在同一类标准中,企业标准按发布顺序编写的序号。

4.12 标准年号 企业标准批准、发布的公历年号。

4.13 标准草案:标准在制订过程中未被批准前的文稿称作标准草案。

4.14 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用的标准草案称作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4.15 标准草案送审稿: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后,报送标准审查组审查的标准草案称作标准草 案送审稿。

4.16 标准草案报批稿:标准草案送审稿经修改后,报批的标准草案称作标准草案报批稿。

4.17 标准审查组:对技术标准审查组、管理标准审查组、工作标准审查组的简称。

5 职责和权限 5.1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5.1.1 负责审批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

5.1.2 有权对标准化工作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罚。

5.2 技术标准审查组 5.2.1 负责审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

5.2.2 负责技术标准审核、批准工作。

5.2.3 负责技术标准适用性评审。

5.2.4 有权对技术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 管理标准审查组 5.3.1 负责审批管理标准制(修)订计划。

5.3.2 负责管理标准审核、批准工作。

5.3.3 负责管理标准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5.3.4 有权对管理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 工作标准审查组 5.4.1 负责审批工作标准制(修)订计划。

5.4.2 负责工作标准草案的审查、复核工作。

5.4.3 负责工作标准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5.4.4 有权对工作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5 经营部 5.5.1 经营部是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标准化的管理工作。

5.5.2 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编制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

5.5.3 负责标准编号编码体系的策划,负责公司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编号或编码管理工作。

5.5.4 负责企业技术标准的备案工作。

5.5.5 负责组织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5.6 负责企业标准、记录和表单的统一登记编号,负责企业标准的发布。

5.5.7 负责指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标准化计划实施情况。

5.5.8 负责建立标准情报网,收集、整理并分析标准化情报资料。

5.5.9 负责组织企业标准适用性评审。

5.5.10 负责组织标准化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标准化人员进行考核。

5.6 技术部 5.6.1 技术部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5.6.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技术标准。

5.6.3 负责公司的技术标准编号或编码工作。

5.6.4 负责组织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5.6.5 负责技术标准及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6.7 其他工作履行 5.9 的要求。

5.7 人事课 5.7.1 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工作标准的管理工作。

5.7.2 负责企业人员岗位设置的确定。

5.7.3 其他工作履行 5.9 的要求。

5.8 生产部 5.8.1 负责机械设备国内外技术标准及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8.2 其他工作履行 5.9 的要求。

5.9 职能部门标准化领导小组 5.9.1 贯彻执行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

5.9.2 组织完成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9.3 识别与本部门有关的企业标准,并建立部门《有效文件清单》 。

5.9.4 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宣贯。 5.9.5 收集企业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修订意见,并与经营部沟通进行处理。

5.10 公司各管理部门标准化领导小组 5.10.1 贯彻执行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

5.10.2 组织完成公司下达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10.3 识别与本单位有关的企业标准,并建立本单位《有效文件清单》 。

5.10.4 负责按本标准的要求对本单位企业标准编号的管理工作。

5.10.5 贯彻执行与本单位有关的企业标准。

5.10.6 在标准执行中,发现标准内容存在问题及时向标准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相应措施或意见。

5.10.7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制度,并报经营部备案。

5.11 项目部标准化领导小组 5.11.1 贯彻执行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

5.11.2 识别与项目部有关的企业标准,并建立项目部标准清单。

5.11.3 贯彻执行与本单位有关的企业标准。

5.11.4 在标准执行中,发现标准内容存在问题及时向标准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相应措施或意见。

5.11.5 组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报企业管理部备案。

5.12 专(兼)职标准化人员 5.12.1 受本单位标准化领导小组的领导,在经营部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

5.12.2 参与有关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12.3 负责本单位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5.12.4 在标准执行中,发现标准内容存在问题及时向标准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的标准化领导小组反映,并 提出相应措施或意见。

6 工作程序 6.1 标准化管理机构 6.1.1 标准化管理机构图见附录 A。

6.1.2 标准化管理机构组成原则:

6.1.2.1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企业标准化管理的领导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总经理、总生产师、 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委员,副总生产师、有关部室、公司各管理部门管标准化工作的负责人任委 员。

6.1.2.2 技术标准审查组由总生产师任组长,副总生产师任副组长, 、相关专业技术专家任组员。

6.1.2.3 管理标准审查组由管理者代表任组长,各部室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的管理专家任组员。

6.1.2.4 工作标准审查组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任组长,人事课部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的管理专家任 组员。

6.1.2.5 职能部门标准化领导小组是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设在各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

6.1.2.6 公司各管理部门标准化领导小组是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设在各公司各管理部门的标准化 管理机构。

6.1.2.7 项目部标准化领导小组是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设在各项目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

6.1.2.8 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是具体负责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人员,由各单位的企管员兼任。

6.1.3 每年 1 月份由经营部提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技术标准审查组、管理标准审查组、工作标准审查组 的成员名单,报经理办公会审批。 6.2 企业标准包括:

a. 技术标准(技术基础标准、原材料标准、施工机械设备标准、生产施工标准、工艺工装标准、测 量检验试验设备技术标准、检测标准、质量标准、防护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标准、能源标准、信息标 准、采购技术标准、设计标准) ; b. 管理标准(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规定) ; c. 工作标准。

6.3 企业标准体系 根据企业所贯彻实施和采纳的上层标准和本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

6.4 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 6.4.1 企业应根据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对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开展标准化活动,编制《标准 化工作计划》 ,包括以下内容:

a. 制定、修订企业标准体系和企业标准的计划; b. 标准化科研的计划; c. 实施标准计划; d. 标准化培训计划; e. 标准文本有效性检查计划。

f. 年度标准化组织机构 6.4.2 经营部每年 1 月份组织编制《标准化工作计划》报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6.5 企业标准化信息 6.5.1 企业应掌握的标准化信息主要有以下方面:

a. 企业生产、经营、科技、贸易等方面有效的各种标准文本; b. 国内外有关标准化期刊、出版物、专著; c. 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d. 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地区标准、技术法规的中、外文本; e. 其他与本企业有关的标准化信息。

6.5.2 企业应按以下要求搜集、整理、保管和使用标准化信息:

a. 建立广泛而稳定的信息搜集渠道; b. 及时地了解并收集有关的标准发布、修订、更改和废止的信息; c.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类、登记、编目和借阅,及时传递到使用部门; d. 收藏的标准信息应及时更替、更改,保持良好的时效性; e. 建立标准电子文档信息库及清单; f. 开通标准的网络服务系统。

6.5.3 技术部和经营部分别定期的对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信息进行更新。

6.6 企业标准的制定 6.6.1 企业应对以下方面制定标准:

a. 产品标准; b. 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活动所需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c. 设计、采购、工艺、工装、半成品以及服务的技术标准; d. 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 企业标准。

6.6.2 标准编号 标准编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组合方式,建立和统一企业标准编号。

其中汉语拼音字母含义:

Q:代表企业标准; NHE:代表日新恒通电气有限公司 6.6.2.1管理手册编号:Q/NHE.GLSC-□□□□ 其中 GLSC:代表管理手册,□□□□为批准年代全称。

6.6.2.2 程序文件编号:Q/NHE.CX□□-□□□□ 其中 CX:代表程序文件,□□为文件顺序号,□□□□为批准年代全称。

6.6.2.3 管理规定编号:Q/NHE. GD□□□□-□□□□ 其中 GD 代表管理规定,□□为主管部室,JY:代表经营部;CW:代表财务部;RS:代表人事课;DQ: 代表党群工作部;GC: 代表技术部;AQ: 代表安全质量环保各管理部门;BG: 代表经理(党委)办公室; JD: 代表生产部;□□为文件顺序号,□□□□为批准年代全称。

6.6.2.4 技术标准编号:Q/NHE. JSBZ□□□□-□□□□ 其中 JSBZ 代表技术标准,□□为主管部室,□□为文件顺序号,□□□□为批准年代全称。

6.6.2.4 工作标准编号:Q/NHE. GZBZ□□□□-□□□□ 其中 GZBZ 代表工作标准,□□为主管部室,□□为文件顺序号,□□□□为批准年代全称。

6.6.2.5 公司各管理部门标准编号:Q/NHE. □□□□-□□□□ 其中□□代表公司各管理部门名称,SC:代表公司生产部各管理部门,YY:代表公司营业部各管 理部门,XF:代表消防管理,AH: 代表公司安全环境管理 JY:代表公司经营部各管理部门,□□为文件顺 序号,□□□□为批准年代全称。

6.6.3 制(修)订企业标准应遵守的原则:

a.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b. 充分考虑顾客和市场需求,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 c.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d. 有利于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国际贸易; e. 有利于新技术的发展和推广; f. 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6.6.3 制修订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6.6.3.1 编制标准制(修)订计划 a.技术部根据标准化年度计划和技术标准审查组的标准适用性评价意见,编制技术标准制(修)订计 划,报技术标准审查组批准后下发。

b. 经营部根据标准化年度计划和管理标准审查组的标准适用性评价意见,编制管理标准制(修)订 计划,报管理标准审查组批准后下发。

c. 人事课根据标准化年度计划和工作标准审查组的标准适用性评价意见,编制工作标准制(修)订 计划,报工作标准审查组批准后下发。

6.6.3.2 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接到标准制(修)订计划的起草单位应根据计划的要求,在本单位(或系统)范围内组织标准草案的 起草工作,并确定起草人员,编写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6.6.3.3 编写标准草案送审稿 a. 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由起草单位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标准草案的征求意见 工作,可采取会议及传阅会签方式,形成《文件审批表》 (见《文件控制程序》 ) 。起草单位根据会签或会 议结果,修改标准草案,形成标准草案送审稿。

b.对于《文件审批表》未采纳的会签意见,应作为一个专题在标准审查时解决。

c. 标准草案送审稿经系统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签字后,附《文件审批表》 ,报技术部或经营部。

d.技术部或经营部接到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后, 组织各类标准的审查, 将由标准审查组组长或副组长, 从标准审查组中选定三人以上组员及任命一名负责人进行标准审查,并确定组员标准审查时间。

e.标准审查组组员在标准审查完后提出标准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报负责人汇总,形成标准审查组 综合意见,填写《文件审批表》或《文件更改(留用)申请单》 (见《文件控制程序》 ) ,反馈技术部、经 营部。

f.标准审查组审查通过的标准草案送审稿按 6.6.3.4 执行标准审批。

g. 技术部或经营部将《文件审批表》或《文件更改(留用)申请单》备份后反馈到标准起草单位。

标准起草单位修改后,将修改后的标准草案送审稿反馈到技术部或经营部。

h.技术部或经营部组织原签署审核汇总意见的负责人对修改后的标准草案送审稿进行复核,并填写 《文件审批表》或《文件更改(留用)申请单》 ,复核通过的标准草案送审稿按 6.6.3.4 执行标准审批。

6.6.3.4 标准审批 a. 标准审查组复核通过后,由经营部组织办理标准审批手续。

b. 工作标准由工作标准审查组副组长审核,工作标准审查组组长批准。管理标准中管理手册由标准 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的管理者代表审核,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中的总经理批准; 程序文件由管理标 准审查组副组长审核,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的管理者代表批准;管理规定由管理标准审查组各部室 专家审核, 管理标准审查组副组长批准。

技术标准由技术标准审查组副组长审核, 技术标准审查组组长 (总 生产师)批准。

6.6.3.5 标准发布 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标准由经营部负责统一编号、发布。

6.6.3.6 标准清单 a.技术标准发布后,由技术部建立和发布《技术标准清单》 ,并报经营部备案。

b.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发布后,由经营部建立和发布《有效文件清单》 (见《文件控制程序》 ) ,并发 布《记录清单》 (见《记录控制程序》 ) 。

6.6.3.7 标准实施后的信息反馈、适用性评审和修订 a.标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应向起草部门反馈,标准的修改意见由起草部门向经营部反馈。

b. 每年 12 月份,技术部组织技术标准审查组,经营部组织管理标准审查组、工作标准标准审查组, 结合标准起草单位反馈的标准修改意见,对标准适用性进行评审。

c.标准审查组对标准适用性评审后, 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对标准的重新确认、 修改、 修订或废止意见。

d.技术部负责技术标准审查组评审意见的处理工作,并负责将技术标准审查组适用性评审提出的标准 修订意见列入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

e.经营部负责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审查组评审意见的处理工作,并负责将管理标准审查组和工作标准 审查组适用性评审提出的标准修订意见分别列入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制(修)订计划。 6.6.3.8 标准的实施 a.企业及上级各类新颁发的标准,按职能分配由各牵头单位制订宣贯培训计划和实施措施,并及时组 织实施。

b.各单位对现行的各类标准必须严肃认真贯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标准。执行标准有问题时,应将问 题及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c.在标准执行中,发现标准内容存在问题要及时向标准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相应措施或意见,为标 准修订积累资料。

6.6.3.9 公司各管理部门标准的制定 a.根据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各管理部门可自行编制标准,但编制的标准应符合国家、行 业、地方和公司的标准要求。

b. 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可参照公司的企业标准制修订程序进行,标准由公司各管理部门标准化领 导小组负责审批。

c.标准审批后,报经营部备案。

6.6.4 企业标准的复审 6.6.4.1 每年 12 月份,技术部组织技术标准审查组,经营部组织管理标准审查组、工作标准标准审查组, 结合标准起草单位反馈的标准修改意见,对标准适用性进行评审。

6.6.4.2 企业标准的局部修订,原则上一至二年进行一次,三年进行一次复审、修订。

6.7 企业标准的实施 6.7.1 技术标准批准发布后,由技术部建立和发布《技术标准清单》 ,并报经营部备案。

6.7.2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发布后,由经营部建立和发布《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清单》 、 《管理标准记录清 单》 。

6.7.3 技术部负责组织新颁布技术标准的宣贯工作。

6.7.4 标准发布后,各单位应识别与本单位有关的企业标准,并建立标准清单。

6.7.5 标准发布后,各单位、各类人员必须严格实施标准。

6.7.6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要根据情 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7.7 生产建设和施工,必须按照标准进行,不符合标准的生产设计应通过图纸会审等方式解决,否则不 准施工。

6.8 企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6.8.1 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a. 已实施标准的执行情况; b. 企业内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c.企业的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6.8.2 监督检查的方式 企业内标准实施监督采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即由经营部统一组织、协调、考核, 利用季度督察、内审、外审等,各有关部门按专业分工对有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8.3 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负责监督检查的部分和人员,应确保监督检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检查结果填写《信息反馈单》 (见 内部审核管理程序)以作为改进的依据。 6.9 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 6.9.1 技术部每年 12 月组织一次对标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效率的评审。

6.9.2 标准体系的评审与改进工作按 GB/T 19273《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的要求进行。

6.10 标准化经费管理 6.10.1 企业的标准化活动经费包括: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制、修订企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标准化信 息(包括购买标准、订阅标准化期刊、电子网络等) ,标准化培训,标准化考察等方面的经费 6.10.2 公司标准化所需费用列入管理费。

6.10.3 定购有关标准文献所需经费,应按照既满足使用,又经济合理的原则使用。

7 附录 附录 A:标准化管理机构图 附录 B:企业标准体系结构示意图 附录 C:企业标准制(修)订程序图 附录 A: 标准化管理机构图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技术部) 技术标准审查组 管理标准审查组 工作标准审查组 职能部门标准化 领导小组 作业单位标准化 领导小组 项目部标准化 领导小组 专(兼)职标准化员 附录 B: 企业标准体系结构示意图 企业方针目标 企业贯彻的标准化法规 和企业标准化规定 各种相关的 国家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体系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体系 工作标准体系 主从关系连线 指导关系连线 企业标注体系范围 附录 C: 企业标准制(修)订程序图 编制标准制(修)订计划 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相关职能部门会签) 起草部门根据采纳的征求意见, 编写标准草案送审稿 标准审查组审查 提出修改意见 修改标准草案送审稿 提出修改 意见 标准审查组复核 同意 形成标准草案报批稿 同 意 标准审批 标准发布 标准实施后的信息收集、 适用性评审 发展规划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发展规划策划行为,加强发展规划研究与实施管理,确保发展规划策划的科学化和实 施的规范化,统一和规范公司整体活动方向和目标,持续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发展规划的组织机构、发展规划的制定、部署与实施、发展规划绩效评价与发展规 划调整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企业发展的总体发展规划及有关职能部门发展规划等制定和实施。

3 职责和权限 3.1 职工代表大会 3.1.1 负责指派经理办公会负责发展规划管理的日常决策。

3.1.2 负责发展规划方案的决策。

3.1.3 负责批准职能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规划和目标。

3.2 经理办公会 3.2.1 经理办公会受职工代表大会指派负责发展规划管理的日常决策。

3.2.2 负责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规划和目标的审议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

3.3 经营部 3.3.1 负责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定位的分析、调研及策划。

3.3.2 负责组织公司内外部环境调查与行业信息分析管理。

3.3.3 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的监控管理。

3.3.4 负责公司综合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的监控管理。

3.4 各部门 3.4.1 负责按照职能部门分工收集相关信息。

3.4.2 负责编制职能部门发展规划及年度、季度工作目标。

3.4.3 负责按照发展规划总体部署组织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发展规划的分类与选择 4.1.1 发展规划按重要性和作用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总体发展规划,用于描述公司的总体发展定位和目标。

第二层次:职能部门发展规划,用于描述公司各职能部门发展规划,以支持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目标 的实现。

4.1.2 发展规划策划按时间分为两类:

a. 长期发展规划:5 年; b. 短期发展规划:1 年,即将不同时期的关键发展规划目标分解为年度目标和指标。

根据公司所在建筑行业的特点,公司总体发展规划每 5 年制定一次,每年适时修订、调整。

4.2 公司发展规划内容 公司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标分析及自身优劣势分析,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定位,公司经营、 市场、机械装备、技术创新、标准化建设、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标、发展思路及具体工作 部署等。

4.3 发展规划控制 公司制定了发展规划管理流程(见附录 A:发展规划管理流程图) , 4.3.1 发展规划的制定 设立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能分工和拟收集的信息,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的收 集,结合收集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标分析及自身优劣势分析,对公司进行合适的发展规划定位。经职工代 表大会通过后发布,报日新集团公司备案。

4.3.2 发展规划部署 从经营、市场、机械装备、技术创新、标准化建设、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部署, 确保实现发展规划目标。

4.3.3 发展规划绩效评价 结合“管理评审会议”对企业发展规划及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4.3.4 发展规划调整 结合“管理评审会议” ,对企业发展规划的适宜性、可行性和可接受性进行评审,研究是否需要调整。

当需要对企业发展规划作重大调整时,应履行与发展规划制定同样的决策程序。

5 附录 A: 发展规划管理流程 信息处理 信息收集 战略制定 战略方案 制定 战略部署与实施 战略目标规划 绩效 预测 评价 分析 战 略 调 整 长、短期规划 信息分析 战略决策 战略实施 法律事务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公司依法运作,强化依法治企措施,使法律事务工作有序有效的进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规定了公司各层次法律事务工作的要求和管理办法,系统工作的程序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3 职责和权限 3.1 经营部 3.1.1 经营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的主管部门,负责法律事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3.1.2 负责协调和处理各项法律事务工作。

3.1.2.1 负责公司经济、民事、行政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管理。

3.1.2.2 负责与法院有关民事、经济调解工作。

3.1.2.3 负责审查非生产类合同、协议、保函等法律文件。

3.1.2.4 负责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

3.1.2.5 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咨询管理。

3.1.3 负责上报由中油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纠纷案件。

3.2 相关部门 财务部负责配合债权债务清理等法律事务中必要的债权债务报表、证明等工作。

3.3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 3.3.1 负责配合经营部进行与其相关的法律事务管理所必需的情况说明、证据材料等工作,并对其所提 供的所有事实、材料的法律后果负全责。

3.3.2 对存在较大争议,从而可能影响判决结果的重大案件,由经营部牵头处理,相关涉案单位负责收 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并指派案件主办人员全过程参加纠纷案件处理,与公司经营部共同配合,依 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 工作程序 4.1 法律诉讼业务 4.1.1 资料的管理、收集与上报 4.1.1.1 公司各管理部门、 项目部应注意平时对基础资料的管理, 防止发生纠纷后出现资料缺失的情况。

4.1.1.2 发生纠纷与诉讼案件后,相关单位应注意对纠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需要公司经营部介入 的纠纷与诉讼案件,相关单位应当于 2 日内将收集整理的相关详实资料上报经营部。

4.1.1.3 发生纠纷或诉讼案件后,各相关单位人员未经本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不得与对方签署任何书 面文件,避免扩大损失。

4.1.1.4 资料收集的范围包括相关的合同、协议、传真、验收单、异议书、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与纠纷 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1.2 纠纷上报程序 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各相关单位自行协调解决。

如认为纠纷可能产生很严重后果, 需要公司经营部 介入,由相关单位书面上报经营部,填写案件登记表,经核查报请主管领导批示后,经营部给予指导解 决。

4.1.3 诉讼案件上报程序 4.1.3.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外部纠纷案件,由中油集团公司管理:

4.1.3.1.1 标的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 4.1.3.1.2 一审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 4.1.3.1.3 可能引发群体诉讼或系列诉讼的; 4.1.3.1.4 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中油集团公司和公司重大权益或者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

4.1.3.2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由中油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纠纷案件,应当填写《纠纷案件申报表》 , 向公司经营部申报。

4.1.3.2.1 我方为原告、申请人的,自决定起诉、提出申请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申报; 4.1.3.2.2 我方为被告、被申请人、被上诉人、第三人、被处罚人的,自收到应诉通知或处罚通知之日 起 2 个工作日内申报; 4.1.3.2.3 以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案件的,和解协议签署前申报。

4.1.3.3 事实清楚、无争议的诉讼案件由相关涉案单位自行处理,减少因诉讼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4.1.3.4 标的额为 10 万元以下、事实争议不大,案情较为清楚的诉讼案件由相关涉案单位自行处理。如 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涉及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公司经营部介入帮助解决的,由相关涉案单位书面上 报经营部,并提供案件相关详实材料,经主管领导批示后,经营部对案件出具书面意见,本单位协调解 决。

4.1.3.5 标的额为 10 万元及 10 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由经营部牵头实施,相关涉案单位配合处理。诉讼 案件发生后,相关涉案单位必须于 2 日内填写《立案报告》上报经营部,并于 3 日内上报与案件相关的 详实材料,确定案件主办人员或主要负责人配合经营部参与诉讼。

4.2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涉及的重大项目中的法律问题提交经营部后,由经营部部做出法律指导意 见。

4.3 普法与法律咨询工作 4.3.1 法律事务管理形成系统管理, 公司各管理部门、 项目部设立兼职法律事务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律 事务工作。

4.3.2 公司根据需要每年度举办普法培训或法制讲座,法律事务系统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内容以国家普 法内容与公司实际需要相结合来确定。

4.3.3 公司经营部负责接待日常的法律咨询工作,并予以解答,提出有关的法律意见。

5 记录和表单 a. 纠纷案件申报表 b. 立案报告 c. 结案报告 纠纷案件申报表 年 GDJY03.01-2012 月 日 案件名称 申报单位 对方当事人 受理法院 法院案号 诉讼金额 举证及证据 交换时间 诉讼地点 诉讼地点 案 由 办案法官 受理时间 开庭时间 案情简介 诉讼请求 单位主管 领导意见 单位内部 代理人选 职务及电话 经营部意见 注:1、递交本申报单时应同时附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及主要证据材料; 2、本申报单一式二份,同时报经营部,经营部出具意见后由申报单位存档一份。 保留期限:长期 18 立 编号:

案 由 案 报 告 年 月 GDJY03.02-2012 日 呈报单位 责 任 人 标 的 承办人 诉 求 (调解、起诉、应诉) 呈报单位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经营部意见 主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领导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案情摘要(可另附表) 保留期限:长期 19 结 年 案 由 案 月 报 日 告 GDJY03.03-2012 呈报单位 责 任 人 标 的 承办人 诉 求 (调解、起诉、应诉) 活 动 简 述 1、起止时间:

2、资料整理:

3、起诉(应诉) :

4、受理法院:

5、开庭时间:

年 年 年 年 年 月 月 年 月 月 月 日 日 月 日 日至 日至 日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6、判决(调解)结果:

7、简述原因:

8、本案建议: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营部部长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 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指导生产预结算并有利于生产费用管理,对国内和国际生产项目的费用管理的过程作出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职责及系统工作的程序。本规定适用于吉林兴油电气仪表生产 有限公司所属各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的生产费用管理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合同管理规定》 4 职责和权限 4.1 经营部 4.1.1 负责与上级建经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4.1.2 转发、宣贯上级建经政策、文件,制定内部建经政策。

4.1.3 对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的费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考核、监控。

4.1.4 协助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解决结算中出现的费用问题。

4.1.5 组织年终生产结算工作,对年终生产结算凭证审核验收,编制公司年终结算汇总表。

4.1.6 对经营系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

4.1.7 指导系统人员完成生产成本预算的编制,并依据合同价款的变更及时调整成本预算。

4.1.8 负责项目预算报出前的审核工作。

4.1.9 负责公司内部投资项目的费用审批。

4.1.10 负责竣工结算项目经营成果分析报告(附录 B)的存档管理。

4.2 生产部 4.2.1 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材料价格的审批 4.3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 4.3.1 负责所承建生产项目的预(结)算的编制报批并向经营部上报电子版和打印版。

4.3.2 参加公司经营系统组织会议并负责贯彻实施。

4.3.3 组织本公司的年终结算工作,并将结算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经营部。

4.3.4 建立生产预(结)算台账。

4.3.5 负责对本单位的费用人员进行日常专业培训。

4.3.6 负责编制自行承揽竣工生产项目(结算值在 100 万以上的项目) “经营成果分析报告” ,并于生产竣 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报公司经营部。

4.3.7 接受经营部的生产预(结)算管理。

5 工作程序 5.1 与上级建经部门进行业务联系解决费用不清晰,费用标准不合理等情况。

5.1.1 当出现费用问题时(如补充材料价格及单位估价表的报批等定额及政策性文件中未涵盖内容) ,由 21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收集资料,提供费用依据,报送公司经营部。

5.1.1.2 经营部负责针对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提出的费用问题与上级建经部门进行业务联系,沟通。

5.2 生产预(结)算工作 5.2.1 固定总价结算方式 5.2.1.1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预算员要编制固定总价预算书。

5.2.1.2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预算员依据索赔费用签证编制预算书,报发包方或中介方审批。

5.2.2 可调价格结算方式 5.2.2.1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预算员依据施工蓝图及设计变更计算生产量,及时编制、调整生产预算 书。所有承揽项目要求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并将预算电子版及打印版报给经营部,打印 版只要求报预算书封皮及汇总取费部分,封皮加盖单位公章并有经营负责人签字。

5.2.2.2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收集预算外费用签证报送发包方生产师审批。预算员据此 编制预算外签证费用预算书,报发包方或中介方审批。

5.2.3 建立并认真执行生产预算、竣工结算提报前互审制度。每份报出的预(结)算书要求由本单位经营 科长进行审核。

5.2.4 要求各单位建立预(结)算台账,台账中要注明项目名称、结算金额、提报时间、人工费是否调增、 取费费率、执行何种定额、编制人、审核人。

5.2.5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在结算中出现的费用问题时,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收集资料,报送经营部。

经营部进行业务指导、并协助解决结算中出现的费用问题。

5.2.6 每月 28 日前上报月份预算、结算情况报表电子版及实物版,无则报空表。各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 部应按要求按月向经营部上报()月份生产预算情况统计表、 ()月份生产对外结算情况表、 ()月份生产 对内结算情况表,详见表单 a,表单 b,表单 c。每个生产项目要求逐本登记,并有生产项目汇总条目。

5.3 年终结算 5.3.1 经营部组织年终生产结算,下发年终结算文件及年终结算汇总表。

5.3.2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预算员负责填报本单位年终结算汇总表,提供相应结算凭证,凭证大小统 一要求 A4。

5.3.3 经营部审核公司各管理部门、 项目部上报的年终结算汇总表及结算凭证, 绘制公司年终结算汇总表, 并对生产结算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5.4 生产预(结)算工作流程见附录 A 5.5 竣工结算项目经营成果分析 5.5.1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在自行项目(结算值在 100 万以上的项目)竣工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按 经营部要求编制竣工结算项目的经营成果分析报告见附录 B。

5.5.2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预算员要对自行承揽的已竣工结算项目按生产概况、生产收入状况、生产 成本状况、经验总结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5.5.3 经营部对自行承揽竣工结算项目经营成果分析报告进行存档管理,为公司相似项目的费用管理以及 相似项目投标工作积累经验数据。

6 附录 附录 A:生产预(结)算工作流程图 附录 B:经营成果分析报告 22 7 记录和表单 a. ( )月份生产预算编制情况统计表 b. ( )月份生产对外结算情况统计表 c. ( )月份生产对内结算情况统计表 23 附录 A: 生产预(结)算工作流程图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 经营部 工程项目中标 业务指导、审核、监督 确定工程 结算方式 固定总价 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外索 赔费用签证 报送发包方工程 师签证、批复 调整合同总价, 形成结算书 可调价格 结算方式 计算工程量编 制工程预算书 预算书报出前 审核 存在问题 通过 预算外费用签 证、报批 补充修正 留存预算 预算书报发包方审批 月进度结算编制报发包方 审批,形成进度结算书 结算书报送甲 方或中介审批 编制年终工程结算书 组织部署年终工程 结算 编制本单位年终工程结算 汇总表 审核结算凭证、编 制年终结算汇总表 工程结算资料存档 - 24 - 附录 B: 经营成果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内容: 生产概况 1、生产特征: GDJY04.01-2012 2、合同情况:①结算方式;②合同价款;③工期;④施工地点;⑤执行定额及费率标准;⑥供料方 式等内容。

第二部分内容: 生产收入情况 1、生产结算汇总表 其 生产项目名称 结算额 定额直接费 取费 税金 人工费 电气专业 仪表专业 消防专业 合计 2、主要生产量汇总:按专业分别汇总。

序号 工作内容 主要生产量 单位 施工费 机械费 主材费 中 第三部分内容: 生产成本情况 1、项目收入、支出分配表 单位名称 分 其中:外包单位 生产收入 实际收入 A 应结算收入 成本金额 自身发生的成本 B 在项目上发生的成本 - 25 C=A-B 实际结算额 分包结算值 合 计 D 实际收入 G=D-E-F E 本列之和 F 本列之和 项目利润 2、成本盈亏详细分析:

①盈利主要原因分析, (是预算结算收入效果好原因盈利的,还是过程管理控制好原因盈利的。

) ②亏损主要原因分析, (是预算结算收入丢项、漏项原因亏损,还是过程管理失控原因亏损; ) ③人工费超支原因:

(属市场人工费过高,劳动效率低下,工人技术水平低等原因。

) ④机械费超支原因:

(属机械费效率低,闲置时间长原因;机械实际台班价格过高原因;大型机械由 于和业主是包干使用,事先考虑不全面,造成实际支出远大于收入等原因。

) ⑤材料费超支原因:

(属材料价格涨价,一次投入周转材料量大,材料损耗量过大等原因。

) ⑥间接费、管理费超支原因:

(属管理人员多等原因。

) 第四部分内容: 经验总结 通过对项目成本分析,①总结成本控制过程中的优势。②查找成本控制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改 进措施及建议。 - 26 - ( 填报单位:

序号 工 程 名 称 生产造价 主材费 )月份生产预算编制情况统计表 GDJY04.02-2012 单位:元 直接费 人工费 机械费 人工费单 价 取费 费率 编制 时间 编制人 审核人 执行 定额 负责人:

此表一式两份,每月 28 日报送经营部一份,自留一份 直接费、人工费如有调增需填写调增后金额 ( 填报单位:

序号 工 程 名 称 结算金额 (对 外) )月份生产对外结算情况统计表 GDJY04.03-2012 单位:元 主材费 直接费 人工费 机械费 人工费单 取费费 结算时间 价 率 结算人 执行定额 负责人:

此表一式两份,每月 28 日报送经营部一份,自留一份 直接费、人工费如有调增需填写调增后金额 2 ( 填报单位:

序号 工 程 名 称 结算金额 (对 内) 成本 )月份生产对内结算情况统计表 主材费 直接费 人工费 机械费 人工费 单价 取费 费率 结算 时间 GDJY04.04-2012 单位:元 执行 结算人 定额 负责人:

此表一式两份,每月 28 日报送经营部一份,自留一份 直接费、人工费如有调增需填写调增后金额 3 生产分包结算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分包结算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兴油电气仪表生产有限公司各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和分包单位的生产分包结算 管理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分包结算工作流程图。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4 职责和权限 4.1 经营部 4.1.1 负责生产分包合同签订前价格的确定。

4.1.2 负责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生产分包进度的审批。

4.1.3 负责生产分包结算的审批。

4.1.4 负责建立生产分包结算台账。

4.2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 4.2.1 负责确定生产分包结算方式。

4.2.2 负责生产分包进度的审批。

4.2.3 负责对生产分包结算的审核与确认。确认人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预算员及 QC 生产师。

4.2.4 负责向公司经营部报送生产分包结算书及生产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对外结 算书、生产分包项目成本确认表(见表单 a)等相关资料。

5 工作程序 5.1 管理要求 5.1.1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生产分包合同时按以下要求执行。

a. 必须明确分包结算方式; b. 明确取费基数及综合费率,并明确综合费率所含的各项取费内容, ;清单计价方式结算的生产,要明 确单价中包含的工作内容; 总价计价方式结算的生产,要明确总价包含具体费用及工作内容。

c. 合同中双方确定的结算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一经发现结算方式被擅自修改将对修改方给 予严肃处理和一定处罚; 5.1.2 如分包结算方式或承包范围发生变化、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与分包单 位必须签订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

5.1.3 分包单位如未与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进入现场施工的,发生费用纠纷时公司经营 部不予协调处理。

5.1.4 生产分包进度的审批均由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按合同约定,依据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需由技 4 术人员确认当期实际生产量,预算员确认当期实际),按时报送生产分包月进度结算书,需交经营部、东 北生产公司造价中心审批。

5.1.7 不允许分包单位直接与发包方及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含进度结算) 。

5.1.8 分包结算价款不得超过分包合同价款的 10%。如超过应签订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否则不予进行 分包结算。

7 记录和表单 a. 生产分包项目成本确认表 b. 生产分包(劳务)合同价格审批表 c. ( d. ( e. ( f. ( 8 附录 附录A:生产分包结算工作流程图 )年( )年( )年( )年( )月份生产分包进度结算汇总表 )月份生产分包进度结算书封皮 )月份生产分包进度结算 )月份建筑、安装生产(分包或劳务)结算书封皮 5 附录A: 生产分包结算工作流程图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 分包合同签订 经营部 检查、指导、考核 确定分包单位工程分包方式 分包价格的审批 确认分包单位合同履行情况 整理分包进度结算书、工程分包合同、 分包成本确认单及相关进度结算凭证 审批分包单位分包进度 整理分包结算书、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分包 项目成本确认表及相关结算凭证、资料 分包结算的审批 报送造价中心二部审批 报送审计中心审批 6 生产分包项目成本确认表 产品名称: 序 号 一 二 预计收入 (元) A 对外结算收入 分包结算收入 GDJY05.01-2012 分包成本(元)B 分包单位名称 小计 机械 费 消耗 材料 周转 材料 其它 预计分包 (元) C 项目部收入 (元) D=A-B-C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成本(元) E 小计 主材费 大型 机械费 自身 费用 项目部余额 (元) F=D-E 费用 填表单位: 项目经理: 经营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备注:1、产品名称必须与合同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费用名称按结算书名称填写; 3、分包单位名称要求填写单位全称; 4、预计数据要求趋于准确、合理。 7 生产分包(劳务)合同价格审批表 GDJY05.02-2012 产品名称 承包单位 名称 分包合同 价款 承包单位提报 序 号 1 专业 类别 分包工作内容 拟定价 或费率 主合同 编号 分包单位 名称 结算方式或 执行标准 经营部审批 备注 审批的价格及意见 造价中心审批 审批的价格及意见 审核人 填报人签 字 负责人 签字 审 批 人 签 字 负 责 人 签 字 审批人 签字 负责人 签字 8 ( 分包单位:

产品名称:

序号 一 1 2 3 4 5 生产或费用名称 施工费 电气生产 仪表生产 消防生产 电信生产 给排水生产 小计(一) 二 1 发生成本 机械费 消耗材料 3 4 周转材料 其它 小计(二) 三 合计(一)-(二) )年( )月份生产分包进度结算汇总表 GDJY05.03-2012 金额单位:元 合同金额 至本月累计完成金额 至上月累计完成金额 本月完成金额 备 注 9 ( 产品名称:

合同编号: )年( )月份生产分包进度结算书 GDJY05.04-2012 进度金额:

专业: 造价中心: 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审批人: 预算员:

经营部: 编制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10 ( 分包单位:

产品名称:

序号 价格依据 生产或费用名称 )年( )月份生产分包进度结算 GDJY05.05-2012 金额单位:元 单位 数量 主材费 单价 单价 安装费 其中人 其中消 其中机 主材费 工费 材费 械费 合价 合价 安装费 其中人 其中消 其中机 工费 材费 械费 11 建筑、安装生产(分包或劳务)结算书 GDJY05.06-2012 产品名称:

生产造价: 工号名称: 施工图号: 专 业: 审计中心: 造价中心: 经营部: 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审 批 人: 审 批 人: 审 批 人: 预 算 员: 编 制 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12 标题:合同管理规定 归口部门:经营部 准编号:Q/NHE.GDJY06-2012 第1版 批准人:

第 0 次修改 编制时间:2012.03 合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合同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石油东北炼化生产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合同审查、订立、履行及合同转让、变更、解除管理等;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的合同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F-1999-0201《建设生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03-0213《建设生产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04-0214《建设生产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中油标准合同文本》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生产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生产承包合同控制程序》 《生产分包控制程序》 4 术语和定义 合同是指公司与公司以外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除劳动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

合同书、 协议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表现该种行为内容的书面表示方式都是合同 或其组成部分。

5 职责和权限 5.1 经营部 5.1.1 经营部是公司合同管理部门。

5.1.2 负责传达和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合同管理的文件及精神。

5.1.3 负责公司合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

5.1.4 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统一使用管理。

5.1.5 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规范管理。

5.1.6 负责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及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理。

5.1.7 负责组织系统人员培训、资格取证等系统运行管理。

5.1.8 负责对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

5.1.9 负责进行各类合同的法律审核(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

5.1.10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信息的汇总、编制、统计及上报工作。

5.1.11 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统一编号。 1 标题:合同管理规定 归口部门:经营部 准编号:Q/NHE.GDJY06-2012 第1版 批准人:

第 0 次修改 编制时间:2012.03 5.1.12 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本的保管、建立台帐、存档合同的移交清单工作。

5.1.13 负责公司对外承揽生产合同的谈判、草拟、签订工作。

5.1.14 负责对合同相对人的签约资格、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查。

5.1.15 负责公司生产类合同文本费用及结算条款内容的专业审核。

5.1.16 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5.2 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 5.2.1 按本规定 6.1 分工,负责与部门、公司各管理部门职责有关的合同的订立、履行、结算全过程工作,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5.2.1.1 认真执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5.2.1.2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并报经营部。

5.2.1.3 负责对合同相对人的签约资格、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同时充分考虑其公司的履行能力 和条件。

5.2.1.4 负责合同的谈判、草拟合同文本。

5.2.1.5 负责合同的审核并对所签订的具体内容负责、按有关规定报批和签订工作。

5.2.1.6 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

5.2.1.7 负责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包括保管合同文本、建立合同台帐等。

5.2.1.8 负责监控合同履行,合同履行发生异议,协商不成,应及时上报合同业务主管部门。

5.2.1.9 负责接受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

5.2 其它相关部门 5.2.1 财务部负责各类合同的付款、税金、帐户等条款的专业审核。

5.2.2 技术部负责与生产施工技术质量相关条款的专业审核。

5.2.3 安全环保部负责与生产施工安全相关条款的专业审核。

5.2.4 生产部负责与生产施工材料设备相关条款的专业审核。

5.2.5 党群工作部(纪委监察)负责对合同管理实施效能监察。

6 工作程序 6.1 部门、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分工 6.1.1 按照分工,各自所负责的合同:

6.1.1.1 财务部承办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其中对外担保、对外借款应按照上级公司有关 管理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

6.1.1.2 生产部承办公司固定资产、大宗材料的采购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固定资产处置合同、土地、 房屋等资产类租赁合同;主管机关、公司各管理部门办公用车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及房屋等资产类租 赁合同;自有固定资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合同;对外产权转让(受让) 、对外资产转让(受让) 按照上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

6.1.1.3 安全环保部承办安全环保类、生产施工 HSE 合同。

6.1.1.4 经营部承办承揽生产类、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认证类合同。

6.1.1.5 经理办公室承办固定电话关联交易合同、供水电汽热力合同。

6.1.1.6 人事课承办公司劳务用工合同、员工培训合同。

6.1.1.7 公司各管理部门、项目部承办生产分包及其他类与公司各管理部门相关合同。 2 标题:合同管理规定 归口部门:经营部 准编号:Q/NHE.GDJY06-2012 第1版 批准人:

第 0 次修改 编制时间:2012.03 6.1.1.8 发生本规定以外的合同由公司根据需要确定主管部门。

6.2 订立、履行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6.2.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原则。

6.2.2 平等、自愿原则。

6.2.3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6.2.4 依法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原则。

6.2.5 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6.2.6 遵守上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的原则。

6.3 合同审查、审批 6.3.1 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合同文本内容实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审查,对所 审核的条款负全责。

6.3.2 审核审批期限:公司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审核合同,对所审核的条款负责,提高审核质量 和效率,合同承办单位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申报、自查工作,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应在 1 个工作日 完成本部门负责的审核工作,对于审核中遇到问题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重要复杂 合同应于 3 日内审核完毕,以保证合同的审核审批效率,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与合同承办单位沟通,不 得无故拖延。

6.3.3 合同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部长进行审核,特殊情况,应授权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审核,确保审核流程 畅通。因公出、岗位调整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合同申报、审查等工作时,应及时做好转委托、交接工 作。

6.3.4 公司合同审批采用签署合同审批单形式。对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或审核审批未通过的合同,一律不 得签订。

6.3.5 公司订立的合同审批程序:合同承办部门、单位起草合同、填报《***合同签订审批单》→承办部 门、单位合同员按规定报批→公司相关专业部门专业审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经营部对合同统一编号。

6.4 合同订立 6.4.1 公司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除即时结清外,必须事先订立书面合同。签订的合同文本,国家或行业有 示范文本的,应优先使用,没有特殊情况,应当采用上级公司统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6.4.2 订立合同时,必须做到充分协商,合同主要条款应当齐备、完整,权利和义务具体、明确,文字表 述清楚、准确,手续完备。合同中的专门术语、专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6.4.3 承办合同的当事人负责约定合同的内容,认真起草合同,保证合同条款完备和合同语言规范准确, 全面细致约定双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合同真实性负责,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标的;数量和质量; 价款(应包括支付方式) ;履行地点、期限和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变更和 解除合同条件;生效时间和条件;签约地点和时间;附件名称;双方当事人法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姓名或代理人姓名。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增加协商约定条款,但不得违反法 律法规及本规定。

6.4.4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律加盖合同专用章,不得以其它印章代替。

6.5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6.5.1 合同生效后,承办部门及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

6.5.2 合同生效后,承办部门及单位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发 3 标题:合同管理规定 归口部门:经营部 准编号:Q/NHE.GDJY06-2012 第1版 批准人:

第 0 次修改 编制时间:2012.03 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通报公司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及经营部。

6.5.3 公司实行合同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承办单位应当自该情 形出现之日起 2 日内以《合同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单》的形式上报经营部。

6.5.3.1 合同相对人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且损害公司利益的。

6.5.3.2 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初步协商,合同相对人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6.5.3.3 公司作为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合同相对人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

6.5.3.4 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相对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及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 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

合同承办单位在上报《合同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单》的同时,还应提交当事人各方往来通知(函) 、催 告书、传真等资料。

6.5.4 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转让或解除合同,承办部门、单位应及时报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并填报 《合同变更、转让、解除审核审批单》 。

6.5.5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及时上报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和经营部,经协商处理不成,上报上级公司业务 主管部门。

6.5.6 各合同承办部门、单位每季度末 30 日前将合同履行情况报表报送公司经营部,公司定期监控合同 履行情况。

6.6 合同纠纷 6.6.1 发生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经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方式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6.2 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业务主管部门、承办部门及单位应迅速收集有关证据。

6.7 考核与责任 6.7.1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纳入公司方针目标管理考核,结合方针目标对合同业务主管部门、承办单位合同 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6.7.2 凡违反本附则和有关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a. 未经上级公司或公司批准擅自签订须经上级公司或公司审批的合同; b. 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c. 对合同相对方资信状况疏于调查或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d. 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 e. 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f. 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不及时处理的; g. 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怠于行使或擅自放弃权利的; h. 与合同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的; i. 合同没有按公司要求进行统一编号的; j. 无合同施工的,即生产合同签订与生产进度不同步的; k. 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和上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它情形。

6.8 其它要求 6.8.1 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或补充合同文本。

6.8.2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上级公司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公证、鉴证等手续的,依法依 4 标题:合同管理规定 归口部门:经营部 规办理。 准编号:Q/NHE.GDJY06-2012 第1版 批准人:

第 0 次修改 编制时间:2012.03 6.8.3 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签字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受委托签订合同的代理人 必须对公司负责,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合同。未经授权而签订的合同,本公司不予追认的,由行为 人自行承担责任。

6.8.4 上级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公司经营部审批后签署的合同文本,加盖我方合同专用章后交对方盖章的 合同文本,因特殊原因对方没有盖章签署的,承办人应将未签署的全部文本交上级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公 司经营部,由上级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公司经营部负责销毁。

6.8.5 合同承办部门、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应加强合同文本的跟踪管理,避免合同文本丢失的情况 出现,积极防范经济损失和风险。

6.8.6 生产承揽类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参见《生产承包合同控制程序》 。

6.8.7 生产分包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参见《生产分包控制程序》 。

6.8.9 其它类合同签订审批程序执行本规定附录 A 流程 6.8.10 临时辅助用工劳务合同签订审批程序执行人事课相关管理规定。

6.8.11 公司合同专用章由经营部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公司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 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外出。

6.8.12 合同专用章如丢失,应当立即在有关媒体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6.8.13 本规定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

7 记录和表单 a. 合同文本。

b. 其它合同签订审批表; c. 合同变更、转让、解除审批单; d. 合同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单; 8 附录 附录 A:其它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图 5 附录 A: 其它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图 合同承办单位洽谈、草拟合同初稿并修订合同条款 报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审批 否 是 否 报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是 否 报合同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审批 是 否 是否为机关支出类合同 是 否 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审批 是 承办单位办理正式合同,保管合同,建立台账 6 其它合同签订审批表 合同编号: 申请单位 合同名称 合 同 额 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 合同相对方全称 审批意见: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GDJY06.01-2012 申 请 单 位 单位领导(签字)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财 务 部 部门领导(签字)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部门领导(签字)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经 营 部 部门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公 司 主 管 领 导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要求:本表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报批。 1 保留期限:长期 合同变更、转让、解除审批单 年 合同承办单位 月 日 合同相对人 GDJY06.02-2012 原合同名称 经办人 原合同编号 联系方式 合同变更、转让、 解除原因及主要内 容 合同承办单位 承办人 承办单位主管领导 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公司主管领导 保留期限:长期 2 合同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单 年 报告单位 合同编号 重大事项发生 合同相对人 标的金额 时间 报告事由 合同名称 月 日 签订时间 GDJY06.03-2012 单位意见 填报人及联系 单位负责人 方式 年 月 日 保留期限:长期 3 计划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公司计划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职责,确保公司计划管理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行。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年度生产计划、月份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实施控制程序等内容。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质量效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4 职责 4.1 经营部 4.1.1 是公司计划管理的主管部门。

4.1.2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月份生产计划。

4.1.3 负责主要经济指标的确定、预测、分析、考核的管理。

4.1.4 负责生产项目进度监控管理。

4.1.5 负责生产经营计划管理。

4.1.6 负责计划管理技术的应用管理。

4.1.7 负责监控考核各公司各管理部门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情况。

4.1.8 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实施的监控管理。

4.1.9 负责确定公司年度指标,并负责指标分解。

5.工作程序 5.2 生产计划控制程序 5.2.1 年度施工生产计划 5.2.1.1 各公司各管理部门于 12 月末前将本单位年度施工生产计划报公司经营部。

5.2.1.2 经营部于次年 1 月 10 日前汇总形成公司年度施工生产计划。

5.2.2 月份施工生产计划 5.2.2.1 各公司各管理部门于每月 28 日前将本单位月施工生产计划报经营部。

5.2.2.2 经营部于每月 30 日前汇总形成公司月份施工生产计划。

5.2.3 生产施工进度控制 5.3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与实施 5.3.1 进度计划的编制要求 a. 单项生产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工期,必须与合同工期相符或提前; b. 年度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工期,必须与单项生产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工期相符; c. 重点单位生产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与单项生产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工期相符; d. 对于关键作业应编制局部施工进度计划。

5.3.2 进度计划的实施 5.3.2.1 进度计划实施前,由计划员向相关人员交底。

5.3.2.2 计划员要经常监督检查施工准备工作、 劳动力和施工机具的配置以及作业计划的实施情况, 对 4 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以便于调整协调各方面的进度关系和对临时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调配措施, 以 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

5.3.3 进度计划的跟踪检查 5.3.3.1 对各级进度计划均应采用前锋线法进行跟踪。

5.3.3.2 检查时间:

a. 常规性检查每周进行一次; b. 对施工进度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施工作业每日检查; c. 单项生产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每月跟踪检查一次; d. 年度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每月跟踪检查一次; e. 关键节点局部综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检查一次; f. 生产竣工收尾施工进度计划每日跟踪检查一次。

5.3.3.3 检查内容 a. 日施工作业效率、周作业进度及月作业进度; b. 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生产量; c. 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和生产效率; d. 窝工人数、窝工机械台班; e. 进度管理情况; f. 进度偏差情况。

5.3.4 检查后及时编写周、月进度控制报告并上报至相应人员及单位。

5.3.5 进度计划的调整 5.3.5.1 进度计划调整必须保证合同工期的要求。

5.3.5.2 当合同工期发生变化,进度计划破网时,应及时调整。

5.3.3.3 进度计划调整,除加大各项资源的投入外,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a. 改变工作间的逻辑关系; b. 改变工作持续时间。

5.3.3.4 进度计划调整后,形成新的进度计划,并及时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

6 记录和表单 a.年度生产计划; b.月份生产计划; c.生产总体控制计划; 7 附录 附录 A:项目进度计划管理流程图 5 附录 A:项目进度计划管理流程图 项目进度管理主要要求:跟踪、检查、调整 确定进度总体目标 主要控制点 进度计划编制 确定任务内容 工作分解 确定工作起止时间 确定逻辑关系 绘制横道图 进度计划审批 进度计划实施 进度计划交底 动态跟踪 调整协调 及时记录 关键控制点计划检查 进度计划检查 周计划检查 月计划检查 与原进度计划比较 不相符 相符 继续执行计划 编制进度报告 进度计划调整 进度计划更新 6 20 年度生产计划 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7 20 序 号 单位名称 经理 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利润 承揽 收 入 利润率 利润额 应缴 费用 在建 项目 回款 GDJY07.01-2012 万元 收入 成本 一线 工人 出勤 率 保留期限:长期 8 20 序号 产品名称 施工单位 开工 日期 年生产项目一览表 GDJY07.02-2012 竣工 日期 合同额 (万元) 补充 合同额 (万元) 20 至 20 年年底 完成(万元) 年计划产值 (万元) 已完 20 年主要形象进度 在建 合 计 保留期限:

长期 9 20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 单位 总数量 单价 总投资额 GDJY07.03-2012 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 总 一、 (一) 计 机械设备 施工类设备 (二) 办公设备 二 基础设施建设 保留期限:长期 10 20 年 月份生产计划 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11 20 年 合同 序 号 产品名称 项目 经理 起始日期 产值(万元) 终止日 期 20 年计 划产值 月计划 产值 月份生产计划 工时 20 年 计划工 时 生产已 完比例 20 年月主要形象 进度 GDJY07.04-2012 滚动月计划 总工时 月计 划工时 产值(万元) 工时 保留期限:1 年 12 20 序 号 月份计 划产值 (万元) 计 实际完 成产值 (万元) 年 月份计 划工时 月份计划完成情况 实际完 成工时 完成 数量 生产进度 月份计划 完成情况 GDJY07.05-2012 产品名称 未完原因分析 合 项目部名称 保留期限:1 年 13 经济数据管理规定 1 目的 根据《统计法》及公司对统计资料管理的要求,为防止数出多门、数据混乱、资料遗失和统计泄密等, 公司决定建立“经济技术数据管理中心” ,加强对经济技术数据的统一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技术数据的管理职责、各部门提供数据信息内容、数据资料的管理、公布、使 用及常用经济数据的计算公式等有关数据的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综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及“经济技术数据管理中心”的业务管理与核算。

3 职责 3.1 经济技术数据管理中心 3.1.1 在公司经营部设立经济技术数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公司经济技术数据及统计 资料的管理工作。依法对统计资料进行审核、传递、发布、解说、调整、存储、保管、归档等工作。确保 公司经济数据信息数出一门。

3.1.2 数据管理中心是综合统计系统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期限、期别进行数据信 息的传递工作,由数据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本企业管理需要对这些数据信息进行综合汇总 及加工,派生出可供上级主管部门及本企业使用数据需要的信息资料,据此,提供各项统计咨询服务。

3.1.3 数据管理中心在综合处理数据信息时如发现某些数据信息没有及时传递或在数据的核对中发现问 题时有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处理。

3.1.4 数据管理中心对各部门上报经济数据的正确性有权进行查证核实。

3.1.5 各部门对外报出的经济数据, 由各部门负责把关、 报出, 与数据管理中心对外报出数据发生交叉的, 需经数据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出,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3.1.6 各部门对外报出的数据如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经济数据管理中心并将调整数据重新报送收据管理 中心备案。

3.2 财务部 认真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统计报表制度,按照要求及时向数据管理中心传递财务报 表、年度审计报告,完成综合统计部门布置的一次性调查任务。

3.3 人事课 负责定期向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劳资统计月报表。

3.4 生产部 负责定期向数据管理中心提供生产质量及质量事故统计报表(随时通过质量验收评定随时报表),随时 完成主管部门及综合统计部门布置的一次性调查任务。

3.5 安全部 负责定期向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3.6 生产部 负责定期向数据管理中心提供:月份机械设备完好利用情况表、技术装备年度统计报表、月、年度固 定资产投资及更新改造统计报表、能源计量统计报表。

3.7 经营部 14 3.7.1 负责向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年度生产结算统计汇总表。

3.7.2 负责向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当年合同签订情况报表、上年结转合同额报表。

3.8 其他单位 3.8.1 负责上报本单位的生产、项目施工生产进度的年、月、统计报表。

3.8.2 负责本单位承建项目的生产施工工期、施工个数、竣工个数、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项目总投资、 项目最终结算金额、项目建设规模、监理公司等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统计数据资料的管理 4.1.1 统计数据资料管理。统计数据资料的管理应遵循谁组织统计调查就归谁管理的原则。公司各部门组 织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统计资料,由各部门统计负责人进行管理,同时报数据管理中心一份备案。

4.1.2 数据资料审核与订正。数据资料的审核,是统计数据资料管理中的首要环节,也是很重要的步骤, 统计数据对外发布前,必需要由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再由“数据管理中心” 、董秘室审核后, 最后由分管领导确认、审核签字,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生统计资料报出后,发现差错并进行修改的, 应立即通知数据管理中心,以便及时调整备案。

4.1.3 数据资料保管。统计数据资料的保管是统计资料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数据资料保管不好,一方 面会发生统计资料损坏或遗失,造成统计数据信息资源的损失,另一方面容易造成数据泄密,将会直接损 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加强对统计资料的保管十分重要,各部门要设立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把重要的统 计数据资料刻成光盘保管,建立统计数据资料调动、移交、归档、查阅、使用制度。对各项统计资料妥善 保管。不得涂改或损坏。

4.2 统计数据资料的公布 4.2.1 公布统计资料,就是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各管理层及其它员工提供统计结果,使统计数据信息为 管理服务,实现统计成果的共享。为避免统计资料公布的随意性、防止统计泄密,保证统计资料公布的连 续性、系统性,统计资料的公布必须要遵守统一的规则和制度。

4.2.2 公布统计资料前,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数据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对各报告期的统计资料进行定期公 布。各业务主管部门通过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由各部门公布,其中,与数据管理中心调查取得的统 计资料有重复、交叉的,应当在数据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公布。

4.3 统计数据资料的使用 4.3.1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需要使用统计数据资料时,必须到数据管理中心进行咨询,由数据管理中心统 一提供数据信息咨询服务。如果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数据资料的,数据管理中心配合推荐。任何单位或个人 不得擅自使用、发布未公开发布的统计资料。

4.3.2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对数据管理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资料不得随意修改,以免数据资料失实和使用 不当,造成数据混乱。

4.3.3 公司数据管理中心应做好统计数据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数据信息资源为公司各单位、各部 门实行无偿服务。

4.4 常用经济技术数据计算公式 4.4.1 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公式 建筑业总产值=建筑生产产值+设备安装生产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 4.4.2 建筑业增加值计算公式 建筑业增加值=本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主营业务应付工资 +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 +管理费用中的劳 15 动待业保险+生产结算税金及附加+管理费中的税金+营业利润 4.4.3 竣工产值计算公式 竣工产值=报告期内竣工的单位生产自开工至竣工所完成的全部产值之和 4.4.4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计算公式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在岗职工期末人数+其他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4.4.5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公式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在岗职工平均人数+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1) 从业人员月平均人数=报告期每天实有从业人员之和/报告期日历日数----(2) 从业人员季平均人数=报告期各月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之和/3----(3) 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报告期 12 个月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之和/12----(4) 4.4.6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计算公式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万元)=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4.4.7 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公式 职工工资总额(万元)=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离岗职工生活费 4.4.8 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 职工平均工资(元/人)=工资总额/职工累计平均人数 4.4.9 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公式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4.4.10 期末机械设备实有台数计算公式 期末机械设备实有台数=期初机械设备实有台数+期内增加的机械设备台数-期内减少机械设备台数 4.4.11 技术装备率计算公式 技术装备率(元/人)=年末自有机械设备价值(原值或净值)/年末职工人数(全部职工或工人) 4.4.12 动力装备率计算公式 动力装备率(千瓦/人)=年末自有机械设备总功率/年末职工人数(全部职工或工人) 4.4.13 期末机械设备完好率计算公式 期末机械设备完好率(%)=期末完好设备台数/期末实有设备台数*100% 4.4.14 期末机械设备利用率计算公式 期末机械设备利用率(%)=期末实际使用的设备台数/期末机械设备实有台数*100% 4.4.15 一次交验合格率计算公式 一次交验合格率(%)=报告期第一次交验合格的单位生产竣工个数/报告期核验的单位生产竣工个数 *100% 4.4.16 生产质量优良率计算公式 生产质量优良率(%)=报告期验收评定为优良的单位生产竣工个数/报告期核验的单位生产竣工个数 *100% 4.4.17 千人死亡率计算公式 千人死亡率(%。

)=死亡人数/报告期内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000%。

4.4.18 千人负伤率计算公式 千人负伤率(%。

)=(重伤人次数+轻伤人次数)/报告期内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000%。

4.4.19 总资产报酬率计算公式 16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其中: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2 4.4.20 净资产报酬率计算公式 净资产报酬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净利润=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 平均净资产=(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4.4.21 资产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 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4.4.22 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4.23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计算公式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年经营现金净流入/年末流动负债*100% 4.4.24 速动比率计算公式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资产*100% 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17 统计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的咨询、监督和服务 职能,规范统计行为,确保依法统计,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统计的基本任务,统计机构人员设置,统计职责分工及统计业务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的统计管理与核算。

3 职责 3.1 经营部 3.1.1 负责制定本公司统计报表制度及全公司统计业务指导和统计监督。

3.1.2 组织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包括一次性调查),开展公司经济分析研究和经济预测工作,为领导提供经 济信息。

3.1.3 负责组织积累与汇集公司年度和历史统计资料,健全各种统计台帐,搞好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应用。

3.1.4 负责统计系统人员的业务考核、培训及业务建设工作。

3.1.5 负责组织公司统计人员积极开发应用计算机系统,采用计算机网络手段接收处理各种统计信息,按 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统一汇总、编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3.1.6 负责接收、审核、综合汇总、编制企业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月、季、年企业报表,定期发布, 供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使用数据的需要。

3.1.7 负责接收、审核、综合汇总施工生产进度统计报表,提供进度拨款依据。

3.1.8 负责提供生产项目自然状况一览表(包括:生产项目名称、开竣工时间、面积、竣工产值、建设规 模、生产质量、生产能力、项目负责人等) 、施工任务落实情况一览表、生产信息跟踪,为公司市场开发 承揽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3.1.9 负责公司统计原始记录的登记,原始凭证审核等管理工作。

3.1.10 负责组织、审核、汇总、编制生产项目的实物生产量及消耗材料、机械消耗统计报表。

3.1.11 负责对每月生产项目的实物生产量及消耗材料、机械消耗统计数据进行分析. 3.1.12 依据统计数据对项目及参建单位的执行水平进行评估。

3.1.13 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情况及预算外费用统计,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向综合计划部提供生产预算造价 和生产结算数额等资料。

3.1.14 及时向综合计划部提供国家、省、市有关预算方面的政策、法令、标准和各种文件规定等资料。

3.1.15 负责向综合计划部提供当年合同签定情况报表、上年结转合同额报表。

3.1.16 完成综合统计布置的一次性调查任务。

3.2 财务部 3.2.1 负责按要求及时上报财务数据,完成经营部布置的一次性调查任务。

3.2.2 积累和编制企业经济效益和历年有关财务指标的统计资料。

3.2.3 定期进行企业成本、利润、资金等动态分析和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3.2.4 负责定期向经营部提供月份各单位利润实现情况表、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 18 3.3 人事课 3.3.1 负责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报表和一次性统计调查任务。

3.3.2 负责本系统的统计业务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报表制度。

3.3.3 定期检查劳动计划执行情况。

3.3.4 开展调查研究,正确反映本企业现有劳动力数量,安排使用情况,分析人员构成,找出各项影响因 素。研究工资支付情况和各工种比例关系,为挖掘劳动潜力提供依据。

3.3.5 负责定期向经营部提供劳资统计月报表。

3.4 生产部 3.4.1 负责本系统的统计业务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制度,积累统计资料,建立统 计数据库。

3.4.2 开展统计分析研究,为加强生产质量管理提供科学管理依据。

3.4.3 负责向经营部提供大型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情况等报表;及时提供新技术、新 工艺的推行效果情况报表。

3.4.4 负责定期向经营部提供生产质量及事故统计报表(随时通过质量验收评定随时报表),随时完成主管 部门及经营部布置的一次性调查任务。

3.5 安全部 3.5.1 定期进行安全事故统计及分析工作。

3.5.2 负责定期向经营部提供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随时完成主管部门及综合计划部布置的一次性调查任 务。

3.6 生产部 3.6.1 负责公司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改造统计资料的收集、加工整理,完成经营统计布置的一 次性调查任务。

3.6.2 负责机械系统统计的业务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制度,积累统计资料,建立统 计数据资料库。

3.6.3 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分析,为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挖掘设备潜力,合理节约资金提供依据。

3.6.4 负责定期向经营部提供月份机械设备完好利用情况表、技术装备年度统计报表、月、年度固定资产 投资及更新改造统计报表。

3.6.5 开展能源计量统计分析,为降低水、电、气、燃料油等能源消耗,为编制能源更新计划提供依据。

3.6.6 负责材料管理系统统计的业务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帐,积累主要材料消耗数据, “三材节约”和库存物资数据等。及时完成物资报表和一次性调查任务 3.6.7 定期提供材料收入量、材料需用量计划执行情况;依据材料消耗水平检查,材料消耗定额情况;正 确核算材料储备量,反映储备定额执行情况;根据材料收入,对消耗和储备情况进行平衡分析,及时发现 矛盾,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

3.7 其他职能部门 3.7.1 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种定期统计报表。

3.7.2 积累和加工本部门的统计数据,编制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库。

3.8 公司各管理部门 3.8.1 负责编制本单位承建的施工、生产进度的年、月、统计报表,对施工、生产计划的落实及生产形象 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公司综合计划部。 19 3.8.2 负责本单位承建项目施工全过程统计原始记录的收集、 加工和整理、 建立统计台帐、 积累统计资料。

3.8.3 负责本单位承建项目的生产施工工期、施工个数、竣工个数、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项目总投资、 项目最终结算金额、项目建设规模、监理公司等情况的统计工作。

3.8.4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分析工作,为提高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服务。

3.8.5 负责建筑市场调查,生产投标,生产信息跟踪,生产施工合同签证及履行情况统计,按照综合统计 的要求按时上报。

3.8.6 负责本单位实物生产量及消耗材料、机械消耗统计报表的日统计、月上报工作。

3.8.7 负责每月对本单位的实物生产量及工效、消耗材料、机械消耗统计数据进行分析. 3.8.8 依据统计数据对本单位及参建单位的执行水平进行评估。

3.8.9 每月按照生产进度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生产进度签证。

4 工作程序 4.1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4.1.1 根据企业管理现状,综合统计机构设在经营部。负责全公司各专业统计业务的协调、监督和指导。

4.1.2 按照我国统计法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统计人员至少应做如下配备:

经营部配备综合统计 1 人,各专业部室、项目部、作业单位设专职统计 1 人,统计业务量不大的部门及单 位可设兼职统计。统计系统总人数比例不低于企业职工平均人数的 5? 。

4.1.3 统计机构是指独立完整的统计业务体系,有权组织、协调各单位和部室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统 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部门或单位履行《统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人员;本企业负责人是企业主管统计经理 (或厂长)。其职责是:

4.1.3.1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 ,并监督实施。

4.1.3.2 经常对主管的统计系统和本部门统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和综合协调本 单位各职能机构或基层的统计工作,积极完成国家调查任务。

4.1.3.3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完善计量、检测制度。

4.1.4 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能轻易调动。综合统计人员的调动要经本 单位的领导和经营部的同意;具有统计师职称的各级统计人员的工作调动,除履行上述手续外,需征得上 级统计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

4.1.5 经营部有权向人事部门提出对统计人员合理使用的建议,并进行业务考核,对不适应统计岗位的人 员,应进行调整,妥善安排,并监督实施。

4.2 统计管理的基本原则与任务 4.2.1 《统计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经济法规,企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领导要保障统计机构 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任何人不得随意篡改统计数字,不得授意统 计人员修改统计数字,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4.2.2 公司各作业单位、项目部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统计、准确及时” ,提供统计资料, 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弄虚作假。对压制、打击报复、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 的统计人员的领导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4.2.3 公司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搞好统 计核算,实行统计监督。

4.2.4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建设,保证公司统计“六化”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不断地充实各 业务部门和各单位的统计力量,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统计专 20 业队伍。

4.3 统计原始数据 4.3.1 建立健全科学适用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的指标设置、计算口径、计量单位应与企业的统计、会计 业务核算相对一致,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和企业基础工作规范执行。

4.3.2 从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出发,依据各专业特点建立各类型原始记录,如:施工生产记录、 建筑材料收、拨、消耗记录,机械设备作业记录,生产质量及安全记录等。

4.3.3 应有专人负责填写原始记录各项栏目,做到准确、及时、清晰,应有填写人、负责人盖章,保持原 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

4.3.4 原始记录的建立、实施和改进。由综合计划部会同有关部门有组织、按专业分工负责,有专人分类 整理,把原始记录与各专业管理统一起来,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使用。原始记录保存 10 年以上方可销 毁。

4.3.5 各作业单位、项目部的统计依据为生产进度签证单。一次交验合格项目和优良品率统计以签证的竣 工交验证书为依据,单位生产的完成工期以竣工报告签证日期为准,合同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生 产开工前各单位要向综合计划部提供开工报告,竣工后要向综合计划部提供竣工报告。

4.4 统计台帐 4.4.1 统计台帐的指标设置应科学适用,能够满足统计报表和企业核算的需要;按法定计量单位并有专人 填写;按时登记、加工、整理。

4.4.2 依据各专业统计特点,建立各种类型台帐。如: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台帐、生产质量及事故台帐、劳 动工资台帐、安全生产台帐、机械设备台帐、利用和完好台帐等。

4.4.3 加强统计台帐管理,加工整理后的台帐应妥善保管,统计人员调动时,应履行台帐移交手续,保持 台帐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整理统计资料提供依据。

4.5 统计报表及统计数字 4.5.1 根据国家规定的指标项目、报送程序、时间,定期向国家及主管部门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各种法 定报表。

4.5.2 从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出发,制定企业内部施工生产、多元化经营、综合及各专业统计报表。

企业内部报表由综合统计部门统一审定和管理。其报表的指标含义、计算规范均应符合国家统计局有关规 定。

4.5.3 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审核检验制度, 把好数字质量关。

统计报表数字必须来源于统计原始记录, 必须建立在业务核算和技术签证基础上,做到真实可靠,不准瞒报、漏报。各级统计报表或统计数字,均 应有填报人盖章,审核人盖章,主管统计负责人盖章方能报出。如有计算误差,应在 5 天内申报数字调整 报告。

4.5.4 加强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管理,坚持数出一门,口径一致,严禁报表泛滥,指标重复。

4.5.5 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统计数字质量检查制度。各作业单位、项目部及专业部室报表上报综合计划部后 统一归档。

4.6 统计资料 4.6.1 公司各部门、各作业单位、项目部应把收集、提供、整理、分析统计资料作为统计工作的经常性任 务。对有保留价值的统计资料,由综合计划部审定后,要有双份拷备,统一归档。

4.6.2 建立统计资料审核制度,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上级部门和对外提供统计资料时,由 单位统计负责人审批盖章后方可报出。 21 4.6.3 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依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法》规定,对统计资料应妥善保管, 建立资料调动、移交、查阅、使用制度。

4.6.4 利用计算机网络方式,进行统计资料交流,开展统计咨询,达到数据信息资料共享,提高统计信息 使用价值。

4.6.5 经营部要经常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专业编制年度和其他不同时期的统计资料汇编,经综合统计部门 审定后归档。

4.7 统计分析及预测 4.7.1 统计人员应按年、季编制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报告,做到统计分析经常化、制度化。

4.7.2 运用统计理论和现代管理方法,开展专题调查,一次调查等多种形式的调查工作,进行经济预测和 专题分析,提出促进企业发展的管理意见。

4.7.3 开展统计分析理论研究工作和学术活动,研究和解决统计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更好地发挥统计 服务与监督作用。

4.8 统计计算手段 4.8.1 采用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计算手段,对统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传递、存贮、检索、计算,实现 统计计算与数据传输技术现代化。

4.8.2 统计人员要学习掌握电子计算机知识。

借助先进技术手段, 运用数学模型开展统计预测和统计分析, 建立电子计算机数据库。

4.9 统计职责及法律责任 4.9.1 统计职权(按“统计法”第 22 条规定) 4.9.1.1 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提供资料。

4.9.1.2 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正确的统计资料。

4.9.1.3 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反国家法律和破坏国家计划的行为。

4.9.2 法律责任(按“统计法”第 25 条规定),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情节较重应对有关领导人员或直接 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a. 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b. 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c. 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d. 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统计法规定的职权的; e. 违反统计法规定,未经批准,自行编制发布统计调查表的; f. 违反统计法规定,未经核定和批准,自行发布统计资料的; g. 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

5 记录和表单 a. 生产进度(计算)签证表 b. 月份产值完成情况构成表 c. 月份产值实际完成情况 d. 月份产值完成情况调查表 e. 主要实物生产量完成情况(安装) f. 年度产值预计完成 22 23 生产进度(计算)签证表 GDJY09.01-2012 产品名称 生产量 序号 定额编号 生产内容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 小计 材料 其中:

人工 价 设备 合 小计 材料 其中:

人工 年 月 价 设备 日 监理签证时间 年 月 日 签证意见: 检查员签证时间 年 月 日 签证意见:

保留期限:1 年 24 月份产值完成情况构成表 填报单位:

序号 一、 (一) 1 2 (二) 二、 (一) 1 1) a b c d 2) 承包产值完成情况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生产完成的产值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分包出去生产的产值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生产完成的产值 产值分类完成情况 企业营业额 其中:对内销售产值 企业总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生产 安装生产 房屋、构筑物修理 非标设备制作 工业总产值 工业销售产值 其中:对内销售 对外销售 3) 商业销售总额 其中:对内销售 对外销售 4) 机械设备租赁产值 其中:对内销售 对外销售 5) 服务业收入 其中:对内销售 对外销售 6) 其他收入 其中:对内销售 对外销售 2 国外生产收入 其中:国外材料费 ? 指标名称 本年本月止累计完成 计划 实际 % 本季实际完成 计划 实际 % 计划 GDJY09.02-2012 单位:万元 本月实际完成 实际 % 保留期限:1 年 25 月份产值实际完成情况 填报单位:

产值完成合计 序号 产品名称 本月 累计 公司各管理部门 按施工单位完成产值分解(累计分解) GDJY09.03-2012 单位:万元 公司合计 保留期限:1 年 26 月份产值调查表 填报单位:

工期 面积 (m2) 其中: 本月完成产值 其中:

本年本月止累计完成产值 其 中: GDJY09.04-2012 单位:万元 序 号 产品名称 年 度 年度 竣 施 竣 目 目标 开工 工 工 工 标 值 时间 时 面 面 值 间 积 积 合计 下 其 期完 其中: 其中:

中:

产 成 多元 多元化 甲 值率 合计 施工产 施工产 国外生 国外生 化经 经营产 供、 国外 对外 预 值 值 产产值 营产 对外销 自行承 产产值 对外销 自行承 值 国外 材料 销售 测 值 售产值 揽产值 售产值 揽产值 材料 费 产值 费 公司合计 保留期限:1 年 27 主要实物生产量完成情况(安装) 填报单位:

GDJY09.05-2012 使用 非标 室内 工艺 钢结 钢结 工艺 复合 室外 准设 设备 通风 风管 包铁 上下 采暖 暖气 计电 计电 设备 构制 构安 管线 保温 衬里 保温 防腐 供排 电缆 电线 灯具 备制 组对 设备 制安 皮 水管 管道 片 设备 配管 安装 作 装 安装 外墙 水 造 道 面积 台 甲 t 台/t t t m 台 m2 m2 m2 m2 m2 m2 m m m 片 台 m m m 套 序 号 单位产品名称 保留期限:1 年 28 年度产值预计完成情况 制表单位:

上半年预测 其中:

序 号 产品名称 其中:

全年预测 GDJY09.06-2012 单位:万元 其中:

其中:

其中:

上半年 年度目 多元化 多元化 合计 施工产 其中: 完成率 合计 施工产 完成率 国外生 国外生 目标值 标值 经营产 经营产 自行承 自行承 值 上年预 产产值 值 上年预 产产值 值 对外销 值 对外销 揽完成 揽完成 留产值 售产值 留 售产值 产值 产值 公司合计 保留期限:1 年 2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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