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 2014发展党员细则解读,发展党员细则解读,党员发展新细则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2014发展党员细则解读,发展党员细则解读,党员发展新细则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时间:2014-02-26 来源: 泥巴往事网

2014年6月11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一、《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这次修订,保持了《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

在 1990 年《细则》(试行)稿的基础上增加 1 章 11 条,共 7 章 44 条 5000 字.这次修改,涉及文字修改 300 多处,其中实质性修 改 50 多处。主要修订内容是:依据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 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 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 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 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 程序作出规定,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

修订后的《细则》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 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 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 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 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 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 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二、《细则》主要修订了什么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主要体现在《细则》总则 部分,要做到遵循“十六字”总要求、落实“三个坚持”。

“十六字”总要求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这是 2013 年 1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 署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时提出的。所谓“控制 总量”,就要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 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未来,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 1.5% 左右。去年省委组织部执行的《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制度,一 个编号对应一名发展对象,“一个萝卜一个坑”,就是要防止一 些地方乱发展党员。所谓“优化结构”,即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 文化和年龄结构与分布状况。去年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形 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在 当年发展的党员中,35 岁以下青年、一线、高中以上学历三个重 点对象要达到 70%以上,女党员达到 25%以上。同时要注重在非公 企业、社区中发展党员。农村要以种养殖大户、农民工、致富能 手、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为重点发展党员,农村 每年每村至少培养 2-3 名入党积极分子,两年内要有 1—2 名发 展对象,确保每村至少有2名 35 岁以下党员。所谓“提高质量” 就是要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 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条 件、 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 做到 “六个不批” , 即没有经过两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批,未经过党委一级集中培训 或培训不合格的不批,没有经过政审和政审不清的不批,入党手 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不批,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的不批,没 有经过公示的不批。所谓“发挥作用”,就是在党员队伍建设过 程中,各级党组织不仅要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也要注重党员先锋 模范作用的发挥。

落实“三个坚持”,就是“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 - 2 - 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 一个。”“三个坚持”重点是两点:一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细则》在党员标准上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吸收具有马 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在培养教育过程中,要 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 终身的信念。《细则》还强调,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 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二是要慎 重发展、均衡发展。注重把握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禁止 突击发展。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五个环节。主要是申请入党、列为积 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五个 环节,主要体现在《细则》第二、三、四、五章部分。

1.第一步:申请入党环节。

(1)关于申请入党的条件。本次《细则》的修改,将党章第 1 条完整写入《细则》,规定 5 个基本条件:一是年龄在十八岁以 上的中国公民;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必须愿意参 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 是必须按期交纳党费。这里要强调的是,入党申请人年龄的问题, 我们每次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建卡表时,要求各位将积极分子的身 份证复印过来,就是要看申请人是否年满十八岁,也请大家严格 把关,不满十八岁的申请人,要坚决退回。

(2)关于向哪个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问题。《细则》第六 条规定:入党申请人可以向五类对象提交入党申请,一是工作、 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居住地党组织;三是单位所在地党组 - 3 - 织;四是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五是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 申请时,应当按次序向上述党组织提出。

(3)关于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这是本次《细则》 新增的内容,规定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入 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和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和现实表 现等。

2.第二步: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环节。

(1)关于如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细则》做了新的规定, 要求做到“两推一备案”,即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 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并 形成会议纪要,报上级党委备案,并在基层党组织要将申请时间、 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情况、支部讨论意见等向所在单位(居住地) 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 7 天,经公示无异议,确定 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关于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 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这次《细则》第 9 条规定了培养联系人的 4 项主要任务:一是向 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 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 极分子情况;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 象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要至少每半年与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 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填写培养考察记录。

记录时,要注明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培养联系人要签字盖 章。 - 4 - (3)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教育的问题。《细则》规 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至少为 1 年,自党支部确定其为 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组织要采取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 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 的培养教育。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重 点考察其思想政治、工作生活表现,特别是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 中的表现,并形成综合考察报告存档。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 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这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 容。

(4)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教育问题。在《细则》第 12 条中规定了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 变动时,有三方面的具体责任:一是本人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变 动情况;二是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转交材料;三是现单位党组织 要认真审查并接续培养。

3.第三步: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环节。

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有五个步骤:

( 1) 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 1 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培养联系人提议,在听取 培养联系人和党员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听 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实行无记名投票,参会人数及有效票数与确 定入党积极分子相同,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的基础上,由支部 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一般在 1 周内,党支部要将发 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入党积极分子 相同,公示情况存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发展对象。 - 5 - (2)上级党委备案。这是《细则》第 13 条新增加的内容。

《细则》规定,党支部一般应在确定发展对象后 1 周内,将有关 情况(含联系人意见、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教育情况、支部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备案。

(3)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应确定 2 名政治坚定、责任心 强的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由培养 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履行职责:

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 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 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大会负责地介 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 教育帮助。发展对象一般不可请自己的亲属做入党介绍人。发展 对象因工作、学习离开时,党支部要将其主要表现和培养教育情 况写成书面材料,作为培养教育材料内容转交其新单位。

(4)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一般在确定为发展对象 1 个月 内,党支部派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全 面审查。这次《细则》对政治审查增加了两块内容。一是增加了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二是要求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 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 的意见。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 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 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 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 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 - 6 - 审查情况应形成综合性、结论性的书面审查意见。对流动人员中 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必须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 层党组织的意见。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5)开展集中培训。政治审查合格后,要对发展对象开展短 期培训,《细则》对培训有两点调整:一是培训主体,规定除基 层党委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也可以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 训。二是培训时间,将原来规定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 个学时),改为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细 则》还明确规定,未经培训的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培训党委盖章,装入入党材料 档案。培训一般有效期一年。

4.第四步:预备党员的接收环节。

预备党员的接收有七个步骤:

(1)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材料、教育培 养情况、政治审查情况、公示情况,及个人现实表现、党员群众 意见等方面,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实行无记名 投票确定是否可以吸收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 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也就是 说,目前高中不能发展党员,一是一般年龄不够十九岁;二是发 展后,三个月内就要离开学校。

(2)上级党委预审。这是《细则》的新规定。经支部委员会 审查、集体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报具有审批权限 的基层党(工)委预审,并提供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本人自 传、本人思想汇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录, 团组织推荐审核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发展对象政 - 7 - 审情况、集中培训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员群众座谈会议记 录,有关公示情况、党支部会议记录、发展对象个人现实表现等 相关材料。必要时,还应查阅本人的人事档案。同时,还应征求、 听取计生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基层党委和有关部门均 需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审查结果及时反馈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 的发展对象发放省委组织部统一编号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 书》。

(3)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 党支部要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填写《中国共 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栏 目的内容和要求,向申请入党人讲清楚。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地 按照《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和要求逐项如实填写, 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4)支部大会讨论。召开支部大会,有两个具体问题需要把 握:一是参加人数,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 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二是票决,在讨论接 收预备党员时,统一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议程 为: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 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入党介绍人 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部委 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 党进行充分讨论;⑤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 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 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 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 - 8 - 论多名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一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后,形 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 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 党支部书记签名。基层党委要将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向发展对象所 在单位(居住地)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入党积极分 子相同)。

党支部要及时将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通过 决议的日期,并签名盖章后,连同对象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 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决议形成后,一般应在 1 周内,将拟 接受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5)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 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 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对党的基本理论 路线方针政策的掌握和理解情况,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是否成熟 等。谈话人要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 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6)上级党委审批。这次《细则》23 条对发展党员审批权限 作出重大调整。规定所有党总支都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对支 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 基层党委,也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 同)审批。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程序:由党委组织委员逐一介绍发展对象 情况,党委委员逐一讨论,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 9 - 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 委员在会议召开前向党委提交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党 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赞成人数超过应 到会有表决权委员的半数以上,才能形成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党委审议批准后,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 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交党委书记签名盖章。向报批的党支部 下发《发展新党员通知书》。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 大会上公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 思想工作。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 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个月。

(7)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基层党委审批后,要及时 将发展的预备党员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另外,《细则》对直接接收党员和追认党员作了规定。第 27 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第 28 条对追认党员的条件、程序、要求等作 出具体规定。把握追认党员这一条有两点要注意:一是要严格掌 握;二是要省一级党委批准。

5.第五步: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环节。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环节分为七步走:

(1)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党组织要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 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参加党内生活,党组织书 记或党小组组长要找预备党员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并对 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 10 - (2)入党宣誓。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 行。入党宣誓会场要布臵得庄重、简朴、整洁,必须悬挂党旗。

《细则》规定,宣誓气氛要严肃,不可采取茶话会等轻松活跃形 式进行。

(3)继续教育考察。党组织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 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 教育和考察。督促、指导预备党员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期缴纳 党费,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要听取一次预备 党员思想情况汇报,入党介绍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意见,党 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表现,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存档), 预备期内,基层党委要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 不少于 8 个学时。预备党员未经集中培训的,不能转正。另外, 预备期的培养考察有几个问题需注意:一是预备党员不能命名为 优秀党员;二是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内职务,没有选举权、被选 举权和表决权;三是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4)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 1 年预备期满前,一般应提前 一至两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存档), 如实向党组织汇报预备期内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履行 党员义务情况,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情况。党支部要将预备党 员在预备期间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入党积极分子 相同),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5)支部大会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 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会 议议程为: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的表现;入党介绍人、支委会介 - 11 - 绍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到会党员发表意见,进 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结束后,党支部形成决议(存档)。

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 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 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 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应 1 周内将决议填入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6)上级党委审批。党委收到党支部报送的预备党员的申 请转正材料后,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采 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与预备党员接受会议要求同),并形成 决议。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 内审批。党委审议批准后,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下发《党员转正 通知书》。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 会上宣布。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 资格, 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的党龄, 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7)材料归档。一般在发展党员后各个环节工作完成后 1 个 月内,党支部要将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党员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 本人自传、本人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 群团组织推荐审核表、各个环节的党员群众座谈记录、入党知识 分子培训登记表及心得体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材料、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半年考察 情况,《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发展对象现实表现,各环节的 党支部会议讨论记录及决议等,党员预审表(含基层党委预审意 - 12 - 见和执纪执法部门审查意见),基层党委接受预备党员决议、预 备党员集中培训登记表及心得体会、预备党员现实表现材料、党 支部讨论转正的会议记录、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期间的总 结材料,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等重要入党材料归入党 员档案。党员受到各级党组织表彰、奖励的登记表、审批表。预 备党员延期转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纪处分、党员登记、民 主评议、退党、撤销处分等有关材料。

另外,《细则》规定,预备期末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 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 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 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 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 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 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 13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解 读 中共泉州市委党校 xxx 1xxxxxxxx xxx,哲学硕士,国家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技能鉴定考评师, 国家二级评茶师. 2 曾经服务过的...

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公开发表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细则》修订工作、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

2014年6月12日... 原标题:入党标准更高难度更大 南都讯记者陈磊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

 
  • 泥巴往事网(www.nbwtv.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