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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小学教远程培训,鹿邑中小学招教2014,2014年鹿邑中小学招教,2014年度中小学教评审安排

时间:2012-04-27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豫职改办〔2014〕44号文件精神,结合郑州职称...

濮职改办[2014]25 号 濮阳市 2014 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14 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全省职称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 现就今年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结构比例审核 结构比例审核和职数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 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20 号)及?关于印发?河南 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2010?152 号)规定进行。

(一)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范围 1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 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 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民办学校及从 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不进行结构比例审核,可自主申 报。

(二)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标准 以本单位当年 6 月 30 日前在编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基数, 中小学(幼儿园)中级和中学高级的结构比例按照河南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 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 号)有关 规定执行。小学及幼儿园的高级教师按照 1%的比例进行申报。

(三)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方式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实行年度审核制 度,结合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每年审核一次。副高级以上由省 职改办核定,中级由市职改办核定。

(四)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的效力 1、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 基本依据。

2、结构比例审核结果的使用范围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晋升与聘任、流动教师的聘任。

3、单位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结构比例审批工作一并开展。在 审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由单位按照主辅系列分配方案统一使用。 2 (五)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需提供材料 审核结构比例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台账 1 份及电子文本;专业技术人员数 据库;?濮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方案核准通知书?。

2、?拟晋升(聘任) 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包 括流动人员及辅系列人员)、单位主辅系列分配方案、单位人员 变动的有效证件、?濮阳市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 比例审核汇总表?。

3、县(区)职改办分类分级别汇总后将?濮阳市事业单位高、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汇总表?报市职改办。

4、单位量化积分排序表。

(六)有关要求 1、 2014 年度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工作, 坚持实行集中限时办 理、一次审核完毕、当年不再调整、对单位不对个人、对事不对 人的办法。

2、对达不到结构比例的,高、中级分别按 2%、3%左右的增幅 逐年逐步到位。对达到或超过结构比例最高限额的,按照“退二 进一”(超 10%以内)、“退三进一”(超 15%以内)掌握,单位 申请时须提供退休、调出、死亡、辞职、辞退等减少人员的有关 材料。

3、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依据岗位分类申请,可分别按 校长(书记)正职、教学兼管理人员、一线教师申请。其中“教 3 学兼管理人员”仅指专职教师 1/2 教学量的副校长级、学校行政 科室人员,若达到一线教师课节量的也可以按一线教师申请。

小学(幼儿园)中小学高级教师按照区域合并申请,乡镇以 中心校(教育组)为单位;市直和县直达到申请标准的按学校申 请,达不到申请标准的,按多所学校合并申请。

4、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县区职改办要认真对照政策,严格 把关,不得矛盾上交。对不负责任的申请从严审核。不受理与跑 “指标”、要“指标”有关的事宜。

5、结构比例审核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 11 月 20 日。逾期不报 的,本年度不再审核。

二、关于申报、推荐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 督”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印发的职称申报(聘任) 推荐办法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一)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及单位推荐 程序综合评定申报人员。

( 二 ) 结构比例审核下达后,要按照排名顺序进行推荐。县 (区)单位报县(区)职改办,市直由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汇总。

(三)申报推荐材料务于 12 月 2 日前报送。其中,中小学一 级教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教育局和油田教育中心,高级教师 申报材料报市职改办。 4 (四)推荐工作中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职称工 作规定的人员要按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 要求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工作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查参评人员的基础证件,并对评审材料进 行抽查;各级业务主管部门重点对参评人员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审 核,按照“逐级申报、逐级审核、审核必签字、签字必负责”的 办法,每一级审核部门审查后都要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 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上签字。各级职改部门和主管部门在进 行资格初审时,重点审查申报人推荐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申报人 材料是否真实可靠,填写的有关表格(?评审表?、 ?评审简表?) 的内容与原件是否准确一致。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应责成申报人重新填写;对蓄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材料报送到上级职改部门和相应评审委员 会,严禁带领申报人到上级职改部门和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报送 材料。

四、报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以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为呈报单位,高中级分别报送。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 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 3 份)。

2、 ?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 5 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原件。

3、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证明材料。

4、以县区或市直主管单位报送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 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1 份。

5、提供申报人员?评审简表?1 份及电子文本。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 计算截止到当年 9 月底。根据任职年限的要求,应计算至相应年 限的 6 月 30 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相应年 限的 9 月 30 日前聘任。高学历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送评委会承办部门材料及组卷要求 1.经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查表?一式 3 份,1 份报评委会承办机构,1 份留职改部门,1 份留呈报单位。未经职改办资格审查人员的材料,评委会承办部 门不予接收。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经单 位核实盖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 35 份以及同内容的电子文本。

3.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3 份。

?评审 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第1页“相 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 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 原件、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 1 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 6 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7.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证明材料。

8. ?年度考核登记表? 。提供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 6 年 的,为近 6 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公办学校由单位出具的年 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

9.能力和经历材料。能力和经历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学(幼 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要求提供。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 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 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文 献数据库网站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 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 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CIP 数据核字号验证” 的检索页。

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11.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 报告 1 份. 12. ?申报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 3 份。

?申报材料审核登记 表?应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1 份报评会会承办机构,1 份留呈 报单位,1 份本人留存。

1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 2 份。

?真实性保证书?应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 盖单位公章。1 份报评委会承办机构,1 份留呈报单位。 7 组卷要求:申报材料要按基础证件、业绩成果、经历与能力三 部分进行组卷。每卷要填写材料清单,粘贴在档案袋封面。材料 摆放顺序要与材料清单顺序一致。卷内项目内容要符合实际,并 和?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评审 简表?内容保持一致。组卷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

六、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 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是促进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审规范化,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完善中小学教 师职称评审业绩库应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为基本依 据,并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建立完善。各地在建立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业绩库时应以组织单位所下发的规范文件为依据,凡没有 文件依据的不得入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应通过适当方式 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自 2014 年起,凡没有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审业绩库的不予资格审查,在业绩库中检索不到的业绩材料, 有关评委会承办机构在接收、整理申报评审材料时不得接收,评 委会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七、有关人员申报问题 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顺利衔接,2014 年,中 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直接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评价办法和评价 标准申报评审,原取得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不需转评可以直接 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进行申报,在不同学段教学岗位的任职年限、 工作业绩合并计算,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现岗位 一致。 8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跨学科领域的特殊性,专职从事综合 实践活动教学的教师可以选择与自己工作相近的学科进行申报, ?评审表? 、 ?评审简表?中“现从事专业”一项填写为“综合实 践活动” ,其所取得的“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予以认可,但“综 合实践活动”优质课的内容必须与所申报学科相关。

由于小学教师工作的特殊性,除英语、体育、音乐、美术、 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专业外,取得其他专业中小学教 师任职资格的小学教师可以不再转评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 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八、讲课答辩工作 按照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省 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人员应进行讲课答辩。为保证新老 政策的顺利衔接,2014 年我市高级全面开展讲课答辩,高级讲课 答辩工作按照?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 作规则(试行) ?进行。其他需讲课答辩人员另行通知。

九、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 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经 市职改办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及逾期报送的材料, 评委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二)跨地区跨单位取得的资格无效,各级不得对其聘任。

往年不是因为弄虚作假被评委会淘汰的,不得剥夺其申报参与权, 9 否则不对该单位进行结构比例审批。不在教学岗位上,不得按教 学兼管理人员或一线教师申报。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 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奖励证书须在?评审简表?中注明主 办部门、获奖等级、文件号、证书编号,否则不予认可。

(四)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 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五)需到评委会进行讲课答辩的,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 证,讲课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六)评委会承办部门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实行责任制,谁审 核,谁签名,责任到人。重点审核:是否属于本系列评委会评审 范围;推荐、呈报手续是否完备;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 实、有效;?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与原 件是否一致;是否需要答辩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拒收评审材料或退回原单位。要及时、准确记录召开评委会期间 申报材料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并于评委会结束后报送市职改 办。

(七)评委会工作人员在接收评审材料时应对申报人的业绩 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在?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中签署审核人 姓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业绩材料要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 库进行认真核对, 凡不符合要求或检索不到的不予接收, 并从 ?评 审简表?中划去,切实做到?评审简表?及其电子版与业绩材料 10 相一致。

(八)评委会评审实行署名制。讲课答辩中评委打分表应签 署评委姓名,登分汇总表应签署计分人员、监督人员和主考官姓 名;专家审阅材料实行主辅审制,一人主审二人辅审,主辅审人 应在审阅材料登记表上签署姓名;小组评议中凡是小组未通过人 员应实事求是签署小组不予推荐的原因,除签署主辅人姓名外, 学科组组长应签署意见;大评会投票汇总表应经计票人员、监督 人员和主任评委签署姓名。评审过程中有关材料应妥善保管备查, 对于公示过程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并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

(九)评委会承办机构要完善有关手续,如实、准确记录评 审各环节情况,在评审会议结束后及职改部门上报评审会议纪要 (包括开会时间、评委会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 评审未通过人员原因、评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等) 、表决票等 原始资料。对于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未通过原因应随评审材料一起 反馈申报人,并通过适当形式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十)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 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 (豫人?2002?30 号) 、 ?河南省职称评 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豫人社职称?2013?18 号)等有关规定, 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 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 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 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 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 (十一) 单位和个人可以到 “河南职称网”(.cn )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有关 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十三)收费标准及要求。高级评审费 260 元(含资格审查 费)、论文鉴定费 60 元;中级 120 元(含资格审查费)、论文鉴 定费 30 元。严禁向申报人员强制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职改办 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联系。 附件:

1、濮阳市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汇 总表 2、拟晋升(聘任) 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 3、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台账 12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6、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登记表 2014 年 11 月 11 日 1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系列(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 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 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省辖市(省直) 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14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姓名: 类型 序 号 1 基 本 证 件 2 3 4 类型 序 号 专业: 项目 学历证书 任职资格及 聘任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 项目 单位: 申报人 签名 单位审核 签名 主管部门 审核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县市区职 称部门审 核签名 市、 直管县 职称部门 审核签名 评委会 工作人员 审核签名 申报人签名 单位 审核签名 主管部门 审核签名 评委会 工作人员 审核签名 优质课、 示范课、 观摩课、 专 题 讲座 荣誉 表彰 及 技术 称号 论 文 论 著 及 科 研 课 题 课程改 革与素 质教育 15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 学科组评议登记表 申报学科(专业):

姓名 申报条件及 基本条件是否符合 能力经历是否符合、 所提供材料是否 规 范 完 整 项目 优质课 示范课 观摩课 专题讲座 时间 名称 举办单位及 获奖等次 是否符 合要求 主审人 签名 辅审人 签名 申报 身份 单位类型:

教师□ 校园长□ 教研员□ 评审 类型 编号:

讲课答辩 成 绩 荣誉表彰、 技术称号 论文论著、 科研成果 课程改革与 素质教育 学科组评价 意见 (或不同 意推荐原因) 是 否 同意推荐 学科组组长签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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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且由高学历到低学历排序); (6)任现职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登记...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 2014 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街中心小学: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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