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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董事会新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的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章程,一人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

时间:2012-03-21 来源: 泥巴往事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不设董事会) 昆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

聊城市东昌府区 第一章 有限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由 设立聊城市东昌府区 出资,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第三条 公司名称和住所 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 办事处 第四条 住所:聊城市东昌府区 第三章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货币资金 第七条 万元。

股东的姓名(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万元人民币,其中 1 股东姓名或名 证照号码 称 出资数额 认缴情况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货币 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 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 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 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登记注册后, 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 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一个自然人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 负责,由股东委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3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用或解聘,任职 三年, 经执行董事同意,可以连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 1 人,由公司 股东委派 产生。监事对股东负 4 责,监事任期每届 3 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 理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职务名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 三 年。由 股东 委派产生,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连选连任。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 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八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应当对公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在制成后 十日内,报送公司股东。

第二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 5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 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二十三条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 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股东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 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 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 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长期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 之日起计算。 6 第二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由出现; (二) 股东决议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九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 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 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

附 则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本章程经出资人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一式 叁 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 年 月 日 7

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股东作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 司. 第十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 执行董事...

建议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索取范本,在其基础之上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修改。章程是一个公司的宪法,还是要非常谨慎的。

(但 公司 名称中 不会 有\" 一人 453_514_8k 至于 一人公司 是否设立 董事会 268_185_6k 较小的 有限 责任 公司 ,可以设一名执行 董事 640_275_24k 章程 , 公司不设 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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