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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汇报材料,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淄博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

时间:2012-11-20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张贴中小学规范办学 行为规定公示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县属学校: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张贴中小学规范...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公示 一、课程设置(按周课时数计) 。 课程 年级 一、二 三、四 五 品 德 3 3 2 科 学 2 2 语 文 8 7 6 数 学 4 4 5 外 语 2 3 体 育 3 3 3 音 乐 2 2 2 美 术 2 2 2 地方与学 校课程 4 5 5 二、作息时间。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 6 小 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 7:30,上课时间不早于 8:00。保障学 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 1 小时。

三、假期安排。寒暑假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寒假时 间为 4 周,暑假时间为 8 周。

四、作业管理。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和难度。小学一、二、 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五年级只允许语文、数学留书面 家庭作业,且每天总量不超过 1 小时。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 选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 倡布置活动性、 实践性家庭作业。

严禁增加作业量的惩罚式作业。

五、考试管理。一、二年级每学期可进行一次语文、数学学 科期末考试,三年级以上每学期可进行一次语文、数学、外语学 科期末考试,其他学科以考查为主,不进行期末考试。小学考试 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和鼓励性评语的评价办法。 六、教辅管理。使用山东省统一审议选用的 1 套教材配套练 习册,免费提供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城市学生自愿购 买。

七、学生管理。学校要贯彻正面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制定 学生管理规定。小学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开除学生学籍 和勒令学生退学。

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3180471 3183976 3181889 区县教育(教体)局:2869934 2869980 学校: 淄博市教育局监制 — 2 — 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公示 一、课程设置(按周课时数计) 。 课程 品 历 地 生 物 化 语 数 外 体 音 美 地方与学 年级 德 史 理 物 理 学 文 学 语 育 乐 术 校课程 初一 初二 初三 初四 2 2 2 2 2 2 2 2 2 1 3 3 1 5 5 5 6 5 5 5 5 4 4 4 5 3 3 3 3 1 1 1 1 1 1 1 1 6 6 4 6 3 3 2 2 二、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 过 8 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 7:30,上课时间不早于 8:00。

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 7:00,晚自习结束时 间不晚于 21:00。保障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 1 小时。

三、假期安排。寒暑假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寒假时 间为 4 周,暑假时间为 8 周。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 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 初一新生军训时间不得超过 7 天。

四、作业管理。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和难度。学生家庭书面 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 1.5 小时。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 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 提倡布置 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严禁增加作业量的惩罚式作业。

五、考试管理。除学业考试外,学校每学期可自行组织思想 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期中 — 3 — 和期末两次考试。科任教师平时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 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自测。

六、教辅管理。使用山东省统一审议选用的 1 套教材配套练 习册,免费提供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城市学生自愿购 买。

七、学生管理。学校要贯彻正面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制定 学生管理规定。初中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开除学生学籍 和勒令学生退学。

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3180471 3183976 3181889 区县教育(教体)局:2869934 2869980 学校: 淄博市教育局监制 — 4 — 普通高中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公示 一、课程设置(按周课时数计)。 信 程语 外 数 政 历 地 物 化 生 息 年 文 语 学 治 史 理 理 学 物 技 级 术 一 二 三 4 4 5 4 4 5 4 4 5 2 2 2 2 2 2 2 2 12 2 2 2 2 1 1 1 课 通 体育 用 音 美 与健 技 乐 术 康 术 1 1 1 1 1 2 2 2 研究 性学 习 2 2 2 学 校 课 程 1 1 1 注 普通高中每位学生三学年参与社区服务至少10个工作日,每学年参与社会实践 至少一周。 二、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 过 8 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 7:00,上课时间不早于 7:30。

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 6:30,晚自习结束时 间不晚于 22:00。保障学生每天体育锻炼 1 小时。

三、假期安排。全省每年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按照农历 计)为当年腊月 24 日至次年正月 16 日,共 3 周。暑假放假时间 (按照公历计)为 7 月 11 日至 9 月 1 日,共 7 周。寒暑假期不 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

新生军训应纳入 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高一新生军训时间为 7-14 天。

四、作业管理。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和难度。布置作业要涵 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 2 小时。

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 选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 倡布置活动性、 实践性家庭作业。

严禁增加作业量的惩罚式作业。 — 5 — 五、考试管理。在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可自行组织一次模块 考试, 进行学分认定。

对不及格的学生, 要在适当时间安排补考。

除学业水平考试外, 学校可组织学生参加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 第一学年末统一组织的一次模块考试和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统 一组织的一次高考模拟考试。

六、教辅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从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选 择 1 套教辅材料供学生自愿选用。

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的选用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生管理。学校要贯彻正面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制定 学生管理规定。高中学生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 看、开除学籍处分。给学生处分,由学校批准。学校要建立处分 学生的相关听证、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制度。

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3180471 3183976 3181889 区县教育(教体)局:2869934 2869980 学校: 淄博市教育局监制 — 6 —

和勒令学生退学. 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3180471 3183976 3181889 区县教育(教体)局:2869934 2869980 学校: 淄博市教育局监制 — 2 — 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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