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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住校生管理办法,住校生管理制度,小学住校生管理制度,住校生管理办法2012.9

时间:2013-02-02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取消该宿舍住校生评选先进和减少特困生受助的人数.对连续两次被评为问题最多的宿舍的学生,学校要对违纪问题最严重的学生给予处理,甚至劝其退学. 住校生管理办法 住校...

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 住 校 生 管 理 条 例 一、住校规则 1、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定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般不 办理入住或退住手续。

若有特殊情况, 中途要入住或退住的, 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 并经班主任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入住或退住手续。

2、住校生一律住在学生宿舍楼,并按生活指导教师统一安排的寝室、床位就宿,不得自 行更换。

3、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各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督促全体寝室成员遵守有关的住 校生管理条例,建立寝室内轮流值日制度;按时参加寝室长会,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 寝室的每一个成员。

4、建立寝室长登记、报告制度。寝室长应将本寝室人员有关出勤、违纪、物品保管等情 况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汇报。周日未在规定时间按时回校、回寝室的寝室长应及时向 生活指导教师报告,生活指导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若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值班领导 或班主任。

5.住校学生按时参加住校生会议。

6.不得在宿舍区打(踢)球、聚众起哄。积极营造文明、健康、高雅、协调的宿舍文化。

二、寝室纪律要求 1、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其他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对老师和同学有礼貌。严禁顶撞管理人 员。

2、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无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文明休息,不在寝室喧 哗、吵闹、起哄,不在寝室打扑克、下象棋等有赌博行为的活动。做到三轻(关门轻、 说话轻、走路轻) 。未经允许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日记。不抽烟,不喝 酒。

3、为人诚实,发现同学中的不良行为应指出,帮助改正并及时报告。 4、文明住宿,进出宿舍、学校要报告。无越墙进出宿舍和学校等不良行为。学校为确保 住校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安装了摄像头,可以查看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学生活动情 况。

5、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楼。宿舍未开放时间,住校生不得随便进入宿舍楼。如因病或 其他原因要进入宿舍的同学,必须由班主任老师出具书面证明或电话、短信方式,经 晚间值班行政批准,生活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

6、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宿舍内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炒锅、热得快、电热 杯等),宿舍内不得燃烧纸屑,不得点蜡烛。

7、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认真参加课间锻炼;午休时间必须回到教室听班上安 排不得在寝室内;按时、认真参加晚自习;晚自习结束后应立即回宿舍;按时就寝,按 时熄灯;熄灯后不讲话,不外出,不洗衣服,不听收音机、随身听,不点灯或用其它照 明工具看书,不吃零食。就寝人数要齐,就寝时间到了若有同学未进寝室就寝,寝室长 必须向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8、住校生不得外宿,若有特殊情况请假回家的必须经班主任和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报 晚间行政值周处批准。生活教师做好相关教材的留存工作。

9、寝室不得留宿外人(特别是社会的闲杂人员) 。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甚至移交公安机关 处理。

10、 严格执行住校生双休日与节假日的离校返家制度。

住校生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后离校, 周日下午五点返校。住校生在特殊情况时周末需要留宿的,须在周四前写好留宿申请, 首先经生活老师同意签字后经班主任签字, 年级主任签字批准并通知到当天值日的生活 指导教师后, 方可留宿, 同时值日生和指导教师必须到岗, 负责学生的安全事务性工作。

11、住校生一律不得骑自行车到校。违返规定自行车遗失自行负责。

12、学生亲属来访应遵守住校生管理条例,须经生活指导教师的批准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三、寝室内务要求 1、总体环境: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和其它杂物;窗户明亮,桌面干净;卫生用品等物 品均放在指定位置,其余空间及地面不能再堆放物品;常开窗户,保证室内空气新鲜; 寝室内不私拉晾衣绳,晾挂衣服须按规定的位置。

2、床铺:寝室内的被子一律放在床的一个方向。枕头放在被子上,枕巾平铺在枕头上。

床单拉平,四边整齐。被子叠成正方与枕头同宽。床上无杂物,毯子与被子一样叠法。

3、洗漱用品:牙膏和牙刷均头朝上放入牙杯内,牙杯按号码依次摆放指定位置;肥皂盒放 在指定位置;毛巾应对折叠整齐,挂在毛巾架上;脸盆统—放在脸盆架上;热水瓶统 —放在指定位置;全宿舍统一式样。

4、物品架:物架上的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凌乱,不出现乱堆放的现象。

5、衣服、鞋子:衣服应放在衣箱内;鞋子应放在指定位置。宿舍内的床上、地上没有零 乱的衣服和鞋子。应做到宿舍的整洁。

6、房间布置做到“六统一” 。

1、桌子凳子摆放统一。

2、毛巾挂法统一。

3、刷牙用具摆放统一。 4、床下鞋子摆放统一。

5、床上被子叠放统一。

6、墙上装饰张贴统一。

四、寝室卫生要求 1、有值日生值日轮流表,严格按值日表打扫好清洁卫生。

2、每天按时、认真地做好宿舍值日生工作。每周一、四大扫除各一次。每周星期一,四 下午六点进行住校生内务大检查,检查结果跟班级综合评估得分挂钩。

3、保持寝室内整洁,地面无脏物、纸屑、果壳、泥沙、口香糖和痰迹。

4、要保证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墙上不乱钉、乱画,门窗要清洁。

5、保持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不向宿舍外乱倒水和扔杂物。

6、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不得将破衣裤、果壳、塑料袋、瓶罐等丢弃在卫生间内。不 许将垃圾扔入厕所内(特别是女生的卫生巾) ,以免堵塞下水道。若人为造成下水道堵 塞将以每人次 10 元处罚。便池用后要冲干净,保证卫生间无臭味。

7、用餐一律在食堂,不准在宿舍楼和寝室内用餐。(生病在寝室休息的学生除外)。

8、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洗衣被,及时晒干。 五、寝室安全要求 1、进出宿舍须佩带住校生有关证件。

2、管理好钥匙,寝室无人时应及时锁门、关窗。就寝前及时锁门并熄灯。

3、个人的箱子要锁好,并保管好钥匙。贵重物品及非学习用品(如手机、小灵通、照相机、 CD 唱机等)不要带入学校。若有遗失自行负责。

4、要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寝室内不准带火源, 不玩火,不点蜡烛、蚊香,不燃烧废弃物。发现可疑情况或险情,除冷静处理外,应立即 与生活指导老师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

5、不能在阳台外晾晒衣服,晾晒衣服必须用衣叉晾晒。平时不能倚靠在阳台外沿与人谈 话或打闹。

6、平时不得倚靠、踩踏寝室窗户栏杆,必须用衣叉晾晒衣物,且注意安全。

7、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好宿舍楼内和寝室内的物品(包括物柜,窗户、墙壁、桌椅、卫生 洁具等)。发现有公物破损,应向生活指导教师报告,以便及时修复。自己损坏公物时, 应及时向生活指导教师汇报,并照价赔偿。

8、要节约水电,用完水电后应及时关闭,若不及时关闭水电的,以每人次 5 元处罚。

9、所有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寝室) ,生活教师有权制止及没 收。

六、住校生晚自习要求 1、全体住校生均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晚自习。

2、参加晚自习的同学不得缺勤,如遇身体不适或有其它特殊情况,应事先书面向班主任 请假,报经晚间行政值周同意,生活教师做好相关记录。无故缺勤者受严肃批评。

3、参加晚自习的同学应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早退;不随意谈笑,不讲闲话; 不带非学习用品(如扑克牌、随身听、零食等)进教室;不做影响其他同学自习的事 情,认真学习,注意提高学习效率。

4、晚自习结束后应立即回宿舍,不得再到其它地方游逛,更不能离校上网吧、游戏厅, 否则将严肃处理。

七、住校生请假制度 1、住校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或电话申请,学生填写 《住校生离校请假单》 ,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批准后交值周或生活老师方可离校。

2、双休日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家长事先需向班主任提出口头申请或电话 申请,事后补上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补办请假手续。

3、学生在校因身体不适,需休息者,必须有医生的证明,到生活指导老师和班主任处办 理请假手续,经晚间行政值周批准,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4、对违反请假制度者,特别对擅自离校者,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八、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办法 1、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汇同政教处将给予批评、口头警告、通报等处分,情节严重者, 取消其住校资格一个月,自行解决住宿和上学交通问题。屡教不改者(三次以上),完 全取消其住校资格。

2、不按要求做好宿舍内务,限期改正;三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取消其住校资格一个月, 回校住宿仍不改正的,完全取消其住校资格。

3、不遵守住校作息时间,无故不参加住校生集会、晚自习,晚自习不认真、影响他人学 习,给予严肃批评,屡教不改者取消其住校资格。

4、故意损坏宿舍及宿舍楼内和周围设施,处以原价 5 倍内罚款。

5、住校生有一般违纪三次,在月评比中取消其寝室“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整个寝室 受通报以上处分 1 次,在月评比中取消“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6、未经生活老师允许,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楼,违者将给予批评、通报等处分。屡教不 改者,取消其住校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 住校生在校外留宿或在非放假时间擅自离校返家, 或未班主任和行政值周批准双休日 擅自留校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8、留宿非本寝室同学或外客,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住校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特别 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9、 所有住校生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应由班主任交请假条到行政 值周后再转交生活教师。住校生无假条而缺席的将以 5 元/人〃次对班主任进行处罚。

10、寝室卫生,寝室内务整理就寝纪律,寝室内安全工作做得很差,连续 2 次以上均评 为最差寝室的,所在班级在期末班级综合评估得分中以 0.25 分/人减分,且减分以次 数为记,实行累减。 仁寿县富加镇初级中学校 2013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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