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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德育学分评分标准,德育量化评分标准,德育管理档案评分标准,德育分评分标准

时间:2013-05-22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德育评分评定标准 3.为班级获得荣誉每次加 3 分. 4.获得流动红旗每次人均加 2 分,班干部加 5 分,轮流班主任加 3 分. 5.获奖个人每次加 2 分. 6.考试班级前 10 名每人加 5 分,...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德育考核细则(2013年9月—2014年8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未来社会精英。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南 第一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学院学生德育考核实施办法,用以规范学生 言行举止,加强学生品德修养,鼓励同学参与部门、协会主办的以及社会实践等活 动。

一、德育考核加分总则 1、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60分。

2、每周如果无任何违纪情况,并无扣分记录,则有固定加分为0.4分,另外一期可 加满勤分1分。(每学期按18周计算) 3、德育考核总分最高为98分;超过98分,一律计算为98分。

4、期末德育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5、校干、社团(协会干部、助理以及其他学生组织)干部,系干(包括助理、干事) 以及班干只能在任职基础分中取其中的最高一项分进行一次加分。

6、在几个社团(协会)任理事、干部或助理、干事不可重复加分,取其最高分加。

7、全体学生干部,各部门加分以及各学生组织加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8、团委会(或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总会(或分会),社团联合会外的其 他学生组织一律按照社团考核加分细则予以加分。

9、一个活动中个人加分仅一次,若已加活动分则不再加特贡分。

(如果活动参加者 以多重身份参加, 则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同一次活动前中后期加分不叠加) 二、加分细则 (一) 任职加分 1、校团委会,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总会,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和文明督导队队员 以及护卫队队员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10分。(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2、系(部)级干部、礼仪队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10分。(最高分控制比例在 70%) 3、校级助理、干事,社团(协会)理事长,系(部)级助理、干事;勤工助学中心 主任等其他学生组织负责人,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6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 70%) 4、社团(协会)副理事长和班干部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5分。(最高分控制 比例在70%) 5、社团(协会)各部门干部、勤工助学中心各部门干部,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 为4分。(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6、社团(协会)各部门干部助理干事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3分。

7、校艺术团成员每人每期基础分最高加分为4分(优秀成员),系艺术团成员每人每 期最高加分为3分(优秀成员)。(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8、各系部早辅担任者(英语、普通话)每人每期加分为2分,优秀早辅每人每期加 分为3分(优秀早辅比例为早辅的6%,须由校语工部统一评选)。

9、雷锋讲解员成员每人每期加分为2分,优秀讲解员每人每期加分为3分; (优秀讲 解员比例为讲解员的6%,须由青总会统一评选)。

10、义务家教、图书协管员每期最高加分2分,校外辅导员每人每期最高加3分,由 校实践部期末评出的6%优秀校外辅导员加4分。

(校外辅导员、 图书协管员及义务家 教三项不可相互叠加,可与其他基础分叠加) 11、优秀寝室长(以红榜公布的寝室门牌为准)、优秀实习生每期每人基础加分为2 分。

12、课代表、寝室长每期基础加分为1分。(不可与其他任职分叠加) 13、社团(协会,青志协)会员可以在五个不同的协会间自由加会员分1分/个,优 秀会员另加0.5分。

(加分社员名单以交会费名单为准,优秀会员加分比例为会员的 6%)。 (二) 特殊贡献加分 1、 校级干部组织开展活动, 经校团委, 校学生会秘书部审核后, 确定产生良好影响, 活动组织者及策划者按特殊贡献加分,每学期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2.5分。

2、系(部)级干部组织开展活动,经系部审核后,校学生会秘书部审核后,确定产 生良好影响,活动组织者及策划者按特殊贡献加分,每学期不超过3次,每次加分不 超过2分。

3、社团(协会)组织开展活动,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交校学生会秘书部审核后, 确定产生良好影响,活动组织者及策划者按特殊贡献加分,每学期不超过5次,每次 加分不超过1分。(其他任何学生组织特供分每学期加分不超过3次,每次加分不超 过1分) 4、 所申请活动或个人必须在校级及校级以上给学院带来良好影响, 为学院作出特殊 贡献。

4、每次活动特贡分申请名额按总人数来确定,最多不超过7人,一般不超过4人。

注:一人在同一个活动只能在特贡分与活动分中选取其中一项 (三) 学习成果加分 1、英语等级考试过国家专业八级、专业四级,六级、四级、三级(凭当次成绩单复 印件)分别加4/2,4/2/2分。

2、 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国家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分别加5/3/2/1 分;过省级一、二级(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加1分。

3、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加2分/件。 参加长线自学考试每过一门加2分/门;

参加短线自学考试每过一门加1分/门。(凭 当次成绩单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考试过一甲、一乙、二甲、二乙(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分值分别 为4/3/2/1。假期调查报告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5、发表文章在系、校、市、省、国家级刊物上依次加分为 1分,1.5分,2分,2.5 分,3分。(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6、各级奖,助学金证书不作为加分凭证,各证书加分有效期为证书签发日起的六个 月以内,逾期不加分。

7、校报记者站即校报发稿加分: 200字—500字以内且质量较高者加1分;500字以上 加1.5分。

此项加分由校报记者站鉴定, 于期末将加分名单与稿件复印件交至校秘书 部审核并统一加分。

(四)证书分 1、因微型授课大赛是我院特色活动,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活动,特批准在此活动中 获奖的证书归于证书加分一览表中加分内容,加证书分。

①期末按照校(系)实践部汇总的名单根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奖项 分别加分,校级分值分别为2.5/2/1.5/1分,系级分值分别为2/1.5/1/0.5。

(院系得 奖证书重叠则取高的一项加分,且证书和此项的活动分不重复加分) ②其他参赛人员(没有获得证书加分的参与者)加0.5分活动分,校、系实践部期末 汇总提供名单给校秘书部,由校秘书部统一造表加分。

2、全校的优秀寝室及积极分子评比活动结果归于证书类,加证书分,优秀寝室则 0.5 分/人,寝室建设文明积极分子 2 分/人,期末由校宿管部统一造证书下发至系 部。

注:其他证书分详见证书一览表。

3、献血证加分分值为3分/人。 (五) 思想道德品质加分 1、被评为省级优秀团员、优秀干部加5分/次。

2、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干部、优秀志愿者、优秀实践者加3分/次。

3、被评为系级优秀团员、优秀干部、优秀志愿者、优秀实践者加1分/次。

4、校、系部组织的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每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人。

5、优秀班级成员加0.5分/人(由系部按照班级月评表取前10%定)。

6、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者(凭青年志愿者总会和院保卫部的红榜为准)加 1分/ 期, 其中做好人好事影响较大或拾金不昧中金额或者物品价值超过200元, 起榜样作 用者,加2分/期。

7、各系部开展团课,被评为“优秀团课班级”,班级成员70%加1分,其他加0.5分。

8、维护班级秩序,敢于同违纪情况做斗争者,经班委会讨论后交申请材料,由系部 审核后可以加1分/期。 (六)、活动加分 1、校部每次活动申请活动分最高分2.5,系部最高分2分,社团每次活动加分1分/ 人.(最高分按70%比例加) 2、代表校部、系部参加篮球、排球和足球等体育项目,校、系部参赛人员分别加3 分、2分。

3、学校举行的秋季运动会,运动员最高加 2 分(以上场者为准) ,裁判员加 3 分, 啦啦队每人加分不超过 1 分,后勤人员不超过 2 分,酌情加分。

(最高分比例控制在 70%) 4、在校期间积极转发或评论“一师团委”微博的同学当月超过 10 条(10—20 条) 加 0.5 分;超过 20 条(20—30 条)加 1 分;超过 30 条(30—40 条)加 1.5 分;超 过 40 条加 2 分, 每学期进行 3 次统计, 由校宣传部将加分申请与名单交至校秘书部 进行当月活动分加分。 三、扣分细则 (一) 基础扣分细则 1、学生在校期间获留校查看处分扣15分/次。

2、学生在校期间获记过处分扣8分/次。

3、学生在校期间获警告处分扣5分/次。

4、 学生在校期间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起哄者、 带异性留宿寝室或在寝室内赌博者一经 发现扣10分/次。

5、学生在校期间弄虚作假、小偷小摸被抓者扣10分/次。

6、在寝室用违禁电器一经查到扣5分/次,态度恶劣者,最高扣8分/次。

7、在寝室做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事和通报批评扣2分/次。

8、在校、系的抽查中由于个人原因而影响到集体的荣誉者扣2分/次。

9、在校园内吸烟、喝酒被文明督导队发现者扣2分/次。

10、上课期间顶撞老师,严重影响课堂纪律者扣5分/次。

11、周日晚点名无故缺席者扣1分/次 。

12、学校及系部大型活动缺席者或不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含形势与政策系列讲座) 者扣2分/次。

13、旷课扣1分/课时。

14、学生寝室内务不合格、不搞卫生寝室每人扣1分/次。

15、在教学区内穿背心、短衣裤、拖鞋、奇装异服或头发另类者被文明督导队发现 扣1分/次。不积极参加卫生打扫或缺席者扣1分/次。

16、旷寝经查处扣1分/次;课堂请假必须经过辅导员同意,再经系部签字盖章后方 可离开,其他同学或班干部不得代签,学生擅自离堂者扣1分/次。

17、经校系宿管部查出晚归者扣2分/次,未归者扣5分/次。

17、全期上课时间请假总计课时超过10单节扣2分/人;全期周末补课时间请假超过 三次者扣1分/人(公假除外) 18、上课和早读以及晚自习迟到或无故早退者扣1分/次。

19、德育分加分造假以及消分造假者扣4分/人每次. (二) 校级干部扣分细则 1、校级干部开会无故缺席扣2分/次;无故缺席3次或3次以上者做除名处理。

2、校干工作不主动,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好影响,期末的德育分扣3分。

3、校干缺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2分/次。

4、校干迟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1分/次。

5、校级干部助理、干事开会无故缺席扣2分/次。

6、校级干部在任期间不注意内部团结,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不良影响,扣3分/学期。

7、校级干部开会迟到扣1分/次。

8、校干开会不遵守会场纪律者扣1分/次;校级干部助理、干事开会迟到扣0.5分/ 次。 (三) 系干扣分细则 1、系干例会无故缺席扣2分/次;缺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2分/次,并且在当月的 月评表里扣除相等的分数。

2、系干迟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1分/次,例会迟到者扣0.5分/次,并且在当月的 月评表里扣除相等的分数。

3.在系部例会请假3次含3次按缺席扣2分。 (四) 班干扣分细则 1、班干缺交工作总结或开例会时无故缺席扣1分/次。

2、班干在相应的部门参加例会迟到或迟交工作总结扣0.5分/次。例如:主席部的班 长例会、秘书部的副班长例会。 五、附注 1、在校部总纲下,系部可依系部实际情况制定系部德考细则,在实施前必须经校 团委及校秘书部同意。

2、从2012年9月起全校德育考核实行月报制,校秘书部除大检月,每月对系秘书 部进行德考本的抽查工作,对德考本的填写规范严格要求,严厉处理造假事件,造 假当事人一律按德考细则有关条例进行处理. 六、备注 第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校秘书部所有。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秘书部 2013年9月1日

(六)学生干部 院级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德育分一次加分均不超过 10 分,确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总分不超过 12 分.院级学生干部和班级学生干部如重复加分时,只能在原单...

这个是根据你这一学年的表现来评的。我是教育学院的,不知道你们学院和我们一样不。我们是根据一学年的表现,有加分的也有减分的。比如说,参加了学院的,某一个...

3: 德育效果附加分评分标准 为强化评估工作中的竞争意识,鼓励后进 赶先进、先进更先进,决定 将有关学校德育工作方面的 奖惩以附加分形式计入评估 总分中,现将有关规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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