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工程中心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工程中心

时间:2013-01-24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南京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我院科技工作的发展步伐,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 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院科技工作上水...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011-5-27 11:00:19 作者: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中心 科 研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高职教育单位,也是科技 开发研究的实体机构。

学院围绕海西经济区开发互动发展, 要积极承担教育部门和地方经济、社会项目和国内外其他 项目研究课题,为本地区经济、社会服务,研究本地区社 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重大问题,为党和政府制定 有关政策提供咨询参考。为了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走“产、 学、研”一体化的科研运行模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院 的情况,特制定以下科研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条例 为使学院的纵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程序更加科学 化、规范化、合理化和明晰化,促进学院学术成果的的发 展与繁荣,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纵向科研项目的构成 纵向科研项目由以下科研项目构成:

1、国家科学基金项目; 2、国家教育部科学研究项目; 3、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基金项目; 4、福建省科技重大项目立项指南; 7、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8、福建省教育厅规划项目; 9、福建省教育厅优秀人才培养基金项目; 10、泉州市科技局科学规划项目;泉州市社会科学规 划项目。

第三条 纵向科研项目的申请对象、项目申报和审批程 序 1、 依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有关规定实施; 2、 学院的教职人员,同时承担不同级别的在研项目不 得超过两项,可向学院工程技术中心递送申报材料; 3、 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筛选和评审, 按级报送。

第四条 项目检查 1、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后,须填写《开题报告书》,填 写《开题报告书》时可更换课题组成员,学院按《开题报 告书》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 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学院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的内容有: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申请书中预订的 计划、课题设计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规定组织和参加 研究工作,是否变更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坚持正确 的政治方向,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研发工作学术水平和 应用前景如何; ( 4 )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负责人应保存项目研发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 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开发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 情况,收集有关文字、音像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 人每年年终应填报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 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送到学院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级、省、市级纵向科研项目由工程技术中心向省市有 关办公室组织上报。经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后,才能继续 按期拨款。

4、学院在跟踪和监督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加强项目 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 尽可能为研发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对于项目负责 人提交的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提出专 门报告,由工程技术中心根据有关程序报还省市有关科技 规划办:

(1)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由于某种原因(如出国、患 病、工作调动等),不能继续主持或参加项目研究工作, 需要调整课题组成员; (2)由于特殊原因,提出修改、变更、中止项目协议; (3)项目负责人不胜任所承担的研究任务,不具备继续 进行研究的条件。

6、项目进行中因各种需要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 大调整、变更或要求中止项目者,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专门 报告,报送学院工程技术中心后,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由 省、市的科技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转报国家有关的科技管 理部门。省市级纵向科研项目由工程技术中心上报省、市 的科技管理部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中止 项目的执行。否则,根据各纵向项目的有关规定,有关科 技管理部门将取消立项,停拨或收回资助经费。

第五条 项目的结项和验收 1、根据项目申请书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各类纵向科 研项目应在完成后提出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学院工程技 术中心。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达到的成果 形式。

2、鉴定或验收的程序。项目完成后,学院学术委员会将 对研究成果组织进行鉴定或验收,具体的鉴定程序按各纵 向项目的规定执行,大致程序是:课题组提出结项报告、 主管部门审核进入鉴定或验收、组成鉴定或验收专家组、 采用会议或通信方法鉴定或验收、专家组形成鉴定或验收 意见、主管部门审核签署鉴定或验收意见。

3、鉴定或验收一般提供材料和内容: (1)项目研究成果是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是否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是否按照项目立项协议 或合同执行,履行和完成项目立项协议或合同情况; (2)项目实施是否达到了项目申请书中有关的成果的设 计要求,提供项目实物成果、资料; (3)项目研究成果中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和实施方 案是否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科学性。提供相关的科技检 索、科技查新、技术检验证书,提供国内外同类项目比较 材料; (4)项目研究成果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和数据是否准确 完整,提供原始记录、佐证材料; (5)项目研究所遵循的技术路线,运用的方法以及手段 是否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提供技术报告书、研发工作总 结、项目经费使用财务报告。

(6)项目研究成果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达到科技水平, 分析综合(社会和经济)效益。提供用户意见书、查新报 告、检验报告; (7)项目研究尚存不足问题,该领域值得深入研究的问 题,今后努力方向。 对于上述内容应结合不同学科的特点,正确掌握和运用。

第六条 成果的管理及推广 1、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是宝贵的精神和物质 财富,应积极采用各种措施加以推广和使用,以充分发挥 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的服务作用。

2、对于促进有关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制定有关政策 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和其它的优秀研究成果,学 院将向相应的决策机构和管理部门推荐,建议给予采纳应 用。

3 、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科技研究成果,经验收合格的, 不论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要在显著位臵标明:“泉州 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技项目”。

4、根据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有关规定,视其成果水平 和应用情况,学院将对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奖 励,资助申报专利。

第二章 第一条 国家教育部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管理条例 学院应把承担重大教育科研项目、作出重大科 研成果当作学院建设、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除承担 教育部门重大项目外,应积极从国内外承揽其他重大教育 研究课题,特别是闽台的校校企合作项目。

第二条 项目申请有关规定如下: 1、每年 3 月 10 日前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重大项目(含 子项目)招标课题报教育部,统一招标(招标办法另定)。

2、参加项目竟标者,须经学校工程技术中心按规定报送 申请材料。教育部组织重大项目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采用 会议或通讯方式。

3、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3 年,在此周期内,项 目第一负责人须保证 10 个月驻校研究,第二负责人须保证 6 个月驻校研究。以上驻校研究证明(原单位须承诺工资待 遇不变),在项目评审通过后、教育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前, 按学院有关工作安排规定开具;根据驻校研究证明,与课 题组所有成员签订聘任合同,并将上述合同和驻校研究证 明报送教育部,由后者审核后发出批准立项通知书。

第三条 学院院长根据驻校研究证明,与课题组所有成 员签订聘任合同,并将上述合同和驻校研究证明报送教育 部,由后者审核后发出批准立项通知书,项目经费拨至学 院供申请者驻校研究使用。 第四条 由重点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 和研究报告等)的第一完成人为相应的项目课题组组长, 须注明“普通高等学校重点研究基金资助”。研究成果的 中期检查、终结报告、成果验收鉴定及向教育部报送的成 果份数,按《国家教委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三章 第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条例 随着科学研究成果不断为地方企事业单位采纳和 应用,各类委托与协作研究的横向项目也日益增加。为了 更好地发挥学院的咨询的功能,更好地为闽南经济开发区 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通过规范横向项目的管理,便于课 题承担人进行研究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立项 横向科技项目是地方企事业单位、各类委托与协作研究 的课题。经费由委托或协作部门转入学院财务帐号后,项 目负责人凭在学院办理立项建卡手续。项目负责人须报送 与企事业单位签署的横向项目协议书复印件,并填写《开 题报告书》,由学院工程技术中心存档管理。 第三条 结项 横向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学院统一印制的项目 结项表,经拨款单位签署结项意见后报学院工程技术中心备案, 即可结项。横向项目的鉴定、验收可由合作双方商定,一般归 项目委托单位向其主管部门申请组织鉴定、验收,我院参加人 员按原合同或协作协议书事先约定,明确知识产权。

第四条 横向项目级别的认定 横向项目级别的认定,可参照委托或协作单位的行政 级别来认定相应的等级;企业的课题,国家一级企业按省 部级课题认定,二级企业按厅课题认定。无法确认委托单 位级别的按校级课题认定。 第四章 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使职业教育面向企业、贴近企业、服务企业, 为区域经济发展生产服务,培养、练就双师型教学队伍, 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学院设立院级科研立项课题研究基金, 鼓励教工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立项 校级科研课题是我院专职人员自主立项的研究课题。

可以是单独或儿人组成课题组。项目可以是教学研究、生 产实践技改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等。要求选题是“短、平、 快”项目课题,具有科技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课题。对 于在短期无法完成的探素性、理论性的课题,但需做些课 题立项前期工作的项目,可以分块、分期划分成几个子课 题择项申报。每年 5 月 20 日前为申报人向院工程技术中心 提出项目立题报告,并填写《开题报告书》,由学院工程 技术中心汇总,经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报院长审批。

第三条 结项 校级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学院统一印制的 项目结项表,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签署结项意见后,归学院 工程技术中心归挡,即可结项。

第五章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管理水平, 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科研经费的分配原则、分配比 例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学院研究人员获得的国家科技规划、教育部、 省科技规划、省教育厅、市科技规划等科研主管部门立项 的科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纵向项目),经费拨到学校财 务处后,由学院工程技术中心统一办理进帐手续,发给项 目课题组经费使用控制卡。根据学校对重点研究项目的特 殊政策,将不提取科研管理费,但学院将预留 5%的保证金; 课题组可提取 10%的特支费(自主支配)和 15%的劳务酬金 (结题时一次性领用)。

二、纵向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项目负责人掌握 支配,课题组以外的人员不得使用,出国和与本课题研究 无关的支出不得列入,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图书资料费(指收集资料过程中购买图书资料的费 用以及复印、誊录、翻译等费用); 2.国内的调查研究费用; 3.办公文具、纸张等费用; 4.计算机消耗材料、机时费; 5.小型科研设备购臵费; 6.成果打印费(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打印费用 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 7.研究成果的印刷费用及稿酬,供评审、鉴定用的研 究成果的印刷费用(不包括正式出版物的出版补贴); 8.小型会议费用,包括为完成项目必须举行的成果评 审鉴定、专题研讨等小型会议费用; 9.必要的专家咨询费用。

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学院科研人员进行研 究或协作研究各类项目(以下简称横向项目)的资助经费, 拨入学校财务处后,由课题组或负责人持财务处开具的拨 入经费收据到工程技术中心办理立项手续。工程技术中心 发给项目课题组经费使用控制卡。学校不提取科研管理费, 学院将预留 5%的保证金;课题组可提取 20%的特支费和 15% 的劳务酬金。与国外(境外)科研机构合作的科研项目, 可适当提高特支费的比例,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横向项目经费可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科研需要自行掌握开 支。

四、校级科研课题经费由院科研基金按立项审批费用 金额建卡支付,课题组可提取 15%劳务酌金。

五、学院预留的保证金,可在项目完成后用作课题组 成员和有关科研管理人员奖励。 七、科研项目的研究按计划完成并办理结项手续后, 项目经费的结余部分必须在本年办理结项手续后 1 个月内 按规定办理有关清户手续。结余经费的处理有 2 种办法可 供选择:(1)结余经费的 30%上交学校,70%作课题组劳 务酬金;(2)结余经费转拨入课题负责人的在研项目中 (纵向项目的结余经费不能转拨入横向的在研项目中)。

由课题责任人负责按以上规定开支。

八、延期完成的科研项目经费可由负责人提出延期完 成项目的申请,经相关的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 延长相应的经费使用时间。

第六章 附则 1、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技术中心。 附件二、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则 为适应财政体制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 升学校科研竞争力和服务海西能力,根据国家、省(部)有关 财经法规,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 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 号)精神,结合学校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研究 经费、各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或合作项目提供的研究经费、学 校为各级政府部门科研项目提供的配套资金和学校立项的科研 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和学校 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 府常设的或者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政府部门、 科技管理部门、教育规划部门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科研项目 经费、学校作为实施单位承担上述来源项目并由项目主持单位 转拨到我校的科研经费及学校划拔的科研支持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 所取得的除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项目经费, 包括: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等协议方式取得的经费 以及承担各民间基金会、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机 构科研项目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 当由学校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 书面合同、或协议,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科研经费。

第四条 学校取得的科研经费,不论其来源渠道,均为学 校收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和学校的相关规 定执行,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经费预算管理 第五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是科 研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经费中列支的预算应用于科研业 务费、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等合理支出,主要包括:仪器设备费、 能源材料费、图书资料费、文献检索查新费、设计试验费、会 议调研费、科技成果鉴定与验收费、人员费、管理费等。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学校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 导下,按照任务下达部门(纵向)或正式签订的合同(横向) 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预算一经批 复,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不得 超预算开支费用。批复后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应 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七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 管理费的项目支出预算比例一般不予突破,其他项目的支出预 算确因项目研究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国家、省(部委)等 部门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核批。

第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确因项目研究需要调 整的,应按照以下程序核批:支出预算总额调整幅度在 10﹪以 内且总额不超过 5 万元的,必须提交申请报告,由所在单位分 管领导签批后,提交学校财务和科研管理部门备案;支出预算 总额调整幅度在 10~20﹪且总额不超过 5 万元的,必须由学 校科研管理部门签批,同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报备项目经费 下达部门;调整幅度超过 20﹪的或总额超过 5 万元的,由学校 科研管理部门上报项目经费下达部门核批。 第三章 经费开支范围 严禁将科研经费用于与科研活动无关的支出(如 第九条 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旅游、福利等),严禁从科研 经费中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严禁自行从科研经费提成用 于人员奖励支出。

(一)人员经费 1.聘用人员劳务酬金:

指在科研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的编外人员和临时聘 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或津贴,具体有:临时工工资(含毕业生 科研助理)、研究生助研津贴。劳务酬金的支出应严格按国家、 省(部委)等部门的有关财经制度执行,并在下列限额标准内 支付: 人员类别 元/ 技术专家 临时工 毕业生科 研助 1500 理 博士生 硕士 生 600 本科生 3000 人〃月 1300 1000 300 2.专家咨询费:指在科研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论证、 咨询专家的费用。包括项目论证、验收、成果鉴定过程中的专 家咨询、论证、评审费以及专家学术报告费等。

专家咨询费支出应严格按国家、省(部委)等部门的有关 财经制度执行,并在本文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支付。

(1)咨询、论证、评审费在下列限额标准内支付:

人员类别 元/人、元/场 次 1000 800 600 主 任 副主任 成员 人员类别中可在下列最高限额以内支付:院士 3000 元、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000 元、省外专家 1500 元。

(2)专家学术报告费在下列限额标准内支付(校 内专家可参照执行): 人员 类别 元/课 院士 享受政 府津贴 专家 1500 省外 专家 1000 省内厅级或 高级职称专 家 800 省内处级 或中级人 员 500 其他 人员 300 2000 时 (3)课题组补贴:承担横向项目(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和技术转让),课题组可提取补贴,其标准按照《泉州信息职 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中横向科研项目到位经费提取比例 执行。

(二)科研业务费 科研业务费是指科研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设计试验 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印刷费、研究成果专著出版费、论 文版面费、邮电费、专利申请与维持费、科研成果的评审费、 鉴定费、实验材料费、水电费等。其中:

1.科研办公费:

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一般性办公费用。

2.差旅费:

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差旅费用。差旅费 报销按国 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电话费:

指网络使用费、通讯费、传真费等。项目负责人每月报销 电话费不得超过月结话费总金额的 80%,且最高金额不得超过 400 元;项目组其余成员每月报销电话费不得超过月结话费总 金额的 50%,且最高金额不得超过 250 元,报销时报销人须提 供通信部门的月结话费和网络使用费发票。

4.数据、特殊实验材料采集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 例分析、特殊实验材料等费用。如仅提供个人收据,单项次最 高金额不得超过 500 元,个人收据须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名 以及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5.水电费:

按到位经费的 2%提取;人文社科性质项目、软件编制类项 目等不提取水电费。由学校经费资助的各类课题不提取水电费。

(三)仪器设备费:因科研项目需要购臵的仪器设备及运 输和安装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 购臵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及进口环节增值税费用。

仪器设备的购臵应严格按照国家、 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修缮费:为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房屋建筑物 的修缮费、实验室改装及设备维修费等。 (五)协作研究开发支出:指将协作研究开发工作委托给 承担单位以外的单位所发生的支出,立项时其金额已列入预算, 且立项前学校(法人单位)与委托方签订了正式的合同或协议。

合同或协议的管理办法,依照《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管 理办法》执行。

(六)管理费:科研项目间接管理费占到位经费的比例为 5%,拨款部门有规定的按拨款部门的管理办法执行,由学校经 费资助的各类课题不提取管理费。

(七)其它支出:指除上述费用外,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所 发生的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其它直接费用。

第四章 经费使用和审批 科研经费统一由学校财务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核 第十条 算、监督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须严 格按项目合同书的经费预算及相关 的财经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科研经费使用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预算内开 支,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用于出国或出境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 横向项目经费一般不超过到位经费到 40%,并由所在单位领导 审批。

第十二条 纵向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允许开支非会议性质的 接待费,横向项目按照到位经费的 10%(最高限额标准)开支 接待费。

第十三条 人员经费中聘用人员劳务酬金(技术专家、管 理人员、临时工工资、毕业生科研助理、研究生助研津贴)、 专家咨询费(项目论证、验收、成果鉴定过程中的专家咨询、 论证、评审费以及专家学术报告费)等开支,必须经过学院领 导审查、签字。

第十四条 科研经费用于购臵图书资料的,发票必须加签 “科研资料登记”, 图书资料由图书馆验收入库、编目造册、 办理借书手续;用于购臵物品、试剂单项(件)超过 3000 元 的,必须加盖“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品入库登记专用章”。

第十五条 鉴于军工项目的特殊性,财务人员在未取得涉 密人员资质及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前,课题组可以不提交经费 预算,3 万元以内的经费开支,仍然执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超过 3 万元的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对于不提交经费预算的项 目,在启动项目经费前,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必须与科技处、财 务处签署《遵守经费预算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各项开支符 合任务下达部门批复的经费预算,对于不符合预算经费的开支, 项目负 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 科研人员出差(包括外出调研、查找资料等) 原则上不得私车公用。在特殊情况下确需私车公用的,经本单 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在项目经费中支付部分交通补偿费,包括 油料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补偿费发生的科目,列支 在项目差旅费的预算控制额中,超出差旅费总预算的则停止开 支。报销时课题组必须提交“非营运车辆费用审批表”(附 后)。报销标准:桥梁、道路通行费(含高速公路)等按实际 报销;汽油费报销标准按 100 公里 10 升核定。

私家车的保险、维修等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出现交通等意 外事故的责任及其费用全部由出差科研人员自负。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科研经费到位后,项目负责人持合同或协议书、 第十七条 开题报告及经费拨款单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办 理科研项目立项,领取立项通知单和经费控制卡。 第十八条 学校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每年对项目进行检查 和审核,并列出当年结题项目,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按有关规 定办理节余经费的结转。

第十九条 对中止、撤消的项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 知项目组及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停止经费使用,剩余经费由科研 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或鉴定后的科研项目(含横 向项目)结余经费,允许留用一年,到期后必须按照本规定进 行分配处理,到期未进行分配的,学校将结余经费结转为学校 科研发展基金。资助单位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已完成或通过验收、鉴定后的横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 提取 70%作为项目组奖励金,提取 30%作为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已完成或通过验收、鉴定后的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按照 任务下达部门的规定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的,将结转为学校科 研发展基金,优先资助原项目承担者申报的 校管后续研究课题。

可中管理责人持部分补偿费,第二十一条 项目验收结题 后应在会计年度内办理财务结算手续,认真清理账目,正确计 算项目研究实际成本。会计年度内未办理财务结算手续,结余 经费全部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第二十二条 科研经费形成的资产属校有资产,其使用权 和经营权归学校。资产的处臵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三条 由学校各种基金资助设立的项目,项目结束 后,剩余经费结转为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由学校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附件三、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建立有效的科研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我院全体教职工的科 研工作积极性,科学、合理地评价教职员工的科研工作情况,促进 学院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 法。

第一条 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 一、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双 肩挑”人员;(教务处提加)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二、学院专职研究机构的专职科研人员; 三、在职脱产进修人员及在职脱产攻读硕士、博士等人员。

第二条 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 一、各技术职级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见表 l) 表 1 各技术职级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 序号 1 2 3 4 职 称(或学历) 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 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含具有博士学位但未定职称人员) 讲师及相应职称人员(含具有硕士学位但未定职称人员) 助教及相应职称人员 年分值 80 40 20 10 二、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按学院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岗 位计算,时间采用按月分段累计的办法。各种岗位人员科研工作量 核定标准(见表 2) 表 序号 1 2 3 4 5 6 2 各种岗位人员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 岗 位 类 别 专职科研人员 专职科研部门管理人员 各类脱产进修人员(一年及一年以上)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各系(部)等教学单位“双肩挑”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双肩挑”人员 应完成科研工作量标准 基础分值的 300% 基础分值的 150% 基础分值的 150% 基础分值的 100% 基础分值的 2/3 基础分值的 1/2 第三条 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 署名“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成果才能计算科研工作 量。

一、著作类:指由国内外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专著、编著(含 个人作品集)、教材、译著、科普等著作。

二、论文类(或作品类):指由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 (或作品);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专辑、增刊;或被政府有关部 门及各专业协会入选交流(展览)论文(作品)或专业文摘刊物。

三、获奖成果类: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院级等各 种科技奖的成果(含教研成果)及作品奖,以当年颁发的获奖证书 为准。 四、鉴定成果类:指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含教育 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鉴定的成果;经县局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 (含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鉴定的技术报告;院级组织评审、鉴定的 成果。

五、授权专利类:指授权的本院教职工职务或非职务发明(发 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发明者为个人,专 利权属学院。

六、科技成果转让类:指我院教职工自主研制、开发的产品向 校外企业进行的成果转让,包括软件产品的转让。

七、学术报告类:面向全系或全院师生公开作的各类学术讲座, 每次报告时间应在 1.5 小时以上。

八、科研经费类:指本院教职工承接各类纵向、横向课题获得 的实际到账科研经费。

以上类别的鉴定及分值的确定,由学院科研处负责,必要时可 组织专家小组讨论并提出意见。

第四条 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 3) 表 3 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 类 专著 编著 别 分值(K) 500 300 科研内容 著作类 (每部) 教材 译著 专业类 普通类 150 200 100 100/200 10000 2000 500 1000 500 300 120 60 80 40 25 10 10000 5000 3000 2000 3000 2000 1000 500 300 400 300 100 100 60 500 300 科普(每 50/10 万字) 《Science》、《Natural》 排序前 20% 科学引文索引(SCI) 排序后 20% 其余 论文类 (作品类) (每篇或每件) 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CIE)、工程索引(EI) 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科学评论索引(ISR) 院定权威性期刊 国内核心期刊 省级以上正式外文期刊 省级以上正式期刊(有 CN 刊号) 院内学报以及有准印证的期刊 专辑、论文集、增刊(有刊号) 一等奖(计前 6 名) 二等奖(计前 6 名) 国家级 三等奖(计前 5 名) 四等奖(计前 5 名) 特等(计前 5 名) 一等奖(计前 5 名) 省部级 获奖成果类 二等奖(计前 4 名) 三等奖(计前 4 名) 四等奖(计前 3 名) 一等奖(计前 3 名) 市厅级 二等奖(计前 2 名) 三等奖(计前 2 名) 一等奖(计前 2 名) 院级 二等奖(计前 1 名) 国家级精品课 部、省级精品课程 院级精品课程 系(部)级精品课程 教务处提:精品课程核定对象如定? 国家级鉴定 鉴定成果类 (每项) (含科技报告) 部、省级鉴定 市、厅级鉴定 院级鉴定、县局级鉴定 发明专利 授权专利类 (每项) 成果转让类 学术报告类 (每次) 科研经费类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视转让效益等情况确定 面向全院师生 面向全系师生 理工科类(以到款为准,每 2 万元) 文科类(以到款为准,每 1 万元) 150 80 500 300 150 80 300 150 60 10 5 50 50 第五条 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 一、著作类 1、字数:文科著作 15 万字以上(含 15 万字)、理工科著作 10 万字以上(含 10 万字),标准分值为 K(K 为按表 3 给定的具 体分数值,以下同):文科类凡字数低于标准字数,每减 2 万字按 0.lk 减计;理工科类凡字数低于标准字数,每减 1.6 万字按 0.1K 减计。 2、著作为单独作者,分值为 K;若著作、教材有编委会(主编、 副主编、编委),其计分为:主编分值=0.5K÷主编人数,副主编 分值=0.3K÷副主编人数,编委分值=0.2K÷编委人数,总分值 不超过 K。

二、论文类 1、字数:文科类论文字数在 3000(原偏低)字以上(含 3000 字),理工科类字数在 2500 字以上(含 2500 字)标准分 值为 K。编译类文章,字数在 3500 字以上(含 3500 字),标准 分值为 K。凡字数低于标准字数 500 字,则减 0.2K,依次类推。

2、作者排序:独著作者为 K;如系多人合作,由第一作者协商 确定每位作者的分值。

3、经认定在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不计科研分值。

三、获奖成果及授权专利类:独立成果为 K;如系多人合作, 则由课题负责人分配每位作者的分值,但总分值不超过 K。

四、鉴定成果类:独立成果为 K;如系多人合作,则由课题负 责人分配每位作者的分值,院级课题可根据课题大小适当增加 0.1K—0.3K,具体增加分值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 五、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技能竟赛的获奖成果可参照获奖成 果类的相应获奖级别减半给分。

六、同一科研成果在同一年度内获多项奖励,其计算方法为:按 本年度获最高奖励分值计算,以后若获更高奖励分值,则作补差。 七、科研工作量超过部分在第二年度内有效。

第六条 科研工作量计分时间 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时间按学年计算,从当年 9 月 1 日起至次年 8 月 31 日止。统计时间一般在次年的 9 月进行。

第七条 科研工作量考核等级 个人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具体标准如下: 个人本年度实际科研工作量达到本职务系列年度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分值的 优 合 秀 格 150%以上 个人本年度实际科研工作量达到本职务系列年度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分值 个人本年度实际科研工作量未达到本职务系列年度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分值 教务处建议加一挡良好 100%-150° 不合格 个人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 据。

第八条 部门科研工作量考核 一、部门科研工作量为该部门在聘人员本年度实际取得的工作 量分值之和。

二、部门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 等次,具体标准如下: 部门科研工作量大于部门在聘人员核定标准之和的 130%以上且 个人年度实际科研工作量合格率 85%以上 部门科研工作量大于或等于部门在聘人员核定标准之和 优秀 合格 部门科研工作量小于部门在聘人员核定标准之和 不合格 三、部门科研工作量作为部门评选先进单位的依据。

第九条 个人科研工作量超过核定标准部分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奖励办法另行制定颁布),但已奖励的分值部分不能作为第二年 度的科研工作量计分。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阜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

附件三: 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011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法》,加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语...

肄膁芄蒈羀膀莆蚃袆膀葿 蒆螂腿膈蚂蚈芈芀蒅羆芇 莃蚀袂芆蒅蒃螈芅芅蚈螄 芄莇薁肃芄葿螇罿芃薂蕿 袅节芁螅螁袈莄 薈蚇羈蒆螃 羆羇 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

 
  • 泥巴往事网(www.nbwtv.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