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芷江侗族自治县李巧玲 >> 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湖南芷江侗族景点,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湖南芷江侗族景点,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时间:2013-02-04 来源: 泥巴往事网

申请执行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8月2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的芷罚【2009】001号行政处罚决定. 本院于2011年8月22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 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芷非诉执字第 85 号 行政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舒海荣,男。

被执行人芷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曹家贵,男。

申请执行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1 年 8 月 11 日向本院提出申请, 要求强制执行其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作出的芷质监罚字【2010】010 号行政处罚决定。

本院于 2011 年 8 月 11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执行人芷江侗族自治县 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芷质监罚字【2010】010 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芷质监罚字【 2010】 010 号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

依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 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三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对申请执行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芷质监罚字【 2010】010 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二、限被执行人芷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接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该决 定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为终局裁定。 审 审 审 判 长 判 员 判 员 刘建华 杨佳富 李四新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肖 光

申请执行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8月2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的芷罚【2009】001号行政处罚决定. 本院于2011年8月22日...

男,经理. 申请执行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8月1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于2010年6月15日作出的芷质监罚字【2010】013号行政处罚决定. 本...

男,经理. 申请执行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8月2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于2009年11月16日作出的芷质监罚字【2009】012号行政处罚决定. 本...

 
  • 泥巴往事网(www.nbwtv.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