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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建议,城乡环境卫生整治,3、增城市城乡环境卫生范本系列之三(劳务)

时间:2013-03-13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增府办〔2014〕21号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增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已经市人...

增城市城乡环境卫生范本系列之三 劳 务 合 同 书 签约单位:

聘 用 人: 身份证号:

合同编号: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是增城市环卫行业各类企业与其工作人员确立聘用关系的 示范文本。

2. 本合同一经双方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合同规定。

3. 本合同中空出的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 写的部分可写“无”或划上斜杠“/” 。 4. 本合同书写须用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涂改时 应在涂改处加具双方印章或指纹 (签名) , 否则涂改部分视为无效。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户籍地址):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为保障环卫工人合法的劳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的及 同编号:

(保洁服务项目合 )的规定,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关系,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 种形式: 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一)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 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为 至退休年龄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日或终止聘用合同条件出现为 止。

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 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 其他终止条件为:

。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甲方为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聘用乙方,合同终止时间为双方约定的 工作任务实际完成的时间(或 时止) 。 甲方初次聘用乙方,可以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双方 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1.环卫工种 2.技术工种:驾驶员、修理工、汽修工等。

3.其他特殊岗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具 体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如下:

岗位的工作。

个月为试用期。 (三) 乙方工作地点: 。 (四)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乙方的岗位职 责和工作地点。若因工作实际需要变更,需取得乙方同 意。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甲方应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规定, 切实保障乙方的休息权。

(一)工作时间 1. 甲方实行每日 度。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延 长工作时间,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条件 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 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36 小时。

3.在重大节日、主要活动期间和道路整修后需清洁及台 风、水浸等意外事件发生,以及其他重大工作任务或突击性 任务时,甲方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需要给乙方额外的 劳动报酬。

(二)休息与休假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 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并应保障乙方享受 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不间断休息 1 日。

3.带薪休年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小时,平均每周 小时的工作制 (1)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年以上的,即可 带薪休年假。乙方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假为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假为 10 天;已满 20 年的, 年假为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

(2)乙方在同一或者不同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均应当计 为累计工作时间。

(3)甲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乙方意愿,统筹 安排乙方休年假。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乙方休年假 的,经乙方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假。但对乙方应休未 休的年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 年假期间的工资报酬。

四、工资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货币工资报酬。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医疗保 险待遇及住房公积金等几部分。

(一)工资待遇 乙方工资待遇主要包含:基础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 贴、加班工资、环卫工人节和春节慰问金。

1.基础工资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分配 制度,确保乙方月基础工资不得低于增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110%;遇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性调整时,乙方月基础工资标准 应做相应调整。甲方支付乙方基础工资为:

乙方试用期基础工资为 2.岗位津贴 元/月。 元/月。 甲方应按照岗位工种、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的差异,确 定乙方岗位津贴标准。乙方的岗位津贴为:

方试用期岗位津贴为 元/日。乙 元/日。岗位津贴按乙方实际工作 天数随当月工资计发。乙方变换岗位的,其津贴自调动岗位 之日起,以新岗位的标准计发。

3.高温津贴 甲方应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为乙方 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 150 元,每年 6~10 月发 放。

乙方未能正常出勤的, 可按实际在岗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每人 6.9 元/天。甲方不得以清凉饮料等实物形式代替高温 津贴的发放。

4.加班报酬 因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支 付乙方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具体标准为:

(1) 甲方在工作日安排乙方加班的,超出的工作时间 应按乙方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 150%的支付报酬; (2) 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超出的工作时间 应按乙方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 200%的支付报酬; (3)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加班的,超出的工作 时间应按乙方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 300%的支付报酬; 5.节日慰问金 甲方应于每年度环卫工人节和春节向乙方发放不低于 200 元的慰问金。

(二)社会保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 在增城市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 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甲、乙双方各需缴纳的社会保险项目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的 60%, 甲方的缴纳比例为 12%, 应缴纳 乙方个人缴纳比例为 8%,应缴纳 元/月。

元/月; 2.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增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的 60%,甲方依法为乙方购买第 项医疗保险。 a.甲方缴纳比例为 8%,乙方缴纳比例为 2%; b.甲方缴纳比例为 4%,乙方无须缴纳。

3.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增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 均工资的 60%,甲方缴纳比例为 0.85%,乙方不需缴纳。

4.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增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甲 方应依法为乙方购买第 项失业保险。 a.乙方为增城市城镇职工:甲方缴纳比例为 2%,乙方按 1% 缴纳; b.乙方为非增城市城镇户口职工:甲方缴纳比例为 2%, 乙方无须缴纳。

5.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增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甲 方缴纳比例为 0.5%,乙方无须缴纳。

(三)住房公积金 甲方应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 《关于 2012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依法为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开户,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 住房公积金。1.甲方缴纳比例应不低于乙方上一年度月平均 工资的 7%。甲方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金额)为:

乙方缴纳比例(金额)为:

。 2.若乙方为新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从第 3 个月开始缴 纳,缴纳比例(金额)为:

。 3. 乙方应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提 取住房公积金。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方执行国家和省、 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 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 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应按行业标准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安 生知识培训。

(三)甲方应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 劳动保护用品 (四)甲方应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至少为乙方安排一次 免费体检。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危胁乙方 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制度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 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应及时告知 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单位章程和 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 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奖惩。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等客观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的,必须提前 10 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 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聘用合同的,双方应重新签订新 的《聘用合同》 ,原合同自动失效。

(二)除法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经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 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 工作的; 6.合同期内,因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 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 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 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 劳动保险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 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 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 虽但仍住院治疗的;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 内的; 4.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5.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 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 须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通知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 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 对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4.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八)办理有关手续事宜。

1.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后,甲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 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手续,并按规定为乙方及时办理相关 社会保险关系调转事宜,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 济金提供方便。

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 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 理。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 乙方使用或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给甲方。

3.其他:

八、经济补偿金 除乙方属试用期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 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外,甲方在合同期内 解除聘用合同,应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外,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本 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4. 乙方依据上款第七条第四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 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5.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 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 围包括: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或甲方侵犯乙方合法权利,可 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 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 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 之日起 15 日内向增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议定。协商不成的,按 以上争议处理办法解决。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提供给行业主管部门留存,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名)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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