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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路回购合同,商品房回购合同,房屋回购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回购合同

时间:2012-07-27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及安居路(文苑路~郁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13年10月29日... 并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回购. *、项目业主:**润科投资发展...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规定通过年度的工商年审,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具有...

一、 总则 1、词语定义 在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文定义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本款 赋予的含义。

1.1 “本项目”在:指采用 BT 模式的安庆市文苑路、朝阳路 BT 项 目。

1.2“甲方” :安庆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

1.3“回购方” :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乙方” 、 “BT 方” :是指投标文件已为甲方接受,并就本项目签 订投资建设及移交协议和本工程合同的当事人。

1.5 “项目部”系指乙方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本招标文件中关于设 立项目部的规定及拟定人员情况为安庆市文苑路、朝阳路 BT 项目投 资、融资和施工而组建的机构。

1.6“分包商” :指包含子合同中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的或通过招投 标方式确定的,乙方为工程某一部分选定作为工程分包商、设备制造 商或材料供应商的任何当事人。

1.7“回购基数”系指 BT 方投入本工程的工程建设费用,最终回购 基数以安庆市政府审计机关审计数为准。

1.8“投资回报率(含融资成本) ” :本项目投资回报率(含融资成 本) 最高不超过 18%, 具体指乙方投标时填报并为甲方接受的回报率。

1.9“投资回报费用(含融资成本) ” :指投资回报费用的总和(含 融资成本) ,投资回报费(含融资成本)=回购基数*投资回报率(含 融资成本) 。

1.10“资金专户” :甲方在银行设立的,由甲方控制使用的工程 建设资金专用账户。

1.11“项目前期及相关工作” :指包含工程(设计、勘察、监理、 试验、环评、水保) 、征地、拆迁、地上地下管线动迁等相关工作。

1.12 本项目相关单位:

“勘测单位” :

指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 具有相关资质的、 完成本项目任务的单位。

“设计单位” :指受甲方委托,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监理单位” :指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具有相关资质 的、完成本项目监理任务的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 :指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立的、由财政部 门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

1.13“开工日期” :甲方和乙方在工程施工合同内约定的本项目 工程开工日期。

1.14 “回购日” :

工程建设完成, 移交给甲方后的第一个日历天。

1.15“回购期” :自回购日起至支付完所有回购价款(包括回购 基数、融资成本、融资回报费)之日的期间。

1.16“建设期” :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约定的项目建设条件具 备且融资首笔资金到账之日至回购日止。

1.17“工程” :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

1.18“永久工程” :指按照协议投资、建设的工程。 1.19“临时工程” :指各类为了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 陷所需要的全部临时工程(乙方设备除外) 。

1.20“工程设备” :指协议中规定的、由乙方采购的预定构成或 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仪表、仪器。

1.21“材料” :指由乙方采购的(工程设备除外)并用于工程的 各类物品。

1.22“施工机械设备” :指由于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 陷所需要的全部机械、仪器和其他设备(临时工程除外) ,但不包括 工程设备、材料和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其他物品。

1.23“现场” :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实施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 料运达的场所, 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作为现场指定部分的任何 场所。

1.24“重大变更” :指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范围等须 报原设计单位及甲方审核批准的变更。

1.25“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无法控制、不能克 服的客观情况。

2、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的解释顺序按文件 序号,以序号在前的为准。

(1) 本合同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对有关工程的洽商、 变更、书面协议(文件) 、工程补充合同(文件或协议)及建设单位 相应的施工管理规定; (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 文件和补充资料) (3)本合同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以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 (10)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 (11)其他按规定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的附件; 二、项目 3、项目实施的背景及依据 3.1 项目实施的背景 安庆市文苑路、 朝阳路 BT 项目的两条路规划红线宽度均为 32m, 均为南北走向的道路。文苑路全长 670m,朝阳路全长约 650m。

3.2 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回 购方。

3.3 回购方保证本项目建设前期有关工作和文件的合法性。

3.4 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必须按回购期价 款回购本项目,BT 方必须依法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投资建设本项目。

3.5 在本合同项下,工程由一方按本合同约定融资建设;项目的 前期工作等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资金并汇入甲方的资金专户, 由 甲方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前期工作的拆迁、地上地下管线动迁项由安 庆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负责实施) ; 本合同项下,甲方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前期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本项目征地、居民与单位的动迁及安置、旧房拆迁、补偿、土地 手续办理、规划设计、规划审批等,项目设计与监理、造价咨询单位 选择,使之达到工程项目的实施要求。

本合同下,甲方应协助乙方或其项目部协调包括供电、供水、排 水、进出通道等、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4、项目概况及合同范围 4.1 工程名称:安庆市文苑路、朝阳路 BT 项目 4.2 建设地点:安庆市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4.3 建设规模:两条路规划红线宽度均为 32m,均为南北走向的 道路。文苑路全长 670m,朝阳路全长 650m. 4.4 合同范围 本工程 BT 项目融资范围为除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外的全 部工程建设资金 三、项目部 5、项目部建设 5.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满足本项目 建设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即项目部。该项目部按设计文件和合同组 织工程施工,实施施工项目管理,按时进行项目移交。 5.2 项目部的成立不改变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

6、对项目部的规定 6.1 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应该能满足投资项目管理的需 要。

6.2 项目部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四、投资 7、BT 项目总投资额的确定 7.1 项目投融资总额 本合同项下, 乙方就本项目的总投融资金额为______元人 民币(小写:万元) ; 回购基数为:

______万元人民币 (小写:

_____万元) , 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主体工程)为:______万云人民币(小 写:____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为:______ _万元人民币(小写:_____万元) 。

投资回报费 (含融资成本) 为:

________万云人民币 (小 写:

______万元) , 其中:

投资回报率:

百分之___ (__%) 7.1.1 回购方使用的资金 为完成项目前期及相关工作乙方须按计划( 《招标人资金需求计 划表》 )通过专用账户向项目回购方注入资金。

7.1.2 融资成本结算周期:

分三次结算融资成本, 第一次融资成本结算日为支付第一次回购 价款时,结算周期为 30%的回购基数资金占用的时间段;第二次融资 成本结算日为支付第二次回购价款时,结算周期为 40%的回购基数资 金占用的时间段;第三次融资成本结算日为支付第三次回购价款,结 算周期为剩余的回购基数资金占用的时间段。

7.2 最终确认的投资总额 最终项目投融资总额按照安庆市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确定。

8、项目投资的来源 8.1 乙方应确保其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资金来源合法,并对此承担 责任。

8.2 乙方应根据确定的项目融资方案实施融资,并根据甲方资金 使用需求计划和乙方资金投入计划将资金投入本项目。

五、建设 9、建设的内容 9.1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甲方拥有监督工程建设的 权利,甲方应为乙方的工程建设管理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与协调。

9.2 工期 本项目的施工周期为__日历天。

10、项目的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与审计 10.1 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乙方应完全按照 上述项目设计文件与项目施工图纸投资建设本项目。

10.2 甲方依法为本项目选择有资格的设计任和监理人。

10.3 甲方依法委托的工程设计单位各自对其设计文件承担全部 责任,并保证其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10.4 甲方发委托的监理人对本项目实施进行监理,并承担监理 责任。

10.5 甲方应按约定的计划将本项目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图纸移交 给乙方。

10.6 在 2011 年_月_日前, 甲方应将其委托的监理方通报乙方, 包括:总经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等。

甲方拥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造价 咨询单位对本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的权利; 如果出现新增子目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安庆市同期造价信息 的有关价格确认价格。

由招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部门应在乙方提交单 项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后,3 个月内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并提交审 计结果报告,作为甲方确认乙方工程投资金额的依据。如果乙方对该 审计结果报告存在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11、保证金返还及质量保证金 乙方转入甲方的__万元资金扣除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该部分费用由 BT 方代为支付,包括:配套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 设其他费用、工程预留金等费用)后作为保证金。

保证金返还按监理、 甲方审核的月完成工程造价占该工程建设费 比例的同比例返还。

质量保证金:

留工程建设费用的 5%作为质保金, 工程质保期满, 并在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后, 于最后一 次支付价款时,一并支付。该保证金不计息。

因乙方未及时融资款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 则乙方不 能停工。

12、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内容 12.1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须经乙方、甲方、监理 单位三方鉴定后确认工程造价变更。

12.2 变更内容超出施工图文件边界条件范围内,必须重新进行 评估,并获得甲方、乙方以及上述设计人和监理人的书面确认,确认 的内容含工程造价变更和过期变更; 12.3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变更而引起的造价增加和工期延误,甲 方不予以确认投资,工期不得顺延;其他变更,甲方应按各方书面确 认的金额确认投资变更,并顺延工期。

12.4 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签认)引起新 的工程数量的增减。

12.5 暂定价项目即暂定价材料,承包人采购前应填写《采购清 单》 ,并注明厂家名录、品牌、数量、规格和型号及样品,报请发包 人经市场询价并确认后,并对样品封存,由承包人按要求负责采购, 监理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负责监督,确保质量。暂定价项目即暂定价 材料,竣工结算时其依据发包人确认后的价格进行调整结算。

12.6 在工程实施中,甲方(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有权 对工程项目进行变更与修改,承包人必须按变更与修改后内容 进行 施工,其变更与修改价款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控制价中没有 的单价, 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原则的进行组价, 按照 “计 价依据”中的规定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 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必须按控制 价类似单价项目执行。

13、工程造价及投资确认 13.1 甲方拥有对乙方实施的工程的造价及投资金额进行确认的 权利,只有经甲方确认,并经安庆市审计机关的最终审计,才能作为 最综核定乙方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13.2 本工程经招标中标后,工程总造价采取固定总价不变,设 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政策性调 差或材料价格变化以及机械台班费、夜间施工费、工程抢工费等,均 一律不予调整。工程量增减时,其单价按控制价相应的子目单价和费 率结算,并考虑中标及签订合同时的优惠因素,增减其费用。在下达 变更通知时,其造价的增减数,招标人将同时附于通知内。控制价的 漏项、错项或工程量计算错误项目,若发生变更,其造价将依据变更 重新计算进行增减调整。

13.3 由甲方组织实施的相关工程造价或工作费用,以实际发生 的金额作为确认投资额的依据。

13.4 本项目工程费用按照《安徽省 2005 年消耗定额》 、 《安徽省 2005 年清单计价费用定额》等清单计价的相关定额;安庆市建设委 员会文件 建质发【2009】 415 号 关于印发《安庆市建设工程搞测 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工程 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计价方法,工程施工合同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工程造价的结算价格应以乙方投标填报的综合单价为准, 综合单 价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办法调整。

13.5 主要材料价调整的方法 13.5.1 主要材料(仅限于钢材、水泥、沥青)价的调整应根据 《安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建质发【2009】 415 号文件中的第三十 四条规定。

14、质量与验收 14.1 乙方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 求, 建立与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强化施工管理, 加大施工监督与物料设备质量验收力度,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4.2 本项目质量标准为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验收合格‘ 14.3 乙方应对其实施的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并承担相应 的质量责任,包括返工、重建和赔款等。

14.4 乙方在项目工程移交之日起国家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负 责组织安排修理工程缺陷并承担相关费用。

缺陷则任期届满后,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协助甲方组织 安派修理,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14.5 本项目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鞠躬验收报 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竣工验收。

14.6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28 日内应组织有关部门进 行验收, 自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次日起, 由甲方承担项目的保管、 管理、 维护等工作及相应的费用。

14.7 竣工验收通过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本项目移交之日, 甲方从次日起负责项目的使用、保管及维护等工作及相应的费用,乙 方在 28 日内提交竣工验收档案资料。 六、移交 15、移交范围 15.1 设施移交:编制出固定资产表,按其分类进行移交说明, 并形成书面移交文件。

15.2 书面移交:包括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验收记录及竣工验 收报告,以及甲方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技术标和资料(资料按合 同约定移交) 。

15.3 权利移交:项目所有权以及与所有权有关的一切权利的移 交。

在移交时,乙方有义务讲所有承包商、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 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分别无偿转让给甲方。

16、项目移交时的状态 项目在移交时要处于完好状态,并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移交。

项目场地在移交日应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

本项 目设施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 或其他种类的其他的请求权,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项目移交的权 利。 17、风险转移 除质量保修期的责任外,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移交 的完成而终止,自本项目回购日起,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 项目毁损或灭失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由乙方的过错或违约所指。 七、回购 18、回购价款的构成 18.1 本项目回购价款由回购基数(乙方投入本工程的工程建设 费用资金总额) 、融资成本及融资回报费构成。

18.2 回购价款支付计划 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施工单位要及时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审计部门在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后 3 个月内完成决算审计工作, 招标人 按审计结果在五个工作日内首付工程回购总价款的 30%,余款按总价 款 40%、25%的比例分二次分别自首付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付清, 剩余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 。

19、回购证明 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购乙方在本合同范 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合格项目,并支付项目全部回购款额。

甲方以安庆市城投公司出具的回购资金证明作为甲方向乙方支 付回购款项的保证。

20、回购价款的支付方式 20.1 回购价款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签订的正式合同中明确。 20.2 回购期以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次日起计算。

20.3 本项目甲方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本项目回购价款支付方式与 支付程序,支付回购价款给乙方。

20.4 宽限期:乙方应在每个支付日给予甲方最多为期 30 天的宽 限期,甲方在宽限期内支付该笔回购价款,可以不承担额外的利息。

20.5 甲方付至乙方专门开设的还款账户的回购款项,以银行出 具的转账凭证为准。

20.6 甲方可以提前偿还回购款项,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将对乙方的投资建设提供:

21.1.1 项目法律文件(批准文件)的获得、报建。

21.1.2 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征地拆迁、地上地下 管网管线动迁工作。

21.1.3 委托各设计单位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和设计,并按约 定向 BT 投资方提交成果文件。

21.1.4 拟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建设、标准、工程进度及 开竣工日期。

21.1.5 依法选择监理单位,由选定的监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监 理。

21.1.6 完善监管体系,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过 程监督检查。

21.1.7 审核项目全过程中乙方对外签署的涉及本项目的合同、 协议。

21.1.8 甲方有委托代建管理单位对本工程实施管理。

21.1.9 甲方须保证乙方所拨款项必须用于本工程的建设。

21.2 甲方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使之具备开工条件; 21.3 甲方应负责因项目前期工作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诉讼、赔 偿以及事后的行政管理与其他有关事物。

21.4 甲方拥有其他权利与义务可在合同附件《项目建设其他约 定》中作进一步细化或规定。

21.5 在本项目回购期内,甲方有按约定的回购计划支付回购款 项的义务。

22、乙方拥有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就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移交的责任和义务。

22.2 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乙方承担因项目融资及建设引起的所 有责任与义务。

22.3 在本项目回购及建设期间,甲方对本项目享有所有权、处 分权等一切权利。

22.4 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乙方应承担因投资建设本项目所引起 的所有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与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的仲裁、诉讼、赔偿及第三方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因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如:乙方自身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因工程施 工质量导致的一切损失、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一切损失等。

自本项目回购日起, 有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项目毁损或 灭失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乙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

22.5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22.5.1 乙方应确保按计划投入资金、按计划开工建设及进度目 标的实现。

22.5.2 乙方(或其项目部)有义务参加项目设计文件及施工图 纸的会审,并提出意见。

22.5.3 乙方(或其项目部)应确保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纸施工,负责工程施工的管理,包括参加项目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会 审、参加设计交底、进行建设进度监控、主持重大技术变更及重大事 故处理,确保本项目工程按质按期顺利完成。

22.5.4 乙方负责在工程中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项目部严 格质量管理和监督,直至最终交付合格工程。

22.5.5 乙方(或其项目部)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进度计划,月报,以及其他各类报表、报告等,并按月报送 监理方及甲方。

22.5.6 乙方(或其项目部)负责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 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计划、财务用款计划等相关统计报表,并按月 报送监理方及甲方。 22.6 乙方拥有的其他权利与义务可在合同附件《项目建设其他 约定》中做进一步的细化或规定。

22.7 在回购期内, 乙方享有完全的获取本项目回购价款的权利。 九、不可抗力、风险责任与保险 23、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双方中任何一方 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款项, 应在该原因发生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立即 讲情况书面通知对方, 并在下一个 7 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 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本你合同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 应有该原因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在取得有关证明后,由双方及 监理方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允许延期履行、 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其合同 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4、风险责任 项目建设期内,由 BT 承担因本项目融资建设及工程施工引起的 一切风险。

25、保险 项目建设期内,乙方必须进行投保的险种为:工程一切险、第三 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十、违约和争议 26、违约 26.1 双方约定的违约情形:

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乙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乙方丧失商业信誉; 乙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特别是没有按期投 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回购款项; 双方有不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恶意行为。

其他违约情形待双方在签订的正式合同中约定。

26.2 如果本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 务, 则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给予的任何宽限, 或延缓行 使根据法律或本合同规定享有的权利, 不被视为该方对自身权利的放 弃。

26.3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下情形发生时,任 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具体情形由双方在正式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26.4 工期违约 本项目工程合同工期__日历天,工期每延误一天按总价款的 1‰ (不计复利)扣除违约金累计计算支付工期违约金。乙方应严格按照 已批准的工程建设总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实施。

对于建设过 程中的关键点, 甲方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乙方的工期节点提出督 促和整改意见,乙方应严格执行,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总工期 目标的实现。

26.5 质量违约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保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 准,承包人负责返工、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26.6 回购价款延期支付违约 如甲方当期回购价款的支付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宽限期( 30 天) ,即为违约。若逾期不支付,招标人则对未支付回购款,每延期 一天支付,按合同总价款的 1‰支付违约金(不计复利) 。

26.7 其他违约 若本合同其它部分具体条款约定了其他违约情形的, 按约定执行。

未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由双方在正式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27、争议 27.1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任一方可向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送达与通知事项 28、送达 本合同项下书面通知、 来往的文件信函以及其他信息的传递都应 以送达如下条款约定的联系人为准:

28.1 送达人:

28.1.1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28.1.2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28.2 以上联系人和地点如有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及时告知对方。如一方没有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由此给对方造成的 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8.3 送达方式:中国邮政特快传递邮寄或直接送达。

28.4 送达日期:中国邮政特快传递邮寄回执邮戳日期或者直接 送达回执签收日期。

29、通知事项 29.1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发生下列情形, 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9.1.1 经营机制或政府机构机制发生变化, 如实行合并 (兼并) , 分立,撤销,股份制改造等; 29.1.2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29.1.3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及资质等 级证书等、被撤销; 29.1.4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反生变更。

上述 29.1 的情形应在发生之前的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 其余情形 在事后 7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9.2 本合同部分及附件的重大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

29.3 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在本合同签订或 发生重大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应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十二、特别约定事项 30、工程监理单位的选定 鉴于在移交日之前, 基于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相应移交日之后除质量责任、 保修期间的责任及移交项目有瑕疵或存 在担保物权之外, 其他风险责任转移至甲方, 甲方为本项目最终业主, 故双方约定:

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按委托监理合 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十三、合同的份数、生效 32、合同份数 32.1 本合同一式__份,乙方和甲方各执__份。

33、合同生效 33.1 本合同自合同约定的下列生效条件成立,且经甲乙双方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1) 乙方将按要求及承诺将____万元 BT 资金注入甲方指定 的专款账户; (2)其他条件由双方在正式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34、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下列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34.1《项目建设其他约定》 其他具体附件由甲乙双方在签订的正式合同中约定。

鉴于此,甲方与乙方确认,双方对签署本合同已全部完成各自内 部的法定正式批准程序, 并且授权以下代表签署本合同, 共同遵守之。

合同签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经协商一致,对安庆 市文苑路、朝阳路 BT 项目(项目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 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责任。

质量保修期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 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面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水系 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 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 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 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为 1 年; 3.装修工程为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质保期为二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期通知之 日起 7 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 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 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 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 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

承 包 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完成项目的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业主并签订移交协议. 2、资金的收回:项目从工程签订移交协议之日起进入回购期,回购期为最短三年.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信息(BT招商) 工程名称 安庆市文苑路南段工程BT招商 工程地点 安庆市文苑... 2、资金的收回:项目从工程签订移交协议之日起进入回购期,回购期为最短三年. 投标...

70号 位于大桥开发区C-6地块内,东至文苑路、南至大桥开发区地块、西至大桥开发区地... 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市房产局按市政府批准的回购价格签订回购协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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