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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图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案,关于当前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情况(民政)

时间:2013-11-28 来源: 泥巴往事网

为进一步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城市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关于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 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的职 能部门。依法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是民政工作 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市救助管理站是市 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跨省救助一级站,承担着救助 管理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重要职责。该站成立于 1960 年, 其前身为市公安民政收容遣送站。2003 年 8 月 1 日,根据国 务院第 381 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更名为市救助管理站。规格为正科级,性 质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 27 人。其主要职能是:对于在我 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教育,并与兄 弟省市联系护送和安置流浪乞讨人员。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各位领导的 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 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团结和带领市救助管理站的 全体干部职工,以构建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以保护 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为重点,认真贯彻和落实《城 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 则》 ,坚持“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的人;教育好逸 恶劳的人;安置无家可归的人”的救助管理工作方针,采取 -1- “以人为本、亲情救助”和自愿救助与主动救助相结合的方 法,逐步探索出一条社会化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新途径。从 2003 年 8 月到 2007 年 12 月,共救助 5121 人。其中男 3610 人, 女 1511 人。

18 岁以下少年儿童 634 人, 青壮年 4037 人,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50 人。健康人员 4518 人,危重病人、 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残疾人员 603 人。跨省护送 291 人, 跨省认接 70 人。

(一)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救助保护和思想道德 建设,维护和保障其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社会参与 权 流浪未成年人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

因其 常年流落街头、衣食无着,基本生活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无 法像其他同龄儿童一样接受正规教育,不利于将来更好地参 与和建设社会。因此,不论是公安、城建部门送来的流浪儿 童,还是自愿求助的流浪儿童,市救助管理站都在物质上, 和精神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在平时的救助工作中,不仅 对他们的伙食给予倾斜,而且,相关工作人员还深入学习心 理学、教育学理论,着力在实践中探索流浪儿童的心理健康 教育,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为他们更好地融 入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求助人员的甄别和受助人员的查询工作,做 好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跨省接送工作 -2- 询问登记人员工作时都遵循“一看,二问,三分析,四 核查”的原则。

“一看” :即看基本情况和特征,查对原始表; “二问” :即问姓名,年龄,籍贯,是否与口音相符,问外 出原因、流浪乞讨时间及谋生手段等; “三分析” :即分析外 出流浪乞讨原因、经过、心理变化是否符合实际,合乎逻辑; “四核查” :即核查登记项目是否人表相符,证件是否齐全, 所带物品是否属实,处理意见是否正确。

由于一些受助人员情况特殊,按照《管理办法》及《实 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这些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要进行跨省 认接或护送返乡。护送受助人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所送人 员或残疾、或因精神病和年幼而自知力缺失,途中会遇到种 种意想不到的的情况。市救助管理站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对 值班人员做出调整,克服种种困难,圆满完成了任务。2007 年 4 月,一名贵州籍男子因双臂遭到高压电电击从高空坠落 摔断了腿。市救助管理站派工作人员会同三医院本着人道主 义精神决定送其回家。火车上,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定时为 其换药、喂饭、解便,下车用担架抬着走,一路上克服重重 困难,终于将这名男子安全送回贵州。

(三)规范管理,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救助服务水平 一是根据国务院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 理办法》 、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 -3- 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3]262 号)和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工作的通知》 ([2005]7 号)有关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 积极与铁路、公安、卫生等部门配合,形成协调配合、分工 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救助管理站采取为受助人员 买票、剪票、送上车的措施控制“跑站”人员的骗票行为, 取得明显成效, “跑站”人员大为减少。

二是做好受助人员的教育工作, 积极组织他们进行适当 的文体活动。为了更好地为受助人员提供救助,让他们感受 到党的关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受助人员开展文体活动,按 照教育计划为受助儿童授课,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起健 康、向上的人生观,使每一个受助人员都享受到了法定的救 助权利。

三是搞好受助人员的伙食、卫生,杜绝传染病发生。积 极治疗有病的受助人员,杜绝非正常死亡。工作人员定期为 受助人员打扫宿舍卫生,定期更换受助人员床上用品和生活 用品,做到一人一换,对受助人员活动区域也定期采取紫外 线灯照射和喷洒消毒液的方式进行消毒,并督促他们搞好个 人卫生。

相关工作人员严把食品卫生关, 搞好受助人员伙食, 杜绝了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对有病的受助人员,积极给予治 疗,仅 2007 年站内外提供医疗救治的受助人员共 195 名, 无非正常死亡人员。 -4- 四是定期进行街头宣传救助,丰富救助工作内涵。市民 政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十分重视主动救助工作。经常组织 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策划开展街头救助工作, 派出流动救助车在车站、市三区繁华商业区、主要街道、饭 店门口进行现场宣传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情况和要 求,在街头现场发放食品、衣物、纯净水等,并告知救助站 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对于一些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职业乞讨 者,向他们讲解救助政策,劝导其返乡。仅 2007 年通过救 助活动发放宣传材料 1 万余份。通过多次街头救助,不仅维 护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和宣传了市的文 明城市形象。

五是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亟需救助的人群给予有效救 助。仅 2007 年市救助管理站共接待电话咨询次数 2133 人 (次) 。对每一位前来求助的人员,工作人员都按《管理办 法》及《实施细则》做了耐心的解释工作,对其中符合救助 标准的 2086 人实施了救助,对不符合救助标准的也向其说 明了不予救助的理由。

六是强化工作手段,为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条 件。

加强了制度建设。

目前, 市救助管理站共修订、 完善 《流 浪儿童须知》等规章制度 75 项,建立健全了值班、管理、 教育、奖惩、安全、应急处理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救助 管理信息系统已实现与自治区民政厅、民政部联网,工作人 -5- 员据此可根据业务流程做好身份查证、信息采录等基础工 作,使救助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提升我市整体救助工作水 平搭建新的平台 市救助管理站建于 1960 年。站内基础设施陈旧,受助 人员宿舍仅有 8 间,救助食堂一间,共用厕所一间,全部为 砖混结构平房。以上建筑物经 1996 年地震后,墙体严重开 裂,已全部成为危房。受助人员宿舍(原外流宿舍)内全部 为大通铺设计,仅有 1 门 1 窗,通风条件很差,厨房内无厨 房设备,厕所设施也很差。简陋的设施无法保证每年 2000 多受助人员的安全和生活服务需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教育 工作也由于没有运作场所难以实施。因此,市民政局的几届 领导一直非常重视市救助保护流浪儿童教育中心和包头市 救助管理站的新建工作。

按照包头市的实际情况,市民政局决定将建设市救助保 护流浪儿童教育中心和新建搬迁市救助管理站两项工作同 时进行,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选址在绿 色工业开发区建设救助保护流浪儿童教育中心和救助管理 站。

2005 年市民政局委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根据流动人口数 量情况和承担跨省救助任务的特点,以国家救助管理“十一 五”规划为依托,设计出建筑方案。于 2006 年 11 月 1 日进 行奠基仪式。

2007 年 5 月 1 日开工建设, 经过半年多的施工, -6- 于 2007 年年底基本竣工, 并于 2007 年 12 月底迁入新址。

建成后的儿教中心和救助站占地面积 16325.3 平方米,原设 计总建筑面积 6197.18 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为 6500 多平 方米。设计救助床位数 250 张,每年实际救助量(包括儿童) 为 2000 多人次。总投资约 1400 多万元,现在到位资金 930 万元。全站设六个区域,分别是:接待区、生活区、教学区、 办公管理区、室外活动区、后勤餐饮服务区,为今后救助工 作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为救助工作人性化、 居家化、生活化的亲情救助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 一些流浪乞讨人员把党和政府的关爱曲解为默许 和认可,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宁愿流浪街头,以乞讨为 生。其中不乏生性好逸恶劳的“职业乞丐” ,他们中有的暴 露自身的残疾来获得人们的同情;有的以卖唱、写字、算命 等手段变相乞讨;有的组成团伙操纵、组织、唆使未成年人、 老年人、残疾人进行乞讨;有的长期在各大酒店、商场门口 阻拦客人车辆,强讨恶要,甚至讹诈乞讨,影响了我市城市 整体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市文明城市再评选造成负面影 响。

二是由于救助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跑站”现象严重, 难以甄别,有时造成业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三是痴、呆、傻等救助人员,无法确定其详细地址,又 -7- 不能遗弃街头,长期滞留站内,占用了一定正常救助经费,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救助管理工作。

四是精神病和重症病人的救助渠道不畅,虽然从国家、 自治区到我市多个部门多次联合下发相关文件,但是不能从 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是经费难以从根本上落实,造成 各部门相互推诿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街头救助困难重重。市救助管理站依法开展街头救 助管理工作,按照现行政策和法规的要求,不能采取强制措 施,只能劝慰流浪乞讨人员离开。这些人员经常在工作人员 离开后,又重新回到街头繁华地段。2008 年 3 月份,市公安 局按规定取消了市救助管理站使用警用标志的权力,普通车 辆不能在街头道路特别是重要集市、商场和步行街停靠,造 成街头救助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削弱了救助管理的效果。

六是市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保护教育中心)新址建 设资金匮乏。新址建成并搬迁后,亟需投入资金用于站内设 施建设和绿化、硬化及美化工作。经测算,缺口资金为 500 万元。

三、对策和建议 1、鉴于我市目前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应 充分发挥我市作为较大城市可以单独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优 势,出台一部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从根本上治理当前我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问题。 -8- 2、鉴于我市各旗县区比较分散的特点,特别是四个城 区分布线路较长,商业网点分布不均衡等特点,流浪乞讨人 员主要集中在几个较大的步行街、商贸区和餐饮一条街。做 好较大商业网点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各级政府要协调公安、执法、民政、社区等部门,开展综合 治理,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和管理。对屡教不改、拒不 听从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充分发挥执法部门的职能,采取强 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确保我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 选工作顺利开展。

3、鉴于当前我市救助管理站长期滞留的痴、呆、傻救 助人员较多、特别是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市四区送到市救助管 理站的痴、呆、傻救助人员中现在仍有 7 位在市救助管理站 滞留,长期占用了正常的救助经费,是当前市救助管理站的 棘手问题。

4、鉴于我市文明城市再评选工作的临近,确保再评选 工作不丢分,对我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不仅要由政府牵 头,协调有关部门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而且要由政府协调 我市各大酒店、宾馆、商场和步行街、餐饮网点,对各企业 门前实行三包,强制劝导乞讨人员离开各商业网点门口,让 流浪乞讨人员无法在各商业网点乞讨。

5、在我市文明城市再评选期间,以残疾人、辍学学生、 婴幼儿为托,组织职业性不法流浪乞讨团伙,强讨强要者, -9- 公安机关应当严厉打击,依法给予强制执法处理。 二 00 八年六月六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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