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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党建目标责任制,2014年卫生院工作方案,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卫生院2014年责任制目标管理方案

时间:2013-05-09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卫生院、县直医院的本职工作包括医政管理与科教、公卫服务(疾控、妇幼、法监、精神... 由组织甄别后予以诫勉谈话或免职. 以上这篇卫生系统2014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就...

仁湾镇卫生院 2014 年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方案 一、 目标及任务: 1、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 开拓进取,全院上下牢固树立起“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大局思想,相互 团结,共同努力,克服困难,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院走出低谷。

2、 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用人原则,全员 实行聘任制,院领导聘任科室主任,科主任聘科室人员,各科主任或各医疗 点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相应的执业资格。

3、 以区卫生局 2014 年度绩效考核细则为准,做好预防、保健工作, 切实加强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十一项公 共卫生服务工作,降低两率,认真落实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4、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及党政廉政建设,使全院干部、职工树立全心 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从病人出发,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乐于奉献、 文明行医、确保我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5、 继续深化医改,落实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彻底打破“大锅饭”思想, 拉开分配档次,建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制度,充分 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开创“人人想事做,人人有事做”的新局面。

6、 根据《执业医师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护士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镇医疗机构实行法制管理,坚决取缔打击 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凡发现本院职工在辖区内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本年度考 核为不合格,并报上级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 7、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 、 《护理操作规程》 ,狠抓医疗质量,提 高医疗安全意识,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8、 积极宣传落实新农合各项政策及措施,大力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以及 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及住院业务,切实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

严格遵守新农合的各项规定,内抓质量,外树形象。

9、 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切实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强 化乡村医生职能。同时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以便更好的开展基本医疗及公 共卫生服务工作。

10、 凡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院方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承担处 罚及经济赔偿制。但全院从上到下,应树立起敢冒风险,勇担风险的创业精 神,在责任之外建立一系列长效的医疗风险保障机制,为新业务的开发保驾 护航。

二、 行政目标管理 (一) 人员安排 1、中心门诊:18 人 主任:潘剑斌 护士长:周小霞 ①、医生:5 人; ^②、护士:6 人;③、药房:3 人 ④、医技:2 人;⑤、收款:1 人;⑥、农合录入人员: 1 人 2、公卫组:6 人 主任:张街生 3、行政管理:1 人 4、财务联络员(兼院合管员) :1 人 5、后勤(卫生员) :1 人 (二) 、工资考核制度 2 1、 各组、 医疗点工资考核详见 《仁湾镇卫生院 2014 年工资考核方案》 。

(三) 、财务管理制度 1、 财务在联系点的局领导、院委会监管下,由院长主管,其支出的审 批程序及权限按区卫生局会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 本院中心门诊、 防保组实行统收统支, 每天业务收入必须当日存入 银行,以存单为主,否则一经查实,扣责任人 50 元,各机构每月 3 号前以 存单形式交结帐,每延迟一天,扣当事人 100 元,依次类推,不能以工资抵 交帐款。组内收、支数每月由科室主任核算好,无特殊情况 5 号前交至财务 报帐员处,否则每延迟一天,罚主任 10 元,依此类推。

3、 严禁组内设立“小金库”否则一经查实,除没收“小金库”全部金 额,处以没收金额 5 倍罚款外,并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财务报帐员应对单位财务情况了如指掌, 每月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 况,并张贴在财务公布栏内。必须坚持财务制度,及时核报支出,及时核定 奖罚,及时建好物资帐目,做到统调统配,定岗使用,定期盘点,凡发现损 坏遗失财务物资等行为及时扣罚到责任人。

5、 凡正、副院长、财务报帐员开会学习,因公出差,差旅费由院方开 支, 其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

各组的业务支出计入组内成本, 列入组内开支, 每月的成本数,在当月结算前由财务报帐员专门列出清单报院长核实并审 批。

6、 各组内的业务招待用餐必须经分管院长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安排, 预计费用 200 元以上,须经院长同意。票据须有经手人、分管院长或科主任 证明,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其费用由组内开支。 3 7、 加强经营管理,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努力做到业务收入合理增长, 今年度收支要有结余,每月按纯收入的 8%提取事业发展基金。

8、 本院职工节约用电、用水,居住在本院职工水电费由自己负责,各 业务组所用水电费列入组内开支。

(四) 、会议制度 为规避医疗风险,保证各项政策、措施在我院能够上传下达。经院委会 研究决定实行会议制度:院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每半年召开一 次,会议内容为传达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通知、医疗质量分析讲评、重大 问题讨论以及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五)考勤制度 1、建立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特殊原因请休假二天或二天以上, 由所在科室主任同意后上报院长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2、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①、迟到、早退一次,扣 10 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即:扣 120 元,超过 3 次,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

②、.缺岗一次,扣 10 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造成处方走失, 按零售价全额赔偿,赔偿金归院方。

③、.上班期间打牌或在上班场所打牌,扣 100 元/次/人, 超过三次,当 年年终考核不合格。

④、严禁与病人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罚款 50 元/次,导致处方走失, 按总价全额赔偿,赔偿金归院方。

⑤、.休假前报告主任或自动协调好派班,如影响正常上班,扣责任人:

50 元/次。 4 ⑥、医院工作电脑上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影响工作的娱乐活动,如对工作 造成不良影响,扣 20 元/次 ⑦、未休假期间,无特殊理由拒绝加班的,扣 20 元/次。

⑧、院内各项会议,在明确通知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缺席,特殊情况必 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按故意缺席处理,扣责任人:100 元/次。

⑨、.违反以上条款查实后,当事人应立即改正,恢复正常的上班秩序, 若不接受处罚或采取抵制措施, 处三倍罚款, 情节严重的, 报上级部门处理。

⑩.以上由各门诊主任或护士长负责抓落实, 院长不定时检查, 如发现以 上情况,门诊主任或护士长知情不落实,处同等金额罚款。

(六)其他规定:

1、各科室应加强团结,相互协作,各科室主任及科室成员应树立集体 荣誉感,严禁各科室间相互争斗,相互攻击,发现一次,罚责任人或科室主 任 100 元。

2、合作医疗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违规操作,发现一次, 处责任人三倍罚款,当年考核不合格,并报上级部门处理,组内损失由所在 组承担。凡上级部门检查扣款与组内业务有关的,均落实到组内,由组内落 实至个人。

3、休假规定:根据我院具体情况规定,休假 4 天/月,各组在此范围内 自动调整,批准的婚假 7 天(晚婚增加 7 天) 、丧假 3 天、产假 3 个月(晚 婚晚育增加一个月,领有独生子女证增加一个月,难产、双胎增加 15 天) , 小产假 15 天,婚、丧、产假、小产假、病假均须本人写好申请,经科主任 同意,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其中难产在休产假期间,须提供难产诊断证明, 5 小产假及病假须提供相关医院诊断证明,如发现虚开假证明等行为,罚相关 责任人各 200 元/次。婚、丧、产假、小产假由单位发放本人基本工资,病假 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国发[1981]52 号)执 行。因公负伤、见义勇为单位负责 100%,酗酒斗殴不负担,凡未请假和请 假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休假期间各组的任务数不变,人员由组内自行调整 解决,院方不承担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的工作任务。

4、 进修学习规定:

院内选派到上级医院进行定时、 定岗进修培训的人 员,须与院方签定相应的协议(进修协议) ,院方负责其档案工资、基础绩 效工资以及单位负担部分的五险一金,另补助 200 元/月的生活津贴。期满 按时回单位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年终考核不合格,情节严重的,报上 级部门处理。违反进修相关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处罚。凡参加成人高考或其 他考试,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者,本人须提供录取通知书、缴费发票, 毕业后提供毕业证,院方保留其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停薪留职人员对待。

5、 停薪留职规定:

①、只有在各科室人员富余的情况下,才允许停薪留职。在方案运行期 间,院内职工中途外出停薪留职或外出学习,经本人书面申请,再经科主任 同意、院委会研究、院长审批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擅自离岗报 有关部门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前必须与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合同, 中途不得再回单位上班, 在离岗期间不再享受院方的工资及各类津贴和劳保 福利等待遇(含国家政策规定的婚、丧、产假等各类节、假日工资待遇) , 不得在甲方辖区内从事与院方相关的业务活动,期间所发生的违法、违规、 民事纠纷、意外事故、病残、亡故等事件一律自负,与院方无任何关联。各 6 科组内无权直接同意科组内人员外出或停薪留职。

② 、停薪留职人员按合同规定交纳本人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基金(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按 相关部门的核算基数, 由本人自费全额在每年的 12 月 20 日前将次年的缴纳 基金全部送交院财务室,否则,由此而影响其后“五保一金”和退休工资等 待遇的发放事项,院方概不负责。

③、停薪留职人员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必须按计划生育政策与规定 及时回院方做孕检或取得县以上医院的孕检证明。

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与规 定,院方则配合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和出名处理,与此有抵触的合同(协 议)一律无效。

④、其他责任和义务依照区卫生局统一制定的《停薪留职》合同执行。

6、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乱收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 承担。

7、规范经济活动决策机制,重大经济活动(5000 元以上) ,必须经院委 会集体讨论通过方可实施,设备购置必须经可行性论证,有所在科室负责人 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委会讨论通过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9、全院职工对待工作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操作规程,凡发生技术性医 疗事故及医疗纠纷,补偿金额在 2000 元以内的,由院内承担,2000 元以上 的,责任人承担全部后果的 20%,组内承担 30%,单位承担 50%。凡发生明 确的责任性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责任人承担全部后果的 80%,单位承担 20%。

10、抢救危重病人,经治医生必须填写好危重病人抢救通知单,并要求 7 病人家属签字,同时写好危重病人抢救记录单及会诊记录单。各科室人员必 须随时听从调配, 协调完成抢救任务。

抢救时若出现不听从抢救医生的调配, 扣当事人 100 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在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 格。

11、无资质人员安排:凡中途取得资质回单位上班的人员,必须无条件 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各科室组内不得擅自安排无资质人员上班,否则,按 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出具假证明、非法鉴定胎 儿性别及严禁本院职工计划外生育,违者,除按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处理外,并实行院内工作一票否决。

(七) 药品管理制度 1、 院内成立药事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等院领导、财务 报帐员及院业务组药房负责人组成,负责药品(生物制品)的进购、销售的 监督管理。药品的进购由药事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具体由业务副院长会 同科主任组织实施,其采购程序为:药品计划——审核采购——监督验收— —药房验收——登记——会计帐。各组负责对药品质量把关,若有进购假冒 伪劣药品, 所造成的后果由组内负责, 药品常规性送检, 其费用由院方负责, 药品针对性抽检,其费用由组内负责。

2、 药房:药价按购实价进入药房,药品报损不高于 1%,超过标准的, 由药房组负责,因管理不善,导致药品虫伤鼠咬、霉烂变质,由药房人员赔 偿损失。贵重药品建立统计台帐、麻醉药品设立“五专” ,因帐物不符,未 建立台帐等造成损失,按其双倍赔偿,并由药方人员负责。 8 3、 药房不准收现金, 一律凭处方发药, 药房必须坚持每天与收费处对 帐,错漏由当事人负责,并追回损失,抢救病人可在抢救过程中收费。抢救 中病人死亡,确实无法收回的费用,由科组承担。药房人员每月必须与各科 室组内对好消耗物品数据,并抄送一份给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核准后,再扣 除到各组内,并计入药品收入帐目。

本方案从 2014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终止。各科 组在此方案的基础上,可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报院委会研究审批后实施。

期间若因实际情况更改方案条款的,必须经院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更 改。未尽事宜,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做为本方案的补充。 2014 年 3 月 25 日 仁湾镇卫生院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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