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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03 来源: 泥巴往事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 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 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 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 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 征消费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对铅蓄 电池按 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 含量低于 420 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三、除上述规定外,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执行。 附件 1:电池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电极、电解 质、 容器、 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以及用一个或多个基本功 能单元装配成的电池组。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 其他电池。 一、原电池 原电池又称一次电池,是按不可以充电设计的电池。按照电极所含的活性物 质分类,原电池包括锌原电池、锂原电池和其他原电池。 (一)锌原电池。以锌做负极的原电池,包括锌二氧化锰原电池、碱性锌二氧 化锰原电池、锌氧原电池(又称“锌空气原电池”)、锌氧化银原电池(又称“锌 银原电池”)、锌氧化汞原电池(又称“汞电池” 、 “氧化汞原电池”)等。 (二)锂原电池。以锂做负极的原电池,包括锂二氧化锰原电池、锂亚硫酰氯 原电池、锂二硫化铁原电池、锂二氧化硫原电池、锂氧原电池(又称“锂空气原 电池”)、锂氟化碳原电池等。 (三)其他原电池。指锌原电池、锂原电池以外的原电池。 原电池又可分为无汞原电池和含汞原电池。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 0.0001%(扣式电池按 0.0005%)的原电池为无汞原电池 ;其他原电池为含汞原电 池。 二、蓄电池 蓄电池又称二次电池,是按可充电、重复使用设计的电池;包括酸性蓄电池、 碱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氧化还原液流蓄电池和其他蓄电池。 (一)酸性蓄电池。

一种含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包括铅蓄电池(又称“铅酸蓄 电池”)等。 铅蓄电池,指含以稀硫酸为主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 (二)碱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一种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 包括金属锂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 或“镍氢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铁镍蓄电池、锌氧化银蓄电池(又称“锌银蓄 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蓄电池(又称“可充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蓄 电池(又称“锌空气蓄电池”)、锂氧蓄电池(又称“锂空气蓄电池”)等。 (三)氧化还原液流电池。

一种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离子的电化学反 应来实现电能和化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目前主要包括全钒液流电池。全钒 液流电池是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钒离子的电化学反应来实现电能和化 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 (四)其他蓄电池。除上述(一)、(二)、(三)外的蓄电池。 三、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指通过一个电化学过程,将连续供应的反应物和氧化剂的化学能 直接转换为电能的电化学发电装置。 四、太阳能电池 太阳能电池,是将太阳光能转换成电能的装置,包括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薄膜 太阳能电池、化合物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但不包括用于太阳能发电储能用的蓄 电池。 五、其他电池 除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以外的电池。 附件 2:涂料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 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 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质、 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按主要成膜物质涂料可分为油 脂类、天然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 过滤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 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类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 年 1 月 26 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 税务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2015年1月26日 财税〔2015〕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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