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设执行董事的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兼经理)样本,执行董事公司章程,2人 执行董事公司章程,多人执行董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兼经理)样本,执行董事公司章程,2人 执行董事公司章程,多人执行董事公司章程

时间:2013-07-15 来源: 泥巴往事网

一、制定并一致通过公司章程. 二、选举 三年. 三、选举 姓名 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住址 身份证号 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任期 全体股东签字: 有限公司章 ...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名称和住所 (以下简称公司) 。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和住所 1、姓名(名称) :

住所:

2、姓名(名称) :

住所: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股东 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股东 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出资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认缴到位。

或股东出资于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 第七章 年内认缴到位。 %; %。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一节 股东会 第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一年一次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或主持的,代表十分之 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 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节 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 经理。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执行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议。

第三节 监事 第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公司 2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监督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三)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 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算。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 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十章 附 则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本章程一式三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3

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兼经理)样本 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兼经理)样本 暂无评价 | 0人阅读 | 0次下载 | 举报文档 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兼?经?理?)?样?本 你可能...

公司章程范本,可做参考。法律类的不变,其他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略做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

 
  • 泥巴往事网(www.nbwtv.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