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 ,原告朱明祥诉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孙桥派出所要求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一案

,原告朱明祥诉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孙桥派出所要求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一案

时间:2014-02-06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原告张?. 被告上海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白少康. 委托代理人王旭东. 原告张?不服... 的行政行为违法,理由为:派出所本行政行为过错,虹口公安分局不予确认的行为与相关...

原告朱明祥诉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孙桥派出所要求 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0)浦行初字第 31 号 行政裁定书 原告朱明祥。

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孙桥派出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横沔江路 52 号。

法定负责人张光华,所长。

委托代理人吴卫军。

原告朱明祥诉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孙桥派出所要求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 职责违法一案,于 2010 年 1 月 19 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 2010 年 1 月 22 日立案受理。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以强拆纠纷在案外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 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现原告申请撤诉, 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经审查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之 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朱明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原告朱明祥负担。

审 判 长 吕月荣 吴彬 孙晓华 审 判 员 代理审判员 书 记 员 卫佳峰

原告朱明祥诉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孙桥派出所要求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违... 暂无评价 | 0人阅读 | 0次下载 | 举报文档 文档试读已结束,请登录

2014年7月14日... 原告杜文芹诉被告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以下称淮阴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 事发后,杜文芹与杜明齐、韦双前往小营派出所要求公安机关对二人纠纷立案处...

2014年8月25日... 静行初字第31号 原告杨继勇. 被告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周建国... 杨继勇,本机关于2013年11月18日收到了您要求获取“静安体育中心'08.20'...

 
  • 泥巴往事网(www.nbwtv.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