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络反腐利大于弊辩论 >> 网络反腐弊大于利辩论资料,网络弊大于利辩论资料,网络利大于弊辩论问题,网络利大于弊的辩论

网络反腐弊大于利辩论资料,网络弊大于利辩论资料,网络利大于弊辩论问题,网络利大于弊的辩论

时间:2012-10-24 来源: 泥巴往事网

各位辩友好,我将参加反腐倡廉辩论赛,我是反方四辩,辩论赛题目正方辩题:网络反腐利大于弊反方辩题:网络反腐弊大于利我目前对辩题的立论(理解分析)是: 一是网络反腐...

网络反腐弊大于利 第一点, A,明确网络反腐的定义: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 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 从而达到有效预防、 遏制、惩戒腐败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公开举报,是在传统举报方 式存在效率低、查处缺乏监督等弊端下的一种无奈之举。一般包括 两个方面:一个是民间自发的网络反腐行动,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 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 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主攻点)二是政 府利,用网络的特点,开展网络举报等一些电子政务,(流于形式, 有些政务不能公开,也不允许公开) B,网络反腐的过程:网络曝出-------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民间 网络反腐带给人一种锣鼓喧天的感觉。近年来一些腐败分子正 是先在网络上被炒得沸沸扬扬之后、再被反腐机构锁定、最后 落马的。}(抓过程的漏洞,可攻) 第二点, 网络的特性:公开 ,透明 ,快捷(这些优点是有两面性的,可攻 可守) 第三点, 反腐:a,解释:即反对腐败,要廉政就必须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 (站在整个反腐工作的层面上看网络反腐的利弊,网络反腐在反腐 工作中的作用!可攻可守) B,反腐的目的。解决腐败问题 廉政 第四点, 我方承认有利有弊,但是就目前来说弊大于利,且又是利也是弊, 同时弊在目前来说对反腐工作的影响,对社会的影响大于利,且弊 不可能通过改善变成弊!(底线,关键点) 第五点, 利,(我们尽量不谈网络反腐比传统反腐手段好,如果要比的话, 辩题就变成了网络反腐与传统反腐手段哪个好,) a,使“网络反腐”制度化,即“网络反腐”必须有相关的程序规定, 2 网络系统的完善化、精细化给予网民多种渠道搜集证据和信息,让全社 会以最快的速度得知反腐进度。

3 事件一旦曝光在网上,民众通过粘贴、转载等方式不断放大事件和其波及范 围,形成强劲的舆论势头,如此可提高相关部门处理案件的积极性与认真度, 提高案件的进展速度及透明度。

4 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网络反腐的主要功能不在于反腐,因为脱离了实权 部门的实际反腐,网络反腐根本不具有任何反腐的力量。但是,网络反腐具有 宣泄负面情绪、缓解心理压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功能。 5 有利于促进民主和自由。民主和自由其实很简单,就是让大家都有说话的权 利,都有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 第六点, 弊, 1.网络反腐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制,发现不够规范, 2.存在着侵犯隐私,.被网友曝光的高官房叔蔡彬,表哥杨达才等,在对 这些官员的行为进行着披露与追踪报道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已经侵犯了包 括其家人在内的隐私权,所谓表哥房叔固有罪,人格最严不可侵啊,隐私 公示于天下,亲人活受罪啊。

3.被利用为打击报复的工具等。

4..网络本身客观存在的非理性因素很容易导致过激和极端行为的发生, 在法不责众的群体心理和一些别有用心的网络推手作用下, 网络反腐常常会演变 为网络暴力和网络群体集化事件,这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5.网络特别是公共网络的最大特点是公开透明,信息容易广泛流传,而 有些网民又热衷于在公共网络上举报,但有时效果适得其反。由于网络监督和网 络反腐很大一部分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信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使被检 举人有时间销毁证据,转移财产,提前出逃 ,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订立攻守 同盟,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这样不但加大查处难度,给司法部门带 来干扰。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反 而使举报人陷于被追究诽谤责任的被动地位。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一旦发生 纠纷也难以处理。

6.网络反腐容易被腐败分子利用,他们为自己漂白,抹黑他人,雇佣网络 水军,肆意捏造事实。

7. 网络反腐并不是一个司法鉴定的过程, 许多网友在证据不确凿的条件 下,将当事人的资料不负责任的公开,网络的舆论造势,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大 量眼球,网络反腐,有些出于公众心,而有的可能出于个人的愤怒,网站却不管 内容是否属实,只要有利于网站点击率和网站投资商盈利的,都会公众于世,这 样造成一些举报本不是事实的情况下,因网民的大量点击评论,转载而迫使政府 不得不出面查案,而一旦查,又子虚乌有,让政府在平息网民舆论上面临巨大压 力。

8. 网络反腐尚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目前,对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 没有一个系统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 网络举报人的法律,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如何处置?、 9 如果属于诬告,如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还其清白?举报和被举报人遭 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

加剧举报人的人身安全隐患。因为这种情况一旦被 证明举报失实,举报者可能会承担诽谤罪的后果。 10,真实性。。许多网络举报人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动机,有的捏造事实、有的扩 大事实,有的随意传播道听途说的消息,基于网络虚拟性的特点,其个人身份、 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上可能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网络使用方便,网民较多, 因而在网络上发布的言论非常多,如果都要对每一条信息进行调查核实还做不 到,工作量是相当大的。再加上一些网民的不负责任的乱发布信息,导致太多太 滥, 无法进行有效的调查核实。

还有本身一些信息就带着私人恩怨来的或虚假的, 也没有必要去核实处理。

11,受理解决的机制还不健全。目前在网络上反映民意的积极性非常高,都习惯 于在网上评价、揭露一些人和事,但是受理这类网络语言的机制还不完善,没有 作为重要的事情来抓, 没有形成一种解决机制。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 论,就采取删贴甚至查封 ID,并对发贴者进行跟踪、报复,对网民反映的事情 根本不去理会, 不去认真地调查核实,没有从深层次去考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 况。

12,事实上,网络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捏造的事实和造谣诋毁现象,因为人们所处 的环境是虚拟的而不是面对面的,导致对许多现实中的原则的丧失,权利义务意 识扭曲,很容易产生不实的网络信息。

13 网络反腐”可能流于形式。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不管是高科技网络还是手机 短信, 都不是绝对的虚拟和安全的, 公安部门完全可以采取刑侦手段查获 “实名” , 抓获举报者。

而只要被举报者有能力调动公安机关, 便能控制举报者, 钳制网络, 并让网络举报者自投罗网,或者说作茧自缚。这样一来,“网络反腐”的手段就 只能流于形式。轰动一时的重庆彭水县的“彭水诗案”、山西省稷山县的“稷山 文案” 便是这样的例证。

这种表面看起来很有力量的方式很有可能在权力主体的 操纵下变得不堪一击,从而让“腐败病毒”继续蔓延。另外,民众在网上举报官 员腐败,但如果官方对这类举报不予理会,还是起不到反腐的作用。民众表达民 意的一条途径是要到网上举报一些腐败线索,甚至提出一些具体的腐败人物,这 是民意表达,但并不是对腐败或者是制止腐败的一个有效途径。

13 举报的连贯性和时效性 14 没有必要为了反腐败而去反腐败,网络只是打击腐败的一种新兴手段。反腐 败的关键在于从源头上去遏制, 根除腐败的内在根源,而不是一味追求腐败产生 之后应采取何种手段。手段的创新只能加强反腐败的可能性,而不具有必然性。

15 网络举报的情况要其他机关来处理。网络新闻舆论监督功能的发挥需要一定 的条件。在权力高度集中、其他监督机制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单靠“网络反腐” 来建立廉洁社会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16,只有在网络新闻媒体监督与立法监督、政党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 会监督相配合且形成监督合力的前提下,才能形成舆论威慑力, 17,,匿名性固然可以保护检举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但这一特点同时极有可能被 某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加以利用,从而造成对他人的恶意诽谤、造谣。一旦得 证与事实不符,不仅浪费相关部门人力及财力,也会打扰到被检举人的生活,损 害他们的名誉,而匿名的检举人却逍遥于法律的惩戒之外 18 网络反腐的信息缺乏权威引导,很多信息未得证实便在网上泛滥,往往造成 对他人无谓的困扰,也会淡化人们的法律意识。

“人肉搜索”对个人隐私权的侵 犯便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例子。

19 尽管目前关于网络反腐的新闻被炒得沸沸扬扬,但与传统反腐案相比,网络 反腐案件仍是数量不太多。

虽然网络在一些大中城市普及率相当高,但并非主流 手段,多数人所认同及运用的仍是传统的检举、批评、上访等。并且,一些农村 边远地区通讯手段落后,无法安装网络,更难谈网络反腐。何况许多腐败问题盘 根错节, 非常复杂, 想从根本上解决任重而道远, 并非单纯运用网络就可以实现。

20 辽宁省沈阳市一名匿名官员说,随着大量网络反腐案件持续爆出,自己也会 感觉到恐惧, 害怕在工作中被诬陷举报导致被问责,这样使得他在工作过程中如 履薄冰,“生怕得罪了谁”。

“虚假爆料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即使最后能还人清白也于事无补。

” 广东省东莞市一名官员担心,网络反腐的“正能量”被虚假爆料冲减。

对立开始出现。面对曝光, “一些官员视网络为洪水猛兽,一旦网上出现了 不利于自己的言论 全国政协委员、 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表示, 依靠人肉搜索, 曝光个人隐私、家庭成员照片进行反腐,这不是反腐的有效形式,“对他人隐私 的尊重不够,甚至触犯了法律。” ,就迅速删帖、查封 ID,甚至动用行政权力跟踪、报复发帖者。”谢新洲说。

21 全国政协委员、 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表示, 依靠人肉搜索, 曝光个人隐私、 家庭成员照片进行反腐,这不是反腐的有效形式,“对他人隐私的尊重不够,甚 至触犯了法律。” 22 《林嘉祥猥亵幼女案》 也是互联网上网民对抗在位官员的重大事件之一。起因不 过是一名在位的高级官员,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酒后失态,对一 个小女孩做了个不太应该做的举动,连深圳市警方都判定林嘉祥并无猥亵行为, 但众多网民仍然不依不饶, 把林嘉祥这样的高级干部的一些失态的话语都原样搬 到了互联网上,最后国家海事局只好将林嘉祥免职,方才平息了网友的愤怒。这 样为了一个普通百姓家的孩子, 断送了一个风华正茂的正局级官员的前程,网络 上如此炒作,显然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

23 综上所述,网络反腐现在已经失控,如不尽快治理,将会严重破坏社会和 谐。加强对网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制度是社会和谐的需求。一定要严格 规定, 所有关于党政官员、 公检法和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的负面消息都不能出 现在互联网上,如果要出现也只能以新华社的通稿为准,任何其他网站、论坛等 网络媒体均不得发表对官员们不利的消息, 所有网民都必须凭借政府统一发给的 上网许可证上网,发现有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帖子,一经查实,将对发帖人进行严 厉的追究。

网络反腐弊大于利 反方立论: 当今时代,网络如水银泻地般浸入了人的工作和生活, 并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网络的惊涛拍岸, 也冲击着传统的反腐格局.是视...

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陈述辩论 正方一辩: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人类将步入信息时代,网络越来越强烈地介入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贴近我们...

资讯中心 娱乐中心 生活中心 用户中心 优酷会员 客户端 00:00 / 00:00 标屏 收藏 下载 一点即发 将视频下载到手机 分享给好友 播放 计信院VS机电院,计信院胜. 1年前 上传

 
  • 泥巴往事网(www.nbwtv.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