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标准,原告吴圣修诉被告丁继泉等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标准,原告吴圣修诉被告丁继泉等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时间:2013-03-15 来源: 泥巴往事网

负责人郝永生. 委托代理人巩志伟,山东畅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卫??诉被告山东渤?????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追加中国人...

原告吴圣修诉被告丁继泉等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纠纷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梅民初字第 1440 号 民事裁定书 原告吴圣修,男。

被告丁继泉,男。

被告福州鼓联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 73 号。

法定代表人林菁菁,公司总经理。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达明路 38 号。

负责人陈思红,系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林勤,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叶亮,男。

本院受理原告吴圣修诉被告丁继泉等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于 2009 年 11 月 16 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吴圣修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 350 元,减半收取 175 元,由原告吴圣修负担。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王 兆 俊 刘 晓 霞 审 判 员 俞 桂 天 二 00 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陈 美 金

被告杨叶亮,男,1982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沙县南霞乡泮岭村明星北路7号. 本院受理原告吴圣修诉被告丁继泉等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于2009...

原告徐敏尧、徐莲珍、徐爱珍与被告胡传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 原告严芳与被告李益铃离婚纠纷案 原告吴圣修诉被告丁继泉等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中华人民...

原告吴圣修,男,1973年7月15日出生,汉族,闽清县人,住闽清县白樟镇溪南村溪南69...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09年6月3日18时50分,丁继泉驾驶被告福州...

 
  • 泥巴往事网(www.nbwtv.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