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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诉个人借款案,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银行借款纠纷案,某银行诉邱某信用卡纠纷案

时间:2012-04-16 来源: 泥巴往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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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诉邱某信用卡纠纷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0)黄民五(商)初字第 1470 号 民事调解书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住所地上海市滇池路 97 号。

负责人赵欢,行长。

委托代理人钱冠东,该行职工。

被告邱某。

案由 

信用卡纠纷 被告邱某系原告龙卡信用卡的持卡人。被告邱某使用其所持有的龙卡信用卡透支消费 共计 4,732.36 元(暂算至 2009 年 11 月 25 日)。该卡发生透支后,原告曾多次向被告催收 透支本息,但被告至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为及时追回被被告占用的资金,依据我国相关法 律规定,诉请要求判令被告邱某偿还透支款 4,732.36 元及自 2009 年 11 月 25 日起至清偿 之日止的利息。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邱某应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透支款共计人民币 4,732.36 元,被告应于 2010 年 3 月底前归还 2,000 元,余款于同年 4 月底前还清。

二、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0 元 (原告已预付) ,减半收取 25 元由被告承担(该款于 2010 年 3 月底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已于 2010 年 3 月 9 日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发生法律效 力。

  审 判 员 范盈明 张岚 书 记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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