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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对口升学考试,2015年广西对口招生,2015年湖南省对口招生,2015本科对口招生考试招生方案

时间:2012-08-08 来源: 泥巴往事网

2015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加强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以下简...

2015 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 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加强我省应用 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 (以下简称 “对口招生” ) 的规范管理,现就 2015 年对口考试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 施意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畅通职业教育人 才多样化成长渠道,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以技能为中心的素质 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落实本科高校办学 自主权,支撑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定位,培育办学特色和品牌; 加快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 人才支撑。

二、实施内容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 中等技工学校,下同)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 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报名办法 2015 年对口招生工作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平台,并统一组织进行。考生应参加其中的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 招生报名。

考生参加全省 2015 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获通过 后, 方可参加对口应用型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具体时间、 方式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每位考生可选择一个与所学专业 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 2009 年颁布的教学大 纲为依据。具体内容由对口招生院校分别按《2013 年安徽省普通 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2015 年安徽省 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核参考纲要(试行)》(省教 育厅另文印发)自主组织实施。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由各对口招生院校参考 2013 年实施 办法组织实施。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其中,语文、数 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 100 分,满分 300 分;专业理论满分 300 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 600 分。

技能测试分值为 150 分,90 分及以上为合格,90 分以下为 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考试方式 文化课、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均由对口招生院校自主命 题、组织考试并阅卷评分。 - 2 - 文化课、相同或相近专业理论及技能测试可以实行联考。具 体方式由招生院校商定。

(五)录取 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其知识考试成绩,并参考其技能 测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面试合格后方可直接录取。

各院校拟录取学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省考试 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工作于 4 月 3 日前完成。

(六)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各招生院校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办学条件和培 养能力等,确定报考资格条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 案,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备案。并根据审核意见制定招生简章 报省考试院审核发布。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 3 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 zcc@ahedu.gov.cn。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31 日。

(七)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 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 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 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八)有关鼓励政策 - 3 - 1.近三年来(含 2012 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 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 3 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 直接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 可免予技能测试。

3.获得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等级奖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 号在职在岗的,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 相应专业,可适当加分,具体分值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自主确 定。

三、组织领导 应用型本科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 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职成处、高教处、发展规划处、考试院、 教科院共同负责对口招生的政策制定及对口招生工作的规划、管 理与指导工作,确定对口自主招生院校,审定各自主招生院校的 自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15 年安徽省 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核纲要》;发展规划处负责对 口招生计划的管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录取工作和对自主招 生院校的考务指导工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对自主招生院校 - 4 - 考试内容进行指导,协助审定自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

各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负责当地对口招生的宣传、组织 工作,统一审核当地考生的专业技能资格及各类获奖证书,指导 属地中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各中职学校要指 导学生理性选择报考院校,组织学生安全、有序参加自主招生考 试。

各自主招生的本科院校,成立由院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 导小组,按照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录取等程序,组织好自主 招生考试工作。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院校结合实际制定面 试方案,组织开展面试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 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和 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对违反招生有 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 33 号令)和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附:2015 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 (免试)申请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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